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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妻如墨(专宠)-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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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立下血誓,绝不行那过河拆桥,卸磨杀驴的下作事。”

  齐芙一说,齐心脸上闪过一抹急**言又止。血誓是拥有神秘力量的誓言,违背誓言之人,均会受到自身血脉元力的反噬而亡。齐心自认为讨好金家人不过是权益之举,岂能为此冒险至此。

  但齐心不知道的是,对齐芙来说,只要能够摆平眼中钉墨言,将其紫玉据为己有,那么最有机缘得到圣地宝物的,除了她,别无他人。若金家人真有机缘得到一些好处,只要自己实力大增,还有老祖宗坐镇齐家,十荒境内,除了玄武,又有谁能真正要挟得了他们。不,或者连玄武,也无法真正对他们齐家构成威胁。

  若赤袍男子是土生土长的金家人,齐芙的提议定会让他心动不已。只可惜在这一点上,齐芙错估了一切。若论起双方的熟识程度,说到底,他与酥酥才是旧识。这件事,天知,地知,便只有他知晓。

  赤袍男子几乎不做任何考虑,便朗笑出声:“在下以为,和墨先生兰姑娘合作,要比与你兄妹二人合作靠谱得多了。若论亲近疏离嘛,在下与兰姑娘是一见如故,与墨先生相谈甚欢。”顿了顿,“再说了,一向算无遗策的齐大小姐会让在下平白占上这么一个便宜,在下惶恐呀。”

  赤袍男子侃侃而谈,耳中却突然响起酥酥的传音:“金先生,可有把握带我离开?此时不宜久战,我中了他一匕,而且那匕上,有毒!”酥酥无奈一笑:“若是先生权衡利弊,想与齐家并肩作战,我也理解。只是酥酥还要奉劝一句,齐家兄妹为圣地宝物会无所不用其极,如无他人钳制,齐家的收获定要比先生更多,届时,齐家稳压金家一头也是必然之势。”

  赤袍男子身子微不可见地一颤,眼神猛地一凛,眼底闪过一抹担忧。酥酥受袭的一幕他并未看到,不知道酥酥早已受伤。

  看着听完他的话后有恃无恐的齐芙兄妹,心底猛地明白齐家两人一番拉拢,何尝不是在拖延时间,让并未深刺要害的匕首之毒发作。一想到自己还配合着长篇大论说了一通,男子焦急之下传言道:“你怎的不早说,还让他们平白拖延了这么久。”

  听着男子言语中那淡淡的埋怨之情还有古怪的关切,酥酥心下一定,传言道:“你能伸以援手,酥酥感激不尽。初时并不知道这匕首有毒。他们拖延时间,我也在拖延。暗算我,岂能不付出一点代价。”

  男子一怔,声音中多了一丝踌躇:“这毒,厉害么?”明知道齐家大公子齐心的手段,定不是那轻易便能化解的招式,可男子心中那莫名的慌张却让他出此一问。

  酥酥微微咬唇,道:“无妨,我还撑得住。待我一招发出,你便趁机带我离开,可好?”

  酥酥的耳边传来男子郑重而自傲的声音:“你放心,论速度,天下之大鲜有与我争锋之人,我定将你平安带离此地。莫要浪费元力出手,一切由我来应付。”

  “不,由我出手才能出其不意。”酥酥笃定传言,没有一丝一毫的胆怯后退。

  转瞬而逝的交流并没有引起齐芙兄妹的疑惑。齐心冷笑一声:“既然金兄铁了心做这样的选择,就莫怪我兄妹二人出手无情!”

  赤袍男子冷哼了一声,眼神转为阴冷,连回答一句都欠奉。

  身侧的酥酥却突然轻笑出声,“齐心,你不觉得你高兴得太早了么?”

  酥酥话音一落,齐家兄妹二人同时色变。酥酥的头顶上骤然闪现一枚湛蓝的独角,而随着独角的出现,整个天空瞬间竟然变得极为暗压抑郁。

  独角迸射出一道刺眼的光芒,众人几乎都难以控制地闭上了眼睛,可就在这顷刻之间,一声惨呼几乎响彻了整片天地。

  就在众人恢复了可视能力,还未缓过神来,已经听到酥酥低喝一声:“金先生,走!”

  齐芙下意识便朝身侧望去,却看到齐心整个身子被掀飞十数米远,接连撞到几颗大树,人与树,全数焦黑如炭,眼光所及的齐心,已经面目全非,弯腿站在哪里,唯有眼中露出极端的恨色,接连喘息不停。

  齐芙的第一反应不是冲过去查检齐心的安危,而是瞬间转过头来,左手已经化拳为爪,朝酥酥抓去。

  可她快,赤袍男子更快。几乎就在酥酥低喝的一瞬间,赤金长袍一敞一卷,已经将全身绵软的酥酥揽了过去,一转身,整个人如同大鹏展翅一般腾飞而起,

  只看到一道金光闪烁,随即便消失于天际之中,速度之快,简直骇人听闻。

  连日来,酥酥晚上捕猎那些蕴含雷元力的元兽,利用冰蓝的独角技能,将雷元力全数收集起来,为的就是最大程度的积蓄冰蓝这一击必杀的保命招式。

  酥酥选择了齐心,是因为在圣地入口处,齐芙手中的戒指对抵挡雷力有着非比寻常的妙用。从精气神上的感应,齐心的状态似乎远不如齐芙。

  事实也确实如此,齐心进入圣地后,便马不停蹄寻找齐芙,连番下来,人确实十分疲累,也亏得酥酥受伤,冰蓝这一记必杀并未发挥至极致,要不然,此刻的他估计早已化为灰烬。

  “**!”齐心恨恨一声,缓缓行至齐芙的身侧,全身焦黑如碳,衣衫褴褛,狼狈之极。

  “金家这人的速度委实太可怕了,若让他完全施展起来,就算老祖宗也未必能够追上。”齐芙一脸深思地喃喃出声,回过头来,一脸关切地问:“大哥,你感觉如何?”

  齐心朝口中丢下几枚丹药,轻呼一口气,方才缓缓道:“身上雷力四溢,需要费时将其逼出,虽未曾伤及要害,但这雷力的难缠程度,你也知晓。”脸色变得狰狞,“那**也休想好过,流云匕上的**之毒,哼,就算那男人能与她交/合缓解她的痛苦,但每交合一次,她的功力就会散掉一分,直至功力散尽,重为普通之人。”

  齐心桀桀一笑:“**之毒,顾名思义,便如**一般润物细无声。只要触及肌肤,无论功力多高,都能一渗而入。除非达至老祖宗那个境界,体内自称一域。其他武者,无一能幸免。本来我还想趁此机会尝尝她的滋味,只可惜便宜了金家人。”

  齐芙听毕,浅笑一声:“大哥好算计,若是金家人真的与她交合解毒,他日遇到那墨言,怕这一救之恩也当全数泯然,反目为敌是必然之事。此招当是一举数得。大哥好好养伤,我们暂作休息再启程。”

  再说那赤袍男子将酥酥卷入袍中,一手揽住那不盈一握的腰肢,风驰电掣中那酥酥软软的感觉却在心头萦绕不去。

  男子终于在一处僻静之地落下。前方的山壁上有一个仅供一人出入的洞穴。男子将早已陷入昏迷的酥酥小心翼翼地放于平铺的草地上,健步如飞,化掌为爪,欺身向前,双手竟深深地插入山壁里。

  只看到乱石飞溅,男子赤手空拳,生生用双手将山壁里原有的洞穴又挖宽了几分。

  很快将碎石清理干净,犹豫了片刻,男子终将身上的披风脱下,反转铺在地面。只见那赤金长袍的内里,竟然全由暗金色的羽毛编织而成,如今平铺在地面,厚厚柔柔,多了几分华丽和暖意。

  天色已渐渐暗下,圣地内的雷击即将降临。男子快步将酥酥抱起,走入洞中,轻轻把她放在羽衣之上。

  此刻的酥酥,能掐出水的肌肤呈现出诡异的潮红,闭着眼睛的睫毛不停地颤动,胸口的起伏更是频繁,显然处于极为不安难耐的状态。

  胸口处的血迹已经凝固,但仍在左胸侧留下一块触目惊心的血污。男子轻轻抓起她的手腕,微一沉吟,便睁开眼睛,低声咒骂了一句:“该死的齐心,竟如此下作!”

  若是掀开衣裳,从伤口处吸毒,或者还能将毒素污血吸出少许。只是当男子看着那粉色衣裳下的高耸随着酥酥呼吸的起伏而微微颤动,终究还是咬咬牙,努力将视线移开。

  男子轻叹了一声,从胸口处掏出一个精致的药瓶,无奈摇头,还是将瓶中唯一的一颗丹药塞入酥酥的口中。捏开她嘴巴时双颊处那滑腻的感觉,还有手指触碰到的饱满红唇的热度,让男子的手微颤,稍一触碰便快速收回。

  外面的雷击如期而落,元兽的嘶鸣和怒吼,给黑夜带来了无尽的惶恐和压抑。

  男子一动不动地坐于酥酥的身侧细细观察,没想到随着时间的推移,酥酥的状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加剧。那诡异的潮红越发的加重,让她整个人,就如同沐浴温泉后烫红了全身的肌肤一般。魅惑的淡淡香气在洞内越发的浓郁,直教人心旌神摇。她的鼻尖,额角处开始渗出薄薄的细汗,整个人不安稳地轻轻颤动

  境七十三

  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日十荒境内,利用地熊王顺利逃脱齐家围堵的轩韬烈。

  此刻的轩韬烈较之往日,多了几分精锐之威,棱角分明的脸越发的坚毅,双眸从那小鸟出现时就变为琥珀色,只是此时其中满是懊恼和无奈。

  身为元月帝国王子的轩韬烈,自小天赋便异于常人,母妃的不受宠和宫中的谄媚势力让他从小深谙世间人情冷暖,也养成了他为人做事极为隐忍内敛。

  当年皇家“聚才宴”上,他和苏旖旎两人一鸣惊人,元皇兰泽图见猎心喜,收其二人为嫡传弟子,从此一步登天,权倾朝野。

  接受了兰泽图和师兄云兰若的指点,他的进境一日千里。修为的提高让他渐渐察觉自己的体内,竟然藏有连兰泽图也无法发现的庞大而高贵的灵魂力量。

  这股力量正是来自洪荒五大神兽之一的金翅大鹏王。儿时的他对这股自吹自擂的力量曾经嗤之以鼻。可当他分享了洪荒的印记,从兰泽图那旁敲侧击了解到的洪荒历史后才发现,金翅大鹏王,是叱咤洪荒的一方霸主,是连自己的老师兰泽图也不敢轻易招惹的强大存在。

  有了鹏王的掩饰,他的修为一直控制在与苏旖旎持平的水平上。他的金元力的修炼一直叫人叹为观止,但鹏王所擅长的其他技能,包括赖以技惊天下的速度,他从未在人前展示。这是他轩韬烈最深的底牌,最强的倚仗。

  甚至于当日苏旖旎被抓,他都一直隐忍不发。直至回程发现酥酥被掳方才让他心生悔意。若然他能够施展全力,就凭鹏王是当之无愧的天空霸主,两只小小的血蝠王,还不信手撕于爪下。而此事,却也阴错阳差地让他开始关注队伍中另外一个有可能与他一般有所隐藏的人,墨家墨言。

  鹏王与他灵魂共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就算兰泽图没有下达十荒境之行的命令,他也非走上一遭不可。因为在十荒境内,有着能让鹏王恢复肉/身,回到当年洪荒顶级修为的一线契机,十荒境内,更有可能获得只隶属于他轩韬烈的一支底牌强兵。

  齐愿的临阵倒戈反倒给他提供了一个单枪匹马,无需拘束掩饰的机会。即使当他入主金家,也按兵不动。一来若是救下王解众人,反倒束手束脚,倒不如等十荒圣地一事尘埃落定再做打算,二来以此为试金石,看看那墨言到底隐藏得多深。而就当日圣地通道一幕,他远远低估了墨家墨言。

  金翅大鹏王是金家奉为至上的神兽。金家的修炼功法,很多都得益于鹏王的传承。在金家的禁地里,更有金家奉为至宝的鹏王精血。金家每一代只有一名最为优秀的弟子,方能获得一滴鹏王精血煅筋拓脉。

  轩韬烈金家之行,就是为了融合那幸存的鹏王精血,使鹏王能够化形而出。鹏王一出,金家上下拜服认主。轩韬烈也成为当之无愧的金家执掌人。

  此番圣地之行,就是为了获得那本源之力,也唯有本源之力,才能重塑鹏王的生命和力量。

  想不到的是救下酥酥后,竟然面临这样一个难堪的处境。

  鹏王说得对,他对酥酥有好感。像酥酥这样一个大方温柔,贤惠可人,貌美又天赋惊人的女子,接触过的任何男子心中都会流淌过浓浓的好感和怜惜之情。

  而他对酥酥,更有一种道不清说不明的想要亲近的爱怜和渴望。或者是因为她与他一样,都从默默无闻,甚至颇为艰辛的境地一步步走向令天下人敬仰的地位。她与他一样勇敢,执着,只是她较他,少了一分征服天下的霸气,却多了一分安宁淡泊的窝心。

  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他虽非真正坦坦荡荡的君子,却也知道她身心均有所属,若真如鹏王所言,以救她一命为由,占有这个着实让他心动的女子,若是此后她便能从此对他死心塌地,他必定毫不犹豫地褪下她的衣裳。可他深知,这样的结果,必定适得其反。

  若然不能使你爱上我,便让你某个时段某个记忆中时常有我。心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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