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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半天,大掌柜咬咬牙说道:“好,不过要先等到拆借资金到位我才宣布同意接受这样的调解方案。”
“完全可以!”正是带着这份自信,董事连夜与最关键的两人达成了协议。
第三天的暗夜里,麦边登上了一条英籍客轮,轮船拉响汽笛离开了长江口,他矗立在船舷处,心有不甘地眺望渐行渐远的整个上海城——外滩,依然***通明……
海风吹来,他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习惯性地摸了摸内衣口袋——汇票还在!为了40%,他几乎送掉了性命。但随即他只感到一阵晕眩,脚步亦变得不稳,在意识消逝前的最后一秒钟,他只感到那位陪伴者在背后轻轻扶了他一把——却把他扶进了水里……
次日,《宇林西报》刊登了一则简讯:“涉嫌诈骗的兰格志公司原薰事长麦边昨夜出逃,因为事先服药过量,神志昏迷,不慎落水身亡。”
死人是无法再享用汇票的!
第二卷 席卷大江南北
第八十一章 … 渐次推行
边一死,处理橡皮股票案的推进程度骤然加快。在首的大股东表态支持下,兰格志公司股东大会宣布接受了租界当局提出的善后方案,他们将各以所持的兰格志公司股票进行同比例退款,额度大约在五分之三略强。
对大股东而言,他们原本便是通过原始股的方式购买,即便有损失也不到一半,兼之财力雄厚,虽然绝对额损失巨大,但还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对小股东而言,他们手中的股票是通过层层加码转购而来,除个别幸运儿以接近原始股的价格买到的以外,其余多是花了2、3倍,甚至5的价钱才买到手,损失多在七八成之间,可谓倾家荡产、损失惨重。不独普通百姓如此,有身份、有地位者吃亏亦不算少,如颇具名望的会审公廨会审官关炯之,当初好不容易托人买了一批橡皮股票。果做会审官多年下来所有积蓄尽丧于此。
同样受此牵累的是一批放款给个人投机的钱庄票号,他们本就为贷款不能收回而恐慌,在舆情推波助澜的夸张中,人群自发的羊群效应放大了恐慌的效果,大批人士恐惧于自身银钱的损失纷纷前往挤兑,一时间机构方寸大乱,好几家钱庄和票号因为无法应对挤兑亦无法从同业处获得足够的拆借而陷入信用危机的泥潭,随即便宣布倒闭。在此消息刺激之下,挤兑之风愈盛,连锁效应愈发明显。
在善后方案执行后的30天里。经报纸报道因股票投机失败而跳楼自杀、跳江自杀的事例。清点下来居然有30余例之多,而受此牵连地钱庄票号亦在20家以上,堪称上海滩地一大黑色记忆。正元钱庄依靠汇丰银行的拆借。勉强渡过了这次风波,但受到的损失非小,对信誉地打击愈大,生意一落千丈,只是芶延残喘而已。
相较历史上真实的橡皮股票风波,这一次诈骗案的杀伤力已经降低了好几个数量级。总共的经济损失亦只有几百万两,远不是5000万两个大数,但饶是如此,仍有如此之多的钱庄票号倒闭,可见上海滩的金融体系脆弱到了何等程度?
经此一役,原本在上海滩呼风唤雨地钱庄票号势力受到了毁灭性打击,这种落后的、旧式的银钱业已充分证明了自身的脆弱性与不可靠性,现代银行业则以稳健的经营手法和严格管理的理念获得了民众认同。在风波来临之际,安全性较之虚无缥缈的收益性更为要紧。规范的操作手法固然让人感觉繁琐,不符合中国人方便、简化地需要,但同时也规避了可能存在的风险。权衡利弊之下,必要的约束还是应该的——没有人愿意和自己地钱过不去。而汇丰银行在此次风波中的表现亦充分说明了外国银行在涉及华洋纠纷时地不可靠。
由此。当中国通商银行转为国家银行并吸纳皇室基金充实股本的消息放出后,人群趋之若骛,排队往里存钱。皇帝会不会理财民众并不知道,他们只知牢牢抓住一条——皇上绝不会拿自己钱开玩笑,即便有所亏欠也会出于皇室的面子与信誉予以补足,因此通商银行的信誉该是牢不可破,存在这样的银行比存放在自己家的保险柜更为保险。
经此一役,沪上的股票投机风潮亦大为减退,民众接受此次经验的教训,对那些天花乱坠,动辄以高额股息相诱的公司嗤之以鼻,对层层加码、不断炒高的股票售卖亦充满警惕。只有那些有切实经营实绩、有长久信誉的公司才可能得到青睐,大批以欺诈、夸大、捏造为业的股票客被市场无情淘汰,那些认认真真调查、脚踏实地分析的股票评论家才得到众口皆碑的好评。当民众决定购买类似于轮船招商局之类公司的股票时,查验他的吞吐量、航线里程、船舶吨位等实实在在的数字远胜过概念的炒作与包装。
从这个意义而言,这几百万两的学费中国人并没有白交,特别是半年之后世界性橡皮股票投机破产风暴袭来时,上海滩的镇定与从容让人充分体会到了当初学费的价值,亦让一批重臣明白了林广宇那番话的苦心:
——对一个注定要破裂的泡沫而言,早
比晚挤破更有利!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皇帝还有一句名言:
——对一项注定要推行的改革而言,早着手要比晚着手更主动!
这话却是针对开设各省议局所说。
自林广宇掌权以来,督抚们为所欲为的时代虽然还没有过去,但明显可感到权力在逐次缩水。国防部收揽地方军权的举动虽不断遭到抗议与明里暗里的抵制,但终究是在一步步向前行进。
而从大政上看,议局的成立又为地方提供了一种不同于督抚衙门的别样机构,产生了不同于衙门官员的议员群体,虽然彼此在权力上远未平衡,但任何督抚在做出重大决策前都不可能无视议局的反应,否则一旦议局闹腾起来,特别在遍布江南的帝国宪政党势力圈里,直达天听的机会还能少了去?
维新元年以来,《九年预备立宪纲要》的推行骤然加快,议局便在紧锣密鼓中逐次成立,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朝廷在背后的昭然用心——那便是用议局来限制督抚们的权力,特别是当帝国宪政党党员构成议局主体时,这种限制与抗衡作用的迹象便愈发明显。
在一个专制国家里推行地方行政分权的举动是出乎寻常的,甚至有悖于独裁目的之达成——过去朝廷若是要办什么事只消一纸命令抓住一个督抚就可,但现在却不得不面对人员更多、势力更为根深蒂固的议局。但如果放在中国这样一个中央中风已久,各地一盘散沙的国度里考察,这种架构反而有利于行政命令的推行——地方有督抚和议局两种势力互相争衡,一旦落于下风,必定会向朝廷请求援助,十分便于朝廷发挥离岸平衡手的妙用——中国人的政治智慧一点其实也不亚于欧美人,即便是宪政这样一个新兴课题,中国人也掌握的极好。
按宪政编修馆的计划,原定在全国22个省中成立23一局,江苏省因有两个布政使分治宁、苏两故拟设两局。但以张为首的立宪派认为这种简单分割的方式伤害了江苏的统一,虽上海将来可能要单独设立行政区域,但目前毕竟是苏省治下,“不宜分设两局,有碍统一”,而新疆因为人民教育程度落后,识字率只有千分之一强,地方官请求暂缓办理,军机处和编修馆经过审议,也同意了,最后决定设21个议局。
各省议局名额的确定同样颇具中国特色,不以人口为基数,而是参照各省取进学额及漕粮之数,以该省学额总数的百分之五来规定咨议同议员的名额,由于各省教育水准不一,差额十分明显。中原省份文风较盛,名额就多,偏远地区“文野杂处”,名额就少。比如四川人口多于直隶,更多于浙江,但其议局名额只有105,直隶为140,浙江为114。另外,江苏因为负担漕粮较其他省份为多,在正额之外又有增额,京师和各省驻防八旗则专门享有1~3名的旗籍议员,以+同立宪,以实际行动融化满汉域之努力。
为示郑重,林广宇对宪政编修馆拟定的“合格选举人”条件进行了逐条审核:
年龄资格:年满25岁以上之男子——准!
任职资格(满足其中一条即可):
1、曾在本地办教育或其他公益事业满三年以上之有成效者;——准!
2曾在本国或外国中学堂或同等以上学校毕业得有文凭者;——准!
3有举贡生员以上出身者;——准!
4曾任实缺职官文官七品、武官五品以上末被参革者;——按文武一视同仁,改为“实缺七品以上,休论文武;”
5在本省地方有五千元以上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改为“年纳直接税100以上者”;
6寄籍本省十年以上,并在寄居地有十万元以上的营业资本或不动产者;——改为“年纳直接税500以上者”。这份圣谕堪称一锤定音,注定要被载入史册!
第二卷 席卷大江南北
第八十三章 … 煞费苦心
为宪政推行的执行与表征机关,议局理应发挥制衡效,但作为国家机构的一分子而言,这种制衡、监督的权力需要充分保障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倘以空言塞责,只提供一句纸面上“议局拥有监督权力”的话语而不为行使这种监督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制度基础,那这种权力注定只是自欺欺人的空话,也注定要沦为没有实际用处的橡皮图章。
作为穿越者,林广宇见识了太多“人民群众拥有最高监督权力”的空话和实行“党内监督”的虚话,对仅仅落实于圣旨中的制衡权力绝不会感到满意。
在宪政建设的最初阶段,在国民素质远达不到民主宪政的要求前,他无意尝试更无意推进大众民主。但议局作为“精英民主”的载体,作为与各省督抚相互制约的机构,作为预备立宪的典型代表,不给其提供实际权力和活动空间,显然有悖于宪政宗旨。
没有人是天生圣人,林广宇同样如此。作为小民,他自然渴望民主,巴不得民主的权力越多越好、越大越好,越是“大民主”便越过瘾。但穿越成为皇帝后,不管本意如何,他便是专制皇权的代表,只能用符合自身逻辑的方式来推进政治,站在这个立场,反对民主,提倡独裁,巴不得所有权力都集中帝王之手就是题中应有之事。慈禧之所以念念不忘搞假立宪,便是因为至死不愿意放弃这种最高权力之故。
但林广宇凭空多有100的识见与经验,知道继续推进专制皇权不但有悖于时代潮流。更有悖于政治利益最大化之目的。一味集权意味着日益孤立于其他政治群体。也愈发削弱自身地统治基础,在这层意义上考量,加强专制并不是巩固君权地有效手段。反而是一种自杀,集权的愈快,自杀的脚步越急,历史上载沣搞亲贵集权地结果就是自个把绞索套在自个脖子上。
只有让渡出一部分权力,让君权与民权实现宪政体系下的平衡,让精英阶层丰润到权力。最大限度地团结可以团结的力量,这样的执政基础才是稳妥而积极的。权力分解、地方制衡,表面上削减了君权,实际上却是争取了更多拥护君权与民权平衡之士,也便巩固了君权。
因此,帮助议局获得实际权力的举动实质是在根本上维护和巩固君权,他如何能不急?但急归急,下手还是要有思路。
后世经验告诉林广宇。虽然中国一直在明面上嚷叫司法独立,但只要司法机关所需地财政、用人两权一天不独立,司法真正独立便是空话。同理推论,议局若想真独立。非有财政、用人大权不可。
运作经费一条,《章程》原本规定:“议长、副议长及常驻议员公费及书记长以下薪金均由督抚定之。从地方财政开支。”表面上督抚为本省议局解决经费问题天经地义,但实际上可能使其利用规定公费及薪金的优厚或菲薄来对议局要员进行拉拢或要挟,更有可能使其利用财政问题对议局正常运作施加压力。
正副议长及常驻议员作为议员中的头面人物实际上是议局的核心,而书记长、书记等职员实际上是议局办公处的专职人员,督抚若控制了这两部分人,就可能在实质上控制整个议局局,也就可能损害议局的独立性,更妨碍了行政当局与议局的相互监督——尽管这种监督是不对等的。
为破解这一难题,林广宇特意下诏,自明岁起豁免陕西、甘肃等最穷9地庚子赔款摊派,其余各省均减一成,此类费用“先征后返”,专款用作议局活动经费。明着看是皇恩浩荡,实际上是釜底抽薪,消解了地方督抚凭藉财政权控制议局的可能性,保证了议局的独立自主。
人事任用一条,《章程》原本规定:“议局下设办公处,置书记长一人、书记四人,由议长选请督抚委派,经理局中会计及一切庶务。”议长只能提名,委任权却在督抚,便于其通过委派人员来控制议局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