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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与君绝-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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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大哥!」
  就在他无声走进家门时,突然有人叫住他。他往发声的地方看过去,见到几名女子站在西边的屋檐下。开口问道:
  「方草姑娘,这么晚了,尚未歇息?」
  「我在等你。」这名叫方草的女子让两名丫鬟簇拥过来,丫鬟手上提着的灯笼随之把他站立的地方给照亮,也将方草精致的美貌给映照得动人极了。
  严峻静静看着她。沉默是他的习惯,冷漠是他给人的感觉。
  「你回来后就一直在忙着,今夜奴家特地在这儿等你,怕若不如此的话,未来十天半个月还是与你见不上一面呢。」她娇柔的声音里有微微的颤抖。对于陇地白日炎热、夜晚酷寒的气候完全无法适应,极之优雅又惹人怜的缩着肩膀,看来不胜娇弱。
  严峻没有动作,他的左手依然提着一捆卷子,右手执着马鞭,手臂上挂着一件羊毛披风;无视于她的寒冷,没有嘘寒问暖。在他的认知中,明知道天冷,她要不早早上炕歇息,要不就多穿几件皮裘再出门来,都这么大的人了,又不是小孩子,无须人说的。所以他只简要的问:
  「有事?」
  方草表情带着点挫败,银牙微微暗咬,好一会儿才有法子说出话:
  「是这样的,严大哥。奴家同你回到天水也快一个月了,对于陇西一带的辽阔风光很觉新奇,非常想四处走走看看。但这里不比大城市,打开门就见得到人,就奴家向严峰小哥打听的,听说距这儿最近的一户邻家居然在两个山头外。也就是说,倘若奴家想自个儿雇车出门看看的话,怕是有所困难,可奴家好想去城里看看哪……」语意将尽未尽,等人自行接话下去。
  严峻淡淡说着:
  「所谓的城里,也不是妳所想象的城市风光,城里只有集会的时候会热闹些,平常也同这里一样,不容易见到人烟。在这儿生活,骑马是唯一的方式。这儿的马车,除了载货的板车之外,就只有驿站的马车了。如果妳想搭驿马车的话,我叫严峰挪一天空闲,送妳进城搭去。」
  他的说明让方草愈听脸色愈沉。天哪!这么荒凉又落后的地方,连辆精致的马车都没有,教人怎么住下去呀!
  这里地广人稀,四处不是草原就是黄沙,一望无际连到天边去,牲畜比人多,想见个人影简直比登天还困难。吃穿简陋极了不说,生活更是毫无娱乐,日子无聊透顶,她都快闷得生病啦!
  再加上……再加上这个比冬天还冷漠的男人,从来不肯多看她一眼,真是气死她了!要不是看在他有能力保护她的份上,要不是她想保命,不得不往偏远的地方跑,早就离开这个荒凉得根本不能住人的地方了!
  「你不能帮我买来一辆马车吗?这外头风大沙多,你请严峰小哥送奴家进城,到底还是得经历风吹日晒哪,奴家的身子恐怕承受不了呢。」
  「这里不容易买到妳需要的那种马车。」
  「你帮帮奴家嘛!不管不管!你每天都忙,也没空理会奴家一下,这点小忙对严大哥来说,应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不是吗?」她是这么娇贵,禁不起风雨的,他理应怜惜呀!不是每一个美女都愿意跟着他来到这种荒凉又无享乐可言的地方过生活的。她的心意,他该好好珍惜才对。
  「我会让我弟去试着张罗一辆。」方草有所恃的娇嗔表情,让他凝眉,不愿在有她的地方多待半晌,所以说完后就转身回房了。
  从没想到她居然会成为他的一个麻烦……可是见死不救的事他又做不来。随便对人施以援手,对象若是年轻女子,通常会有麻烦伴随而来。对于这个,他一直有着惨痛的体悟。
  女人哪……
  就不能都像素馨那样利落飒爽吗?
  呀,这可不是说了傻话吗?素馨向来就是独一无二的,若要每个女人都似她,也太强人所难了,全天下没有人能似她的。
  素馨是独一无二的。她多么可爱、多么灵巧;可以温柔,也可以泼辣,完全的坦率,就连算计别人时,也都迷人得不得了……
  虽然今天已见过她了,但现在脑子里一思及她,又好想见她,这是怎么了?
  回到房里,他走到水盆前洗脸,洗完后,没拿巾帕拭水,任由脸上的水滴滴答答的往水盆里掉去,只怔怔的看着摆荡在水波里的自己的倒影,直到波纹止息,自己的面孔清晰呈现。
  他在看自己,在面对自己。望着自己的模样--满脸凌乱的胡腮,眼中带着沧桑,脸上写着落落寡欢,还带着些他从没察觉的悔恨……这些年,他到底把自己怎么了?他的不快乐是为了什么……
  猛地,一拳往水里的自己搥去!「匡」地一声,陶制的水盆倏地碎裂片片,随水落了一地,四处迸散。他不理会,退了几步,直到跌坐在炕上。
  他知道自己怎么了,知道这么多年来,心口那偶尔会蓦然且无来由显现出空荡荡、闷闷然的感觉究竟从何而来了。
  就从接到了素馨那封宣布嫁人的信而来,就从她说了那句「从今以后,不再爱你;从今以后,试着去爱别人」开始。他的心,从那时起就破了一个大洞,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填补,就一直空着,任各种酸楚情绪啃噬,无以抗拒。
  那失落了好多年,却又无以名状的感觉,原来……竟是这样。竟是这样!
  他不是从来没爱过她。
  他只是……一直以为那是友情。很深刻、很深刻,深刻到他不允许有任何杂质来浸染它的知己之情,他要保有它,一辈子维护它!
  所以他斩钉截铁的告诉她:这只是友情,妳是会错意的那一个。
  错了,错了,原来是他的错,是他搞错了。
  过去他做错的种种,一直在这九年来不断的反扑着他、折磨着他,在他还不明白这种苦闷是为什么时,折磨与岁月,已在他眉眼里写下沧桑。而他却以为那只是对逝去友情的思念……
  苦闷,一直都在;而苦闷如今现出原本面貌,方知那叫做悔恨。
  素馨……
  绕了好大的一圈,他终于知道了:他爱她,她从来不是一厢情愿。
  只是……为什么这个认知来得这么晚?在他伤害过她、拒绝过她之后?在她的人生经历过许多折磨之后?
  她会原谅他吗?她还愿意试着爱上他吗?
  不不,或者他该先自问,我还值得她爱吗?现在的我,有什么值得她倾心的条件吗?
  他有吗?
   
  米素馨觉得今天这种场合,她一定要在场帮帮严峻才可以。
  她这好朋友呀,有好医术、好的头脑可以兴家振业,可就差了那么一点点好口才来随随便便煽动人心。今天难得趁市集机会,所有的牧户都会聚集到天水来,想也知道严峻定会利用今天说服牧户跟他合作。以他那寡言的性子、简单到很难听出诚意的说明,连羊儿都没兴趣听他说了,还妄想人家会理他?
  所以她来了,不过嘛……她家金霖也来了。没办法,这小家伙来到陇地之后,见到了很多牛马羊,就是没见过很多的人,几乎要以为全陇州就只住着三两户人家,其它全住着牲畜了。
  「哇!有人耶!」金霖被程风抱在怀中,不让这只小猴子在人群里东窜西跑,最后把自己给搞丢了。
  「这么一点人,就值得你叫成这样?这些人加起来,还没有咱们江南全部的家仆多……」胖胖的奶娘仍然习惯性的在一边低声碎碎念:「这里真臭,满地都是马粪、羊粪的,真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掩鼻,不忘一直念一直念。
  对奶娘的叨念听而不闻,金霖依然热情的以肥嫩的小手指东比西的问道:
  「娘,那是什么?呀,那边那边!程叔叔,你停一下啦!你看那边有胡人在弹乐器耶!我们过去看看嘛!要去要去我要去--」
  「霖儿,你不是想见大胡子叔叔?」米素馨转过身来问着。
  「嗯,想呀,可是--」小嘴嘟得高高的。
  「不然你就别见大胡子叔叔了,让程风叔叔带你四处玩儿好不?」
  「可是我想见大胡子叔叔,我好久没见到他了耶!」
  「只是见个面嘛,等会我跟大胡子叔叔办完事,我会请他先别走,留下来给你看一眼,如何?」
  「好吧……」不甘愿的声音拖得长长的。程风才要带他走呢,没料到金霖却兴奋的大叫起来--「大胡子叔叔!你是没有大胡子的叔叔!你把胡子怎么了呀?」
  其它人跟着金霖的手指看过去,见到一个高大俊朗的男子正牵马向他们这方走来。
  在场四人,只有金霖与米素馨认出眼前这个浓眉深目的俊美男子正是多年来一直留着满脸大胡子的严峻。
  脸上不再有胡子的他,与年少时期相同的俊美,但多了成熟男子的味道,令在场的妇女无论老少,都悄悄把眼光往他身上睐去,久久舍不得移开。
  「大胡子叔叔,你长得好好看哦!」金霖伸手过去要让抱。
  严峻将他抱过来,对金霖笑了笑后,才看向米素馨问道:
  「今天来这儿,是特地带霖儿来看热闹吗?」
  「不是,我来找你。」
  「找我?」严峻扬眉。「妳知道我会来?」
  「当然!今天所有牧户都会来这儿交易牲畜,你怎么可能不来?」
  严峻听了,心口一暖,轻笑出声。「还是只有妳最懂我。」
  「可是却没有完全懂你,不是?」她针他一下,以表自己对他先前说过的那番话的记恨。
  「唉,素馨……」
  「好啦,不揶揄你啦,咱快走,我想这时刻那些牧户都会聚在茶棚那边等着跟人交易。我带了些好吃的江南点心要送他们吃,先甜甜他们的嘴,接下来就比较容易谈话。」跟金霖他们挥挥手,交代别走远后,她从奶娘手中拿过那一大袋点心,但很快被严峻接过-- 「我来。」
  「你手中有东西了,不重的,我来就好。」她不想他提太多物品。不过严峻不理她,以手肘轻推着她往前走,举重若轻,步履轻巧无声的跟在她身边。
  「我体力还好得紧,你别当我老了。」米素馨不大高兴的对他皱眉声明。
  「我没当妳老。」
  「别忘了,你小时候力气还不如我呢!」
  「我没忘。」
  「哼。」轻哼,没发现他一直以深黝的眼神凝视她。
  他在重新记忆她,将现在的她与过去的她,以崭新的模样镌镂在心底深处。
  他看了她好久,久到她想装作没发现都很难。他的眼光让她紧张,所以她深吸一口气之后,才恶声恶气的面对他,粗鲁的问:
  「干啥一直看我?别是想跟我说我脸上有皱纹吧?告诉你,我每天都有抹江南美容圣品雪花膏,抹了不长皱纹的!所以你不会在我脸上找到那个东西啦。」
  「我不是在找皱纹……」他还是在看她。「虽然妳脸上确实真的没有皱纹。」
  看看看!他究竟是在看什么呀?!米素馨被他看得不自在,决定先走一步,不再与他的眼光纠缠下去。
  她是大人了,不再是年幼无知的少女,所以这辈子都不会再胡思乱想,把他的眼光会错意,自行想象,误以为当他凝视她时,就是两心相许的意思。
  不了,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真,永不再自取其辱。
  她亲口承诺过他的:将当他一辈子的知己,永不再令他为难困扰。
  也许他已经忘了她年少时的誓言,但她不会忘,一生都不会忘。
  今生今世,难得再能相聚,就让他们当一辈子的知己吧。
  对于那些风花雪月的事,她经历过、失落过,那也就够了……
  够了,累了,也老了,老得只想好好当金霖的娘、以金延年未亡人的身分过完未来的日子;忘掉她的心曾经炽烈的为某个男人燃烧过,忘了她其实还年轻……什么都忘了吧。
  反正,爱情向来跟她无缘。
  于严峻是,于金延年是,永远不会有足够的时间让她得到圆满无憾的爱情。
  这辈子为这两个男人哭过也就认了,如果还要再为男人哭,那就是笨到无以复加了。
  她要牢牢记住这一点。
   
  撇开心里思潮起伏,很快镇定下来。抵达茶棚之后,她聚起全部精神想要好好向这些大叔大婶们谈论跟严家牧场合作的事情,想说如果没她在一边帮衬帮衬的话,以严峻稍嫌拙劣的口条,怕是应付不了这些长辈们滔滔不绝的质疑声浪。毕竟严峻目前没有足够的财力让人信服,能力如何,也不得而知。想来任何人都不会贸然相信他、与他合作的。
  但令她讶异的是严峻受欢迎的程度超乎她的想象!
  那些大叔大婶们一见严峻出现,都亲热的与他打招呼,拉着他就要请他吃他们带来的粮食,嘴里更嚷嚷着-- 「严六,过来过来!上回你给我家羊儿治好了病,一直说要感谢你,却被你跑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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