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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劈出,即使是巨人坚韧的皮肤也挡不住,虽然那坚厚的肌肉层阻止了恒静定光切开巨人的身体,反将它牢牢卡住,但那道伤口,已然足够大了。
足够让寄血虫从巨人体内脱出。那不仅仅是安全逃生而已,它还带走了巨人体内的鲜血。
正如兰德斯所说,残葬魔并没有创造物质的能力,它虽然能让前哨魔的肌肉膨胀,皮肤硬化,修补伤口,却没有办法补回离体的血肉。
寄血虫一出现,邪虫后的炼金融合就开始了。诡异的黑光连连闪动,破损的两体炼金生物,便融为一体。
三倍炼金聚合体生物?血魔法师麦加。
麦加的造型;与污血史来姆寄血虫都不相同;它身为人形,只是没有脸;全身都笼罩在奇异的〃盔甲〃之下那由;暗红色的鳞片组成的盔甲分明是热那亚悦铎尔王朝时间的皇家皮甲;专供上级魔法师使用兼顾防御性能与不影响施法性能的顶级装备。
麦加的能力,很特殊,它本身的力量,速度,反应能力,和普通成年人相比并没有明显的优势,甚至是作为魔法师最为重要的精神力也算不上极强……
那么,作为三倍炼金生物聚合体,麦加凭什么值得邪虫后花如此的代价创造出来呢?
17ACT2 强买强卖B
麦加拥有名为“魔力吮吸”的特殊能力,凡作用于它身体的魔法或是类法术能力,无论是善意恶意,攻击辅助,都只能发挥一半的威力,而另一半魔力则会被麦加吸收并转换成它可以使用的“能量”并立即施展出同等级数的血魔法。
血魔法,并不是物质界通行的魔法,而是麦加独有能力的体现,它看起来像是魔法,于是,便这么叫了。
兰德斯不假思索后退几步避开巨人,同时使用了悲泣符文的力量,向着麦加施展了一次“白骨之甲”,果然,出现在麦加身上的白骨之甲,厚度与颜色都与兰德斯预料的相去甚远。
“很有趣的能力嘛。”兰德斯笑道,他又是一招手,双手连动,嘴里吟唱着复杂的咒语。
兰德斯注意到,麦加的能力是吸收魔力消耗的一半,所以,要为其充能,最好的办法不就是使用魔力消耗巨大的施法技巧么?
于是,缓慢咏唱的长效施法显然是个好主意。它消耗的魔力多,施展的辅助能力也能维持更长的时间,对于提高麦加的战力显然很有帮助。
麦加身上接连闪动起三种不同的魔法光芒,显然,它所需要的“能量”,已经足够了。
血魔法?血流逆行。
巨人体内的血流被血魔法师的魔力一激,立即倒流,原本快要修复的伤口立刻鲜血飙飞,而血流的逆向对于体内所有器官来说,无疑是一种非常麻烦的状况。
血,是能量,氧气的携带者,它流入器官,带入新鲜的养份与氧气,带走器官内产生的废物与多余的二氧化碳,这是普通生物的情况。对于魔族来说,它们体内的器官虽然与人类大不相同,但血的作用仍然是相同的。
血液逆行,几乎是致命的,即使巨人很强壮,又有残葬魔对器官的控制力,能够一定程度上对抗血魔法师麦加的魔力,但这种僵持,并不能影响结果。
因为,还有兰德斯在一旁。
见巨人顿在原地一动不动,兰德斯便知道它此时无法动弹了,逆流的血令对方全身肌体细胞都陷入缺氧状况,无法使用生物能量,仅凭魔力,对抗血魔法就已经很吃力了,哪还顾得上分神控制全身的供氧?
兰德斯慢条斯理的用最慢,最强力,最高阶的施法方式施法,对方的防御很强,皮肤很硬,还有非常坚固的精神核心也就是残葬魔,那么用什么魔法好呢?
真空区域,四阶,气元素控制系魔法,极效施法模式。其作用,是制造一团真空的区域,其范围与持续时间取决于施法者的施法水平。
真空,对大多数生物来说都是恐怖的武器,只是大多数生物也都有闭气的能力,在完全窒息之间,脱出真空的区域,就能让这魔法无效。
但兰德斯制造的真空区域,是直径二十六米的半球,而残葬魔控制的巨人,却因为血魔法师的关系动弹不得。
这种情况下,似乎只有一种选择了。
巨人的身体突然爆炸,那一团白色的光球如流星般激射上空。它要逃!
只是兰德斯又何曾放松过对残葬魔的警惕?那一瞬间,他已然做出了反应。
只是最简单的一种魔法,曾在兰德斯的战斗经历过发挥过巨大作用的一种火的魔法:火灵术?锻针。
一枚小小的铁片,在火灵术锻针爆发出的温度与力量下化为灼热的流星,后发先至打在残葬魔的身上。之后使用这种魔法,是因为兰德斯清楚的知道残葬魔那惊人的魔力量,意味着它是一种魔法抗性非常惊人的生物。
但锻针,却是兼有物理性质的攻击,那高速的金属弹丸对于大脑一般脆弱的残葬魔来说,无疑是一击致命的恐怖存在。
但是兰德斯没有成功,那志在必得的一击,凌空折断了。
是什么力量,能击中那小小的一枚以音速飙飞的铁片?
是一颗血珠。
“伊索尔,你来了……”兰德斯微微吸气,转向血珠飞来的方向。
“抱歉,残葬是我重要的手下,不能轻易让它毁坏。”伊索尔飘然而来,独自一人。
“看你的样子,并不是来开战的。”兰德斯笑了笑,“真羡慕你呢,拿到自己最需要的力量……现在么,伊索尔,魔族在物质界的王者,拥有帝王巢穴的顶尖存在……”
“你说的没错,我并不是来开战的,你是一个好对手,但还不够强大,不过,你有迅速变强的潜力,是我希望看到的那种对手。”伊索尔点头。
吸收了太古龙之血对以血液为武器的伊索尔来说无疑是一种惊人的强化,它的身体虽然没有变大,但体表那黯淡的颜色中已然透出一种如同熔岩般的金红色,微微发亮,那无数从皮下透出的金红线条在伊索尔的身上勾勒出一种名为大气的素质。
王霸之气么……也许吧,伊索尔无疑已经站在力量的顶峰了。
兰德斯招了招手,塑石术的法术便在地面伸起一方方石凳,兰德斯自顾自的坐下,指指面前略大的一方石块,示意伊索尔近前。
“你是一个有趣的人类……我有些好奇,人类,并不像我们是从最低级的蠕虫一步步进化到现在这样强大的,你们缺少残酷的拼杀,不团结,好内斗……现在,你们人类最大的敌人居然不是我所率领的魔族,而是另一些人类?”伊索尔不客气的坐下,它身后伸出数柄金红色的长刀,削划之间,便将两人之间的大石削成方桌。
“我们可以好好谈一谈。”兰德斯敲了敲石桌,“你需要什么,能给我什么,我需要什么,能给你什么,我们都需要的……却是时间和机会。”
“你需要对抗另一些人类的进攻,能给我的……有很多,比如喂饱蠕虫和低级士兵的食物,还有某些旷野中没有但又是魔法型魔族必须的材料。”伊索尔道。
“我需要一些廉价的,可以编入人类军队的士兵,当然这一点我不抱多大希望。〃兰德斯微笑。
一个要价很高,必定会被拒绝的要求,也许会让对方在多次拒绝之后更容易通过后面那些合理的要求。
但伊索尔并不是人类,兰德斯的小花招,还会有用么?
“士兵,不能给你。”伊索尔答道,“你有奇怪的能力,会……吞掉我的部队。”
“那么你能给我什么呢?为了满足我对抗英格利入侵的要求。”兰德斯偏着头,继续敲打着桌面,发出有节律的轻响声。
“我能做的有限,毕竟,首要的任务,是将这帝王级的巢穴建起来。”
“但你不是已经建起了帝王巢穴了吗?”兰德斯好奇的问。
“只是主体。”伊索尔答道,“帝王巢穴只是一种权限,有了它,我才能建起更多的附属建筑,研究更高级的强化魔族,获得一只足以征服天下的军队。”
“真是的,这种话你居然可以当面刺激我……”兰德斯抱怨道。
“这些,其实你已经知道了。”伊索尔面无表情的答道。
“你怎么知道我知道?”
“我看到,你派来侦察的部下。”伊索尔答道,“只是,因为你我需要盟约的存在,所以,才没有击杀。”
“他们在哪?”
“逃走了。”伊索尔答道,“那个中年人类,很有意思。”
“你是说克罗索嘛?”
“冷静的思路,坚定的精神,复合的灵魂碎片……而不久之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我说的没错吧?”
“真是让我担心呢,伊索尔,一向只会蛮打乱冲的魔族突然重视起情报来了,看来我的方略应该有所变化了……”兰德斯挠头。
“长话短说,直接把你我的底线摆上桌面吧,你和我,都没有多余的时间可以浪费。”
“每月两吨粗粮,六种共计1200公斤的粗制魔法矿石,这是我的出价。”兰德斯爽快的说道。
17ACT2 强买强卖C
“我的巢穴新培养出的劣魔矿工,能够开采矿石,则食矿者嚼碎提纯出铁与铜,那么我给你每月一吨的铁,半吨的铜,另外,我记得你对某些魔族的零件很有兴趣……”伊索尔没有表情,不过看它的样子应该 是叫作“沉吟” 吧。
“真好呢,作为魔族之王,你有整个群落唯一的意志。不像人类那纷繁复杂的利害关系,真是麻烦。”兰德斯抱怨道,“你提供给我魔族的韧皮制作皮甲即可,数量,一千张吧。此外我还需要一些低级魔族的头颅什么的以作战功。”
“可以。”
“你不介意屠杀一千只魔族士兵么?”兰德斯反问道。
“不,拥有帝王巢穴之后,我可以培养出我想要的魔族,比如专门生产厚皮的肉畜魔。”伊索尔的肘间伸出一柄细刃,在桌上刻画出一头魔族的模样。
“唔,这一头的皮就顶得上五头前哨魔了……”看着那严重臃肿堆积的厚皮,兰德斯感叹道,“等等,你的意思是,你现在已经拥有创造的能力了?”
“创造?你是指……这个吗?”伊索尔的语气有些茫然。
“创新,创造力,魔族一向缺少这种能力,但你……却是特例。”兰德斯叹气道,“麻烦的对手,感谢你哟,为我建立了一个值得超越的目标。”
“对我来说,这个世界的一切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期待着一场尽兴的决斗,追求更强的极限,仅此而已。”
“这就是身为魔族的幸福吧……你们有如此明确的目标,并为之努力挣扎奋斗。而我,至今还没有找到我的终点在哪里。”兰德斯叹了一口气,“好了,接下来,我们谈谈细节吧。”
身为魔族在物质界的君王,伊索尔,与唯一掌握着炼狱中某项法则的人类,兰德斯,就在空无一人的旷野之中,签下了由公正天平见证的盟约。
盟约,以兰德斯的习惯与魔族天生的狡诈,相互之间玩弄心机是不可避免的,不过身为魔王的伊索尔同专门研究过合同法的兰德斯相比,两人的水平相差无几,因此,两个都没占到什么便宜。
这份合约,出人意料的详细,公平,嗯,真的很出人意料……
解决了此事,兰德斯便回到椰岛。旷野的防务,他全权交给莉莉丝,而克罗索和从椰岛寻宝者中挑选出来的精锐,被编 入莉莉丝的低层军官序列中,接受磨炼。
兰德斯需要一批优秀的中低层军官,将他的乌合之众”寻宝者兄弟会“在短时间内转换成一支能战斗的正规军,那将是他发迹的底牌。
与此同时,海上,椰岛的风暴舰队已然整装待发。
船王世家并不是好说话的家族,他们虽然因为之前的大溃败而失宠于帝王,但第三世家的家底并不那么容易被败光,相反,他们与洛兰逊家联手,意图在海战上扳回失利局面。
所以,兰德斯并没有弄到太多的船 ,他手头仅有的是由海盗船,渔船改造成的快速艇,和帝国特批的那六艘大型战舰,以及兰德斯原有的六艘铁甲舰。
这样的规模,远远达不到兰德斯的要求。
相比之下,洛兰逊与阿德里两个家族的联合海军,王冠舰队,其二十艘大型战舰,四十五艘斜帆快速舰和一百余艘小型艇组成的舰队,那是何其壮观。
“抢我的风头?哼……”兰德斯冷 笑。
“大人,风暴舰队,整装完毕,请指示。”
“红斧,鹰眼,率舰队出海,沿海岸线向西航行,三日之内,到达目标A。搭建海上临时要塞,那里将是我们攻击与防御的基础所在。”
“如您所愿,大人。”
鹰眼疑惑的看了红斧一眼,犹豫片刻,上前拱手道:“大人,目标A,似乎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根据地。那里离英格利皇家舰队的距离好像稍微远了一点。”
“鹰眼啊,你在战术上的敏锐让我很放心,但在战略上,你的确不如红斧。”兰德斯微笑道,“我的目标,并不是与英格利人血拼,而是阿德里家族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