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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禧小心翼翼地想依葫芦画瓢,不料莫傅司忽然拿起她的刀叉,一面帮她在黑面包上涂鱼子酱,一面用法语说道,“这是俄罗斯最有名的黑面包,波罗金诺黑面包。烤制这种面包时要在黑麦面粉中加入天然的香草籽,所以它才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来,尝尝看。”说完将刀叉递还给温禧。
他脸上带着淡笑,语气也不似平日里的冷漠,温禧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接过刀叉,胡乱用法语应了一声,便埋下头去对付盘子里的面包了。
鱼子酱粒大而透明,闪着黑色的光,犹如一颗颗小巧饱满的黑珍珠,发出淡淡的腥味儿。这种气味勾起了她脑海中关于牡蛎的记忆,一样的咸湿腥鲜,在西方人眼里,牡蛎是爱的灵药,建议人们生吃,想到这里,温禧脸微微一红,下意识地握紧了叉子,将面包送进嘴里。
娜斯塔西娅留心看着温禧的动作,虽然没有出什么差错,但是她左手用叉的姿势明显有些僵硬,一看就是缺少练习。心底轻轻嗤笑一声,看来又是一个凤凰长相乌鸦命的主儿。姿态优雅地拿起勺子,娜斯塔西娅盛了一碗罗宋汤,舀了两口尝了尝,忽然朝向温禧,用法语说道,“麻烦把酸忌廉递给我。”
她故意不说法语“crème”(奶油),而是用的英文里的“chowder”(忌廉汤),温禧扫了扫餐桌,并未发现除罗宋汤之外的羹汤,她不知道所谓忌廉就是鲜奶油,俄国人在饮罗宋汤时,会加很多酸忌廉,令汤更滑更酸,一时便愣在那里,很是尴尬。
莫傅司不声不响地替她解了围,他伸手将盛奶油的小钵递到娜斯塔西娅面前,淡淡道,“看来夫人离开巴黎时间确实不短了,以至于连crème都忘记了。”
老公爵抬眼看了看儿子,目光平静,半丝情绪也没有泄露出来,短短一瞥后又低下头去吃鲑鱼了。
娜斯塔西娅被他一句话噎在那里,她淡蓝色的眼珠里闪出怨恨的神情,脸上却依旧带着笑意,她吹气如兰似地说了一句法语:“Vous vivez en parfait amour。 C'est formidable; mon chéri; formidable。”(你们情投意合。好极了,我亲爱的,好极了)可惜半点诚意也没有,听着更像是讥讽。
莫傅司懒散地往椅子的靠背上一歪,伸手招呼女仆添酒。
有仆役前来报告,“马克西姆少爷回来了。”
公爵的脸上第一次有了一丝笑意,“正好,一齐吃早餐。”
马克西姆风尘仆仆地进了餐厅,“爸爸,托您的福,儿子这次去圣彼得堡总算没给您丢脸。”说完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双手恭敬地递了过去。”
老公爵没有翻开来,而是接过来,放在一边,然后起身拍拍儿子的肩膀,“干得漂亮。”
马克西姆拼命忍住心中的得意之情,和娜斯塔西娅飞快地交换了一下眼波,彼此问了好,这才故作惊讶地看向莫傅司,“莫洛斯也回来了,看来今个儿可真是个好日子。”
“大哥,好久不见。”莫傅司微微一笑,“蔺川一别,大哥风采更胜昔日。”
兄弟二人又是一副兄友弟恭的完美假象,温禧偷偷打量一眼公爵,老公爵唇角噙着高深莫测的笑纹,也不知道对这样的兄弟友爱做什么感想。还有那些死掉的儿子,他又是什么样的心情对待他们的死讯?
也许是感受到目光的注视,维克托冷冷地瞥了一眼温禧,目光里带着浓郁的戾气。温禧赶紧收回视线。
直到放下手中的咖啡杯,一顿早餐才算到了尾声。
老公爵和马克西姆并肩进了书房,温禧这才惊觉公爵和马克西姆长得非常相像,而莫傅司,大概因为是混血的缘故,相貌上要阴柔俊美许多。
娜斯塔西娅吩咐仆人收拾餐桌后朝莫傅司微微一笑,翩然上了楼。
“走吧,我们出去。”莫傅司脸上又恢复成一派冰冷,抬脚朝正门走去。
白天的庄园和傍晚相比,又是一番景象。鹅卵石铺就的小径蜿蜒曲折,不知通向何处。黄杨、胡桃、白桦等高大的树木树枝挤挤挨挨,简直像要戳破天幕。大片的灌木丛油绿油绿的,枝丫上结满了红色的小果子。各种藤萝乱七八糟地扭在灌木丛上。矮矮的蒲公英顶着白色的绒绒球,非常可爱。温禧也不知道哪里来的童心,忽然弯下腰去,对着蒲公英的绒毛球吹了口气,白色的绒毛飞飞扬扬地离开了花头,在空中飘荡。
莫傅司走了几步,感觉身后的脚步声忽然没有了,止住了脚步,他刚一回头,就愣住了。
温禧蹲着身子,仰着头,微微撅着嘴,正对着蒲公英吹气。金色的阳光穿过高耸的胡桃树的枝丫缝隙,打在温禧的身上,是细碎的光斑,有如电影里逆光的唯美镜头。她粉红色的嘴唇在光线下一如初绽的花骨朵儿,闪烁着丝绒一般的光泽。尽管乌黑的发丝被清风吹拂得有些凌乱,裙摆也由于姿势的缘故拖曳在地上,但这样的她,却带着一种莫傅司从未见过的娇憨动人,像鸿蒙初解里的一道光,哗地一声照进了他的心间。
无数白绒毛飘飞开来,温禧捂住口鼻往后避了避,不想却对上了莫傅司凝眸注视的眼神。温禧脸颊顿时火烧火燎一般,讪讪地朝莫傅司笑了笑,心里忍不住唾弃自己失态。
“过来。”莫傅司神色平静地开了口。
温禧老老实实地走到他身边,莫傅司却忽然伸出手去,将她头发上沾惹的白色绒毛一一拈除干净。异样的感觉随着他的手的动作在她体内四下奔流,温禧只觉得如同被人施了定身术一般,动都不会动了。莫傅司垂着眼睫,修长的指尖在温禧的头发上流连。每一次轻轻触碰她的发丝所带来的战栗沿着头皮一直传到脚趾,温禧只感觉自己快要自燃了。
蒲公英绒毛被除净之后,莫傅司低低地开了口,“好了。”
“唔”,温禧粉颈低垂,根本不敢抬头。
莫傅司看了看她发顶的小漩涡,转过身体,继续向前走去。温禧紧随其后。两个人就这样一前一后地走在小路上。前后距离不过一两步。
出了庄园的大门,莫傅司拿出手机,望着屏幕上的未接来电,回拨了过去。
“Stephen,情况怎么样?”
“少爷,一切顺利。鼎言的股票昨天已经两天跌停板了。”
莫傅司满意地笑起来,“很好,今天再跌一天,明天陆嘉会以巨量的卖单封住跌停板,以充分制造空头氛围,打击市场的人气,我要市场上的散户投资者出售所持的筹码,等他们抛盘后我和陆嘉再买进,增大我们的持仓量。”
“周允非会坐视不理吗,少爷,我担心他会有所动作。”斯蒂文森说道。
莫傅司撇撇嘴,“他没这个精力,俄罗斯传媒巨鳄要进军国内传媒市场的消息应该已经传到他耳朵里了。”
“大公不会怀疑是您背后搞的小动作吧?”老管家不无担忧地说道。
“消息是从圣彼得堡泄露出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莫傅司愉悦地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狭长的眼睛也微微眯起。
温禧从来没看过他真心的笑,此刻得见,真如乌云滚滚里溅出金边一般漂亮。看得痴了,竟连莫傅司什么时候挂了电话也不知道。
莫傅司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再过十分钟,车应该就可以送到了。”
“啊?”温禧一时没反应过来。
“还开我以前的车,只怕连具全尸都捞不着。”莫傅司冷哼。
温禧这才凛然惊醒,“可是,刚刚在餐厅,那些东西你也吃了呀,不会有事吧?”
她没有用“我”、“我们”,而是用的“你”,再看她一脸着急的样子,莫傅司忽然觉得心头重重一跳。他微微别开眼睛,淡淡道,“放心,我们吃的都是老头子先尝过的,目前,在费奥多罗夫庄园里还没有人敢对他下手。”
正说话之际,一辆黑色的悍马越野车疾驰而来,到了二人面前,戛然而止,发出刺耳的噪音。一个四肢修长,宽肩窄臀穿着军装的男人利落潇洒地从车上跳了下来。他大约三十岁的样子,是个有着棕色头发,绿眼睛的英俊男人,皮肤被晒成性感的蜜色。
看见莫傅司,他开心地张开双臂做拥抱状,“莫!”
莫傅司闪身避开,“够了,弗拉基米尔。”
穿军装的男人耸耸肩,“莫你真不够意思,我可是特地请假出来给你送车的。”一面用军靴踢了踢悍马的车门。
“踢一脚,我少还10万。”莫傅司面无表情。
“Oh;shit!”弗拉基米尔夸张地叫起来,“我从来不知道我的一脚值这么多钱!”
“弗拉基米尔少将的一只脚难道还不值这个价?”莫傅司反问。
弗拉基米尔没有接这个话头,而是坏坏地一笑,一副无法无天的样子“我帮你把悍马改装了一下,你试驾一下,保证比上最辣的妞儿还过瘾。”
莫傅司挑了挑眉毛,伸手朝弗拉基米尔道,“车钥匙。”
一道银色的弧线过后,莫傅斯转脸对温禧说道,“上车吧。”一边坐进驾驶座位,待她做稳之后,立刻发动了引擎,呼啦一声巨响,悍马轰地一声开出,留下一行尾烟。
弗拉基米尔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一个人站在僻静的林荫路上,除了鸫鸟的叫声,再无其他。
“Fuck you!”弗拉基米尔气急败坏,少将军服肩章上的一颗樱星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作者有话要说:要弗拉基米尔少将的菇凉赶快下手啊!
温凉(2)
随着引擎的发动,温禧立刻了解了所谓的“改装”是什么意思。悍马从完成启动到达到最大时速几乎只用了一个瞬间,要不是安全带,温禧感觉自己一定会被从座位上像玩具人偶一样被甩出去。
发动时的噪音随着风声不断涌入她的耳中,温禧偷偷觑一眼莫傅司,他脸上带着一种鲜有的放松的表情,眼睛微微眯着,唇角似乎还勾着一丝笑,整个人显得无比的惬意。感觉到温禧的注视,莫傅司微微转头,“有事?”
“没有没有。”温禧赶紧目不斜视,端端正正地坐好。
莫傅司忽然发了话,“弗拉基米尔少将。”
温禧一时没反应过来,从喉咙里发出了一声很可爱的“呃?”
莫傅司望她一眼,淡淡地调转目光,“刚才那个穿军装的是弗拉基米尔少将,目前俄罗斯最年轻的少将。”
温禧赶紧应声表示知道了,心里却一阵阵异样的情绪潮涌,他的朋友,为什么他要告诉自己呢?她不过是一个出卖/肉/体给他换取前途的女人,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决计不会自作多情地认为他对她另眼相看,或者对他而言,她是某种特别的存在,她绝不会。
莫傅司放缓了悍马的车速,道路两旁的桦树叶片在风中发出疏脆的响声。
“俄罗斯最看重家族的实际的权势和历史的古老。一般来说,凡是进入海军陆战队并且有一定军阶的年轻人都是俄罗斯最尊贵的世家之后。但弗拉基米尔是个例外,他是在和那个光辉灿烂的家族脱离关系后才进了陆战队。”说到“光辉灿烂”时,温禧留意到莫傅司嘴角重重一撇,语气也变得格外讥诮。
和家族脱离关系,对于这些蓝血贵族来说,意味着什么?放弃了丰厚的财产继承权,放弃了尊贵的姓氏,放弃了崇高的社会地位,放弃了攫取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将自己放逐成为上流社会一条不合时宜的野狗。
温禧忍不住叹了口气,轻声问道,“他,为什么要和家族脱离关系?”
车胎在地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莫傅司忽然停下车,扭头定定地看住温禧,他目光阴沉而冰冷,看得温禧心里一阵阵毛骨悚然,糟了,好像又踩到他的雷区了。
“为什么?”莫傅司忽然桀桀地怪笑起来,那笑声似悲若喜,带着一种癫狂的感觉,“难道你看不出来,弗拉基米尔和我一样,都是杂/种吗?”
温禧的脸一下子褪干净了血色。杂/种,他原来是这样看自己的,在像她一样的普罗大众眼里,混血儿意味着出色的长相,出众的智商,完全是遗传定律里的远缘杂交优势的体现。
“白种人哪一个不是种族观念极重的,何况我们这些杂/种还托生在这些自诩高贵的名门望族里。”说完,莫傅司不再看温禧,徐徐发动了悍马。
一路无话。温禧几次想开口说点什么,却觉得口讷不能言。
莫傅司将车开到了一条僻静的街道上。和费奥多罗夫大公华丽的行宫相比,这一带的建筑笼罩在一种灰蒙蒙的色调里,一切都是黯淡无光。微凹的小石子路,大约宽两公尺,街道两旁黄褐色的大陶盆里种着风吕草、夹竹桃和石榴树。
莫傅司下了车,径直朝小路靠街的一面油漆剥落的小门走去。温禧默默跟在他身侧,像一个谦卑温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