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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经验丰富的骑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加速,在近卫军中队长的口令下,兰德斯随着身边的骑士们开始加快速,向着骆驼骑兵冲去。
轻骑兵的速度本就是骑兵中的王者,而近卫军的轻骑兵,几乎可以代表世界轻骑兵顶尖的水平了。带队的中队长虽然年轻不大,但显然经验相当丰富,自身实力还在兰德斯之上,有一个悍勇果决的领导者带队,一支轻骑兵便是一柄上好的尖刀,其穿刺敌阵的杀伤力远在体型庞大的砍刀之上。
只一接触,兰德斯便蒙了。
军队打仗和少数人混战完全不同,气氛,战术,甚至是每个人的想法,都会有着明显的差异。幸运的是,兰德斯所用的狼牙棒本就是战争用的武器,只要抡起来便不需要考虑太多,只管往敌人多的地方砸去就好。
3ACT3 疾风凶杀…3
虽然因为那一怔被对方的马刀划伤了左臂,然而受伤的野兽才是最危险的,被鲜血刺激下,兰德斯纹身中的恶魔灵魂似乎复活了过来,他双眼中隐隐有血丝浮现,一声大吼,那十五公斤重的狼牙棒便直挺挺的顺着冲势直将对方的骑兵队长顶得飞起。
不等敌人落地,兰德斯便直接跳离马背,居高临下奋力一棒将敌人砸成肉饼。不等敌方来得及反应,神经蔓激素爆发,刺激着兰德斯的双腿令其跑出惊艳的冲刺速度,竟在转眼间又追上了坐骑,狼狈的滚上了马背。
近卫骑士们发出一声赞赏的口哨声,兰德斯这一棒子真是舞得太漂亮了。
轻骑兵撞上骆驼骑兵,凭着速度的优势狠狠的干翻了十数名骆驼骑兵,然而,一旦冲力受阻,轻骑兵的战力并不比骆驼骑兵占上多少优势。
相反,对方的人数要比己方多出一倍。
两支部队立刻陷入胶着,近卫骑兵们成圆形阵形被动防御,有维加里这个武器大师在,骑兵们并不怎么慌张,只是小心敌人分出一部份部队包围,除此之外不需要担心什么。
片刻,近卫骑兵的另一半人马终于出现,他们小步慢跑着接近战场,突然加速,如新月一般直插向骆驼骑兵的左翼。
见此情形,骆驼骑兵们攻得更凶了。
兰德斯一棒打飞一名游骑兵,正在收手,头上停着的目虫突然撇见一道红影向着自己头颈袭来。兰德斯咧嘴一笑,狼牙棒脱手飞出将就近的一名敌兵砸下马背,左手飞快的解下腰间的三叉匕首迎向那抹红影。
“火神殿的弯刀骑士都喜欢玩这一手吗?”兰德斯轻轻哼道,手腕一拧,就要将对方的弯刀夺过。只是对手显然不算太弱,也不知怎么一抖一抽,便将弯刀抽了回去。
“嘿,那刀我要了。”兰德斯解下另一只三叉匕首,跳离马背直扑向那名骑兵。
骆驼相当高大,即使是单峰驼也要比战马略大出一号,然而面对兰德斯这个小人儿和那小小的匕首,它体型庞大的优点便成了缺点。三下两下,这头骆驼便被刺出数个血洞,哀鸣着向前冲出数步。
骆驼背上的弯刀骑士翻身跳下,弯刀上炎光烨烨,劈头向兰德斯砍来。
炎王降法是很有效的能力,即使对方能格挡住弯刀,也会因为刀上腾跃的火焰而头疼不已的,火神殿的战士与法师显然都是倾向于进攻的狂热者,这一点,和火神的偏好一致。
弯刀劈来时,兰德斯便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下一步行动。既然是倾向进攻的弯刀骑士,那么,防守一定不会太强,他们最擅长的便是以攻击力压倒对方,自身的安全便只靠速度的优势。
那么,在速度上胜过对方吧……
兰德斯双眼一闪,神经蔓?速度强化,双腿皮肤微微发红,其上浮现出血管虬起,转瞬间兰德斯的速度便在刹那间变得极快,闪电般出现在弯刀骑士的身后。
速度的突然变化会让人类眼睛产生错觉,加之弯刀骑士的视线被自己刀上的火焰所阻碍,这一冲之力他竟然没有估计准确,一刀砍在兰德斯身后落了空。
刹那,三叉匕首疾插在弯刀骑士胁下,兰德斯紧握着匕首柄一声大喝,竟将那人整个儿提起来一个漂亮的背桥摔将对手头下脚上反向栽入沙地中。
一击得手,兰德斯翻身跳起,一脚踢在骑士后颈,在对方颈骨折断声中,兰德斯一把抄起他的弯刀,高举着大喝道:“敌酋授首!”
“杀敌!”沉寂中的维加里突然大吼起来,他甩出手中的长剑,抽出背上的战斧猛冲向沙漠骑兵们。
近卫骑兵顿时从守势转为进攻,与此同时,呈新月形阵型直插敌阵的那一半骑兵也在同时突破敌阵,停步转身,重新列阵,呈两面包夹之势。
两边的骑兵同时加力冲锋,顿时间失去首领的骆驼骑兵溃不成军。
“以近卫骑兵的荣誉!”
这是第三次呼喊口号了,这一次,是全胜的宣告。
如兰德斯所说,这一次的奇袭虽然只斩杀敌人一百多名,然则烧毁重要的攻城器械与猛火油,足以使敌方的一次攻城行动减少百分之五十的强度,这项功绩,远比战场上正面搏杀更诱人。
当敌方发现这支部队时,他们已然离主战场不足两百米远了,一见骆驼骑兵们追来,这支近卫骑兵队便一头插进重步兵的侧翼,由数量更多的步兵们保护起来。
试探终于变成了大战,拜索因人显然也发现了后方的意外,失去了近一半的攻城武器,那么眼前的野战则远比进攻要塞更轻松些,于是拜索因军队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全线压上进攻。
而迷德洛军则开始后退。
后退时,魔狼的短弓终于显示出他们的作用,一边后退,一边向斜上方抛射,虽然射程和威力都远不及长弓和弩,但胜在数量极多,转眼间便是一阵阵箭雨如浇,每一拨急速射都会有数十名敌兵倒地。
区区百人的魔狼杀死的敌人,竟然不亚于周围贵族步兵的总和,这让带队的贵族骑士们不禁后悔,自己为什么不给士兵们弄一些便宜的短弓捡捡便宜呢?
敌兵临近,魔狼不慌不忙的后撤,急速射,而数量更多的奴隶兵则满手是汗的攥着长矛,奋力和身前的拜索因人血战。长矛是廉价的武器,然而数百的长矛并排展开时,却有着惊人的威力,相比之下,竟不比敌方的镰刀手逊色。
“维加里老师,我去魔狼队指挥。”兰德斯突然道,“那些兔崽子果然都是死脑筋。”
“你去吧,活着回来。”维加里笑道,“这匹马送给你了。”
“嘿……不会给老师丢脸的。”兰德斯笑笑。
3ACT3 疾风凶杀…4
乌黑的小公马兴奋的扬蹄跃起,小跑着沿着步兵们的缝隙直跑到魔狼中间。兰德斯大喊道:“我们的名字?”
“魔狼!”大汉们突然兴奋起来,他们终于看到,那个令他们又爱又怕的身影。
“汪!”哥斯拉一声大叫,从内森的怀里蹿了出来,摇着尾巴扑向兰德斯。兰德斯一把提起哥斯拉的项圈,将它扔在马背上,抽出狼牙棒,高声道:“让他们看看,吾等的爪牙有多锋利!”
内森轻轻拍了拍额头,吁了一口气。他虽然亲自上阵,却清楚的知道自己无论是统御能力还是武力都不足以和真正的骑士相比,一直以来硬着头皮在此指挥,然而凡有动作,其实都是由索兰热实际执行着指挥的使命。
索兰热是个中规中矩的骑士,他更擅长行使明确的命令,而不擅长自己发掘机会。至于黑狼,他只是个纯粹的武者,一个雇佣兵,并不是战场上的指挥官。
兰德斯,魔狼中真正的精神领袖,是这个年纪不大的少年。
虽然他的样子谈吐气质无论哪一点都和少年无缘……
兰德斯一加入,魔狼这边便有了变化,转眼间随着这匹黑马来回跑了两圈,魔狼们便收起短弓,拨出大环刀冲了上去。大刀一阵乱砍,那挥砍力极强的大环刀刀锋所向,镰刀手们的木柄镰刀全无抵抗之力,三下两下便败退回去。
毕竟是平民组成的军队,战力和战意都远不及魔狼。
迷德洛帝国的皇帝陛下曾经打过数场大战,虽然本身算不得名将,但总算相当重视武勋,因此,迷德洛的贵族骑士并不全是饭桶,比如此时出阵的十多个贵族当中只有两个贵族被吓破了胆先行逃走,其他大多数的兵力仍然是有条不紊的撤退着。
只要不乱,就不算败。
提索兰将军同样不是什么智谋过人的名将,对于这位满脸褶子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兰德斯的评价是:“几乎不会犯错的普通人。”
的确无论是智谋还是大局观,提索兰将军在帝国诸位大将中都只能称得上普通,但是,他最大的优点却无人能敌……不犯错。
无论是大错还是小错,提索兰将军的指挥总是中规中矩如教科书一般,他似乎有着某种天份,只要对方一有动静,这位年老的指挥官总能在下一个刹那作出相应的对策,将对方可能利用的破绽补上。
由他来指挥要塞保卫战,显然是再合适不过了。
提索兰将军打仗,只凭实力,你不用指望他能以弱胜强出什么奇袭,便你也别指望能以少数兵力打败他的优势部队。这便是提索兰的价值所在。
提索兰家族的荣光,有一多半都是这位将军打下来的。
以上的描述,都只是几乎,事实上,绝对不犯错是不可能的,只是,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能真正利用上提索兰将军犯下的错。
他总是能及时的弥补任何可能被利用的破绽,想要让他犯错,你必须有可怕的眼光和极强的执行力度,才能在那眨眼间的破绽中抓出提索兰的弱点。
这个,比正面击败提索兰更困难。
所以,提索兰才被称为不犯错的将军。
现在,正是这位将军表演的机会呢。
随着贵族私兵集团的步步后退,拜索因人似乎已然忍不住这个诱惑,他们的骆驼骑兵冲了上来,开始向迷德洛的两翼包夹。
与迷德洛极重视阵形的战术不同,拜索因人的战法完全建立在速度上,他们的军队中骆驼骑兵的数量多得惊人,那些速度快,装备马刀和投枪的骑兵虽然不如迷德洛轻骑兵,却又胜过步兵的速度,加上远有投枪,近有马刀,虽然哪方面都不算出色,却偏偏加在一起让人头痛。
拜索因军队最麻烦的,就是这数千的骆驼骑兵,他们的数量,远远要比迷德洛的骑兵部队多得多。
兰德斯眯着眼看了一会,举着狼牙棒,大声说道:“注意我的大棒,举棒时全军后退,不举棒时,只管杀就好。”
“明白。”
转眼间,骆驼骑兵便让两翼的贵族私兵吃尽了苦头,那些看似笨重的骆驼跑起来一点不慢,其上的骑士手中的马刀更是让人头痛,私兵们的长矛和铁剑在面对骆驼骑兵冲击时挥来的马刀全然不是对手,锋利的铁剑在碰上刃较厚的马刀时下场可想而知,常常是连武器带人被马刀斩断。
“拜索因的炼钢术绝对不亚于迷德洛帝国呢……”兰德斯赞道,他举起棒子,示意魔狼后退。
魔狼一退,大旗镰刀手和三叉戟奴隶兵便被放了进来。见兰德斯使阴招诱敌深入,提索兰将军立刻作出了反应,命令两翼的军队向中间靠拢。
这一靠,大旗镰刀手们的空间便变小了,而长长的镰刀想要挥舞起来便要有足够的空间,一旦空间被压缩,镰刀手之间的误伤便大大增加,战斗时便缩手缩脚发挥不出威力了。
奴隶兵的渔网在大战中作用显然有限,刚刚网住一个对手,就常常被人连网带手一同砍掉。一来二去大多数的三叉戟奴隶手中就只剩一根短三叉戟了,这些士气不高的奴隶在面对魔狼的士兵时,就像一堆刚刚长大的家犬面对野狼一般全无还手之力。
转眼间, 镰刀手和奴隶兵便大量伤亡。
与此同时,骆驼骑兵的冲击也很有效的将两翼的贵族私兵冲得七零八落。只是因为方向的关系,溃兵逃散的方向是要塞,而没有影响到中间的战团。
“杀!”兰德斯向前一抡棒,带头冲了上去。
狼牙棒在混战中显然是可怕的武器,借着马力,兰德斯不需要费什么劲就将能四五名敌人轻易撞飞,恶魔狼牙棒独有的魔法属性在兰德斯刻意放出的造魔力量下有着双倍的杀伤力,冲、 顶、抡、锤……无论从哪个方向接近这个可怕的少年,都会被那造型凶恶的武器轻而易举的轰杀呢。
没过多久,就没有一名拜索因步兵敢靠近这匹黑马了。
“魔狼,亮出吾辈的爪牙!嗷呜……”一时兴趣,兰德斯仰头长啸起来。在兰德斯的兴奋影响下,他座下的黑马也兴奋了起来,一头猛冲进敌人当中。
身陷重围,兰德斯也不害怕,只是抡起狼牙棒,只见一道血色的旋风横扫敌阵,转眼间,便是一条两米宽的血肉大道,被兰德斯硬生生的砸了出来。
3ACT4 宽大骑士…1
3ACT4 宽大骑士
“左右让开十米,结圆形阵,固守!”兰德斯大声道。
不需要明白兰德斯的意思,索兰热果断的指挥着士兵们按其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