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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十八这一天的深夜,赵瑟望着自己手下无比驯服的、毫无瑕疵的身体,突然愤愤不平地发誓:“下辈子,我一定只取乖乖的小美男,做王富婆第二!”想了想,又补充道:“没取小表叔之前的王富婆!”
发完誓,她把那暖床的小侍奴远远地赶到床脚,愤愤不平地捶了两下床,以一副不甘心也没办法的姿态睡了。
第二天清早,赵瑟发现了一份书信。在她刚刚醒来的时候,书信就整整齐齐地握在她的手里。床脚的小侍奴已经退出去了。赵瑟踌躇了好一阵子,终于翻了个身,面冲墙壁的方向躺着,展开信来看。
“我的阿瑟……”
起首第一句话就让赵瑟的心怦怦狂跳。她闭上眼睛,浑身都因为紧张或者惊喜而微微颤抖,连牙齿都发出磕碰的轻响。是的,只是十一才会这么叫她,只有十一才会唤她“我的阿瑟”。她以为自己是在作梦,好半天都不敢睁开眼睛。
“不知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是什么时间。我想,你总会有独自安眠的时候,可以让这封书信代表我陪着你睡去再醒来。我的阿瑟,如果你还像分别时那样爱我的话,就请每个月的这一天都在这里等我吧。让我陪着你渡过一整夜,直到你厌倦为止……”
“我真是个自私的男人,原谅我吧,我的阿瑟。至少在这一晚,不要动别的男人。为了我对你的思念……我是如此的思念你,只有靠拼命回忆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我们在一起的每一次欢乐,才能遏制住我跑回来找你的念头……”
“你不知道我有多么后悔!那个时候,我可真蠢!真应该把你劫走,就算是遭天谴也没关系。不然,只要你高兴,我和你一起走也行……”
“啊,你现在一定不知道我和谁在一起。先别看,猜一猜……是鬼头刀、老赵和小虎子!他们的名字现在都不一样了,我也换了个名字……算了,还是以后再告诉你吧!”
“我们在西北的草原上,阿瑟,离你不是那么远,在河西军的某一个边城。阿瑟,对不起,我不能告诉你是哪一座边城。如果告诉了你这个,我就会日夜期盼着你来找我。如果,你来了,我一定忍不住和你一起离开。如果,你不来,我一定忍不住去找你。这样,我答应你的事就永远都不可能做到了……”
“这里的秋天很美。尽管风扫过来的时候会带起一大片一大片的黄土,但是它仍然是美丽的。谢谢你阿瑟,如果不是你,我永远都不会到这里来,永远不会看到这么辽阔与宽广的地方,永远不知道有比一剑追魂更为动人的事情。真想把你放在身前,和你一起在草原上驰骋……”
“不要挂念我,我的阿瑟。这里没有什么对于我来说是危险的。我是无往不利的刺客啊。最勇猛的乌虚人在我面前也孱弱得像刚出生的婴儿,放心吧,阿瑟!”
“送信的那个孩子,是我从家里找来的,可能会在你的床上吧。他是很好的刺客,也能当保镖用,请放心使唤。我知道你家里会把一切都为你安排好的,但或许你有什么不愿意让他们知道的事情,或者总有些危急的时候……啊,我一定得说,那孩子我不知道漂不漂亮,你是不是会突然喜欢上,但你一定不许和他滚到床上去!不许!”
“我的阿瑟,现在,我们相距一千八百二十五里,让我一天缩短一里,只要一千八百二十五天的时间,我就可以站在你的面前。请等着我吧,我的阿瑟……”
丈夫
作者有话要说:肯定有错别字,但是馒头病了,实在改不动了,明天一起改。有一些计划要写到的内容也写不动了,还有一些标注,也明天一起加。敬请见谅
十月中旬的时候,大郑分封在外的宗室藩王开始陆陆续续地抵达上都。如果和往年相比,这很不正常。习惯上,每年宗室诸侯回上都贺岁应该在腊月的月末,皇帝正式下旨之后。至于今年皇帝陛下为什么这么早便颁下诏书,据说,是为了年前公主必须要大婚的事。
尽管现如今公主该和谁大婚根本就没有正式定下来——所谓银光侯张五公子张夏必然入主东宫的共识毕竟还只是“传闻”,没有以任何形式确定下来,可大婚的日子却已经明确的定了下来,十二月十二。可即便是这样,诏书上明确规定的“宗室诸侯们在十月底之前赶到上都”的期限也实在是有点早了。
也没什么活等着他们干哪!这帮人,除添乱之外还能派上什么 用场呢?
所以说,在这件事情上,皇帝做的的确是相当的不厚道!
众所周知,为了公主正君的人选,在过去的一年里,各大士族斗得十分厉害,一直僵持不下。到了九月中,公主正君的事情没有定论,朝堂上却又添了“河西增军”一桩油得闪闪发光的肥肉。值此上都腥风血雨、草木皆兵之时,皇帝打着公主大婚的旗号,把一大群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就知道玩阴谋诡计混日子的宗室诸侯召回上都,其用意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此一来,不但宗室们会直接参与到“公主大婚”与“河西增兵”两场殊死争斗, 而且,在这两场之外,还要附加一场“夺嫡之争”。
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来形容眼下上都的混乱与紧张局面是远远不够的。总之,在楚王夫妇带着他们的女儿寿春郡主进入上都之后,燕王夫妇带着他们的女儿邯郸郡主进入上都城门的那一刻,这种混乱和紧张的气氛正式到达了顶峰。
所谓的“混乱与紧张”与目前的赵瑟应该还是毫不相关的。她的祖母大人和祖父大人都明确表示了在她中科举授官之前还不必为这些事情费心的意思。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影响的话,那就是赵瑟和陆子周需要赴的宴会更多一些罢了。
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也就是从九月十八宋国夫人家赏菊宴到十月二十四轻飏郡主家品诗会的一段时间,萦绕在赵瑟心头的主要也就只有三件极没出息的事——对陆子周的无限愧疚、对她的十一的无限思念以及对将要在品诗会上输给欧阳怜光并丢人显眼的无限担忧。
赵瑟虽然觉得自己不存在任何胜过欧阳怜光的可能,完全可以自暴自弃地不去管这件事,但她毕竟不想太丢人。出于能不丢人就不丢人,能少丢人就少丢人的考虑,赵瑟这些天在怀着愧疚的心情赴宴之余,也没少眼巴巴地望着陆子周,指望陆子周能给他想出一条包治百病的锦囊妙计。
这种锦囊妙计有没有呢?赵瑟自己一点儿底气也没有,反正陆子周整天倒是一副气定神闲地模样。
尽管他们每天下午和夜晚都得出去赴宴,被许许多多贵妇人还有个别不知道怎么琢磨的男人们追着呼唤“陆郎!陆郎!”,陆子周总会有精神在清晨起床,并亲自把在床上耍死狗的赵瑟从被子里拎出来,写几个极为奇怪的字叫赵瑟学。这些字赵瑟一个也不认识,她只是感觉它们是字而已。它们既难认,也难写,并且,陆子周从来不告诉赵瑟这些东西都是什么意思。
等到赵瑟学全了五百来字的样子,并且能把在一张纸上全写出来的时候,赵瑟再也忍不住心中的狐疑,放下笔问道:“子周,这些字都是什么呀?是为了应付和欧阳怜光的比试吗?能管用吗?”
“也不能算什么字,我自己胡写的。你们既然是比文,总是免不了要提笔的,到时候你只要把这些字随便写上,总该有七成以上的机会获胜……”
“啊……”赵瑟大吃一惊,跳起来问道:“哪能这么容易,万一别人看出来怎么办?岂不是丢死人了,还不如咱们直接认输痛快!”
陆子周靠上椅背,说道:“不妨,这种事情,只要欧阳怜光一个人认输就行了……”
赵瑟迟疑了片刻,终于开口问道:“欧阳怜光自己认输啊……你的意思是说欧阳怜光根本就不屑跟我比,与其狮子博兔,自甘堕落,不如干脆便宜我算了?”
陆子周笑笑,说:“你这么觉得也没什么不对。其实,就算你什么都不写,大约也不会输。我之所以弄这些掩人耳目的东西,不过就是为了让你赢得好看一些。”
赵瑟看着陆子周说这话的神态波澜不惊的,就像说“今天天气真不错”一样,顿时大为不忿,跌到陆子周身上像猫咪一样扯来扯去。她以头轻轻撞着他的胸口,嗔道:“我有这么差吗?你竟敢不站在我这一边!不行,你是我师父啊,我不是欧阳怜光的对手,那根本就是你的错!”
陆子周张开一手把赵瑟挥来舞去的一对儿爪子卡在手里,另一手把赵瑟按在自己的胸口,拂开她蹭得乱七八糟的头发,并没有说话,眼睛望着窗外有些出神。赵瑟便不想动了,窝在陆子周的腿上几乎昏昏欲睡。
这样,赵瑟也就忘记了问陆子周所说的“你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对”中这个“也”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即便是她想起来了,也没有什么时间问了。因为这个时候,她必须去梳妆打扮,之后,她和她的子周就必须一起去参加楚王夫妇的晚宴。
“唉!明明明天就要和欧阳怜光一分上下了,我为什么还得去赴这种无聊的宴会?难道她们耍猴之前都不让猴子休息吗?”
起身之前,赵瑟如此这般地在心里哀嚎着叹息。
……
楚王李嘉,当今宣华天子的皇长子,年三十四,皮肤白皙,五官端正。总之,这是个相当无趣的男人,简直可以算作帝室皇子的活样板,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地方。依赵瑟来看,张芝玉会和这样的男人纠缠多年,真是瞎了一双睿智洞明的眸子。或许,是因为李嘉的楚王身份,他们最后才会终于成婚生女的吧?
至于楚王妃张芝玉,那可是赵瑟的熟人。她的身份数起来当真是不少呢!薛玉京夫君张襄的姐姐,西北大都护、武安侯张玉的嫡女、张氏族长韩国夫人张媛的族姐,皇长子妃,寿春郡主的亲生母亲。把这些身份重合在一起,一开始的时候,颇花费了赵瑟老大一番功夫。然而,不管怎么说,她们都能像久别重逢的闺中密友那样惊喜而激动万分的相处。
在宴会上,赵瑟和陆子周撞见了一个女疯子,并被这个女疯子纠缠了整整一个时辰。
说撞见其实是不确切的。事实上,这个女疯子根本就是在守株待兔,不然不会等他们一入座就猛得冲将上来,令赵瑟和陆子周措手不及。
当然,说这位撞上来的女子是疯子也是不确切的。任何人都知道,疯子是不可能被请进楚王夫妇的宴会的,即便是溜进来也不可能。
那么,很明显,这位被赵瑟私心里称作“疯子”的大姐是上都一位显赫的贵妇人。这位贵妇人的真实身份是皇族的一位翁主——清河翁主,大体辈分上相当于当今天子的表姑。这是一个相当显赫的身份。如果,大郑的公主和所有的郡主——大约十几位吧——都因为什么不可预知的原因死光了,那么毫无疑问,她有资格成为下一任皇帝。与此同时,这位贵妇人的另一个身分可不怎么光彩。
她是大才子陆子周最疯狂的拥趸!
这位清河翁主扯着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大约是他侧侍的男子神神叨叨地冲到赵瑟和陆子周的案前,还没等大家看清楚怎么回事,她就开始七手八脚地扒那少年的衣裳。
赵瑟和陆子周齐齐吓了一跳。自从陆子周在上都成名以来,他们也算见多识广,自认为啥样疯狂而不正常的举动他们也可以泰然面对。然而,实在是料想不到,竟然真有疯婆娘敢当面去扒男人的衣服。赵瑟本能地想把陆子周扯在自己的身后。当然,凭她的力气,肯定是做不到的。其实,赵瑟觉得,这疯婆娘如果去扯陆子周的衣服倒还正常一些。毕竟,陆子周的衣袖的确是被热情似火的女人们扯破过。
“陆郎!陆郎!你看!怎么样?你的诗纹在这里比写在什么衣角出色多了吧?”那疯婆娘,赵瑟这会儿认出来了,是清河翁主,三把两把将自己身边的少年剥了个精光,指着他的身体得意的炫耀,眼睛里闪着非同一般的光彩。
赵瑟和陆子周这才迟疑着转头去看那赤身裸体的少年。果然,那少年白玉凝脂一般的肌肤上以浓墨狂草书写了一首诗。笔锋苍劲,笔势潇洒,显然出自名家手笔。在仔细一瞧,诗是纹上去的,正是月前陆子周在徐国夫人府所做的一百二十句的长诗。
一时之间,赵瑟真有一种像晕过去的冲动。她是真不知道该和这位清河翁主说些什么了。这女人,说她是疯婆娘真是客气了!谁这么倒霉啊!傢给这种女人……
这一场大热闹立时引来无数人的围观。清河翁主两眼放光,滔滔不绝地讲述着自己是如何被陆子周陆大才子的长诗惊艳到,如何觉得把陆郎的诗写在衣角还不尽善尽美,如何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