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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克!和平来之不易,所以必须建立一个爱好和平的政府,才能保证和平。现在联邦和邦联争论,正需要你发挥决定性的影响力。你也该清楚说明你的立场了!”杰弗逊率先打破康柏好不容易培养的友好氛围。
“现在确实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华盛顿也附和了一句。
“呵呵!先生们,我知道你们的意思,现在华盛顿将军和联邦党一起主张建立联邦,托马斯和民主党中
人是要求维持邦联,富兰克林先生对于两者都无所谓是只要我表明支持谁,谁的主张就最大可能会获得通过?”康柏也把茶杯放了下去。
“是的,我想现在你态度,也代表了共和党的态度。”富兰克林笑着点点头。
这次保留大陆军带给共和党的好处,他非常清楚的看在眼里。对于康柏经营自身政党的能力,他已经佩服无话可说了。所以各方面,他都非常配合康柏。
“约克,我知道你原来的主张,但我还是觉得集权容易诞生独裁。这是关系国家长远未来的事情,希望你能够慎重考虑。支持哪一种国家结构。无论那两结构,国家的实力都不会受影响,真正受影响的,还是普通平民。”杰弗逊表情非常庄重。
“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有力量,约克!”华盛顿老将军的话一如既往简洁。
“其实我觉得这还是交给制宪会正面议讨论的好,虽然我们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完全主导了独立战争,但有关国家长远未来的事情,还是得考虑一下那些弱小州的意见。你觉得。本杰明?”康柏转头和富兰克林商量。
年纪最长的富兰克林,无疑见识最广,但他还是不愿意就此表达出他的意见。
“美利坚合众国的国家结构。确实应该有慎重思考,不过无论如何,他的最终决定过程,都应该符合民主和共和观念。”
听到富兰克林的说话,康柏面上露出一丝无奈。
杰弗逊和华盛顿更是相视苦笑,这些共和党的家伙,全都和康柏一个样,不到关键时候,不见好处。他们就肯定不会说出自己明确支持者。
“是呀,就像各大州一致提出的按照民主制原则,根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在未来国会中的名额,已经让很多小州怨声载道。现在再由我们两个大州的人,做出有关国家结构的样板决定,恐怕不大好吧。”康柏也确认了躲避的心思。
支持哪种宪法也好,支持那种国家结构也好,并不能给自己赢得多少好处。后世反对联邦集权的杰弗逊。名声就比支持联邦的亚当斯要响了不少,自己没必要趟这次的浑水。宪法问题,只要交给自己党派中的“宪法之父”麦迪逊就成。
自己现在的名声已经够响了,在想获得更高一步的位前,根本没必要再作这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只是杰弗逊赞同民主,华盛顿赞同维护联邦利益,两人都不想让康柏这么糊弄故意过去。
“约克,你不仅仅代表了你自己,同样还带表着你领导的共和党,难道你想让共和党也不表态吗?或者是你准备让共和党成员。自由表达在国家结构问题上的立场?”杰弗逊鼓动道,坚持让他在联邦还是邦联上表态。
“这有什么不可以吗?”康柏笑了起来。“那就让党员自由表达好了。”
自己早就私下和党员交流过意见,这些工商产业界出身的党员,基本上赞同联邦制。就算康柏不要求共和党内部一致,联邦制构想,也绝对会战胜邦联制,杰弗逊根本回天无力。自己不想白白得罪杰弗逊,杰弗逊却似乎想逼自己做这个恶人呢。
“那对于宪法的问题上,共和党有没有什么于设的立场?”华盛顿简洁的问道。
他大致已经判断出康柏在联邦和邦联制上面的态度了。
“宪法方面的事情,将会有我们党派的詹姆斯?麦迪逊先生,作为全权代表负责,将军可以直接询问他。”
华盛顿点点头,没有再问话。
在康柏和富兰克林两人的推托下,这次拜访除了了解到康柏是一个非常尊重党员意见的领袖外,杰弗逊他们一无所获。
第二天,制宪会议正式召开。
有了共和党的强力支持,在康柏建议下,会议第一天就选举了本杰明?富兰克林为制宪会议主席。
这次选举历史上本来应该会由富兰克林主持,最后被选举为主席的,却是华盛顿。
主席选举出来了,制宪会议进入工作日程。
首先讨论的就是国家结构形式,这也是后来正式宪法中序言部分就写明的要点。只有明确了国家是联邦国家,还是邦联国家,才能为接下来的宪法定下基调。
亚当斯在这个时候表现的非常果断,他在会议一开始,就提议对国家结构进行表决。
不出大多数人的意外,支持联邦建国构想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历史上因为杰弗逊不在而声音暗弱的反联邦人士,并没有因为杰弗逊留下来而有多少壮大。
美国,最终还是走向了联邦制。
作为宪法起草者之一的詹姆斯?麦迪逊,在宪法序言中写到: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相对于没有多大争议的联邦制构想,国会的权利分配,行政,各州邦的义务等等宪法正式内容,才是让各州激烈争论的重点。
讨论的重点有七条,其中第一条讲立法,第二条讲行政,第三条讲司法,第四条规定各州与联邦的关系,第五条规定修宪的程序,第六条规定宪法的位,第七条规定宪法的生效。整部宪法不能多说一句,也不能少一句。
第二百十七节 宪法拉开选举
于制宪会议的代表本来就来的不足,所以每一个代表显得非常重要,每一票,都弥足珍贵。
因为即便那些缺席的人没有表态,在算整体通过率的时候,其实也要把他们算进去,所以实际上反而因为大量代表没有参加,已经就造成宪法通过非常艰难。
全体代表对于要制定一部宪法,来规划国家未来发展的方向上,是一致的。
可惜方向的一致,不等于方案的相同,更不等于意见的统一。尤其是当方案涉及各自利益时,那就会针锋相对、寸土必争,以致制宪会议好几次差一点不欢而散。就算最终坚持了下来,中途还是有十几名代表离会出走,决定杯葛(boycott)这次制宪会议。
这样不友好的氛围,让很多代表忧心忡忡。七十二岁高龄的制宪会议主席,宾夕法尼亚代表,德高望重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最后提议聘请一位牧师,在每天开会前主持祈祷,恳请代表们放弃“惟有自己正确”的观念。
事实上,正是由于争论的双方,都表现出相对冷静理智的态度,居中调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议,制宪会议才从走投无路转向柳暗花明,并最终达成协议。
制宪会议的最大难题,就是,既要把各邦的主权和权力收缴上来,交给一个“坚强之全国政府”,但又决不允许这个政府是专制主义和君临天下的。
杰弗逊的民主党人,在反对联邦集权无效的情况下,对于中央政府和国会的构成,进行了严格的要求。这部分讨论了很长时间。最后规定:
国家权力既被纵向分解为联邦的权力和各州的权力(其实是独立各邦部分让渡权力,变邦为州),又被横向分解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权属于美国国会,行政权属于美国总统。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以及国会不时规定和设立的下级法院,而立法权又分属参、众两院。只有参、众两院分别通过,法案才能成立。而且,总统对通过法案有否决权,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国会通过的法案“违宪”。虽然由实行终身制的大法官组成的最高法院有裁决权,但大法官要由总统任命、参议院同意。总统虽然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但这一否决又可以由国会以三分之二的票数再否决。
这样很符合历史上设定,康柏起的作用非常明显。
康柏并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如果不是美国宪法实在太简单了,看过之后就能大致记下来,他在这样的制宪会议,实际上是没有什么好主意的。不过前世看过那附加了修正案的宪法,加上对美国政府和议会职能基本上还有点了解。所以在共和党两位法学专家麦迪逊和威尔逊的配合下,倒也提出了不少让各方可以互相妥协接受的方案。
如果说对中央政府和国会问题结构。还仅仅是讨论的话,那么对于国会名额的分配形式,就是最大争论。
和历史上一样。前面有大量制宪会议代表不愿意参加会议,就是因为这个名额问题上,各大州表现的非常强硬,以致让他们不得不采取杯葛(boycott)的方法。
虽然康柏已经在党内提出了妥协性议案,但共和党的两位法律代表麦迪逊和威尔逊,还是先提出原来的大州方案,也就是完全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的民主方案。准备确实通不过,才接受康柏的妥协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维护者是新泽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华代表刚宁?贝德福德。他们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坚持认为,大州意图就是要吞噬小州。因此他们扬言宁肯投靠外国,也决不亡于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让步,甚至连剑与火、绞刑架之类的话都说出来了。反正以民主的名义杀人,也是早期民主的典型特色。某些新的主义在诞生之初,都伴随着大量杀戮敌人,只有等主义走向成熟,掌握了优势之后,才会更加人性化。可以接受。
幸亏这时康柏等共和党人出来调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涅狄格代表奥立维?艾尔斯沃斯等人。在他们的联合斡旋之下,制宪会议于八月达成妥协:众议院实行国内法原则,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顾大州;参议院实行国际法原则,不论大小,每州一席(后改为两席),照顾小州,尤其是特拉华和罗德岛。
如同历史上一样。这次妥协后来被美国宪法学家称为“伟大的妥协”。这倒不光是因为它帮助制宪会议走出了僵局,而且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民主原则与共和原则共存成功范例。众议院民主,参议院共和,两大原则共存于国会,岂非一种比单一共和制度更高境界的共和。其实妥协是一种政治美德,因为只有妥协才能实现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种方法。
这个最大的难点一解决,宪法的出炉顺理成章。
和历史上稍微有点不同的是,这次因为杰弗逊和康柏的在场,《权利法案》中关于公民权之类的内容,也被写入了宪法,这样就不必等宪法刚刚生效,就马上通过修正案对他进行修正了。它的增加,实际上也和各方利益不冲突,因为此前各州自己的宪法,也都有权利法案中的内容,现在全国宪法上再出现,只是确认一下罢了。
一七七九年八月底,《宪法草案》在表决的时候,以四十三票对三票,正式获得通过。之所以投票的人没有当初参加会议的人数多,
为有些人没有投票权,而有些人,则干脆在讨论过程满,而中途退场决定抵制这次制宪会议。
九月一日,宪法正式签字,第一个签字的。是制宪会议主席富兰克林,然后其他代表一一跟上。不过多了一个联合州,总算比历史上才四十人签字的宪法要好了不少。
宪法虽然出炉了,但宪法得到各州通过,却还需要时间。
只是随着宪法关于选举总统的事情一敲定,美国第一任总统的选举热立刻开始。
如果是真实的历史上。因为华盛顿在独立战争中的影响力无可比拟,人们几乎是众口一致要求选举华盛顿为总统。他其实在还没选举的时候,就已经做稳了总统宝座,基本没有多少“竞选”的氛围。
不过现在富兰克林、杰弗逊和华盛顿等人名望都差不多。尤其是富兰克林因为最近连续两次在代表性的美英和平协议、各国友好协议,还有宪法上代表美国签字,他的声望,比历史上还高了许多。
在宪法出炉后,杰弗逊再次和康柏进行了短暂的接触。
“约克。你准备竞选第一任总统吗?”杰弗逊他问事情,还是一如既往直接。
康柏也适应这样直接询问了,马上就回答:
“不!我还年青。我可不想这么早被总统这个位置束缚住手脚。”
这样的回答方式,让杰弗逊大感意外,脸上更是哭笑不得:
“哪有这么说的,约克,担任总统,是荣誉和责任,又哪里有束缚手脚这样的说法。”
“怎么会没有?托马斯,我问你,我要是竞选上了总统。可以担任几年?”
“任期是四年呀!”
“不,我的意思是,我可以连续担任几年?最多担任几年?”
“这个……”
杰弗逊不明白康柏这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