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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
叶子的短剑刺破了我肩膀上的衣料,险些没削下一块肉来,不过后背却结结实实地被刘锦儿的软剑给弹了一下,只感觉背心一凉,肯定是挂彩了。
“少爷,你没事吧?”
刘锦儿没想到我会这么冲来上,见误伤了我,连忙住手,丢掉手中的剑,上前来扶我。而叶子也冷静了下来,收起了一双短剑,冷冷地说道:“我又不是想杀她。你用得着这么拼命来护着她吗?”
我苦笑道:“叶子,我这可是替你挨了一剑啊!”
“血都流地上了,快让她给你包扎一下吧。”叶子的语气还是很冷漠,但还是流露出对我的关切之情。
刘锦儿扶着我道:“少爷,快坐下来。是锦儿不好,失手伤到你。”
我微笑道:“不碍事的。我自己流点血,总比见你们两个受伤要好。”
刘锦儿这时也消除了对叶子的敌意,只是劝我道:“少爷,别说这些了,你坐着别动,我来帮你止血包扎。”
“锦儿你甭担心,我的伤口好的很快,不用治了,就连金创药都省了。”
我刚说完,就感到背部的疼痛消失了,换之是一阵发热发痒的感觉,想来是伤口开始自动痊愈了。我这个被万年灵芝的神效改造过的身体就是不一样,对此我早有体会了。刘锦儿见状,也不由得惊奇。
“叶子,我有个办法可以让你彻底脱离天灭组织。”我又说叶子说道,“这次我要利用这个机会,把天灭组织彻底铲除了。那你以后也不用再当杀手了,留下来吧,好不好?”
叶子紧绷着脸道:“你不要那么自信,这次来刺杀你的人非常的厉害。”
我见叶子已经被我的话打动了,于是接着说道:“那么我们来做个约定吧。如果我把天灭组织给剿灭了。你就放弃过去,重新开始一种生活。不管你最后愿不原意留在我身边,我也不会勉强,总之你是自由的。怎么样,我的提议你接受吗?”
“你能活的下来再说吧!”叶子丢下这么一句话,接着飞身离开了。
见到叶子离开,刘锦儿问道:“皇上,她就是那次劫持你的女刺客吗?”
“嗯!”我点了点头,“锦儿觉得她怎么样?”
刘锦儿简单、准确地评价道:“她很漂亮,身手很好,外冷内热。”
我哑然道:“锦儿倒挺了解的,你这叫女人的直觉吗?”
刘锦儿解释道:“锦儿以前追查天灭组织,掌握过一些情报。叶子是她的代号,她是天灭组织年轻一代刺客中的精英。此女耐力惊人,喜欢单独行动,擅使一对短剑和暗器,精于追踪、替伏之术,出道七年,完成过上百次刺杀任务。只是锦儿一直不知道皇上同她的关系。”
原来如此,我想刘锦儿身在后世的话,不是当中情局就是在国安局当特工,随后她经我一问,又讲述起她所掌握的天灭组织的情况。
“锦儿,天灭组织的首领是不是很厉害?”
“那是一个非常神秘的人物,从来没人有见过她的真面目,就连天灭组织内部的人也大多不认识他。锦儿只知道他的带号叫龙九,其它的一切资料不详。”
“能够一个人组织、领导这么强大的一个杀手集团,这个龙九一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锦儿你说这次天灭组织计划行刺朕,买主会不会是刘瑾?”
以前我发生什么意外,刘瑾会是第一个拼了命来保我的人。因为我这个皇帝若死了,那么刘瑾也就失势了。而现在想谋夺皇位的宁王已经覆灭了,刘陵又为我生下了一个皇子,第一个想要我命的人可能就是刘瑾。
刘锦儿摇摇头道:“锦儿想可能不是,因为在据锦儿所知,在天灭组织刺杀的名单上,排在第一号的就是义父,皇上你只排在第二。”
我笑了笑,又问道:“锦儿,你跟踪那几个蒙人有什么收获?”
刘锦儿回答道:“皇上,那几人果然是鞑靼的奸细,而且那个领头的托尔多其实就是鞑靼的小王子。”
“哈!果然是条大鱼。”我伸手摸了摸鼻梁,心想这回大同府可真热闹,连蒙人的小王子也来了。
刘锦儿继续汇报道:“皇上,锦儿还发现鞑靼小王子与东厂的罗祥与高风二人秘密碰头。锦儿怕打草惊蛇,所以没有采取行动,只得返回听凭皇上定夺。”
我舒了口气道:“锦儿,看你义父这回还把通敌叛国的罪名给自己加上了。”
刘锦儿神色一黯,没有答话。我见状,转开话题道:“锦儿,天灭组织的杀手可能会在三天以后聚积到大同,准备试机行刺。刚才我和叶子的约定你也听到了。我想你去布置一下,趁此机会将天灭组织一网打尽。”
“锦儿明白了。”刘锦儿点点头道,“以前锦儿奉命追剿天灭组织,击杀过一两个他们的核心人物,虽然未能将其清灭,但也摸清了他们的联络手法和暗号。只要事先有所防备,天灭组织的刺客一到大同,他们一进行联络,就可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那就是,我们先布好局,等着他们来上套吧。”
“皇上,为了安全起见,锦儿请你先离居到镇北侯府。毕竟刺客总是在暗处,怕会有一时疏漏。”
“这倒无妨,锦儿,朕的武功你也该清楚,一般人伤不到我的。”
刘锦儿见我自信满满,也没有再多作请求。只是说道:“皇上,关于鞑靼小王子方面你决定如何处置。”
我略作思虑后说道:“先不要打草惊蛇,派人暗中监视着吧。等收拾了天灭的刺客后再说。”
刘锦儿点头道:“皇上,锦儿明白了,但请放心,锦儿知道如何行事。我这便去召集人手,布置行动。”
我欣慰道:“锦儿,马永成他们虽然忠心,但都当不了大用。现在我身边就只有你能干,这么多事可都要辛苦你了。”
刘锦儿诚恳地答道:“锦儿能为皇上做的只能是这些事……”
安排好一切后,我心情放松,便立刻开起了玩笑,“呵呵!谁说的,除了这些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等解决了大同的一切后,我想锦儿你帮我做。”
“皇上的吩咐,锦儿一定尽力办到。”
“哈!朕要你到时候老实呆着,什么都不做,安心帮我生个孩子!嘿!已经生个儿子了,最好再生个女儿。哈哈!锦儿可说一定办到哦。”
刘锦儿闻言,顿时面泛红霞。我又笑道:“好了,看你刚才忙了半天,都还没吃饭吧。刚才我们在那家店的小笼包味道很棒,你没尝到。不过我帮你打包了一笼回来。叫夏香拿去厨房给热热吧。”
“谢谢皇上。”
刘锦儿告退而去了。我独处找了烟草点上,吞云吐雾,心想着两三天后,这大同府又将掀起一场风波。
第四卷 第二百零三章 与君相交
第二天我又去了镇北侯府,但这次并不是为了拜会司马威,而是去勾引他的女儿司马玲。司马威见我将目标转投向她的宝贝女儿,心里虽然着急,但又碍于无法表露,只能暗自给她女儿使眼色,命其当面婉拒。然后司马玲却是装着没有看见,很爽快地答应了我的邀约,并提出了到郊外骑马。
碧空万里,春天的郊野,一片青绿,空气中散发着花草的自然香气,呼吸间令人心旷神怡。我和司马玲并骑而行,走的很慢,胯下的两匹马儿似乎也很享受着怡人的环境,三步一停,懒懒散散,最后干脆是停下来低头啃着青草不肯走了。
马司玲索性放开了马缰,舒展双手,一番感叹道:“出来玩玩真好,外面空气都这么清新。真想天天都出来骑骑马!”
我不由笑道:“我听着这说法,司马小姐在家好像很不自由一样?”
“我都不称你公子,你也别小姐小姐的叫,听着怪生份的。嘻!你叫玲儿吧。”司马玲双颊泛起甜美的酒窝,说道,“你不知道,我是被爹管得很严,平时虽还有江彬陪我。不过前天他挨了五十大棍,昨天我给他送了药,可伤都还没好,哪骑得马。”
“呵呵!那么说来,我今天来约你,还正合了你心意。”
“嘻嘻!你说对了。”司马玲娇笑道,“其实爹爹那天因为我偷跑出去玩的事狠狠责骂了我一顿。还警告我不要再与你来往。但我偏不听他的!”
听司马玲如此说,也不足为怪,我心想像司马玲这样的少女,多少有点叛逆心理,便随口问道:“玲儿很喜欢同你爹作对吗?”
“那可不是!别把我当作任信不懂事的大小姐了。”司马玲娇嗔的解释道,“平常我都很听父亲的话,这次答应和你出来玩,一半是因为我对你这人很好奇罢了……”
我笑问道:“哈哈!我又没生三只手四条腿,有什么地方值得玲儿好奇哩?”
“李逍遥,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你又何必装蒜呢。”司马玲一副聪明伶俐的神态,撸了撸嘴道,“我看得出来,父亲他对你不太喜欢,敬而远之。依父亲的性格,只要他看不上眼的人,根本不会理会。就拿以前那山西布政司来说吧,朝廷正二品的封疆大吏,他亲自上门来给他儿子提亲,父亲只说他那人虽有些能耐,但贪财之心太重,不宜结交,于是连门都没让他进。嘻!爹爹瞧人的眼光可真准,后来我便听说没多久,山西布政的贪墨的案子便被揭发了出来。山西的官员被查抄了一大片。”司马玲说到这里,眼神有些自豪,看得出她对自己的父亲很是子崇拜。
我笑道:“山西布政司江少民现在混得也不错啊!我听说山西一省现在在他的治下非常清明,除了江南二省就属他的政绩最好了,前阵子才受了朝廷加奖地方官员的红利。可能明年就会调升京师,荣升一品大员。嘿嘿!说不定过不了多久,他又会来与你家提亲喽。”
“哼哼!那江少民的儿子长得歪瓜裂枣的,文也不行武也不行,我可看不上。”司马玲撇了撇嘴,又道,“你对朝廷的事倒是挺了解的啊!不过说起来,山西布政司犯了那么大的罪,当今皇上仅没砍他的头,还继续任用他,这事连爹爹也没想到。好了,不扯远了。反正我发现父亲对你却很客气。我问父亲你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却不说,只是警告我不许和你接近……”
我微笑道:“玲儿既然对我身份这么好奇,我们出来这么久,你怎么一直没问我?”
司马玲嘟了嘟嘴道:“你若是不想告诉我。我问你你也会骗个谎儿骗我,那有什么意思?”
“嗯,这个嘛……过些日子你就知道了。”我笑了笑,岔开话题道:“对了,另一半原因还没说哩!”
“另一半的原因很简单。我就想多认识个朋友罢了。说了你别笑话,除了江彬和我从小长大之外,我都没什么别的朋友了。”司马玲幽幽地说道,“其他的人对我虽然恭敬有礼,可是都没有一个能说上知心话的人……”
司马玲的身份地位和所处的环境,确实能造成这样的情况,我心中理解,却是故作惊讶地调侃道:“不会吧?堂堂的镇北侯爷的千金,想要高攀的人肯定多如牛毛,怎么会说交不到朋友?”
马司玲闻言,嗔道:“李逍遥,你这么说,我可当是你在讽刺我!”
我赔笑道:“我这人爱开玩笑,玲儿莫生气。”
“嘻!我才没那么小气哩!”司马玲眨了眨眼,忽然说道,“逍遥,念首诗给我听好吗?”
“噢!什么?”
司马玲突然提出这么个要求,心想该不会她要考教我的诗文吧?而司马玲见我在发愣,又是娇笑着解释道:“我最爱听别人念诗了。不过江彬他只会练武、练兵就是不会念诗。”
“嗯!我想想……有了!”我随口念了几句诗词,“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司马玲听罢,默默咀嚼两遍,略发感叹道:“嗯!真不错……这首诗虽然格律不太工整,但却是至情至性。这是谁写的?我以前也读过不少诗词,却从来没见过这首。”
我原以为司马玲喜欢骑马射箭什么的,却没想到她竟衷爱诗词的浪漫格调。不过任她再是饱读诗书,也不过是唐诗宋词,出于清代的诗句她肯没听过。于是笑笑答道:“是一个和尚写的。”
司马玲先是一愣,接着便抿嘴笑道:“咯咯,有趣!真没想到世间还有这样的和尚。”
我也笑道:“呵呵!玲儿你没听过一句俗话吗?林子大了什么鸡都有。”
司马玲又是一阵娇笑,脸上泛起那对甜美的小酒窝,直将我的目光吸引住了。但听她又说道:“逍遥,你会作诗吗?也念一首吧。”
我摊了摊双手道:“我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唯独这写诗嘛,是七窍通了六窍……”
“什么意思?”司马玲不解是眨了眨眼。
“哈!就是一窍不通呗!”我笑着耸了耸肩。
“嘻嘻!你这人虽然有点孟浪,但真是有趣。你认识你这样的朋友很开心。”司马玲望着问道,“我们算是朋友了吗?”
“那当然喽!”我点了点头,“认识玲儿我也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