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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那些雷角兽被他杀的杀,逃的逃,自己又把那些死掉地雷角兽处理了之后,发现那只小火雀还躲在丹枫树上地嫣红枫叶之后偷偷地观察他。东方不败心下一动,于是击出一指劲风试探了一下,发现这只火雀果然是特异灵巧,竟然轻易的避开了他出其不意地一击。
这时那只小火雀正站在一株红针松树的一小树枝上,小脑袋高高扬起,冲着东方不败“唧唧”的叫了几声,然后在小松枝上迈着小步走来走去,用一种睥睨的眼神看着东方不败,显得极是得意。
东方不败微微一笑,身形忽地一动,似若惊鸿飞空,朝着那只得意的小火雀迅扑了过去,他跃起的同时双掌左右各拍出一掌,激荡出一股回环旋转的疾风暗劲,一些被震落的红针火叶跟着旋风劲力激荡不休,眼见即要将那只得意的小火雀围旋圈禁了起来。
谁知那只小火雀的速度竟是极快,眼见不妙,小小的火红翅膀一振,一道流火红光闪过,小火雀硬是从即将合围的旋风环中飞脱了出来,停落在远处一株高耸入云的碧云红杉后,再次冲着轻盈踏落在红针松树上的东方不败炫耀挑衅的叫了几声,仿若在嘲笑这个人类少年的自不量力。
对于小火雀得意的炫耀挑衅,东方不败倒不着恼,这只明显不是普通火雀的小鸟却是挑起了他的兴致。连续两次出击均告落空,东方不败暂不再出手,他似是要细细思量一番,站在那株红针松树的一根拇指粗细的松枝上,林风刮吹而过,他的青衫猎猎向后飘拂不定。松枝起伏飘摇,他的脚底却是稳稳的踏在小松枝上,整个人跟着上下起伏,悠然飘逸,令人几疑是仙人踏着火云而来。
东方不败已经被这只灵性十足的小火雀挑来了兴趣,看着犹自扬起小脑袋冲着他唧唧的得意叫个不停的小火雀飒然一笑,再次运起浮光掠影如幻影般向小火雀疾速掠去。
但见得他身形甫动,那只小火雀却也双翅一振,只见红光一闪,小火雀在东方不败的身形堪堪要够到它的时候方才飞逃开来。这次东方不败不再停留半瞬,足下在碧云红杉上轻轻一点,对那有若流火划过的红影紧追不舍。
东方不败已然全力展开浮光掠影,他此时的速度比之初出幽寂森林时早已胜过许多,身形全力展开来后,当真是风驰电掣,追风逐电。可是他快,那只小火雀却是更快,小小的火翅轻轻一振,便是有若流星急坠,小小的身子化作了一团红火焰影极速划过长空,虽然东方不败已将身法运到极致,却还是差了它一线。
小火雀虽然速度上比东方不败快疾了一筹,但却也差不了太多,只要它稍稍一停下,在后面的东方不败便能紧追而来,逼得它再次振翼飞逃。但它仿似极喜欢一追一逃的游戏,每次略略一停下时便冲着东方不败得意的啼叫不止,然后等东方不败快逼到眼前时再振翅飞逃。
就这样,一人一鸟就在火舞森林里竟然玩起了你追我逃的游戏,只见漫天赤光艳影里,迷幻若火红林中,一袭悠悠青影对着一团红火焰色急追不舍,在这里满眼皆朱红的奇异天地间,衬着其它静静幽幽的火红颜色,有若是最耀眼炫目的两颗流星划过。
小火雀有时在火舞森林上空振翅,东方不败亦跟着在焰山火海之上飞腾,小火雀有时在繁茂枝叶间出没,他也分枝拂叶的急追。小火雀虽是毫无方向的乱窜乱飞,却似是对这火舞森林极是熟悉,紧追着它的东方不败竟是没有遇到过什么十分强横的凶禽魔兽。在高树修木上空飞腾,他偶会脚踏飞禽借力,在繁枝密叶之间飞掠,常常惊得林鸟乱飞。
小火雀飞过血玉金兰间,满树血玉金兰开得正繁盛,馨香沁脾,溢远弥清,东方不败自行疾速踩枝拂花而去,无心惊落了几许幽幽暗香,亦带走了几缕渺渺芬芳。小火雀飞过一小湖碧水,因着到处的红光艳艳,竟让一湖清水亦映照得带着火霞颜色,湖里的丹朱芦苇随风起荡不休,碧叶红莲妖娆展媚,浮香暗渡,东方不败径自踏莲掠苇而过,管他带落了几片荷瓣芦叶,又晕开了几圈碧波涟漪。
他于满眼的胭脂红中飞花逐叶,急追疾逐身前的那只灵异火雀,许久没有这样肆意的飞掠了,他自觉异常痛快舒爽,分毫不感疲累。到夕阳余晖斜照,流霞红云蔓延之时,那一袭青衫单影仍不肯停下,足下轻点,身形再掠,身前的那团流火朱影还是离他有着一丈之距。
天地皆是一片疯狂的红,天与地仿佛连成了一片,红色的天空,赤色的大地,火舞的森林,一切都是迷幻刺目的红,只有一抹显眼的青色在这个红色世界里不停游走飞逐。
当血月升空,东方不败兴致不减,还在追逐着身前不远处的火雀,血色月光幽幽泻洒在火舞森林的红枝赤叶、朱藤丹花间,火舞森林白日里的炎炎烈火光影竟似都变得森冷迷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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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第二十六章飞瀑碧潭
色渐浓,白日里疯狂耀目的红色都黯然了不少,浩瀚红月默默挥洒妖艳血色光华,如若一只血红的魔眼正在窥视人间。
红月华若淡烟薄纱轻笼火舞森林,虽说葵花真气绵延悠长,韧性极佳,且是单单施展浮光掠影急驰,但如此不停歇的全力飞掠半日有多,东方不败亦感甚有疲意,看着前面火雀的速度亦是略有缓慢,知道它怕是也有些累了,他并无想要抓捕这小家伙的心思,追着它只是被它逗起了几分兴致,即便原来有那么一两点要把这只灵气的火雀抓来研究一番的意思,经过这么一番肆意飞掠追逐,早是已经消散无踪。
耳边忽闻轰隆水声,应是有瀑布位于左近,东方不败止住飞腾的势子,静静落在一株血色大树横伸而出的枝条上,然后枝条轻轻一动,他已是向着水声传来处踏枝叶而去。
察觉身后风声忽消,火雀知道是追来的人类停了下来,便也回翔一圈后在一株火云梧桐树上落了下来,待见得东方不败已经另转方向而去,火雀的殷红眼睛一眨,怔怔地看了一下,然后也寻了个方向展翅飞去,转眼没在胭红的夜色之中。
仅几个呼吸之间,东方不败便悠然降落在一个碧水清潭旁,酡红月华下,飞流直泻的水龙耀眼生辉,幽寒清辉中泛着微微血红冷光。看银练贯空而倾,听水声震耳欲聋,碎玉珠花飞溅而下。清凉水汽袭人徐来,站在瀑布旁青石上的东方不败感觉精神一振,夏夜地燥热与身上的疲累皆是迅捷退却,只余一身的清净自在。
只站得半会,东方不败身上的衣衫便给清凉水汽与细微丝滴给沁渗得有些许润湿了,时值盛夏,疾驰急掠了半天,他的衣衫亦是略有汗湿,身上也微觉有粘腻之感。他素来爱洁,不假思索的便解了衣衫跃入碧水潭边,那张轻薄有若蝉翼的面具早已给他除了下来,一步步走到水深之处。行至碧波清流没过他的颈脖方才止步。
一头墨黑发丝披散于水面之上,任由潭水缓缓流转过身体洗涤他身上的尘污,东方不败轻闭上眼帘,放松自己。一任思绪乱飞地在思量事情。
凤凰,还是飘渺不知所踪,本就知这等神鸟不可能轻易被找寻着,况且就是见到凤凰又如何。作为火系的顶级圣兽,凤凰的强劲能力是可想而知。虽然东方不败从不妄自菲薄,骨子里更是有些狷介清狂、睥睨轻傲。但还不至于无知到以为自己现在这点并不算浑厚的葵花真气。便能对抗凤凰这等魔兽中最高级地存在。
对于若是找到凤凰应该如何行事。东方不败却是没有怎么思虑过,对于凤凰这种顶层生物。再多的预先计划大概也是枉然,如果真的能碰到这种传说中的神鸟,大抵只能见机而行罢,想取得凤凰之血更是希望渺茫,大约成功机会不比芙琳雅她们去请求教皇出手或是取到生命之水高到哪里去,许全都是无功之事吧,只是尽尽人事罢了,再说凤凰又怎么是能轻易碰到地,到现在已经四天了,他还不是没能见着凤凰的半根羽毛。
想起凤凰,东方不败又想起偶然见过的那只青鹤,虽然当日仅是匆匆一瞥,但对于青鹤的那种超然飘逸、清雅忘尘,东方不败是至今难以忘怀,仿若月下见到青鹤那一幕只是发生在昨日,依旧历历在目。
青鹤是风系地顶级圣兽,而凤凰则是火系的顶级圣兽,不知道凤凰的风采比之青鹤又如何呢?几乎无人看见过地青鹤都能偶然一遇,焉知凤凰这种相对有更多些人见过地灵鸟便真地不能碰到呢?东方不败顺手拈起飘落在一片红叶,随意的想着,浅红月色映在他丰神如玉地脸庞上,交汇出一种清冷中略带妖异的色彩。
这火舞森林的满眼皆红,初时望去确是美极,艳极,惊心夺魄,眩人眼目,只觉世间怎会有如此专一的颜色,如此壮观的火景,甚至于许多第一次见到火舞森林的人都有这样的迷思:他们都会以为,若然能在这里长期居住,日日欣赏如斯美景,必定是会让人愉快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火舞森林里处得久了,面对这日日重复的红色,你就会觉得这颜色怎地如此单调,永不重复,这满眼的赤朱丹红是如此的枯燥乏味,诡异得让你烦闷不已,在火舞森林里呆的时间长了,这周围的火焰颜色
让你有着一种错觉,一种你自己已身处火山焰海的错围的一切都要燃烧起来,让你想疯狂的逃离开来。
因为这种原因,平时来火舞森林的人并不是太多,而且一般不会呆得太久,所以这四天东方不败遇着的人也不是太多。现在被那只灵异的火雀带到这里,以东方不败现在的灵敏耳目,知道这里和之前追逐它所经之地一样,并没有什么强大凶猛的魔兽盘踞,应该也是属于安全区域。
此时许是夜深,就算有一些什么小魔兽,怕是也已经酣然入睡了吧,四周安静的冷清,只有一些虫鸣蟀叫,和林间夜鸟偶尔远远传来的几声嘶叫。红叶上附着的水珠寂寂滴落,答答打在水面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夜里清晰可闻,又点出了一个个水圈,终至无有半点痕迹。
水里倒影只是模糊的一片轮廓,东方不败看不清自己的面容,是不是经历的太多,他的善与恶都已经模糊掉了?自己从来不是“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慈悲之人,为何看到千歌那带着希冀的眼神他竟不想拒绝?那故作坚强的童真眼眸是否让自己有了微微的恍惚?他很自然的叫自己哥哥,他害怕死亡的黑暗降临而偷偷掉落草尖的水滴,清澈纯净一如晨间的露珠,灿然生辉。自己来火舞森林,是不是真的只为想完成“凤凰之血”的任务呢?
不知道带着神光一族姐弟两人的他们现在怎样了,芙琳雅这个被自然偏爱同时赋予了聪智灵慧与绝世容颜的女子,初相遇时因不涉世务没有经验且心境纷乱吃过一次恶亏,现在又是实力强悍,又是心境灵寂如镜,想来断不会轻易吃亏上当的。麦特这个憨厚朴实的山村青年,是不是还在为自己这个曾经指点他剑术的人独自离开失落,失落自己是如此的冷漠,并不是他以为的善心英雄?麦特的妹妹珍妮呢,这个看起来甚是善解人意的清秀少女,是否心里也对自己这个冷心之人有了失望?文森这个盗贼,是不是放下了对芙琳雅的痴恋,还是继续在那里黯然神伤,执迷不悟?
无情不似多情苦,多情却被无情恼,晏同叔与苏子瞻这两个同一时代的词人却是一正一反的道出了多情之苦,李长吉亦言“天若有情天亦老”,人,是否无情便好些呢?
情之一事,最是伤人。多情总会受伤,尤其是男女之间的情爱,总是酸甜苦辣,百味杂陈,做个无情之人,不要那甜,是不是也能免了那苦呢?
文森便是一个身陷情爱的可怜之人吧,没有尝到甜,便先品尽了苦。暗恋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爱情,也是最痛苦的事情,他这苦头,要吃多久呢?一月,一年,还是一生?
当初对他们除下面具,对他们是不是一件好事呢?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人不妄动,不动则不伤。但文森既然动了心,便少不得要受些伤,他便得自己为自己的受伤负责,是不是就好如不该怪罪金子的诱惑,而是应该省悟自己的贪婪妄想?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无爱然后能无忧无怖。
但人有七情六欲,天性使然,又该如何超脱?知易行难,知易行难,许多道理谁不懂得,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几人?如是遇见了,沉溺了,便是再写几万遍“无情不似多情苦”与“多情却被无情恼”又奈之若何?
东方不败眉头微蹙,神色略有怅然,自己历经许多奇事,带着前世的记忆附在今生的年轻身体里,天下间或许再也没有比他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