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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药师-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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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没有等凌晓天答话,老不死的就一溜烟儿的不见了。

    我靠,凌晓天朝着老不死的背影竖起了中指,心道不用这么着急吧!不过这样也好,你了解了那些草药的位置,明天采集的时候就不用走冤枉路了,嘎嘎!

    拖着酸疼不已的两条腿,凌晓天朝着老不死的说的那个位置走去,崖顶的面积很大,一眼望去至少有几十个平方公里。

    只是……没有看见有其他的出路,难道还要爬下去吗,要知道上山容易下山难啊!

    算了,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凌晓天走到那片凹地之后,开始搭帐篷,这顶帐篷是他前一段日子在密林出口处的装备店里买的,价格是城里的一倍都不止,品质却大大的不如孙晴用的那一顶。

    搭好帐篷,开始烤肉,饱餐一顿,过了好长时间,老不死的才飘回来。

    “回来了,有什么收获?”凌晓天一百年剔牙一边问道。

    “收获可大了!”老不死的笑着说:“没有想到啊,在这得天独厚的条件下,有些草药的年数上限也增加了不少,品质是越来越高啊,小子,你可占了大便宜了!”

    “是吗!”凌晓天顿时来了兴趣,问道:“那你倒是跟我说说看,都有什么好东西?”

    “明天再说!”老不死的瞬间消失在凌晓天的眼前。

    “我操,你个老不死的!”凌晓天骂了一句,他最讨厌的就是说话虎头蛇尾的人了,刚刚把你的兴致提上来,在你迫不及待想要知道的时候,却来了一句以后再说,真是恨得牙痒痒。

    不说就不说,反正这些草药都是我的了,明天再知道也没有什么影响的,睡觉!

    山崖上的晚上要比下面安静的多,万籁俱静,凌晓天很快就睡着了。

    “咝咝……”

    一阵轻微的响动,几条黑色的“绳子”朝着帐篷爬过去,脑袋撞上帐篷的时候,强光忽然亮起,黑色的“绳子”痉挛起来。

    凌晓天从帐篷里露出脑袋,然后伸出拿着两只很长“筷子”的手,将那几条“绳子”夹起来,放进一个瓷罐子里。

    “老不死的,这是什么东西啊?”凌晓天在过程中,自然是看清楚了“绳子”的长相,黑乎乎的,好像没有脑袋,也没有眼睛,前面后面一般粗,所以才说它们是“绳子”。

    “地精!”老不死回答说“这种东西即使动物,又是植物,白天附在树上,吸取树汁中的精华,这个过程中它就是一根树枝,和其他的树枝没有任何的区别!但是到了晚上之后,从树上下来,寻找昆虫吃!”

    “你要是说它吸取树汁我相信,可是吃昆虫,它都没有长嘴巴,怎么吃?”凌晓天觉得自己刚才看的清清楚楚,那些“绳子”确实没有嘴巴。

    原来,地精们的消化系统很奇怪,用整个身体将猎物缠住,分泌出一种酸性极高的胃液,把猎物整个溶成汁水,再通过皮肤吸进身体。

    要不是老不死的提醒,凌晓天被地精缠住之后,就算是不被这些“绳子”吃掉,身上也得相应的少几圈皮肉,这玩意儿的胃酸是很厉害的,比硫酸都狠!

    “哇哇,老不死的,这里有这么危险的东西,怎么不早提醒我呢!”凌晓天知道了地精是什么东西之后,高声大叫起来,说:“要是有个不长眼的直接缠上了我的脖子,我不死定了!”

    “有我在,你别想死,那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老不死的轻松的说。

    崖顶上面的昆虫很少,加之现在已经是初冬季节,想要在晚上找到吃的就更难了,要不然的话,地精们也不回对凌晓天这样的“庞然大物”感兴趣。

    地精虽然没有长眼睛,不过对光线的感觉确是很明显的,这也是为什么它们白天变成树枝,晚上才出来活动,它们漆黑的皮肤受到光线的刺激,就会变得全身无力,这就是刚才凌晓天用的策略。

    至于地精有什么样的作用,老不死的开始讲述。

【134 人参到底那部分最好?】

    地精的好处就在于它亦植物亦动物的特性,而且它们的寿命很长,一棵树有多长的寿命,它们就有多长的寿命。

    “地精是炼丹的极品!”老不死的说:“虽然并不能提升斗士的斗气实力,但是却能将濒死之人救活过来,相当于续命的良药,这样的特性,足以使其等上高品级药材之列!”

    凌晓天看着瓷罐子里几根树枝形状的地精,有些怀疑的问道:“有没有这么厉害啊,我可是一点儿也看不来!”

    老不死的笑着说:“这玩意儿可是很值钱的,以前我来了好几次,都没有能抓住它们,白天你根本不可能从树上看出来那跟是树枝,哪根是地精,到了晚上它们灵活的很,想要抓住更加的不容易,所以我才让你沉住气,不然的一准儿前功尽弃!这几根地精活的时间一定很长了,从它们的颜色和长度上能看出来!”

    地精的生长速度很慢,平均一百年能长长一厘米就很不错,三千年之后就更慢,它们刚出生的时候是绿色的,慢慢变成黑色,现在每一根的长度都有六七十厘米,说明至少有一万年的寿命了。

    哇咔咔,一万年的药材啊,既然说的这么好,那我就不客气了,凌晓天手一挥,瓷罐子飞进了乾坤戒,睡觉!

    “真不知道你小子是运气好,还是走狗屎运!”老不死的在凌晓天躺下来之前,说:“当时我想要的东西偏偏遇不着,你一来,什么都有了!”

    “咱人品好,没办法!”凌晓天笑嘻嘻的说:“对了老不死的,咱们费了这么大的劲儿,要找的是什么药材啊?”

    “明天你就知道了!”

    “操,又是这样的话!我鄙视你!”

    ……

    第二天,凌晓天并没有因为想要知道到底需要的是那种药物,而早起,反而睡的更香,往常睡觉的时候他最害怕的就是晚上有魔兽过来骚扰,这里这么高,唯一对他有威胁的地精还被他一锅儿端了,没有后顾之忧睡的就是香!

    “小子,起床了!”老不死的在凌晓天的耳边吼道。

    凌晓天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这让老不死的感到很郁闷,一直在怀疑是不是自己喊叫的声音太小了,不小啊!

    原来是这样啊,老不死的这才看见凌晓天的耳朵里塞着一团白白的东西,一定是棉花。

    一把拽掉那团棉花,老不死的还没有喊出来,凌晓天先坐了起来,伸个懒腰,打着哈欠说:“睡的可真舒服啊,天这么快就亮了,好天气!”

    老不死的更郁闷了,只好嘟囔道:“赶紧起来吧!”

    吃完早饭,凌晓天跟着老不死的出去采药,一路上收获颇丰,他忙的不亦乐乎。

    “这一株是三千年的灵芝!”老不死的笑着说:“我最好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呢,它才刚刚长出来,现在已经这么大了,采了它吧!”

    “好!”凌晓天拿着铲子小心翼翼的挖土,一边问道:“才三千年,跟我上次误食的那个万年火芝比较,哪个更好一些?”

    “当然是这个!”老不死的想也不想的说:“万年火芝只是灵芝的一个分支,本身只具备火属性,而这一个具备了完全的五行属性,加之在这样充满灵气的地方生长,别说是三千年的,就是一千年的,也比万年火芝要好一些!”

    “哇哇,那就赶紧挖!”凌晓天手上一用力,直接将灵芝连根挖了出来。

    “小子,你怎么把根也挖出来了,留着多好,明年春天还能再长出来一株呢!”老不死的给了凌晓天一个暴栗。

    凌晓天撇撇嘴,说“我可没有心情再等三千年,留着干什么?省的到时候因为这个极品灵芝,在闹出什么悲剧或者是人命,我可是出于好心!”

    老不死的苦笑一下,因为凌晓天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前面的那些草药经过他的“照顾”,全都断子绝孙了,而且每次都是这么说,搞得他心疼不已!

    凌晓天所说的,也就是他所想的,草药嘛不就是这样,虽然说保留一些根部或者是种子是好事儿,但是这些极品的玩意儿动不动就得生长个几百年上千年的,要不然的话根本没有办法发挥药效,与其等这么长时间,还不如要现成的呢,造福后代的事情就让别人来做吧!

    一上午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凌晓天才走完了崖顶一半的面积。

    “呜呜,好累啊!”凌晓天抱怨道:“难道咱们还没有找到那种药吗?”

    “急什么!”老不死的没好气的说:“这么多极品的草药,足够你用上半辈子的,换成别的人,看见这么多的草药,早就高兴的晕倒了,你倒好,还嫌累!”

    凌晓天耸耸肩,心想好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我会晕倒才怪。

    继续走,凌晓天只是随便的吃了一些干粮,要说这些草药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把这些原材料全部炼制成丹药,一定能卖不少钱,哇哈哈哈!

    “前面,那株看着红色小花的草你看见了吗?”老不死的指着正前方说。

    “看见了!”凌晓天看的清清楚楚,四周围都是一片枯黄,只有那一株的叶茎是绿色的,加上顶部一盘红色的小花,再明显不过了。

    “知道那是什么吗?”老不死的问道。

    废话,知道才怪!

    “那是人参!”老不死的说:“也是我最后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没舍得采的一棵,当时呢,它已经有了接近千年的寿命了,我想要等它长成千年参的时候再采,谁知那竟是我最后一次上崖!”

    “人参?”凌晓天的眼睛顿时放出光芒,心想这么说来,这棵人参到现在已经四千多年了,四千年的人参啊,在地球上的时候,几十年的野生人参都已经买到了天价,并且是有价无市,因为满大街都是人工培育的,便宜的时候比萝卜贵不了多少。

    那这棵人参得价值多少钱啊!

    看着凌晓天就要流口水的样子,老不死的嗤笑一下,语气不屑的说:“瞅你那没出息的样子,赶紧擦擦哈喇子吧,开始动手挖,我告诉你,你可要小心一些,因为这玩意儿就是咱们需要的九种药材中的一种!”

    是吗,那我真要好好挖!

    几步小跑,到了人参的旁边,凌晓天把几个造型和大小不一样的铲子整齐的摆放出来,盘算着从哪里下手。

    “老不死的,这次我可不是什么都不知道!”凌晓天笑嘻嘻的说:“人参最有价值的是根部,须根的营养价值要比主根更高,至于茎部和叶子,就没有什么用处了,是吗?”

    “你说的一点儿都……”老不死的拖着长音,凌晓天以为他会说“一点儿都不错”,正要高兴,谁知道却说了一句:“……一点儿都不对!”

    为什么,你忽悠我,虽然我不知道这世界的人参跟地球上有什么区别,但是这玩意儿的名字就叫人参,而且在图书馆做管理员的时候,他见过人参的图样,跟面前的这一棵没有什么区别。

    老不死的解释是,人参的根部是很有药用价值,是很补的一种药材,和灵芝的药效一样,能够起到续命救命的效果,上了年纪的人吃了更能延年益寿,是不可多得的补药,不过这东西跟斗气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唯一跟斗气有关系的,就是小花下面的种子,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人参的种子还有这样的效果,特别是千年以上的参种,药效更强。

    “不会吧!”凌晓天长大了嘴巴,指着那盘小花说:“就连这花都有用处,下面的根就没有一点儿作用吗?”

    “没有!”老不死的摇摇头,说:“下面的根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药材,挖出来能卖个好价钱,你这么年轻力壮的,估计是不用进补吧,就算是要补,不是已经有黑角望月犀的尾椎骨了吗!对了,你开始泡酒了没有?”

    凌晓天瞪了老不死的一眼,手里锋利的铲子打个旋儿,人参长在土上面的部分齐根而断,直接飞进了乾坤戒。

    “开挖!”凌晓天拿起最大的一个铲子,说:“你要是有什么话说的话,最好赶紧说,不然的话我可要下手了!”

    老不死的两手一摊,说:“既然你知道须根比主根更有营养价值,那就好好挖吧,我先提醒你一下,用铲子很容易弄断那些须根,一旦断了,再想找到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切,不说我也知道,关于挖人参的文章我看过好几篇呢,你以为我是土鳖啊?不对,好像挖野生人参的时候,一挖就是好几天的时间,呜呜,这可是四千多年的老人参了,估计更难挖,天知道它的须根有多长!

    凌晓天原本不屑的表情变成了苦瓜状,他可没有信心趴在这里挖上几天的时间。

    算了,想那么多干什么!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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