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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纪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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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华黎没有说话,伸出左手,右手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

寒光一闪,一截小指掉落到了地毯之上!

断指明志,毋庸置言。

铁华黎没有给手指止伤,半跪给木锡真行了一个大礼之后起身离开了金帐。

他刚一出大帐,就被人从后面拉住了,铁华黎回头一看,却是木锡真的大儿子舒哥翰。

“铁华黎将军,以雷吟的狡诈,我担心他会在狂风山谷设伏偷袭我们的追兵,请你务必要谨慎小心,突施,已经再也承受不起狼牙骑兵的折损了!”

虽然铁华黎对舒哥翰的畏缩之词不以为然,但看在大汗的面子上,他还是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在他心中,出动全部五万最精锐的金帐狼牙绝无可能还拿不下那数千人只知道偷袭的卑鄙汉人,至于埋伏什么的,在金帐狼牙绝强的实力面前,一切的阴谋伎俩都是无用的。

舒哥翰看着铁华黎骑上战马呼啸而去,听着王庭营地中响起了紧急出征的战鼓号角,心中却是惴惴不安,这铁华黎悍勇有余却谋略不足,不知道为什么父汗这么信任重用他。

这些年来,雷神之怒一直都在草原外围偷袭散居的部落,一旦王庭发重兵围歼,他们就立即退守防备极强的龙舞城,往往让突施勇士损兵折将却无功而返,这次雷吟第一次深入草原腹地,没有绝对的把握,他岂会如此冒险?

燕云骑军对蒙金、高丽的百战百胜威名岂是侥幸得来的?

想到这些,舒哥翰心情越发沉重了,可他的父汗对他的建议想法往往都是置之一笑,让他徒唤奈何。

和他同样心情沉重的还有木锡真,金帐狼牙已经全军出动,但他对一举歼灭雷吟却毫无把握,雷神之怒的威名太盛,绝不是轻易就能够打倒的。

只是在此刻,他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如果不做出足够的反击举动,各大部落的头领们肯定就翻天了,那他的汗位就岌岌可危了,现在狼牙军全军尽出,以铁华黎的彪悍勇武应该能够给雷吟一个教训,让自己可以在各头领面前有个交代。

从汗座上缓缓起身,木锡真第一次感觉到了衰老的滋味,这些年来燕云军对他的压力和部族内部的纷争让他心力交瘁,奇Qisuu書网再无当年的初登汗位时的悍勇。

从帐壁上取下一把悬挂着的弯刀,木锡真走到了金帐的角落,把弯刀递到了一名少年的面前。

“草原的男儿就像天上的雄鹰,风雨再大也不能够阻挡它飞翔的翅膀!拿着它,用它割下敌人的头颅来祭奠你逝去的亲人!”

阿格里抬起头看着这心目中天神一般的大汗,他跪在地上双手接过了弯刀,死灰般的眼睛中开始透出熊熊的火焰。

………

阴山余脉,狂风山谷。

雷吟看着手下的将士扑灭了最后一堆照明的篝火,负手眺望远方。整片谷地已经开始渐渐陷入了一片昏暗当中,落日的余晖照在不远处低矮的山脉之上,给这荒山镶上一道金边。

早在摧毁纳兰部落的时候,他就一人独骑先行赶到了狂风山谷,在这通往龙舞城的必经之地中早已埋伏着燕云军精锐的二万骑兵和三万步卒,就等突施狼牙军的到来。

这几年来,他一直都避免让雷神之怒和狼牙军正面碰撞,为的就是麻痹其首领,让领将以为雷神之怒不敢与之争锋;暗地里早已把这支突施精锐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那五千雷神之怒故意携带掳掠来的财货拖沓行军,就是雷吟设的一个饵,让对方不能不吞的饵,这狂风山谷就是金帐狼牙埋骨之所!

在雷吟的脚下,摆放着一台七尺宽的青铜连弩车,这种传自先秦时代的军中利器是对付游牧骑兵的杀手锏,由三名身强力壮的弩兵上弦后可一发十矢,箭头呈破甲三棱状,箭身长约五尺,儿臂粗细,射程可达三百步,既可守城,由马车拖动也可作野战使用,不知道有多少草原骑兵在这连弩车下落马饮恨。

而今天在这里,足足排列了一千五百部青铜连弩车,是整个燕云军中全部装备数量的八成!

此时,在暮色中一支报讯的响箭划过了天际。

来了!

雷吟上马横刀,斩将在他手中发出微微的轻颤,似乎在兴奋地期待饱饮胡人的鲜血。

刀气纵横,血流千里!

………

木锡真忽然从噩梦中惊醒过来,今天发生的事情太多,而他确实很疲惫了,在铁华黎领军出击后实在支持不住小睡了半晌,不料这一睡竟然就到了半夜。

牛油巨烛被点亮了,这个时候木锡真才发现他宽大奢华的卧室中居然挤满了人,而他的大儿子舒哥翰就站在他的床前,满脸凄惶之色。

“怎么啦,怎么啦,你们这是在干什么?”看到这番诡异的情景,一种不详的预感顿时涌上了木锡真的心头,他连忙起身颤声惊问道。

“是不是狼牙军出什么问题了?”

“父汗,金帐狼牙在狂风山谷遇到燕云军的连弩车阵伏击,铁华黎将军当场战死,五万狼军只回来万余人!”舒哥翰痛哭着扑到在床前。

木锡真茫然地看了看卧室中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是绝望的表情。

这位雄霸大草原二十余年的豪杰人物,喉咙发出“格格”的声响,一头栽倒在床上,再也没有起来!

第五章 雄城龙舞 

“轰!”

巨大的吊桥从城墙之上缓缓放下,精铁制成的桥头轰然撞到护城河一头的青石地基上。溅起一片弥散的尘土。随着吊桥的放下,高达二十余丈的镶铜城门开始往两边慢慢打开。

北疆这座最雄伟的要塞城市开放了它的怀抱。

龙舞城,雄据阴山南麓要隘之地,扼守秦汉帝国通往腾格里草原、北地高丽、漠北匈奴的必经要道,依托阴山天险以拒胡族,它和同在阴山一脉,镇守西域丝路的飞云关并称为西北双城,看守着帝国最重要的门户。龙舞城中有居民十余万户,驻扎燕云铁骑五万,步卒八万,是整个燕云十三州最大的城市,也是置制节度使府所在地,人尝有言:龙舞在,燕云无忧。

大量早已等候在商路上的马帮商人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他们这些穿行于北域众国之间的逐利者是最缺少时间的,他们日以继夜、不辞辛苦地把帝国所产的丝绸、瓷器、茶叶、盐巴等物资输送往大草原及漠北、高丽等地,同时换回大批的牛羊、金银、皮毛、药材甚至奴隶,中间的利润差价极为丰厚。

虽然秦汉帝国一直和大草原处于战争状态,但这并不妨碍这些商人开拓的脚步,草原各族需要他们带来的生活必需品,而帝国北疆也需要用于耕作的牲畜及战争使用的马匹,龙舞城则从过路关税中获得了大笔的金银,以填补被朝廷克扣军饷的空缺。不过所有的势力都严禁一些诸如兵器铠甲、优良战马等军用物资的往来贸易,敢犯险走私者唯一的下场就是吊死在路边。而平时在这条通往四方的商路上,没有哪支军队会杀鸡取卵地去劫掠商队,让商人们唯一可虑的只有那些穷凶极恶的马贼。

不过到了龙舞城,就意味着最凶险的路程已经过去,在燕云十三州辖下,大将军雷吟属地,那些聚啸山林的大盗早已被清剿得干干净净,只要在龙舞给了足够的买路钱,这段通往帝京的千里路途绝对安全无忧。

所以,那些历经塞外风霜的马帮商人们一进龙舞城就完全放松了神经,纷纷涌向酒肆茶楼大快朵颐,或者匆匆赶往集市和来自帝国腹地的商人商谈贸易。

在龙舞城面向帝京的另一面,城门也早就大开,无数入城的商人、小贩、平民已然把道路挤得水泄不通。

“真的好热闹啊!”

在道路中间一辆制作精良、外观豪华的马车上,绣着山水名胜的挡帘被一只欺霜赛雪的手掀开了,露出一张宜嗔宜喜的俏脸,不过挡帘随即被人重新拉下了。

“公…子,你就不能让我多看看吗?在车里实在闷死了!”

那玉手的主人娇嗔地说道,不过她撒娇的对象却毫不留情地在她额头上敲了个暴栗。

“大双你就多忍耐一下,这里人多眼杂,说不定有密探存在,到时候被逮回去就糟糕了!好不容易才跑到了这里来,不看看草原的风光怎么能回去?”那公子嗔怒地说道,语声清婉动人,却是名易钗而牟的佳人。

此时,在旁边还有名书童打扮的少女掩嘴笑道:“姐姐你快换上衣服吧,到时候这样出去可不行,万一被雷大将军看中拖回去当了侍妾,那你就叫天不应,呼地不灵了!”

那叫大双的少女一听这调笑之言,立刻羞恼地扑了过去挠她的痒痒:“好你个小双,不想活了是不,竟然在公子面前调戏姐姐,看我怎么收拾你!”

车厢内顿时嬉闹成一片,那被称为公子的佳人一反常态没有管教两个调皮的丫环,沉思道:这雷吟是否真如传言的那样残暴不仁、好色如命,那为什么他的治下远比帝国其他地方更加繁荣安宁呢?

车内人各有心思,这驾车的御者也是哎声叹气,不知道自己是摊了什么霉运,被这主子抓来当了马夫,现在可好,直接发配到了北疆龙舞城,真希望车里的金枝玉叶到此玩够了就回去,京里还不知道乱成什么样子了呢。

堵塞的道路终于被疏通了,这辆马车随着人流缓缓进了龙舞城。

仙客来酒楼。

还没到正午时分,这座龙舞城中最大的酒楼中几乎座无虚席了。

酒楼分为按档次不同分为三层,中间通空,在三楼包厢上可以直接看到一楼中厅的全景,而一楼中庭则设置了一个圆形的戏台,酒家设置了歌舞、曲艺、说书等项目让食客们既饱了口腹,又不少眼福、耳福,堪称心思独到,所以生意格外兴隆。

在一楼迎客的店小二看到一辆马车从街道上行来停在了酒楼边,马车上下来了三个人,他立即殷勤地迎了上去。以他毒辣的眼光一眼就看出这辆马车的与众不同,绝对是来自帝京豪富人家。

“三位远来的公子贵客,快进本店歇歇脚喝杯茶吧,这里有最好的美酒佳肴,包您满意!”店小二哈着腰,脸上笑开了一朵花。这三名公子,不,应该是大富人家出来的小姐大概是易装出门游玩,而这样的人一般都是很大方的。

一块闪亮的物体飞来,店小二手脚麻利地一把接过,手一掂,竟然重达1两!

店小二的腰弯得更有弧度了,脸上的笑容已经灿烂得不能够再灿烂了,他忙不迭地叫人带马车到后院休息,自己则把三名翩翩贵客引上了三楼,自有负责的掌柜接往豪华的天字号包间。

“公子,那个店小二好有趣哦,给他才一两银子就笑成那样,那如果给他十两银子还不当场昏过去!”那小双在掌柜离开后笑道。

“在外叫我秦少爷!公子,公子的让我很别扭!别人万一问起我的名字就叫秦明,从帝京来游学的!”秦明用手中把玩的折扇在小双头上轻轻敲了一下,微嗔道:“你是不出门不知道柴米贵,我师傅曾经告诉过我,在外面一两银子就够普通一户人家生活半个月了,这外面的天地和我们的想象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我才要跑出来看看。”

小双捂着脑袋,吐了吐舌头,十分的俏丽可爱。

三人刚一落座,只听楼下小鼓一敲,助兴的小戏已经开场了。

戏台之上坐了一名文士打扮的中年人,身着淡墨青衫,手持竹骨白扇,唱一声“喏”,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了故事。

他的故事主人公说的不是别个,正是这燕云十三州的实际统治者——雷吟。

“…话说雷大将军幼年随父母行商,不料却在这龙舞城,原先的镇北城附近遇到突施胡人劫掠的游骑,他的父母双双惨遭不幸,幸亏雷老将军率兵路过,在乱军之中救下了雷大将军。雷老将军怜其身世,加之膝下无子,便收其为义子,传授兵法武艺。这雷大将军天授其才,十三岁便艺成从军,斩杀胡虏无数,他从帅前一名小兵做起,累积军功十七岁就至骁骑将军,是我秦汉大国百年来绝无仅有的。后雷老将军积劳成疾,不幸长辞,临终之时他奏请圣上让雷大将军继其位以御胡族,吾王圣明,下旨准奏,于是雷大将军统领燕云铁骑,开始了对突施的征伐之途…”

那说书人深得说书真味,故事情节讲得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尤其是说到雷吟如何大展神威,轻骑闯千军,一刀飞斩突施大将纳错哲别的时候,全场更是掌声如雷,打赏的钱币如雨点般落到了台上。

在酒楼中的很多酒客都是燕云本地人士,早年突施袭扰燕云,不知道有多少人家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亏得雷老将军和雷吟的横空出世,才力压胡人,还燕云朗朗乾坤,安平世道,所以这等大快人心之事那是百听不厌。

不过也有他乡旅人颇有不解之处,在包厢中听得津津有味的秦明忽然听到隔壁传来议论声。

“啊,这说书人真是大胆,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把雷将军的身世双亲当书来说,他就不怕被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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