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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晚下车的时候,他对她说:“向晚,你真令我惊喜……”在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扣住了她的脸,深深的吻了下去。
她睁大眼睛看着他,带着微微的惊惶和脆弱的表情,那双从来就优美的眼睛此时更像两弘盈亮秋水,清澈的不可思议。
“二公子?”
他察觉到她的推拒和生涩,意犹未尽地放开她,用咳嗽声来掩饰尴尬。
他说,“既然你如今是我的‘女朋友’,我们总得名副其实才好。”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故作轻松,笑得似是而非。他一直记得那个晚上,她说的那句话,“不,我不做情妇。”
他不是东少,做不出爱美人不爱江山这样的风流韵事。如果不做情妇,他难道还能把她娶回家不成?
苏茗已跳了好几支舞,脸色驼红,眼睛更加地亮,整个人耀眼得令人不容忽视。她手里端着两杯酒,朝霍清宁走过来,把其中一杯酒递给他。
“谢谢。”霍清宁伸手接过酒,并不喝。
苏茗看着他的这番举动,眼里的几分黯淡转瞬即逝。她顺势坐在他旁边,一仰头把手中的酒一饮而尽,笑着问,“二公子你是不是对所有人都这样?”
“什么样?”霍清宁问。
“礼貌,冷漠,忽冷忽热,拒人千里。”她沉吟一下,认真地说。
霍清宁讶异于她的这番言行,再一想,这香槟淑女怕是把这花花绿绿的酒水当果汁喝了。
看到平时如此端庄的女子居然醉酒失态,霍清宁不由嘴角溢出一丝笑意来,“如果我给你这样的印象,我很抱歉。”对于酒鬼,不与她争执绝对是明智的选择。
“谢谢,抱歉,不好意思,请……”苏茗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与你认识到现在,你和我说的话不超过三十句,而且,每句话里,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么几个字眼。”
“我并不是个善于辞令的人。”霍清宁低头继续把玩手中的水晶杯,猩红色的葡萄酒在灯光下格外的美丽。
“那二公子喜欢什么样的人?”她并没有等霍清宁回答就径自说道,“我知道,就是矜持,端庄,高贵,优雅,成为所有上流社会太太小姐们行为规范的楷模。”说完,笑吟吟地看向他,“是也不是?”
霍清宁顿了一下,把手中的水晶杯放入侍者的盘里,抬起头微笑道,“不是。”
他的声音不大,很快被人声湮没,即使坐在他边上的苏茗也没能听清。她继续说道,“从小,我就是个好胜的人。我去最远的国家,上最好的女子大学,学到最好,我克制压抑自己,变成众人期望中的淑女,就是因为,大家都说,只有这样才能够配得上那最好的人……”
霍清宁觉得难堪,他转过头,苏茗正看着他的脸,平静地,痴迷地,忧伤的。
他的嘴巴动了动,终是什么都没说出口,说什么?“抱歉”还是“不好意思”?如此未免太过矫情。一个女孩对你赤裸裸的表达自己的爱慕,你何其荣幸?
他不喜欢苏茗,但也不讨厌她,生意场上已说了太多的违心话,他不想,每时每刻都要这样违心下去。
“我想,所有的感情都是培养出来的,我答应你,我会努力改善我们的关系。”
偶真喜欢这个地方的,空气干燥,温度适宜,(冒着被打的风险)说实话,偶觉得有点冷。昼夜温差很大,晚上不用开空调也不热的感觉真好啊!
街上有很多帅哥,是偶喜欢的类型,高鼻深眼,白皮肤。
这里有很多的水果,偶吃啊吃啊,怎么就吃不腻呢?
还有漂亮的首饰,偶给自己买了一支发簪,银的,很便宜,才10多块。
这里还有很多没听过名字的小吃,反正偶是很喜欢滴!
还看到了骆驼,第一天刚下飞机的时候,那个叫兴奋啊!
第 21 章
在霍老爷子当众承认了苏茗与霍清宁的关系并宣布一个月后订婚的第三天,苏夫人就从乾平赶了过来。她来之前没有一丝风声,一直到了霍家大门口,众人才七手八脚地为苏夫人接风洗尘。
苏夫人稍稍抬起头,看着眼前那扇高大的洋铁雕花大门,再不经意地瞟一眼绿绿葱葱望不见屋舍的庭院,嘴角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得意的微笑。
仆人们恭敬地端立两边,时不时地有人偷偷抬起头想看一眼这个这个声名远播的苏夫人长得如何模样。
她自然也是美的,不同于霍夫人那娇兰似的美,她的美,就像那天宝花,经过了时间的洗练,一点一点地绽放出来,经久弥香。她的一言一行中流露出的不是风情而是风霜。
她的左脸颊上有一道疤,从眼角一直蜿蜒到耳后。众人虽心知这道疤痕的来历,仍免不了惋惜它毁了原本该是国色天香的一张脸。
“妈妈!”苏茗惊喜地跑上去,拉住她的胳膊,亲昵地说,“您怎么来了?”
苏夫人调侃道,“怎么?你在这里乐不思蜀,还不准我过来看看是什么迷住了我的女儿?”
一番话说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妈妈!”
苏夫人笑着对霍老爷子和霍夫人寒暄道,“真正太不好意思了,就是怕你们劳师动众的才不打招呼就过来了,没想到却累得你们更加忙。”
她不怕别人的目光落在她的脸上,这是她的勋章,对苏家永远的恩德,因为这道疤痕,苏启便永远亏欠于她。
人人都道,当年苏夫人美人救英雄,为了把苏太傅从一干贼匪中救出来,牺牲了自己的一副花容月貌,成就了众人传颂的一段千古佳话。却不知,那背后,有的是怎样的怨和恨。
霍夫人笑着接话,“瞧你这话说的,往后我们可成一家人了啊!你还这么见外不成?”
霍老爷子也说,“是啊!苏夫人,你可是太见外了。”一边又对管家王福说,“吩咐个人,把二少爷找来,让他晚上回来吃饭。”
苏夫人听见连忙阻拦道,“二公子忙,何必特意要他赶来看我这个老太婆?”
“要的要的,”霍夫人笑,“这女婿拜见丈母娘,搁哪也是这个理。”又对旁边的下人吩咐道,“二少爷今晚回来吃饭,让厨房记得做一个红烧锦鲤。”
霍清宁得到消息,说是老爷子让他回家吃晚饭。问传话的人什么事,那人也说不清楚。本想挂个电话回去,想了想还是作罢。正巧又碰上码头那边工人哗变,等他处理完事情离开码头时,天已经擦黑了。
霍清宁一进大厅,便见老爷子立在堂中,见他进门立刻瞪起眼:“你还知道要回来?”
“你这些日子究竟在做什么?”他沉下脸,喝道,“听说你时常和清东处在一块,怎么,你也想和他一样,整日的风花雪月?”
霍清宁苦笑,幸好几个月前就搬了出去,否则只怕要天天受这一番罪。
一边早有下人去通知霍夫人,不一会儿,霍夫人便赶了过来。
“老二。”她一迭声地叫他,“还没吃饭罢,怎么这么大个人还不晓得照顾自己?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住在外头?”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已对下人吩咐道,“让厨房再炒几个菜端上来。”
“既然来了,就多住几天罢,是不是那边的厨子手艺不好?要不把家里那几个带过去?”霍夫人看着儿子,眼里满是心疼,“你也别太操劳了,是不是你爸爸给你太多的活了?”
听到这话霍清宁并没有怎么样,老爷子却是着恼,“慈母多败儿!你问问他自己,这阵子都在干什么?生意丢了一单又一单!”他怒道,“别以为我不管事了,这个家说到底还是我在当家!”
霍夫人舍不得,可又不敢当面反驳他,只好继续揉搓儿子的手臂。
霍清宁听得这话,猛地抬头,眼里的怒色一闪而过。
“怎么?还不服气了?”霍老爷子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你以为世上你最厉害?你最好?”
听得父亲这么说,霍清宁忽得笑了,抬头看他,眼里闪着光,“您要是对我不满意,您大可以去找霍三霍四,您看谁顺眼看谁好,谁就来做。我呢?学大哥,也去开个赌坊妓院什么的……”
“混账东西!”霍老爷子气得跺脚,打断他,“我就是这么教你规矩的?目无尊长,顶撞父母?”
霍清宁叹气,他察觉到母亲的手不易察觉得抖了一抖,真是疏忽了,他温柔善良的母亲自欺欺人地过得很好,他又何必去剥夺她的快乐?
就这样,他低着头被老爷子训足了一顿饭的功夫,等到他累得住了口,霍清宁便对母亲说道,“对不起,妈妈,我先回去了。以后再来看您。”
霍清宁一路急行,经过花园里那个凉亭时,听得一声叫声,“二公子?”
他慢下步子,往发声的地方看去,月光下,一个妇人款款走到他的面前。头饰缤纷,金线坠裙,雍容华贵,只可惜脸上有一道明显的疤痕。
霍清宁略一沉吟,便明白了眼前这人的身份,他微微颔首,“苏夫人。”
第 22 章
“喝点什么?”
“红酒。”
“我就知道你这人没什么创意。”说话的人把一瓶红酒抛过去,然后纵身越过茶几,懒洋洋地躺倒在沙发上。
坐在沙发上的人伸手把红酒准确地接到手中。打开酒瓶的软木塞,开始往两个酒杯中倒酒。微笑着推过去一杯。
坐在沙发上的便是霍清宁,躺在那的自然是东少。离上次动拳头不过才五天的时间,东少就开了最好的红酒,派了人去请“二公子”大驾,求和之意不言而喻。
“真不知道你怎么会喜欢这种怪味道,又甜又苦还寡淡如水。”东少嘲笑道,“我猜你那位高贵优雅的未来未婚妻是不是也喜欢这种东西?”
霍清宁放下酒杯,十指惬意地交叠起来放在膝上,优雅地微笑,“也许。”
东少狐疑地看着他,“你真要订婚了?”
霍清宁轻笑,“也许。”
“也许这是什么意思?”东少翻白眼,“我可不认为你有我当年的勇气敢向老爷子拍板。”
勇气?哪有?霍清宁端起酒杯浅呷一口,毫不容情地吐出能让人气死的话来,“你那不过是孤勇罢了。”
东少讶然,摸摸鼻子,讪讪地笑。看着这个即将失去自由的可怜弟弟,突然善心大发,神秘兮兮地凑上前去,“唉,大哥我送你一件订婚礼物吧。”
霍清宁不置可否地看着他耍宝,“什么东西?”
“好东西!”东少眼里洋洋得意,“绝对是你想要而不得的好东西。”
居然有这样的东西?霍清宁失笑,“还有这样的好东西?是天山雪莲还是东海明珠?”
“呵——”东少摇头讽刺道,“你讲笑话的本事太差劲,明天我要好好买一堆笑话书让你学习一下。”
在东少的嘲笑声中,他恍如又听到那句话,尚带着一丝稚气的清脆声音,“我不做情妇。”
霍清宁皱眉,低头看着酒杯,发现再也喝不下去了,因为这鲜红的颜色——像血。他用指尖轻揉额角,原本这样的动作只是习惯使然,但这次却真的有点头痛,是喝酒喝多了罢。
他低头,看着依旧躺在那里的东少,脑海中一个激灵,突然明白他所指的求而不得的东西是什么了——向晚。
不可否认,这件礼物的确非常有吸引力。他为这向来苍白且透明的生活里将要怀揣一个秘密而窃喜。
只不过架子还是要端一端的,虽然是自己人,但,被人看穿的滋味还是——非常不好受。
霍清宁放下手里的酒杯,站起来,整整衣衫,对着仍旧躺在那里的东少说,“中午要见个人,先走了。”
东少一直看着他的一系列动作,不得不承认,除了有钱,他看起来还——非常地有——风度。难怪那么多的女人如狼似虎地盯着他!
“行,剩下的事就包在哥哥身上吧。”东少坐起来,一口喝干手里的红酒,古怪地笑着看着他的弟弟走出包厢的门。
接下来的日子里,霍清宁觉得自己的生活中处处都有了苏向晚的影子:在九重天,在锦海棠,在码头,甚至在路上都可以看到她坐在黄包车里与他擦肩而过。
他不认为这样频繁的见面能改变什么。难道这就是东少说的“好东西”?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
从小到大,人们夸奖他的时候总是会说:冷静,自持。长大后他学的是理工科,让他习惯以理智的头脑看待所有的人事物。
不能不说,对于东少这样的刻意安排,他是有着小小的惊讶的。如果哪天他回家,在卧室的床上看到向晚被下药躺在那里他都不会奇怪,因为那样才像那个头脑简单的男人会做出来的事。
他虽称不上日理万机,却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小女生玩爱情游戏,用这么曲折迂回的方式来表现东少口中所谓的情调。用东少的话来说是怎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