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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发生的?”她开始出现小时候焦虑才会有的习惯——咬指甲。
“还不睡?”一切的罪魁祸首正倚着门框问她。
对,一切就是从他开始的!她的手用力挥舞。
“太可怕了!我怎么会让你说服我做这种事?”
所以,这个小女人还是没有接受事实。汪迎铠慢吞吞走进来,往她的床一坐。
“那我们来聊聊好了,妳觉得哪里不对劲?”第四次聊!
“每个地方都不对劲!”她用力挥一下手。“你……我们两个甚至不了解对方。”
“我知道妳叫萧琬琬,妳来自桃园一个很单纯的家庭,父母亲开了一间“美而美早餐店”,底下还有一个十七岁的弟弟;妳今年二十四岁,高职毕业后来美国的圣地牙哥餐饮学校修业两年,在拉斯维加斯美好旅栈实习一年。妳的个性内向害羞,正义感十足,平时什么都好说话,一遇到跟自己原则有关的问题绝不退让。对了,妳有阅读障碍,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吧?所以我们的交情已经跟一般人不一样了。”
“那你呢?我对你也没有那么了解啊!”她瞪着他。
“妳知道我叫做汪迎铠,是玻璃迷宫现任的执行总裁;我来自台北一个有点历史的家庭,自己家里也开公司;我十八岁来美国,之后再也没回过台湾,大学一毕业不久就到拉斯维加斯,从发牌员一路做起。我身家清白,没有不良嗜好,勉强也算长得人模人样。经过三个月的同居,妳已经知道我不是什么变态杀人魔。我们对彼此都有好感,而且相处愉快,一桩婚姻的基本原则都具备了。”
“这样就具备了?”她怒目以对,继续背着手用力踱步。“我们甚至没有拜见过彼此的父母呢……父母?完了,我妈要是知道我才决定多留一年就在第三个月把自己嫁掉了,一定会掐死我。我怎么会鬼迷心窍,被你哄去做这种事呢?”
所以她究竟是被他怎么说服的?
“琬琬……”他将闷闷的女人拉到自己身前,仰着头看她。“嫁给我有这么不好吗?”
“也不是好不好的问题,就是……太突然了。”
“琬琬,我真的很喜爱妳。我很久没有遇到一个这么让我心动的女孩了。”他轻柔地牵起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上。
“我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啊,我就是我而已。”她吶吶地说。
“这样就够了,我就是爱妳只当妳自己。拉斯维加斯太过华丽灿烂,到最后没有一个人知道自己本来的面目,包括我在内。”他的黑眸深暖得仿佛想将她的灵魂吸入。“这样好不好?我答应妳,如果妳还没准备好,我们的生活就不做任何改变。妳仍然拥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工作,跟这三个月来一模一样,我们继续像室友一样的生活。”
“你是说,你不会要求我……咳,“那个”?”她的脸尴尬得涨红。
“嗯,在妳没有准备好之前,我不会要求妳“那个”。”他低笑着亲吻她手背。
萧琬琬松了一大口气。她承认,她有一大半在担心这件事。
并不是说他不令人渴望,即使像现在随随便便搭拉件牛仔裤,打着赤膊坐在她房间里,汪迎铠都是每个女人启蒙的梦想,不过……不过……人家她还是保守的黄花大闺女啦,跟认识三个月的男人就那个那个,她连想一下都觉得害臊。
“阿铠,你为什么想娶我?”她提出心头最大的疑问。
“因为我没有时间了。”汪迎铠盯着她的小腹,眼神深思。
“没有时间?”琬琬迷惑了。
他知道萧琬琬是他应该把握的人,但是他没有时间让两人慢慢了解彼此。
她选择在他事业不定性最大的关口上出现。他有那么多的人要对付,那么多的心机要使,许多事以她的性情也一定不能了解,到时候琬琬一定会跑,所以他只好先下手为强。
这就是他,完全一个霸道的赌徒。只要他看中的东西,他宁可先抢回来占着不用,也不让别人有染指的机会。
“现在的男人也担心生理时钟吗?”琬琬愣愣地看着他。
“哈哈哈哈,琬琬,妳总是这样可爱!”他将她拉低下来,重重啄一下她的唇。
“喂喂喂,那个……咳……你你你自己说……”她手忙脚乱要挣脱。
“我只答应不强迫妳“那样”,可没说我不会亲亲妳,碰碰妳。琬琬,我们先试着习惯对方好吗?”
“……噢。”她的脸蛋红通通地垂下去。
“我答应妳,我们对外先不要公布已经结婚的消息,妳仍然过着以前那样自由自在的生活,如果最后妳真的无法接受我,那我一定二话不说的放妳走,好不好?”
琬琬被打败了。
当他用那么诚恳的眼神看着她时,她实在说不出一句“不好”。
现在想想,无论是当初搬进来当他的室友,或留在拉斯维加斯,或被拐去签字,她好像就是这样被他一路说服下来的。
不过,他已经说了,他不急着履行夫妻义务,又承诺保持原状,甚至让她保留自己的房间,除了手上多了一圈戒指之外,一切和之前好像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
“那……好吧,反正我也要在拉斯维加斯待一年……等一年以后再说好了。”天生不擅拒绝的小书呆第四度败下阵来。
“什么?妳结婚了?”一声尖叫从美好旅栈的员工休息室飙出来。
“谁谁谁?谁结婚了?”
“噢,我的老天!琬琬甜心,妳做了什么?”一堆七嘴八舌的人全围了过来。
琬琬困窘地望着每个人,从清洁客房的阿姨,吧台酒保,还在读大学的餐厅女侍,门房小弟汤尼,到从厨房出来休息一下的老板娘,连素来和她不睦的班尼都好奇地拉长耳朵,站在人群外围偷听。
“让我看看。”菲依近乎虔诚地拉起她的右手,“噢……真是美丽的戒指,上个星期我就看到妳戴着这个戒指了,我以为它只是装饰品而已,没想到真的是个婚戒!虽然我得说,以汪先生的身价,这颗钻石实在太小了一点。”
“最重要的是品味,妳以为每个人都像妳一样,石头越大颗就越美吗?”老板娘敲她一记。
“琬琬,我听说他上个星期来找过妳一次,我以为你们两人只是认识而已,没想到你们竟然在交往。”菲依拚命打听。
“呃,其实,这个嘛,其实是有点复杂。”琬琬浑身不安。
“我问我问。”酒保挤上来。“琬琬,既然妳和汪关系匪浅,有个问题妳一定知道。他和“幻象”歌舞秀的首席女主角歌蒂是不是来真的?”
“乔!你克制一点好不好?向做老婆的人问她老公婚前的花边新闻是什么意思?”菲依怒吼。“话说回来,这桩绯闻只要是拉斯维加斯的活人都想知道,琬琬,妳有没有第一手消息?”
“对对对。当初很多家饭店想挖歌蒂过去,她都不为所动,前年突然答应跳槽到玻璃迷宫去,可是最后她竟然还是没跳成功,整个赌城议论说是汪迎铠临时改变主意,不娶她了,歌蒂才愤而求去。琬琬,妳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吗?”连厨娘都插了一屻。
“不,我听说的版本反而是汪迎铠向她求婚,但是歌蒂还没准备好结婚,所以才吓跑的。”
“我倒是听说歌蒂私下欠了大批赌债,汪又拒绝帮她还钱,她才逃到巴黎去了。”
“呃,我真的不晓得你们在讲的人是谁。”琬琬困窘地道。原来还有一个叫“歌蒂”的。
“你们每个人都躲在这里,难怪我想外头怎么都没人!”老板探头进来。“所有人全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去,休息时间结束。”
众人哗一声鸟兽散。
琬琬若有所思的坐在餐厅角落,静静折着餐巾。在这种小旅馆,所谓的实习生,其实就是打杂的,哪里需要你就往哪里去。
“怎么,受到打击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声音突然岔进来。“妳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老公”是这么受欢迎的吧?在这个城里,你只要有点钱有点地位,侏儒也是万人迷!”
“所以这会儿你又歧视侏儒症患者了?”一看到班尼,琬琬马上就伶牙俐齿起来。
班尼似笑似嘲地道:“妳不要太得意!看妳没胸没臀的,长得又不是什么性感艳娃,像汪迎铠那种情场老手怎么会看得上妳?充其量只是把妳娶回家,挡掉那些妄想将他套住的淘金女罢了,我劝妳趁早想开一点。”
“就算我被甩被欺骗被抛弃,那也是我自己的生活,用不着你担心。”琬琬挑战地说。
班尼脸色更阴。“我看妳……”
“唔,我似乎来的不是时候?”一个低沉的轻笑响起。
两个斗嘴的人同时对向声音的来源。
汪迎铠斜倚着餐厅的门口,饶有兴味地对他们俩挑了下眉。
完蛋了,一定被他听到了!萧琬琬想到自己被一个同事贬得没一处好,还给他听见,实在困窘得不得了。
“阿铠,你怎么会来找我?”她小快步跑到他面前。
他挺起身,从后口袋抽出一个小药包。
“我刚才要进办公室的时候,发现妳的药包放在玄关柜上忘了带,给妳送过来。”
这阵子她的牙神经犯疼,医生治疗之后,开给她抗生素和止痛药。牙医特别嘱咐,抗生素的东西一定要按疗程吃到完,一顿都不能漏。
“对不起,我又忘了,老是给你惹麻烦。”她不好意思地接过来。
“不要和我那么客气。”汪迎铠长指在她嫩嫩的颊上流连了一下。
萧琬琬习惯性地脸红,长长的睫毛微盖住眼眸,别有一种动人的娇媚,他忍不住挑起她的下颚,印下一吻。
因为有了约定要试着习惯彼此的碰触,阿铠常常会没事就亲亲她,碰碰她,一开始她还会紧张得浑身僵硬,被他取笑几次之后,她终于比较能够接受他的碰触。
不过……她乖乖被吻了片刻,突然睁开眼。
啊!有外人在!
“我去厨房要杯水吃药,你等我一下。”她猛然放开自己的老公。天哪,羞死人了!刚才班尼才对他们的婚姻大放厥词,现在倒像做一场现场表演了。
两个男人看着她消失。
班尼的眼光落回汪迎铠脸上,挑衅的扬了下眉,汪迎铠只是勾起一抹微笑。
两人体魄相当,一个黑发黑眼,一个褐发褐眸;一个轻松自若,一个咬牙挑衅,气势上的高下已经判明。
最后,班尼先回开视线,绕着每张桌子开始摆餐巾。
“她说胸没胸,说臀没臀的,如果脸蛋长得漂亮一点还有得补救,偏偏一张脸也平凡无奇,可看性实在是不够高。”汪迎镜像聊天似的开口。
班尼轻哼一声,仍然一副很忙碌的样子。
“如果说她有副好性情补强嘛,平时确实是挺温和善良的;可是一犯到她的忌讳,小绵羊马上变成一只刺猬,这个时候就让人家恨不得将她抓起来用力晃到她昏过去为止。”他继续闲聊。
班尼把椅子排好,巡视每副餐具排放的角度。
“她每天下班回家最爱做的事就是抱着笔记本涂鸦,期望她一起出门应酬,长袖善舞,那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他仍然自言自语,自得其乐。
班尼终于斜瞄他一眼。
“若真要说她有什么特色,顶多那双眼睛还算长得好吧。那双眼睛清亮澄澈得像个刚出生不久的小孩子,有时候你被它们盯久了,会有一种即将被她的纯真淹没的错觉。”他闲聊道:“琬琬就是有这种奇怪的魔力,让人想把最美好的一面呈现给她,只为了看着她双眸亮晶晶的微笑。”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班尼终于挑战性地开口。
汪迎铠走到他身前,直勾勾看进他眼里。那是一个雄性在捍卫自己的领域时,完全不容其他雄性侵犯的强悍。
“她是我的。”他轻柔地说。
班尼的脸瞬间变得苍白!
“阿铠,我吃完药了。我怕我又把药包忘在这里,所以你替我带回家好不好?”造成一切乱源的小女人咚咚咚跑出来。
“哼!”心事被看穿的领班把餐巾往肩上一甩,大踏步离去。
“……谁又惹到他了?”琬琬一脸莫名其妙。
汪迎铠无可奈何地敲她脑袋一下,或许她对感情太迟钝是件好事。
他早就发现了班尼对琬琬的态度并不寻常,每次班尼对汤尼恶言相向的时候,都是琬琬过度保护他的时候。
她在心里把班尼想得更欺压弱小,他便越迁怒到汤尼身上,于是琬琬就更讨厌他。
被这样一双纯净的眸子用讨厌的眼光看着,真的会让人很难接受,连已经练到铜筋铁骨的汪迎铠都一样。
如果班尼表现方式不要那么拙劣,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偏偏他的机会已经过去了,他汪迎铠已经捷足先登。
他从来不会同情手下败将,更不容许任何人垂涎他的女人。
不过这也证明了一件事,识货的人不只他而已,他突然很庆幸自己生平第一次凭感觉而不是凭理智来押宝的对象就是她。
“干嘛又打人?”琬琬有些无辜地抚着额头。
“琬琬……”汪迎铠重重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