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邹盛笑起来,道,“那好吧,我的小王子,我们从河边回去。”
邹沫沫便傻傻地笑,两人又沿着河边往回走。这里最边沿的郁金香全是白色的,一眼看过去就像是一块白色的锦缎,不过,邹沫沫还是在白色的郁金香里看到了几株其他颜色的郁金香,于是,他认为这种混在别的颜色里的郁金香很可贵,去让邹盛摘来给他。
郁金香栽种很密,且此时还有露水,邹盛捞了捞裤腿才小心翼翼走过去,将里面那只粉色的花朵连根拔起,然后又走过来拿到邹沫沫面前,道,“怎么样?”
邹沫沫要伸手去拿,邹盛却不给他,道,“这花挺冷,你不要拿了,我拿着吧。”
邹沫沫对着邹盛微笑着,又凑上去鼻尖触到花朵闻香味,上面冰凉的露珠触到他的鼻尖,让他感觉非常舒服,还用唇去亲吻。
阳光在邹沫沫的身上撒上一层柔和的淡金色,让他长长的眼睫毛颜色似乎也变淡了,面颊嫩白,唇色粉红,比这娇艳的花朵还要美丽。
邹盛看着,在这时候把花拿开了,俯着身子低下头在邹沫沫的唇上亲了亲,邹沫沫本是要亲花朵,却感受到温热的唇的触感,而且感受到邹盛的气息,他睁开眼睛,看着邹盛笑。
邹盛又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才道,“走了,我们从楼上再来看这花田。”
两人沿着河畔回家,河水清澈,缓缓地流着,甚至寂静无声。
邹沫沫看那河水,又去看花田里还未成熟的郁金香,微风拂面,似乎时光在此时静止,他和邹盛在此不老不死。
第三十三章花田寓意
第三十三章
回到屋子里,邹盛给邹沫沫检查了裤腿,发现毯子和脚上的鞋子都有一定程度的濡湿,于是就给他换了,这才抱着他上楼。
邹沫沫手攀在邹盛的肩膀上,笑着问他,“我刚才看到那花田里的花不是按照规则来种的,是不是有什么图形?”
邹盛抱着他上了二楼,又继续爬楼梯上顶楼的阁楼,道,“你看后就知道了。”
邹沫沫于是心中异常期待。
阁楼上面积很宽,而且屋梁并不低,即使邹盛,走在里面也并不显得局促。
一边朝着房屋正面的地方有一片很宽阔的地方,而且有窗户,飘窗宽阔,上面还铺着厚厚的手织羊毛毯。
邹盛把邹沫沫抱过去,两人站在了窗台前面,邹盛又开了窗,道,“你自己看吧。”语气里带着宠溺的笑意。
邹沫沫向外望出去,视线放远,小河对岸的郁金香花田呈现一个规则的长方形,在这个长方形之外,也有一些散种的郁金香,在树下,或者在河边,一丛一丛。
而那规则的长方形里面所包含的内容,却让邹沫沫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心里满满的欢喜,欢喜到有点想要落泪的感觉。
那是白色的郁金香组成的边框,边框里又用很多种颜色的郁金香组成了“鸳鸯并莲”的图案,这是用来寓意婚姻美满的图画。
这个图从这窗户处看出去也很清楚,也许一般人并不能看出其中寓意,但是邹沫沫是学画的,还专攻工笔,对这种中国古典元素自然很了解。
在这两边的寓意画之中,是在金色的郁金香为底的画面上,中间用大红的郁金香组成的一个大大的“囍”字。
邹沫沫从没有想过,邹盛会用这么大一块花田,来做成这样一幅美景。
他目力所及,并不是这一片花田,而是一种溢满胸腔的幸福快乐的感觉。
他紧紧抱住邹盛,将脸埋进他的颈项里,呼吸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的香水的味道,还有他身上的热气。
他想到之前邹盛说要等到今天春天才结婚的事情,他那时候还以为邹盛是不确定和他之间的关系,所以才把时间推后这么多,没想到他是要做这么大的一个喜庆图案。
邹沫沫以前还没有觉得邹盛有什么浪漫细胞,现在才知道自己真是有眼不识真神,太小看邹盛了。
像他自己这样的学画的人,都没有想过,可以这样子来干。
不过,这花田可不是一天两天能够经营好的,而且,要做出这幅图画真的需要不少的时间,邹沫沫心想,邹盛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打算要做出这么一幅图出来的。
在邹盛亲吻他头发的时候,他就动了动脑袋,抬起头来看他,温润的眼睛里含着一层温柔的水意,道,“盛叔,你是什么时候想到要这么做的?”
邹盛抱着他坐在窗台上的羊毛毯上,笑道,“看到可以用花做出图案来的时候就想到了,很早很早之前。”
邹沫沫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里面满是崇拜景仰,这逗得邹盛大笑。
邹沫沫却不笑了,那手去捏他的手,道,“那你最开始想这么做,是想和谁结婚。”
邹盛在拈酸吃醋的邹沫沫唇上亲亲,道,“除了你还能有谁。这座庄园买下有四年了,那时候就想着,把这里按照你的喜好修缮好,我们度假可以来这里,你要是愿意,我们老了也可以在这里来住着养老。”
邹沫沫因他的话眉开眼笑,又觉得有点羞涩,于是将脸埋在他的肩膀里再不说话。
风吹来郁金香的花香,沁人心脾。邹沫沫觉得自己要醉在这花香里了一样,只想永远这样下去。
之后邹盛又带着邹沫沫去看了这栋房子的后花园,是从后面的拖屋出去的,后面的房子是一个挺大的甚至可以举办宴会的厅堂,里面还没什么摆设,只有长桌,邹盛对邹沫沫解释,说以后邹沫沫想用这房间做什么都行,到时候再来改,穿过这间房间,后面是一个正式的饭厅,然后后面连缀着厨房,从厨房一边出去,有一个木头做的亭子,但是亭子被装了玻璃,并不透风。
邹盛没有推着他进亭子,而是去了后面的花园,花园里本该铺鹅卵石小道,但为了邹沫沫,却是用的抛光的石头铺成的路,路的两边全是品种比较名贵的郁金香,含苞的样子极美,走几步就看到变得宽阔的路中间有一口大大的水井,水井上面修了小木亭遮挡,亭子上面还挂了一盆盆郁金香,邹沫沫一边看一边赞叹,后面不远处就是有斜坡的草地,上面的白桦树才刚冒牙,更远处就是蓝天,还能看到几架风车。
邹沫沫在这后花园里轻声唱歌,优美的歌声让邹盛陶醉,这对于一向繁忙的邹盛来说,也是神仙般的日子。
中午两人的饭还是在风车不远处的草地上用的,铺了隔湿气的簟席,然后再铺了毯子,两人坐在上面吃野餐。
这全是邹沫沫的要求,他来到这里,就像是退化了十岁一样,整个人都变得孩子气,而邹盛也像是年轻了,什么都配合他。
婚礼就在几天之后举办,但是邹沫沫沉浸于这里的生活,对此却并无什么感觉。
就像他和邹盛本就是一对,根本不在乎那个仪式一样。
客人们是在婚礼之前三天乘坐邹家的转机来的荷兰,然后又坐了长时间的车才到这乡下庄园。
到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
来人除了陆杰和年锦,居然还有郝长治和吉米,柳宣没有跟着他们一起来,而是之后自己来的,邹秦当然也会来,但是之后一天才到。
陆杰和年锦素来不对盘,两人乘同一架飞机时便在飞机上相看两厌。
年锦一向是沉默的,他并不大说话,但是陆杰却话多,因在飞机上无聊,便和郝长治及吉米闲扯,什么都讲。
年锦都对陆杰无语,心想他和老板也能够扯这么多闲话。
之后郝长治和吉米两人说话去了,陆杰就只好转而找年锦,语出讥嘲,要不是年锦看老板就在旁边,就真要以其人之道回绝他了。
不过,他此时倒是忍着的。
下飞机又坐了四个多小时的车到这庄园,大家其实都饿了。
一路上闻到浓郁的郁金香花香,但因为天色已经黑了,便并没有看到。
到了庄园,屁股都坐麻的陆杰跳出车里,开始大叫,“饿死了,饿死了,居然要坐这么久的车,怎么跑到这么一个偏僻的乡下来举行婚礼,刚才在车上,我还以为自己是要到原始森林里去。”
年锦也饿,但是还是冷冷瞥了陆杰一眼,什么话也没说。
之后郝长治和吉米才从车里出来。
房屋里的灯光是亮着的,但是屋外却只有几盏并不大明亮的路灯亮着,要不是邹盛亲自迎接了出来,几个人都会想,他们是真的来参加婚礼的,而不是被随意带到的某个乡下地方吗?
邹沫沫在屋子里高兴地迎接大家,和四个人都来个拥抱,而且说道,“今天天色晚了,明天带你们看看周围风景,这里很好的。以后我和盛叔还会在这里养老。”
陆杰开始嗤道,“这么个乡下地方养老,我们一路过来,在公路边上看到的人家都很少,亏你说这里好。”
邹沫沫横了他一眼,道,“你真是的,我和盛叔喜欢就好了。又不是要你在这里养老。”
陆杰看他生气,就嘻嘻哈哈地开始逗他。
邹盛看大家都疲乏了,就说道,“想来你们都饿了吧,我和沫沫也在一直等你们来,也还没用晚饭。你们的房间都在二楼,你们先去放一下东西,洗一洗就用晚饭吧。”
邹沫沫和邹盛坐在饭厅里等,一会儿四个人就下来了,郝长治还笑着道,“我看了一下,觉得这里挺不错的,要是我以后要养老,就到你们这旁边买一块地建房子住,到时候正好当邻居。”
邹沫沫笑着道,“那好啊,人多会有意思一些。”
晚餐是西餐,大家边吃边小声谈话,晚饭后也就九点多了,因为大家坐飞机坐车都很累,于是晚上也没什么节目,就都先去休息了。
第二天一大早邹沫沫就起床,带客人参观屋子和外面的风景,而邹盛则还要去忙婚礼事宜。
当这座庄园在太阳的光辉下展现在大家面前时,即使之前一直抱怨这里是乡下的陆杰也说不出这里的不好来了,甚至死皮赖脸说自己以后来这里度假,让邹沫沫要收留他。
年锦看着周围风景,也是一脸沉醉,邹沫沫对他说,若是他喜欢这里,可以常来这里度假玩。
不仅这两人,像郝长治和吉米这种见多识广的人,也对这里的风景很是着迷,吉米这个带着艺术家气质的人,更是像只脱缰的野马,还想穿着裤衩到屋前不远的那条河里游泳,最后因为太冷而放弃了。
当邹沫沫骄傲地让他们看郁金香花田里的图画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幸福而美好,比起别人赞叹想出这种招数来讨邹沫沫欢心的邹盛的有心,年锦看着邹沫沫,心想,自己总算是可以放心地放下他了。
也许这个世界上,唯有邹盛能够让邹沫沫这般快乐。
93
93、第三十四章 婚礼 。。。
第三十四章
柳宣来了这庄园之后,也对这里的美景非常喜欢,邹沫沫又花了半天时间带着他到处转了一圈,和他漫步花田之间,在阳光明媚的春天里,蓝天之下,坐在草地上聊天。
陆杰他们这天则在附近的镇上去逛了一圈,看看风景,体会体会这里的人情百态。
吉米和郝长治两人在镇上咖啡馆里闲坐时,陆杰看年锦往邹沫沫他们的庄园走回去,他便也跟上来了。
年锦看他跟着自己,就很不高兴,回头问他,“你自己不知道路吗?跟着我回去?”
陆杰痞痞地道,“我也是走这条路,当然就正好走到一起了。”
年锦皱眉,“那你一直在我身后做什么,小人才紧盯别人后背。”
陆杰笑道,“哦,我就是小人。你以为你是君子?”
年锦只好哼一声赶紧往前走,陆杰便紧跟着他,两人一路吵吵嚷嚷往庄园走去,走到了庄园的范围,就看到一个年轻的高大男人牵着一条狗在跑,那男人边跑边喊,“小金,慢,慢点。”
看到这个人,年锦的脚步就停下了,脸色也很不好。
陆杰也看到了,也停下了脚步,他对年锦说话的声音没有了刚才的痞子气和讥嘲,反而带上了一点关心,道,“那是邹家的老三,是个混世魔王,在他面前,我们这种人都算是好得不得了的人了。听说你以前吃过他的亏,要是你不想见他,我去给邹沫沫说,你住到镇上的旅馆里去吧。”
年锦侧头看了陆杰一眼,眼神很淡,身上带着一股冷气,但是,他却没有听陆杰的话,直接走了过去,从草地上绕过往房子里面走。
陆杰追着他,很不满地道,“喂喂,你不识好人心,我是为你好……”
年锦根本不理睬他,飞快地从一边走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