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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拳头,往自己脑袋上敲下去,那里马上长出一个大包。
好痛!我赶紧把头脸凑过去,道:
“克莉斯,你看,我的头上也有包呢!帮我揉揉好不好呀?”
嘿嘿,一定没问题的。再怎么说,我也比小白帅多了吧!
克莉斯哭笑不得地望着我的怪异举动,下一秒钟──
我的脸与克莉斯的鞋底“第一次亲密接触”!
呜呜……为什么待遇差这么多?我是比小白“衰”多了……呜呜……
在哭声中,收拾行李,告别了老板,我随着克莉斯去她投宿的旅店。一路上人们议论纷纷:
“咦?你看,那人不是星无限大魔法师吗?”
“在哪里?……我看看……真的是他!”
“可是……他为什么一边走一边哭?还有,他身边的美女是谁啊?”
“要我说,大魔法师一定是被那美女夺去了贞操,正在哀悼呢……”
“是吗……”
“可是,如果你被那美女XX了,你会哭吗?”
“……说得也是啊……”
靠,什么跟什么啊!我连忙停止哭泣,擦干泪痕,大踏步地向前方走去。
身后响起了歌声,词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星无限叉住导演的脖子:为什么是这首!)
(导演:磁带放错了,这就换……这就换……)
身后响起了歌声,词曰:“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我靠,我这是去抗美援朝啊!算了,总比一去不还来的好。
克莉斯投宿的旅店在圣蓝城的南郊,离我的住处不算太远。
一进院子,只见忙碌的人们正在把成箱的货物往马车上搬。
一个中年大叔见到我们,迎了上来。
克莉斯道:
“我来为你们介绍……”
“咦?是你!”
我和那个大叔异口同声。
“哈力!”我指着他的鼻子。
“星无限!”他指着我的鼻子。
“你们认识?”
“当然认识!”
我和哈力再次异口同声。
“呵呵,你们俩还真是有默契呀,说话都一模一样。”
“切──”
我和哈力第三次异口同声。
“干嘛学我说话!”
我和哈力第四次异口同声。
“呵呵……”
克莉斯掩口而笑。
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打断了我和哈力没完没了的异口同声。
“嗨,星无限!”
“你……你是……卡尔!”
身材高大,一头金发的卡尔正站在我们面前。
“是啊!”
“嘿嘿嘿嘿嘿嘿……”
哈力和卡尔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奸笑……汗……
看样子这次旅程绝对不会寂寞了……
这一次,除了克莉斯带来的六十名伙计外,还有我这个大魔法师,包括哈力和卡尔在内的五名魔法师,二十名见习魔法师。如此实力,奇%^书*(网!&*收集整理便是数百人的一般军队也能够歼灭。不过,货物要送到大陆最西端的夜叉族去,难保没有意外发生,还是稳妥点好。
当夜,我便在这家旅馆住下。明天,新的旅程又将展开!
第三卷 第十四章 “甜蜜”的歌声·泡妞B计划
车轮“辚辚”地在路上转动,由泥土深深的压痕,谁都能看出马车中的货物价值不菲。
虽然圣蓝王国经济繁荣,绝大多数百姓安居乐业,但仍旧不能杜绝盗贼的产生。为何这个世界上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呢?
目前人族大陆上以两大盗贼团最为出名,分别是天堂盗贼团与疾风盗贼团。
天堂盗贼团盘踞在与龙族交界的边境一带。“天堂”者,送你上天堂之意也,同时也暗指其团员生活在天堂里。据说“天堂”之名是其团长任天堂的得意之作,'奇‘书‘网‘整。理'提。供'而他原来的名字叫做任尼扁。抢劫之时若遇抵抗则赶尽杀绝,手段毒辣异常。由于边境是个敏感地区,圣蓝王国虽然想派大军围剿,却又担心龙族产生误会,只得出动千人以下的小部队。然而天堂盗贼团听到风声就化整为零,隐藏起来,待圣蓝军走后才再次聚集,抢劫过往客商,一时间圣蓝国竟也无可奈何。近来更有不少游手好闲之徒加入,声势大振,成员已近千人。
相比之下,疾风盗贼团则极为神秘。他们没有固定的作案地点,因而无人知其巢穴所在。行抢时人人一身黑衣,黑巾蒙面。因行动迅捷,来去如风而得名。但作风与天堂盗贼团完全不同,仅将人制服而已,从未听闻有人在其手下丧命。首领与成员人数至今成谜。
一路上,与我同行的众人不敢大意,都提高了警觉,戒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盗贼。
只有我,才不管那么多呢,天天跟在克莉斯周围,嘿嘿嘿,蜜蜂见了花是啥样我现在就是啥样。
“克莉斯,你今天穿的这套衣服好美哦,完全衬托出你修长的腿部曲线……啧啧啧……”
“……你的手放在哪里啊?……”
“放在大腿上啊……”
“……可是那是我的大腿!”
“……哦……对不起呀,这个手就是不听话,明明让它放到胸部的……”
“……”
哈力与卡尔在队伍的后方,窃窃私语:
这样的家夥居然是大魔法师,真是丢人啊……
言罢互相拍拍肩膀,一对难兄难弟惺惺相惜,相见恨晚。
看看天色,哈力道: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把耳朵塞上吧!”
卡尔点点头,掏出棉花就把耳朵塞住。
队伍最前方,飘来我的歌声:
“我的头,像皮球,走过流逝地岁月……我的头,像山沟……”
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我的头一定要像皮球和山沟,难道不可以像冬瓜、南瓜么?不过既然歌词说像,那就像吧。
每天快到上午十点,我的歌声就会准时响起。用我的话说是想用歌声打动克莉斯小姐,用克莉斯的话说就是:
“听你的歌我还不如去听猪叫!”
靠,我的歌真那么差劲吗?我决定好好练习一番,也让克莉斯小姐看到我的进步!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衣服破;你笑我,她笑我,喉咙和嗓子破……哪里不平,哪里有窝,哪里不平哪有窝……”
“……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死得比我早,什么事都难不倒,所有快乐在我身边围绕,一直到老……”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谁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谁安慰爱哭的你,谁把你的长发盘起,谁给你做比基尼……”
走了不到三天,耳塞已经成了队伍里人人必备的物品,据说有多人因争抢耳塞大打出手,十几人与朋友宣布绝交。最后还是克莉斯紧急采购了耳塞,这一事件才得以平息。
碰上小股强盗,克莉斯干脆把我往队伍最前面一放,命令道:
“关门!唱歌!”
“关门”是全队约定上耳塞的暗号,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还喜滋滋的以为面前的强盗是专程来听我唱歌的,非常高兴,想不到这么快我就可以开个人演唱会啦。
但是不到一分锺,强盗们就跑个精光,边跑边喊:
“太可怕了!……”
“这是什么魔法?……”
“这就是传说中的穿脑魔音啊!”
“哇,难道是能让三里之内鸡犬不留、寸草不生的穿脑魔音?”
“正是正是,听久了三日之后必定四肢痉挛、七窍流血而亡!”
“啊──快跑快跑!”
最后的结果,总是我一个人深深地陶醉在我那荒腔走板、鬼哭狼嚎的歌声里。周围……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哇──你们等等我,跑那么快干嘛!
以我的本意,本来是想用甜言蜜语来打动克莉斯小姐的芳心,不是有人说“歌声是人类最美的语言”么?可是,为什么会是这种结果?
看来,泡妞A计划彻底失败……
行行复行行,我们好比唐僧西天取经。不同的是,唐僧是帅哥,克莉斯小姐是美女。
在这个队伍里,克莉斯小姐是绝对的领导者。不知道是由于她的美丽还是其他因素,几乎所有人都对她言听计从,包括哈力和卡尔。我说“几乎所有人”,意思就是,她只对我这个厚脸皮兼打不死的大魔法师没辙。
不过说起来,克莉斯小姐还真让我佩服。一位女性,在面对穷凶极恶的强盗时,还能从容镇定地指挥大家御敌,没有丝毫胆怯或慌乱……克莉斯小姐,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啦!
“啪!”“砰!”
两声巨响。
“啪!”是我的脸与克莉斯小姐的鞋底第N次亲密接触的结果,而“砰!”则是我摔在地上发出的声音。
众人对这种情形已经见怪不怪,连个正眼看一下的都没有。
“呜呜……克莉斯小姐,我只是想对你表示一下仰慕之情,你为什么这样对我……呜呜……”
“仰慕之情需要你的脸凑那么近吗?”
“我只是想更接近克莉斯小姐一点嘛,我可是你的崇拜者呀……”
“啪!”“砰!”
“不要又把你的脸凑过来!!!”
“呜呜呜……”
队伍的上空,最后只飘扬着我的哭泣。
大家互相询问着:
“你们认识那家夥吗?”
……
小白从我怀里逃得远远的,摆出一副“我不认识他”的表情。
唉,我做人真是太失败了,连宠物熊都不理我……这样下去……呜呜……克莉斯小姐……不行,我必须改变作战计划!
前面,哈力与卡尔一左一右,正与克莉斯小姐说话。克莉斯小姐笑得花枝乱颤,银铃般的笑声随风而来……什么嘛,对我就那样,对他们就这样……
“瞬间移动!”
我突兀地出现在哈力的正前方,急运真气,一招克莉斯小姐亲传的“鞋底按摩功”不偏不倚正中哈力的脸。
“哼,这把年纪的大叔也想和我抢女人!”
没等卡尔有反应,我又是一个“瞬间移动”,这金发的小子也没逃过跟泥土接吻的下场。嘿嘿嘿……
要知道经过魔导师一战之后,我已体会到精神力与真气之间奇妙的联系,更突破了真气与魔法不能同时使用的瓶颈,无论是真气或精神力都再上层楼,虽然还未达到魔导师的境界,但也相去不远。
刚才我所使用的,就是魔法与武术的混合技,用“瞬间移动”移至目标位置,以注入真气的腿脚攻击。对于不谙武技的哈力和卡尔来说,这么短的时间根本没办法使用咒文,又怎能逃过我迅若奔雷的一击呢?
克莉斯小姐向我望来,谁都看得出她生气了,除了我这个白痴……
所以,我的下场是凄惨的。当我与泥土接吻的一刹那,我又悟出了一个真理:
女人,果真是不可理喻!
(克莉斯:说谁呐?)
(汗……)
第二天开始,有人开始觉得不对劲。
仔细一想,对了,天天唱歌的那个主跑哪去了?克莉斯小姐身边也没有??
终于,大家发现,我一个人跟在队伍的最后,垂头丧气、无精打采……
大家纷纷对我表示关注:
“怎么了?”
“病了?”
“是不是有点发烧?……”
“搞不好是昨天被疯狗咬了……”
……
我注意到,克莉斯也向这个方向投来好奇的目光。
嘿嘿嘿,引起你的注意了吧。我的泡妞B计划,第一步,成功!
第三卷 第十五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美女与野兽
第十五章山雨欲来风满楼·美女与野兽
在我绞尽脑汁、不遗余力,想以泡妞B计划获得克莉斯小姐青睐的时候,我们也逐渐接近了王国的边境,天堂盗贼团的地盘,这从队友们逐渐后现代起来的脸上可以看出端倪。
到现在为止,我给克莉斯小姐的印象恐怕是零分吧,当然,更有可能是负分……
(克莉斯:算你还有自知之明!)
现在,我缺少一个彻底扭转克莉斯印象的机会,如果能够来个英雄救美之类的就再好不过了。什么?观众反映英雄救美太老套?……难道没有听说过“存在就是合理的”吗?老套正说明了这个方法是最管用的!教大家一个泡妞小秘诀:骑自行车对着你中意的美女撞吧,撞倒了别管伤势好坏赶紧抱着送医院,别问我为什么要抱!即使她说没事你也得坚持,如果你动作快,在去医院的路上就能和她一撞锺情,速配结婚,下俩小不点……(注:此处使用夸张修辞手法)如果你动作慢也没关系,记得分别前一定要递上自己的名片,更重要的是打听清楚她的姓名、性别、地址、电话、星座、爱好、生辰八字……
使用此招有三大要点:一是撞之前定要看清楚是美女,若撞个恐龙麻烦就大了;二是她身边没有五大三粗、虎背熊腰之“保镖”,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三是撞的力度要不大不小,尤其不可过大,要是撞个残废你下半辈子可就黯淡无光喽~~
我抬头看了看天,虽然已是十月底,可正午的阳光仍然令人酷热难当。许多队友脸上滴满了汗珠,有的连衣服都湿透了。
要知道这些人虽然都有一身不弱的魔法,但身体仍和常人一样脆弱,因此在太阳下走路也会汗流浃背。若是他们发现跟在队末的我连一点汗渍都没有,不知要惊骇成什么样呢。
“也该来了吧……”我喃喃自语。
前面不远有一片稀疏的小树林,一眼能从这头望到那头。克莉斯大声发出指令,让大家赶到那里打尖,众人不由精神一振,加快了步伐。
不一刻,全队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