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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药师-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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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臂抬不起来了,那就换成左臂练习,凌晓天一直练到两只胳膊都抬不起来了,这才收剑,盘腿恢复了一些斗气,这才往回走,太阳就快落山,该准备晚饭了。

    也许是受到打击了吧,孙晴见凌晓天的进步速度这么快,激起了她的斗志,她回来的时候凌晓天早就做好了晚饭,而且瞪了很长时间了。

    吃完晚饭,两人各自回“家”,开始练习斗气。

    ……

    一连好几天,两人都在暗暗的较劲儿,谁也不愿意落在人后。

    “老不死的,为什么这都好几天了,每次修炼斗气的时候,感觉进步挺多的,可为什么就是不进阶呢?”凌晓天趁着休息时间,问出了一只以来的疑问。

    “进阶要是都那么的容易的话,世界上的高手就不会那么少了!”老不死的说:“进阶可以说是斗士向另一个层次迈进的关键之处,说句实话,不少人都是因为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在这件事上面,所以影响了后面的发展,毕竟人的寿命是有限的,到达一定程度没有继续精进的话,再厉害的人也摆脱不了死亡的威胁!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有些人会停留在进阶之前的几级,但是这样的事情是很少的!”

    凌晓天点点头,说:“不过我怎么都不觉得我会停留在十级到十一级的关口,我可是个大天才,你说呢?”

    老不死的十分鄙视的看了凌晓天一眼,没有回答他的话,这样的问题根本就没有办法回答嘛!

    ……

    收剑,坐在一块石头上休息,孙晴这几天的进步也很快,离家之前,她刚刚晋级到十六级,在这里短短的几天,已经明显的突破了半级多,按照这样的速度,再有几天,她就能上升到十七级。

    在安静的环境下苦修,果然是效果卓著,孙晴心道要是早认识到这一点,早些日子开始苦修的话,说不定她现在的等级会更高呢!

    唯一想不明白的就是那个可恶的凌晓天,他已经十五岁了,之前只有六级的斗气实力,按理说这样年龄的人这样的实力,根本就是一个斗气废物,不可能有什么大的作为,可是到了这里,他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子,进步的速度没有办法形容!

    这让孙晴赶到很纳闷儿,也很郁闷。

    孙晴不知道,她能够进步这么快,完全是受到了凌晓天的影响,或者说是用受了刺激这个词儿来形容,更加的贴切一些。

    ……

    呜呜,没有吃的了!

    正确的说法是没有肉食了,几天来的消耗,将凌晓天在过来这里的路上猎到的“口粮”吃的一干二净,中午饭只剩下一只兔子了。

    没有肉食,人很难有充足的体力,在练习武技的时候,对身体能量的消耗是很大的,主要的供给来自于食物中的能量,他可不信只吃一些干粮和野菜能够满足需要。

    用匕首切开烤好的兔子,凌晓天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只剩下这一只了,将就一下吧!吃晚饭我出去一趟,多打一些猎物,你在这里安心修炼就行了!”

    这些天来,孙晴从来没有关心过食物的问题,次次都是凌晓天搞定,也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这样啊!需要帮忙吗?”

    “不用了!”凌晓天笑着说:“我一个人足够了,两个人一起出去,被人发现的几率大一倍不说,而且还要相互照应,不一定有好处的!”

    孙晴点点头。

    呼呼,外面的空气好……像还没有山谷里清新呢。

    这是凌晓天从密道口出来之后的第一感觉,原本以为经过那么长一条黑乎乎的密道之后,会有轻松的感觉呢,谁知道根本没有,还是在山谷里更惬意一些。

    山谷里的类物很少,凌晓天曾经有过抓一些活的小动物,让它们在里面繁衍生息,可是再一想,这是需要很长时间的,就算是做了,无非也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谁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回来这里,以后的事情还是以后再说吧!

    秋天无疑是打猎的最好季节,各种猎物为了过冬,都把自己养的胖胖的。

    凌晓天的收获不错,不一会儿功夫,就有四只兔子和两只狍子“入账”,他并不知道那两只稍微大一些的动物是不是狍子,不过跟他印象里的狍子长的很像。

    斗气升级和学习了武技之后,凌晓天打起猎来更加的得心应手。

    不远处,一直梅花鹿低着头吃草,凌晓天蹑手蹑脚的爬过去,这是只雄鹿,个头儿不小,要是能顺利的将其捕获,足够他们两个吃上好几天的。

    打猎的主要用具是弓弩,凌晓天用的这支是从家里带过来的,是他十岁生日的时候,凌岱岩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这可是一张军用中型弩,民间很少能看见,杀伤力和速度都要远远超过民间出产的弓弩。

    慢慢的搭上一支羽箭,瞄准了梅花鹿的脖子,对付这类体型大一些的动物,必须射杀它们的要害才行,不然的话猎物很容易逃生,在丛林之中,两条腿的人又怎么会是四条腿的动物的对手呢!

    猎杀兔子的时候,凌晓天很少使用弓弩,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拎着剑上,借助斗气的增幅,一个狂狮扑兔然后准确的将其一剑刺穿就行了。

    “嗖……!”

    “噗……!”

    羽箭准确的射进了梅花鹿的脖颈上,力道之大,半截箭身透出体外,鲜血顺着箭杆流出来。

    梅花鹿受到了重创,马上倒地,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惜力不从心,任凭四条腿在地上蹬来蹬去,脑袋就是抬不起来。

    凌晓天猛的从草丛中跳起来,朝着梅花鹿走来。

    嘎嘎,想要活命,没门儿!想要逃走,更加的每门儿!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做我胃宫里的食物吧!

    梅花鹿扑腾几下,最终也没能站起来,凌晓天走到它的身边,手中长剑一挥,斩断了插在它脖子上的箭杆,将其收进了乾坤戒。

    “收获颇丰啊!”凌晓天拿出怀表,他才出来一个小时。

    那就继续打猎吧,反正不管有再多的东西,放在乾坤戒里,不管过多长时间拿出来,还是跟放进去的时候一样的新鲜,省的时不时的要出来找吃的,以后天气越来越冷,小动物们的活动范围和时间会减少许多,特别到了冬天,打猎会变的相当困难!

    至于空间饰品到底是什么原理,凌晓天不是很清楚,只是知道它不但有储物的功能,也有保鲜功能,在这一点上,比地球人用的冰箱要好的多,最起码不用插电!

    远处的小山包上有一株柿子树,树叶基本上全部掉光了,只剩下满树红通通的柿子,远远望去,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火把一样。

    柿子,也不错啊,虽然不是凌晓天最喜欢的水果,但是森林里有没有卖其他水果的,能吃到柿子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加快脚步,凌晓天走到柿子树下,手脚并用,敏捷的爬了上去。

    看起来柿子树的树龄不小了,大部分的主干都超过了凌晓天的腰围,柿子的数量更是数不尽!

    客气客气,我是不会跟你客气的,反正我要是不摘的话,过一阵子这些柿子都要掉落地上,化为一摊臭泥。

    专挑个儿大的,满树的柿子何止成千上万!

    背后传来嘈杂的打斗声,凌晓天赶紧回头望去,一里之外的地方,有一群人形成一个包围圈,不知道在干什么,看样子像是在围攻魔兽。

    “不知道那只魔兽倒了霉!”凌晓天自语道:“那帮人还没有找到极品的百年魔晶吗,这可都好几天了!”

    拿出望远镜,凌晓天想要知道是什么魔兽这么的倒霉,被他们围了起来。

    “不是吧,还是那头啸天狼!”透过望远镜,凌晓天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此时的啸天狼已经没有第一次见到的时候,那种精神奕奕的状态了,身上好几处的皮毛不是少一块,就是被烧焦一块,样子狼狈的很。

    估计这几天,啸天狼没少跟这帮人纠缠,不然的话不可能变成这样。

    “什么,是那头啸天狼!”老不死的不请自来,叫喊道:“小子,咱们走进一些,我对那畜生感兴趣!”

【100 巧救啸天狼】

    凌晓天不明白老不死的为什么这么大的反应,问道:“你不是说过,这头啸天狼只是一般的魔兽而已,为什么这么感兴趣?”

    “说不清楚!”老不死的催促道:“我总觉得这家伙不是表面那么简单,你想想看,一头普通的百年魔兽,能够与几十个实力不俗的佣兵纠缠这么长时间,因为什么?”

    “因为它够狡猾!”凌晓天想也不想的说。

    “算是一个原因吧!”老不死的道:“但也不完全是,继续猜!”

    “因为那些人想要活捉它,所以每次都不肯下杀手!”凌晓天分析道:“啸天狼才有活命的机会!”

    “不对!”老不死的解释说:“看看它身上的伤口就知道了,有好几处都在要害部位,他们能攻击啸天狼这几个部位,说明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想要尽快解决掉它!在这样的情况下,它能够保住自己的命,这头魔兽不简单!”

    有道理,但是这跟咱们有什么关系呢?上次因为凌晓天和孙晴的出现,就已经和那些人产生了矛盾了,所以他这次不想过去,万一又有了摩擦,凌晓天双拳难敌四手啊!

    “去看看,不然的话你会后悔的!”老不死的沉声道。

    凌晓天的性格被老不死的研究的很透彻,也就是用这样的话,才能激起他的兴趣,要不然的话休想让他老老实实的过去。

    凌晓天从树上跳下来,走去那边。

    老不死的嘟囔道:“你就不会走的快一点儿啊,你真是一直属乌龟的蜗牛,等你到了的时候,啸天狼肯定被大卸八块了!”

    嫌慢你自己先过去啊,你飘的速度很快,我很佩服你总行了吧!走那么快干嘛,赶着投胎啊,你不是说这个啸天狼不是一般的魔兽,要是赶在咱们到达之前被弄死了,说明它是很普通的!而你老不死的,走眼了!

    走到距离那些人三十米的位置,凌晓天说什么也不往前面去了,他不是害怕那些人,而是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些佣兵们大部分都是很没有素质的人,犯不着跟他们吹胡子瞪眼。

    老不死的用鄙视的眼光看了凌晓天一眼,然后偷偷摸摸的飘了过去。

    啸天狼气喘吁吁,众人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前几次都是在他们绝的啸天狼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被它轻松的逃脱。

    大胡子站在包围圈的外围,时不时的喊一声:“大家不要大意,给我活捉!”

    虽然大胡子的想法没有改变,但是那些佣兵早就商量好了,要置啸天狼于死地,这几天的几次遭遇,他们吃了大亏,在雇主的面前算是颜面无存。

    啸天狼忽然瞪着眼睛看着一处,那里正是老不死的藏身之处。

    老不死的吃了一惊,看来这头啸天狼确实不是一般的啸天狼,要知道那么多实力不俗的斗士都没有发觉他的存在,啸天狼却发现了。

    微笑着点点头,老不死的心中有了答案。

    飘回凌晓天的身边,老不死的交代道:“想办法,救这头啸天狼!”

    “什么?我没有听错吧?”凌晓天长大了嘴巴看着老不死的,以为他吃错药了呢。

    “我可没有开玩笑!”老不死的解释说:“我要是没有看错的话,这头啸天狼是天生的狼族魔兽中的王者!”

    “为什么这么肯定?”

    “是因为它脖子上的毛!”老不死的说:“从外表上看,它和普通的百年啸天狼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我仔细观察之后,发现这家伙的年龄绝对不超过十年,还是一头没有脱离幼年期的魔兽呢,也就是说它的修炼速度,是普通啸天狼的十倍还要多!由此可以下结论,因为只有啸天狼王才会有这样的实力!”

    十倍以上?那不就是说这畜生只需要几十年的时间,就能成为一头拥有千年魔兽实力啸天狼,要是成为了人类的魔宠之后,这个时间会进一步缩短!

    那可就是极品的魔宠了!

    大胡子和那些佣兵们应该不清楚这一点,不过他们还是选择了死缠烂打,也就是说谁得到了这头啸天狼,就赚大了!

    “就算是你不敢兴趣,送给那个丫头也不错啊!”老不死的说:“留给这些人岂不是太便宜了他们,要是给魔宠打分,最好的魔宠可以给一百分,那么咱们眼前的这头天生的啸天狼王,绝对是八十五分以上的成绩,要不要,你自己决定!”

    要啊,不要是傻瓜!

    “那什么魔宠能打一百分?”凌晓天问道。

    “龙族!”老不死的沉声道:“或者是凤族之中的火凤凰,这两种魔兽是最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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