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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肉脚老么万岁-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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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以叫公关部的行政助理去啊!”

    “公关部?”童秀莲嘲讽地哈了一声。“你爱说笑,公关部的行政助理更是唐朝超级大花瓶耶!”

    “说的也是。”

    一踏出十一楼电梯门,果然闹烘烘的一团乱,企画部经理急急迎面而来。

    “业务部的行政助理?”

    “是。”

    企画部经理松了口气,可是转眼一见童秀莲身上的衬衫牛仔裤,即刻又板下脸去。    “你,去换套衣服,今天来开会的都是外国客人,你这样能见人吗?”

    晓笛与童秀莲俱是一呆。

    耶?他以为现在是模特儿走秀,走一圈就得换一套衣服吗?

    一愣之后,晓笛同样板下脸去,“经理,没问题,”一手指向闲在那儿频频向大头级贵宾们猛抛媚眼的会议室行政助理。“只要您叫那位贤慧的烧饼把身上的衣服脱下来,保证立刻让您满意。”

    这回轮到企画部经理呆的一呆。“贤慧的烧饼?”

    “闲闲什么都不会的骚包女人!”晓笛一本正经地解释。

    童秀莲噗哧失笑、企画部经理的脸颊抽搐了下,硬憋下笑意。    “咳咳!我知道了,跟我来吧!”

    片刻后,童秀莲已然换上那位贤慧的烧饼身上那套昂贵的套装,两人即迅速投入工作中,但晓笛仍是不解──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

    直到两人各托着一盘咖啡和红茶进入会议室,分别送上与会人士面前,当她把最后一杯咖啡放在总经理面前时,这才偷偷觑了素未谋面的大老板一眼,继而猛然一呆。

    总经理对她挤了挤眼,她更是愕然。

    随后,童秀莲一出会议室便抓着她问:“你认识总经理?”

    “那算认识吗?”晓笛咕哝。“上上星期,就是我差点迟到那天,他在电梯里向我搭讪。”现在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是她们被调上来帮忙了。    “欸?”童秀莲惊呼。“总经理向你搭讪?”

    晓笛耸耸肩。“也许他对每一位和他单独在电梯里的女孩子都这样吧!”

    “是吗?”童秀莲怀疑地斜睨着她。“那他为什么特意调我们上来?”

    “谁知道,吃饱饭没事干吧!”

    然而,当会议结束之后,送走了所有贵宾,晓笛正待与童秀莲回到七楼业务部时,又被喊住了。

    “邵晓笛!”

    晓笛讶然回身,总经理急步而来。

    “还记得我吗?”英俊的脸上挂着一抹难掩得意的微笑,心想,对方一定很后悔当时没有立刻答应他的邀约了吧?    晓笛眨了眨眼。“总经理。”

    “我叫邱正伦。”

    “哦!”晓笛撇了撇嘴。“邱大总经理,还有事吗?”

    邱正伦双眉诧异地轻扬,似乎没料到自己的身份揭露之后,对方不仅没有流露出丝毫后悔的神情,甚至仍对还他以如此轻忽的待遇,她不怕被炒鱿鱼吗?

    还是她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单纯,实际上正在对他施展以退为进的手法?有必要吗?他不是已经对她表示出他的兴趣了吗?或者是她希望能更加深他的印象,以免像他过去的女人那样很快就被甩了?

    微眯双眼注视晓笛片刻后,他才又恢复原来的微笑。    “下班后有空陪我去喝杯咖啡吗?”

    啊咧~~她已经从办公室小妹变身为酒吧里的陪酒女郎了吗?

    晓笛咧出一抹假笑。“抱歉得很,邱大总经理,我下班后有约会,没空‘陪’您去喝咖啡、喝茶或喝任何东西。”

    终于明白自己为何会被拒绝了。“你不是没有男朋友吗?”但邱正伦仍不认为自己有错,过去他一直是如此,也没有任何女人抱怨过,她一个小小的行政助理凭什么不满?女人不就喜欢像他这种成熟帅气又有点傲慢的男人吗?

    “我不能跟朋友约会吗?”

    邱正伦窒了窒。“这……”

    “我建议您还是去请那位烧饼小姐……”晓笛两眼瞥向十一楼另一支明朝花瓶。“陪您去喝咖啡吧!我相信她一定会很乐意的,油条总经理。”    烧饼?油条?早餐时间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邱正伦茫然不解地看着两个女孩子窃笑着进入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他只来得及听到一句话。

    “嘻嘻嘻!烧饼油条,骚包加花花公子,果然很速配呢!”

    下班前三分钟,晓笛又跑进盥洗室内换上T恤牛仔裤。

    “咦?你真的有约会啊?”

    “不算约会,”晓笛顺手把换下来的淑女套装塞进背包里,再拎起另一个百货公司的袋子。“我要拿东西去还人家。”    童秀莲偷瞄了一下。“男人的衣服?你不会是有男朋友了吧?”

    “男朋友?”晓笛两眼一翻。“我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不清楚呢!”

    “那你怎么会向对方借衣服?”

    “因为……”晓笛忽地垮下脸去,抽了抽鼻子又扁扁嘴。“人家运气太好了嘛!”

    “嗄?”

    ☆☆☆

    伫立在安和路上一栋二楼洋房前,手指虚按在门铃上,晓笛犹豫着待会儿见了对方该怎么说?

    是要按照姊姊的交代?

    还是按照她自己的想法?

    虽然她和那个孟樵的确很有“缘”,但截至目前为止,她对他唯一的印象也仅限于他很高,即使踩着6公分高的高跟鞋,他依然高她半个头。而且,他的国语腔调很奇怪,非常标准,却又掺杂了一点异国风味,清澈明朗的声音中隐藏着一份若有似无的热情。    不知为何,她突然感到有些紧张起来了,这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现象,以她那种大剌剌的个性,打从她懂事开始,即使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她都不曾有过紧张害怕的经验,但这会儿,她却真实的有点紧张了。

    是因为她生平最见不得人的两次出糗都是撞在他身上?

    还是因为他用那种亲昵的姿态在她耳际说了那句话?

    或者是因为他是第一个对她表现男性温柔体贴的异性?    算了,愈想愈紧张,还是赶快把这件事了结了吧!

    于是,她用力按下了门铃……咦?奇怪!她又按了一次门铃……欸?不在吗?她再按了一次门铃……呃,好像真的不在耶,那就只好明天再来啰!

    她正待转身离开,门内及时传出一个睡意朦胧的声音。

    “来了!来了!”

    门一开,她不得不抬头往上看──绝少的经验,一个高头大马的男人一手扶着门,一手掩口打呵欠,满脸惺忪,显然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说他高头大马是因为他真的很高,搞不好有190以上,身材瘦削但很有劲,然而,最奇特的是他的长相,深邃的五官像是混血儿,仔细一瞧又好像不是。不过,乍眼一看他倒满像基诺李维,很帅,可惜没有基诺李维在骇客任务里那样酷。    “请问你是孟樵吗?”天都快黑了还在睡,他是睡午觉睡过头了吗?

    对方闻言,这才往下看了她一眼,瞬间的疑惑之后,即冲口而出道:“哎呀!你缩水了。”

    “你才淹水了呢!”晓笛啼笑皆非地回了一句。“我今天没穿高跟鞋啦!”

    闻言,对方更往下瞄向她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不觉莞尔一笑。

    “不敢穿了?”

    晓笛傲慢地哼了哼。“不是不敢,而是不屑!”

    一听,对方脸上的笑容不知为何更灿烂了,很男性,却又带点纯真的稚气,二者并为一股非常特殊的迷人魅力──纯真的男性魅力,晓笛看得不禁心跳漏了两、三拍。    “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儿?”

    晓笛举了举手上的袋子。“你的外套里有一封信。”

    “哦!”对方眨了一下浓密的睫毛。“要不要进来坐坐?”

    只迟疑了一秒,晓笛就推翻了自己原先要尽快了结这件事的决定。

    “好啊!”

    “请进。”对方退后让晓笛进入再关上门。“你知道我叫孟樵了,你呢?”

    晓笛诧异地打量杂草丛生,看似荒废许久的前院,“嗄?我啊?呃,我叫邵晓笛。”再一进屋内,她更惊讶了。    孟樵不好意思地赶紧扯掉覆盖在沙发上的白布,“我才刚回台湾不久,又祇有我一个人,所以懒得整理。”说着,他继续扯掉其他家具上的白布。“你要喝咖啡,还是啤酒?”

    “有果汁或汽水吗?我不喝咖啡,也祇有在聚餐时才喝啤酒。”

    “我看看……”孟樵进入厨房,片刻后拿了一罐可乐出来。“这个好吗?”

    “谢谢。”晓笛接过来打开喝了一口,然后看着他继续扯掉白布。“你是从哪里回来?”

    “匈牙利。”

    “匈牙利?你到匈牙利干什么?观光吗?”

    “我住在匈牙利。”

    “欸?你是匈牙利人?”晓笛惊呼。    “我老妈是,我老爸是台湾人。”

    原来他真的是混血儿呀!

    也难怪这儿好像很久没人住了。“那你这次回来是?”

    “度假,”孟樵拉下最后一块白布。“被我老妈强迫出来度假!”

    晓笛皱眉看着他拉开后阳台的落地门,两三下把一堆白布全扔到后院去,再唰一下关上落地门。

    哇你咧~~她已经够懒了,没想到这家伙比她更懒!

    “为什么?”

    “老实说,”孟樵困惑地抓抓头发。“我也不太明白,她常常在我工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把我赶出来,命令我出来学习如何过正常生活,真是令人难以理解,我都已经二十六岁了,怎么可能不懂得如何生活呢?”    瞥一眼后院里的白布,晓笛有点怀疑他的说法。“你是独生子吗?”

    “不是,我还有三个哥哥。”孟樵屁股一歪,在沙发扶手上坐下,反倒把脚踩在沙发椅面上。“我先去探望过他们了,可是老妈还不准我回去,那我只好到台湾来了。”

    他只手撑着下巴叹了口气。“我想,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吧!你不知道,我那三个哥哥都很厉害,我怎么都比不上,我老妈就常拿我和他们比,然后把我贬得一文不值,为什么她就不能明白,他们是他们,我是我呢?”

    哎呀,同志!

    “我懂,我懂,我也是,我也有三个超猛的姊姊,大家都拿我和她们比,真是比得我一肚子火!”晓笛心有戚戚焉地拚命点头赞同。“所以,我那些姊姊们就计画要对我来个机器人大改造,害我每天活受罪痛苦得要死!”    “真可怜!”孟樵面露同情之色。“所以你才会穿那种窄得不能走路的裙子和高跟鞋?”

    “是啊……咦?你怎么知道?”

    用下巴指了指她身上,“你适合这种穿着。”孟樵说。“你打扮起来的确很漂亮,可是穿这样清新又自然,我喜欢这样。”

    晓笛也低眸往自己身上瞄了一下,“这样比较舒适自在嘛!但是她们只准我在家里这样穿,今天还是我骗她们说要出来找高中同学,否则她们又要强迫我穿那种好看不中用的衣服了!”两眼一翻,又说:“  ***  ,还化妆咧!”

    “我喜欢你!”孟樵蓦然大笑。“我从来没碰过像你这样说话率直得这么有趣,讲脏话又讲得这么自然的女孩子,真是太可爱了!”

    可爱?

    晓笛不禁有点感动,过去她最常听到的评语是:男人婆,连老爸都说她够资格做他儿子,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可爱呢!

    “我也喜欢你,”虽然她并不是很希罕那种评语,但她看得出来孟樵的这句评语是发自内心,所以才令她感动,也让她不由自主地回报以同样真诚的实话。“因为你很体贴的帮了我,而且你的笑容很迷人。”

    “真的吗?”孟樵眉飞色舞地更夸大了笑容。“那你愿不愿意在我留在台湾期间陪我到处走一走?我一个人真的好无聊喔!整天除了睡就是吃,都快变成猪头了。”

    晓笛失笑。“可以啊!不过我白天要上班,祇有下班后和周末有空。”

    “没问题、没问题,白天我自己负责,”孟樵忙道。“那就这么说定了?”

    晓笛颔首。“好。”

    “从今天开始?”孟樵两眼期待地瞅住她。

    晓笛耸耸肩。“随便。”

    一声欢呼,孟樵即刻转身跑向房间。“等我一下,我穿件衣服马上出来!”

    望着他的背影,晓笛注意到他那头才刚过肩的黑发比前院里的杂草还杂乱,忍不住喊了进去。

    “你要留长发吗?”

    “没有哇!”孟樵也从房里喊了出来。

    “那你干嘛不剪头发?”

    “麻烦嘛!”孟樵一边套上T恤,一边走出来。“干嘛,很乱吗?”

    “你从不梳头发吗?”

    “从不。”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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