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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狱法则-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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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德斯只是一笑。

从里尔韦特到赤金庄园并不算远,加上时间充裕,兰德斯的行程便放得相当慢。一路上,一边和小幽游山玩水,一边监督着青鬼训练,便也没有旅行的无聊,反而很是悠闲。

“青鬼,慢跑一百步,冲刺一百步交替,同时手不要停,三刀一刺重复一千遍。”兰德斯探出车窗,对跟在车后的青鬼下令道。

“是”

青鬼完全没有任何怨言,正如他的誓言,忠诚,沉默。对于兰德斯的命令,他甚至不问这样的训练是否有用,也不问能不能休息,只是机械的执行着,直到力尽为止。

然而,一个月的时间,青鬼的进步,却很恐怖。

一方面,兰德斯的试验药剂虽然极难喝,且副作用不断,但却很有用,无论青鬼如果自虐一般的训练,只要一瓶药剂下去,第二天便又生龙活虎,让兰德斯和青鬼都可以没有顾忌的全力开动。

另一方面,兰德斯的训练方案完全是在以濒死的方法刺激人体的潜能,消耗到极限的肌体,在休息时补充大量优质的高热量高蛋白质食物,便会让肌体迅速回复以至超越最大值的程度。

这就是锻炼,让肉体越来越强大的极限训练。

如兰德斯所说,没有青鬼一般惊人的意志力,正常人,包括兰德斯自己,以这样的方法训练自己,只会让精神崩溃而已。而青鬼竟然撑了下来,显而易见,现在的青鬼已然和一个月前的青鬼截然两样。

当马车开到赤金庄园附近的时候,小幽已然无法对青鬼造成任何一点麻烦了,无论是用药粉,钢针还是手弩,无论是在吃饭时偷袭还是夜里暗算,小幽总会被青鬼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服。

好胜的小幽越来越喜欢这种刺杀游戏,只是,她的进步总也追不上青鬼,于是恼羞成怒的女孩便迁怒于兰德斯,开始拿兰德斯练手了……

兰德斯可不如青鬼,若不是有晨星之眼警戒,他早就被小幽干掉十几次了。

这倒是提醒了兰德斯,告诉他,不能太过依赖于某个造魔。否则,一旦造魔有什么状况,其后果是致命的。

如此一来,兰德斯也加入了暗杀游戏当中,有时候他和小幽联手对付青鬼,有时候他和小幽内斗得不亦乐乎……就这样,一直玩到赤金庄园。

赤金庄园已然戒严,这里本是公爵的私产,附近此时已满是公爵的部下,将整个庄园保护得水泄不通。兰德斯在警戒线外远远的看了一眼,便叹了一口气,驾着马车在远处一处丘陵的阴影处建了个临时营地。

“青鬼,看那情形,你有把握潜进去吗?”兰德斯一边翻转着火堆上的烤肉,一边问道。

“一个月前的我应该不可能,现在的话……有六成把握潜入警戒圈,但要进入庄园的核心,成功率应该不到四分之一。”青鬼答道。

“是这样吗……如此,你的前主人要用什么办法,将二十支重弩连同弩手,还有同等数量的大剑士送进去呢?”兰德斯挠头道。

青鬼默然,他动的是匕首,而不是脑子。思考问题不是他的擅长。

“笨兰德斯,他们可以在路上动手的哦。”小幽嘻嘻笑道。

“哦?路上吗?”兰德斯微微一怔,“是的,警戒圈有一公里,但警戒圈外还有广阔的空间可供发挥。看来和那些笨蛋在一起久了,我已经笨的连小幽都不如了啊……”

“喂!你这么说什么意思哦!”小幽挥着小拳头嚷道。

“然而即使有这么长一条可供利用的道路,想要袭击一国之君并不是容易的事呢。”兰德斯又道,“你看,赤金周围的地区多为平原,正好是洛森郡边缘最为平坦的区域,除了赤金所在的这个高地,其余的丘陵都不会超过五十米,且数量极少,守卫想要控制住那可能藏身的地方是相当容易。相反,袭击者并不容易猜中拜索因王会从哪一条路来,毕竟这是平原,可以说遍地都是路。”兰德斯又道。

“那就挖一个大陷井躲在里面。”小幽想了想,又道。

“这个主意确是不错。”兰德斯轻轻搓着下巴。

“青鬼,想必你所在组织是个很神秘的组织吧。”兰德斯又问道。

“是的大人,我只是个刚刚触及五级水平的刺客,所能告诉您的只有那些了。”

“我明白……对付路克这样的流氓头子,便派出了四个五级刺客,可见这个组织的魄力了。”兰德斯道,“那么我应该有理由相信,来袭击拜索因王的,必然是水平极高的刺杀者,再考虑那些重弩和大剑……我似乎是想到了一点什么。”

“我该做什么?”青鬼问道。

只问我该做什么,何时,何地,却从不问为什么和怎么做,这便是让兰德斯最满意的部下了。

“我呢我呢?”小幽兴致勃勃的指着自己秀气的小鼻子,嚷道。

“乖乖的,把我送你的小玩具清点一遍,想想要怎么用它们让你的对手痛苦,难受,永远不敢忘记优莉娅?席瓦这个名字吧。”兰德斯笑着拍拍女孩的头,走出了木屋。

兰德斯他们所在的临时营地,是由树枝和灌木伪装起来的小屋,其上甚至还带着简单的魔法阵,以干扰侦察者的监测。这里离赤金庄园还有相当的距离,也不怕公爵的人会来检查。

只是,兰德斯突然想到,既然自己能在公爵眼皮子底下藏身,那么那不知名的对手呢?

4ACT6 生意与阴谋…B

对方的刺杀或是捕获是否成功,对于兰德斯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兰德斯只是恼恨有人设计自己,想要让那神秘的对手多付一些代价。

我兰德斯?席瓦,是不可轻易触犯之人。

且不说兰德斯每天小心的用晨星之眼观察着赤金庄园的兵力布署,且不说青鬼每天在赤金庄园周围潜伏,侦察,将诺大庄园当作他的训练场,也不说小幽每天用心的琢磨着如何将自己的天份与兰德斯的创造物有效的结合……世间唯一不变的时间,却是毫不留念的滑到了合谈开始的那天。

凌晨,兰德斯和小幽便在洛森平原上了,两人的速度都不慢,飞速的在平原上兜了一圈。晨星之眼没有发现丝毫异样,这让兰德斯越发的奇怪。

太阳升上云端之后,兰德斯仍然没有发现有什么异样,远远的,晨星之眼发现一支数百人的队伍正出现在视野边缘,想来,是拜索因人出现了。

兰德斯连忙带着小幽避开正面,找了个距离略远些的丘陵,隐在其后,观察着那支队伍。

五十名骑着白色骆驼,盔甲鲜亮的骑士翼卫着那匹如火焰般耀眼的马车,这大约就是火神殿最精锐的弯刀骑士了吧,在骑士们中间,是两排身披赤红色斗篷,看不清面孔的步行者,那大约就是拜火教祭司们了。

弯刀骑士的首领,且不说他的身形相貌,单是腰间那远在百米之外都能看见的赤红弯刀,便可知道此人绝不是等闲之辈——那弯刀,多半是火神教的圣物之一,盛燃新月。

而坐在那辆同属圣物的马车之上,貌不惊人的老者,只怕也是拜火教最具实力的祭司之一吧。

“真漂亮哦,兰德斯你说是不是,看那几匹马,好漂亮哦。”小幽在兰德斯耳边轻声道,细碎的气息轻轻吹过兰德斯的耳窝,让他痒痒的,很是舒服的样子。

“想从这样的对手中间夺走马车吗……还真是痴心妄想呢。”兰德斯撇撇嘴道,“附近还有德弗洛公爵的精锐部下随时救援,想在这重重防卫之下抢夺诺大的宝物,哼,也只有路克那笨蛋会当真吧。”

“那你说,他们想做什么哦?”

“不是德弗洛公爵,就是杜沙里二世的小命。干掉他们,帝国就会有麻烦,我虽然不是十分清楚谁会从中获益,但想必他所获得的好处必然要高于区区几十万枚金币。”

“区区……兰德斯你真的明白几十万枚金币是多少么……”小幽咬牙低声道,“小幽以前冒着风险四处偷窃,一年下来也只能拿到几个金币呢。只要半个金币,就能让弟弟妹妹们都吃上饱饭……可是小幽没本事,总是让他们挨饿。”

“乖。”兰德斯揉揉小幽头顶的柔发,轻声安慰道,“给他们一个机会自食其力,要比单纯的供养他们对他们更好。你慢慢就会明白的。”

“小幽明白的,兰德斯让小六给他们安排工作,自己挣钱买吃的,买衣服,小幽就明白的。兰德斯是怕他们变得懒惰了,万一……就没有生存的能力,兰德斯是为他们好,小幽明白的。”

“不过,几个金币在你的眼里是救命的,在某些人眼里,却像是泥土一般司空见惯。那样的人,即使几十万枚金币能让一城甚至一郡的贫民都吃上饱饭,他也不会放在眼里。因为,那种人,即使连手指都不动,自然每天都会有新鲜的食物,华美的衣饰送上,他们是贵族,能够不劳而获的那一类人。”

兰德斯停了停,又道:“以几十万金币的代价,换取更高的权势,自然,用不了多久就能赚回这几十万金币。想想看,帝国有多少平民,从每个人身上多剥削几个铜子,合在一起便是无比巨大的数字。”

小幽微微呆了呆,恍然惊叫道:“你是说……皇帝?”

“不,也许只是个公爵……”兰德斯拍拍小幽的脑袋道,“一个公爵,有时候,能比皇室更富有。那个潜藏的对手,如此巨大的代价,多半,是为了某个公爵的财产与权力。有了它们,那个神秘的对手,就能比皇帝更富有……”

“那我们在这里做什么呢?那个公爵和我们又没交情,让他们狗咬狗去嘛。”小幽偏着头,细长的柔发垂在颈边,分外诱人,让兰德斯看着一呆。

“呃……我们只是看看。”兰德斯微笑道,“想把我当成棋子,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来这里,只为用自己的眼亲眼看清一切,我要从棋子变成棋手,这是我的一个机会,看我能不能抓住它。”

“小幽不太懂哦。”

“没关系,小幽的聪明并不在这上头。”

一对年轻男女细声交谈间,车队便已然临近赤金庄园最外围的警戒线了,眼看着赤金庄园就在眼前,似乎已然圆满达成护送任务了,所有人似乎都微微松了一口气。

然而,意外不总是喜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么?

兰德斯所在的位置,离车队经过的路线最近的距离也在四百米之外,当车队经过时,兰德斯也曾想过如果自己是袭击者该如何攻击。然而即使在四百米外,兰德斯通过晨星之眼也能看到车队护卫的警惕,他相信只要自己一露头,那边就会一声警哨,紧接着众多火元素法术当头浇下,将自己烧成焦炭。

对方是火神殿的精锐,王室的护卫队,怎么可能不精通于保卫工作呢?

只是袭击者的来路太当人惊讶了。

隐约只见地面上有黑影一晃而过,兰德斯醒悟过来抬头看时,已有数枝加重弩箭居高临下射向拜索因人。惨叫声中,便有数名拜火教祭司倒在血泊之中。

袭击者,竟是在空中。

“那那那……那是什么?”小幽惊讶的指着天空,压抑着声音嚷道。

“似乎是五阶魔法兽……只是不知道,什么人有这么大手笔,竟能驯养出这样的座骑。”兰德斯低声答道,“一只巨鹰从雏鸟拍卖价到训练费用累加起来不少于一千金币,能搭载数百公斤的重物飞行,虽然实力偏弱,但作用却显而易见。是什么势力,能弄到这些昂贵的家伙呢……”

“一想到头上有两万多金币在飞,我就忍不住想咬人……”小幽低声抱怨道。

骑在巨鹰背上的重弩手显然也不是普通角色,他们所用的是粗糙的手工制拉杆机弩,且巨鹰的速度虽然不是极快,却也相当惊人,在此速度下,重弩手依然能保证相当高的命中率,几乎每有两三枝箭就会有一名拜索因人倒地。

只是,重弩手们的攻击机会只有一轮而已。在空中,上弹的难度显然要加倍。

拜索因卫队没有配备重弩,然而,他们有数量惊人的拜火教祭司。随着一声令下,数道火箭冲天而起,顿时就有三四只巨鹰被击中,在空中化为一团火球。

“一出手就是四阶魔法,数量又多,如果仅凭这些重弩手,是做不了什么。”兰德斯小声道。

“他们为什么不直接射马车呢?射死那个什么王,不就可以逃走了吗?”小幽疑惑的问道。

“一来那辆马车的防御能力要超出你的想像,二来……也许他们的目标并不是杜沙里二世。”

“小幽不明白,难道他们真的想要抢马车吗?”

“不……啊,我想我猜对了。”

兰德斯指了指远方,小幽抬头看去,只见一票人马正急忙赶来,看情形,似乎是德弗洛公爵的精锐部队。

一见有援兵赶来,重弩手们发一声喊,便在魔法的狂轰滥炸下强行逃走了。看他们逃走的方向,似乎竟是赤金庄园。

袭击者的动向让公爵的手下有些迷惑了,他们不知道,自己是该继续执行命令保护杜沙里二世的安全,还是返回庄园保护公爵。

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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