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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也见过那些大户人家,却从未听说有哪家如此供给僮仆衣食的。若是不逼着他读书识数,那这种生活,几乎与仙境没有什么两样了。
他虽然从庄子里逃出来,却没有逃远,一来是因为人生地不熟,不太敢乱跑,二来心中多少还是有些想念庄子里的衣食,特别是想念小翠姐的关照。他母亲早逝,父亲又是个醉鬼,因此此前从未有人如此关怀过他。
“若是小翠姐知道我逃了,不知是会伤心,还是会象其余人一般骂我。”
想到这里,他的肚子越发地饿了。
不过,他又不愿意厚着脸皮回去,象这般逃出来的逃奴,主家捉住后,十之八九是打了一顿后发卖。与其去受那个罪,倒不如想法子逃了,这江南富庶之地,便是做花子,也总有口饭吃。
他紧了紧腰带,从石头上爬了起来,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现在要做的是弄点吃的先垫垫。
李邺看看四周,没见到什么人影,只有远处有个棚子。隔着溪流的那一边,是一片瓜田,瓜田里种着消暑的寒瓜(注1),李邺曾吃过一回,因此见了不觉两颊生津。
那棚子里应当是看瓜人,只要避开看瓜人的耳目,便可偷一个来。李邺在卖身前也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轻车熟入,伏在地上,一寸寸地向瓜田里爬去。
猎物早已挑好,那是一个大瓜,足有成年人的头颅大小。李邺舔了舔唇,他似乎已经感觉到寒瓜的香甜了,当他的指头碰着那个大瓜的藤蔓时,他把郁樟山庄里的不快全部忘光了。
就在这时,犬吠声响起。
“小贼,敢偷我家寒瓜!”
怒咤声也在这个时候响起,李邺噌地跳了起来,回头看了看,却发现一个少年带着两只大狗,正对他怒目而视。
“这……老爷没偷,你这小厮哪只眼见着老爷偷瓜了?”李邺这不是第一次小偷小摸被人抓住,他早就有了一套应对之策,若抓住他的是个大人,他早就下跪求饶了,但这少年看上去比他还要小些,不过十一二岁左右,与他年纪相当,虽然带着两只大狗,可那有什么好害怕的!
“小贼!”见他还敢狡辩,那少年立刻急了,他挥动拳头:“你是讨打对不?”
“你来啊,试试小爷可曾怕你!”对于那两只大狗,李邺还有些担心,可对这个少年,他却一点都不怕。
少年吼了一声,眼见就要冲来,突然又停住脚步:“抓住这小贼,狠狠地抽了送官!”
李邺正奇怪,突然间见两个歪戴帽子赤着上身的大汉从瓜棚里冲了出来,他心知不妙,这少爷虽然一个人出头,却不是一个人在这!他转身就跑,逃时还没忘记踹上那大寒瓜一脚,心道我吃不得也要让你吃不得。
“班定远,霍骠骁,上!”
那少年在他身后喝道,然后两只大狗便狂吠奔来,它们训练得其实不是很得法,真正的经受训练的猛犬在奔袭的时候应该是不出声的,但它们却一路狂吠,唯恐声势不大。
不过,这样的大狗吓唬李邺已经足够了,他怪叫着加速,这些日子营养跟上了,加之每日又要晨练,因此他跑的速度极快,那两只狗一时半会倒也追不上。两个赤着膀子的大汉虽然喊得震天响,却未曾真的追来,毕竟这只是偷瓜的小事,值不得为此惹上官司。
李邺不知自己狂奔了有多久,听得身后犬吠声渐远,他才敢放慢脚步回过头来。那看瓜的少年和两只狗都停下了,没有继续追他,他从地上拾起一块泥巴,用力砸了回去,嘴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
若不是腹中饥饿,他觉得这样的日子也不坏,至少比起在郁樟山庄里那严厉得近于苛刻的纪律要强。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象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
觉得无拘无束,偷瓜不成的不快,倾刻间便被李邺抛到脑后了,他背着手,唱起了曲子。这曲子是夜间学习算数时赵与莒教的,比起上午的识字,李邺更喜欢算数一些,他现在已经能顺利地数到一百,一百以内的加减也能够勉强算出,虽然比不上陈子诚和陈任,却也能与龙十二不相上下,并列男童中倒数第一。
“大少爷除了教算术,偶尔还教唱曲子,这曲子好,我唱得最好,可大少爷从不让我去唱。”
注1:即西瓜,原产于非洲,传入我国时间有汉时、五代时等说法,无论哪种说法,宋时中原和江南已经有西瓜,这是无庸置疑的。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九、顽童(下)
有的时候,赵与莒会给男童展示自己的时间,或是唱他教过的曲,或进说上两句话,这被当作他对孩童们的奖励。陈与诚与陈任是最常得到这奖励的,就连龙十二,因为前日在磨坊里干得专心,也得了一次,可那个聋子,站在被赵与莒称为讲台的地方,半晌也只哼哼了两声。在台下的李邺既是羡慕又是嫉妒,他早就想上去试试,而不是在这唱给竹子和野草听。
“小翠姐定然喜欢我唱的曲子,大少爷懂的东西真多……他是富家之子,自然懂得许多东西,若是我出生在这家里,我懂得会比他更多!”
对于自己的主人,李邺既是怕,又是敬,还有强烈的嫉妒。虽然在心底他也知道,自己便是生在富家,知道的东西恐怕也是远远比不上这位大少爷的。
“他整日介愁眉苦脸,坐在书桌前写定画画,哪有老子现在逍遥自在,哼哼,两个月里就未曾见他笑过!”想到这里,李邺心中总算觉得赵与莒有一处比不上自己的,他心中得意,口里唱得便更响亮了。
如果腹中不是如此饿的话。
不合时宜的腹中饥鸣让他泄了气,左右看看,却找不到可以下手的地方。他定了定神,发觉前方竹林掩映之中有一处庄子,便加快了脚步。在庄子里讨些吃食,应当不成问题吧。
庄子不大,不过住着二十余户人家,庄子正北是家大户,院落与郁樟山庄一般,都是前后四进的。见到这样的庄子,李邺不知为何觉得有些亲切,他凝神思忖,好一会儿才明白,自己是把这当作了郁樟山庄了。
“老爷才不要想那个鬼庄子,老爷如今很是快活,很是快活,比在庄子里快活多了,便是大少爷也没有老爷快活!”
带着这样的心思,李邺开始寻找目标,乞讨并不让他觉得羞愧,卖身之前这种事情他也没有少做。可是如今正是农忙时节,庄子里静悄悄的,便是小孩也未曾见着一个。
“要不着老爷就自己拿!”李邺如此想。他见那大庄子院墙不高,便起了心思,找了棵靠着墙的柳树爬了上去。
院墙里种着两棵枣树,此时正是枣子红时,望着树上的大枣,李邺再次觉得口齿生津,他左右瞧瞧,见没有人影,便顺着树枝向院墙攀去。
“小贼,你竟跑到这儿来了!”
眼见就要攀上院墙,突然传来一声断喝,李邺凝神望去,发觉那带着狗的少年从一间厢房里出来,叉着腰瞪着他。
心中大叫倒楣,李邺松开手从柳树上落了下来,撒腿就往庄外跑去。显然这庄子便是那带狗少年的家,他在路上绕来绕去,却被那少年抄近路赶在了前头。
“小贼,你逃不掉的!”那少年在院墙内愤怒地吼着。
“来捉老爷我呀!”李邺一边跑一边叫嚷,回头望了两眼,见那少年没有追出来,脚步便慢了些。
拐过前面那棵树,便可以出了这庄子,到时往田里一钻,便是几十个大人,也未必能捉住自己,这些里子被大少爷逼着绕山跑,可真没有白跑!
“砰!”
拐过树时,李邺觉得自己象是撞到了一堵墙,不但眼冒金星,而且鼻梁处传来的酸痛让他涕泪横溢。他捂着鼻子好不容易才站直身子:“该死的,谁撞了老爷……啊?”
透过模糊的视线,他看到撞着他的是一个黑壮的汉子,这汉子赤着上身,脸上带着狞笑,那模样打扮,正是跟着看瓜少年的仆役。
“小贼,却是自投罗网了!”
汉子一把揪住李邺的脖领,李邺伸头就想咬他,那汉子眼明手快,一记巴掌抡了起来,李邺的耳边顿时开了个水陆道场,锣儿磬儿鼓儿什么的,都嗡嗡响个不停。
“捉住了还不老实,小贼,你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家的庄子!”
李邺只觉得鼻子边上温漉漉的,这种感觉虽然有几个月不曾出现,但他还是明白发生了什么:他流鼻血了。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无论他有多顽皮,终究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
“小贼,你不是挺能跑的么?”没一会儿,他又听到那看瓜少年的声音。
这次跟随在看瓜少年身边的除了两个光着膀子的庄丁,还有四条狗,虽然被庄丁拉住了脖套上的绳索,可那四条狗仍是狺狺狂吠,似乎随时都有可能扑上来。
“别咬我,别咬我!饶命!”
曾经被恶狗咬过的李邺可是知道其中滋味的,他现在无比想念起郁樟山庄的竹鞭了,那玩意儿虽然打在身上更疼,但不会有什么后患,更不会有生命危险,若是遇到赵勇心情好,抽下的鞭子还不会很重。而这狗则不然,咬上一口,便要伤筋动骨,没个几十天别想养好。
想到郁樟山庄,他心中一动,至少先混过眼前这关,因此又大声嚷嚷道:“我家主人是郁樟山庄的赵大少爷,他可是皇亲,皇亲!”
他人小,不懂得皇亲与宗室的区别,只道抬出这个来,便可以护住他。果然,听到这话之后,那个拎着他的庄丁脸色呆了一下,然后又看向看瓜少年。
看瓜少年撇了一下嘴:“什么郁樟山庄,少爷我没听说过……咦,你说的莫非是那边的庄子?”
这个时候李邺为了逃脱皮肉之苦,也不管他指的是哪个方向,只是胡乱点头。看瓜少年见了嘿嘿一乐:“早听说那边庄子卖了,却不想是卖给你家主人,少爷我听欧老根说,你家主人养了一帮子僮仆,在教他们读书识字和什么算术!你这小贼,定然是从庄中逃出的,要不怎么不是在读书识字?哈哈,原来我抓到的不是一个小贼,而是一个逃奴!”
看瓜少年年纪虽小,分析起事情来却是细致入微,就连李邺是从赵家逃走的事情也猜了出来。李邺瞠目结舌,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第一卷、朝为田舍郎 十、相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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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慌张?”
外头的喧哗让赵与莒很是不快,李邺之出逃,使他意识到并非所有事情都在自己掌握之中。对待这些孤儿,原本应是恩威并施才对,他威则威矣,恩却不够。这些孤儿毕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本来赵与莒以为,自己好吃好喝好睡的安置他们,他们便应该感恩戴德才是,却没有想到出现李邺这么一个异类。
幸好只有李邺一个……但他绝对不是一个好头,若是这些孩童日后遇着不如意之事,便如他一般想着逃走,应当如何处置?
这个问题困扰了赵与莒好一会儿,甚至影响到他下一步计划,总有一日,他教这些孩童的,将是超过这个时代的东西。他不希望自己培养出来的人,反而成为他的对手,那种“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的念头,至少在他立稳根基之前,是绝对不能存在的。
这也是他在第一次见到孤儿们时,便提出“两个凡是”的目的。
“大少爷,是附近庄子里的人来了,说是捉住了咱们家的逃奴。”小翠小心翼翼地看着赵与莒,从这个只有七岁大的少主人脸上,她很难看出喜怒哀乐来,他的脸上永远都是淡淡的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从来看不到少年人应当有的那种明快活泼。
“李邺被送回来了么?”赵与莒眉头皱了一下,这又是一个麻烦。
“大少爷……”小翠低下眉,赵与莒这些时日里的手段,已经让她忘记他的年纪了,虽然他话语很平和,听不出愤怒的意思,可小翠还是感觉到一种寒意。但想到那家规中的种种,她还是壮着胆子求情道:“大少爷,他还小……”
“他还小?”赵与莒有些诧异地看了小翠一眼,然后失笑道:“比我还小么?”
这话问得小翠哑然,不过,见到赵与莒竟然笑了出来,小翠心中一松,今日里大少爷心情似乎不是那么糟,或许那李邺的结果不会太糟。
自从家里增添了人口,郁樟山庄的前后门便都有了守门的。守前门的是赵喜买来的家仆,年纪倒也不大,十七八岁的模样,原是一富贵人家的小厮,只因偷了家中少爷的纸学写字,被打了一顿后卖了出来。他自然也是改姓了赵,虽然是个执贱役的家仆,却喜好圣贤书,听得先生们子曰诗云便会跟着摇头晃脑,只道这“子曰”是极了不得的事情,否则为何先生们都时常挂在嘴边,便给自己取了个大名为“子曰”。到了郁樟山庄后,见到那些新买来的孩童都可以读书,自己却须得守门撒洒,早就满肚皮子的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