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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混日子修修仙-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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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自会相见。看着那恒星,水晶在光芒再度闪过后消失。

****

“今天,就在这里过一晚。”说着,无争已经消失了。还是那张看不出喜忧的板脸,眼神出卖了一切。不善于交际的人不懂得隐藏自己内心的感受,除非经历过许多,可依旧有许多人不懂得;因为,有很多不善于交际的人有着丰富的情感。

怪!

公主和匕首的主人同时嘀咕着,都没有出声,看他的脸色,一定遇到什么事情了,导致心情不好,去惹这时候的他,不明智。

当然,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两对无争的认识上,仅仅只有力量上的强大。

望着那湛蓝的星空,公主和匕首的主人同时想到,17天了,这已经是陪着他逃亡的第17天了。之所以逃亡,是交易的失败,当然这是以他的口吻;实际情况是双方交赎金的人都有鱼目混珠,公主那里少了7543枚金币,匕首主人那儿少了7277枚金币。

那家伙是怎么数清楚的,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两人都很疑惑,可就和之前一样,谁也没有问出来。

望着这方不一样的天空,无争的回忆交错重叠着:

风轻轻地吹了起来,并没有带走午后那丝挥之不去的燥热,反到频添了热意,白色短袖衬衫和同样是白色的平脚裤,在阳光下显得分外刺眼。不是如果,现在根本没人经过这里,即使有人经过,都是匆匆地赶路,谁会愿意被太阳烤,有心思向上看的人,在这个社区,很少。

镜头继续对准这个男子,汗水浸湿了衬衫,粘在他的皮肤上,隐约显露出那坚实的肌肉,不是肌肉男,也不是“微弱”的感觉,是一种很和谐,说不清的感觉。

英俊、帅气……有很多很多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十七八的少年,没有深深的眼袋,没有糟糕的头发,没精神和颓废离这个人很远。没有挂任何物品的嘴角显出他冷峻、傲气的另一面。他,似乎生来就超脱于这个世界。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热的!抽出口袋中的手机,首先感受的是它的热度,此时后悔为什么要弄个金属外壳的最新型,而且还放在这里,真是作孽。看看,谁来的,哦,是她,怎么忘记了,给每个人设定了不同的铃声。

挂机。

不客气地按上去,放回口袋,享受着毒辣的阳光。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铃声还在继续,直接关机。

他与她,不是第一次接触。

####

晴朗的天空,远处飘来一只系有蝴蝶结、奶黄色的有檐帽子,正被一只红色球鞋踩住,递还给那个女孩前轻轻拍去尘土。没有歉意地言辞被那冷漠的神色替代。

女孩子的一句话,男子“如梦初醒”,不带一丝表情、来到帽子专卖店,正是那女孩之前离开的商店,拿了一顶一样的,套在女孩头上,爽快地付账,像风一样离开了。

望了望头上的帽子,手中的帽子越捏越紧,突然松开,也离开了,步履中却没有男子的轻快、从容。

他与她,是否第一次相见?前生可曾相遇?

####

美轮美奂的夜空,一个女子正忘着水流中的群星,他与她,都只看了对方一眼,便不再注视。

深入灵魂的记忆,即使短暂,也会深深印刻在那最不可思议的角落,直到觉醒的那刻。

粗声地喘着气,从回忆中惊醒,是一个,还是三个?

那刻骨铭心的恋,那不足以用言语形容的痛苦,撕碎了属于那个时间段的记忆,并封存起来。今日短暂的惊鸿,使得往昔的记忆重新翻出,成为回忆,再次伤害那颗脆弱的心。

是一个,还是三个?那个男子,就是自己,为何,为何看不见她的面貌?

心脏,心脏好痛!无争抓紧了胸前的衣服,这就是心痛的感觉?还是灵魂深处的悲鸣?

我知道有个她。为什么我不记得她相貌,我应该恨她的,难道说她对伤让我忘记了,还是说,即使背叛也还爱着她,愿意承受这一切。

“啊……”无争试图通过吼声来发泄自己的情感。

迷茫,迷茫,他好无助,宛若当年的噩耗,没有谁能帮我,没有谁能救我,一切都必须靠自己!

飞鸟拍起翅膀,公主和匕首的主人互相望了一眼,这种嚎叫,只属于那种伤心的人。

伤心的人……

第五章 为何

30天,和这个男人一起“逃亡”已经30天了。

公主的心中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冲动,她真的很想了解这个男人,除前些天变成疯子,嚎死了森林里众多魔兽,无耻地说出“这些家伙不好吃”,难道他不知道本大美女正在饿肚子吗?

正所谓饥不择食,本大美女正饿着呢,而且这些可都是美味啊,放在这里不吃多可惜!

还有还有,那些高级魔兽也有被他那声音嚎死的,很多都是那种看上去就不好吃的一类,这些就算了,但它们的身体里有晶核啊。

一个七级的市场价就1000万,还是寻常可以看见的,把所有可能条件都算上,不拿到拍卖市场,可是两个亿,那是公国处在最好情况下四年总收益还达不到。这家伙,竟然不在乎!浪费、奢侈也要有个限度。总之,本大美女对这个奇怪的男人开始有了兴趣,而且还是不小的兴趣。

不善于料理生活的男人,匕首的主人经过这些天细心观察,对这个克莱人的认识加深了几分:一个什么都会一点却什么都不精通的男人,偶尔可以给女友或妻子露一手,却别想有太多的进步,这点和稍微好一点的男生没什么区别,和自己比起来差远了。

“不要老是喂喂喂、你你你的,我可是有名字的。”公主有名字,相信这个男人知道,不然他怎么在那种情况下直接道出自己的身份,可他偏偏就不叫自己的名字,知不知道什么是尊重?囚犯没人权,好歹是人质,待遇好一点,难道行不通?

“喂,你,闭嘴。”无争可不想同她争论,这次的绑票根本不成功,什么扮猪吃老虎,自己对那些规则的理解害死自己了,不知不觉就沉浸在里面,还好及时从、从某某人手里找回成就感。

闭嘴就闭嘴,如果不是怕你杀了我,我才不闭嘴。公主一噘嘴,冷哼一声,不说话。

“说到名字,我想起来了,老头,你叫什么名字,有多老了?”无争此刻想,如果他知道我的实际年龄比他的年龄还要大上……太大很多的时候,会不会吐血呢?

“修。年龄保密。”这些天的相处,修和公主都明白,这个人就和他的外表一样无害,只要不做过分的事,不过很多人都会被骗。

“对了,为什么你要当绑匪?”公主已然忘了之前的警告,根本不拿它当一回事,当面驳这位仁兄面子的事绝对不能做,事后怎么样没太大关系。“年龄保密?你以为你是女的?”声音很细微,但修可以听见。

在公主的认识中,刚才的事件已经过去了,这个也是建立在这些天了解的基础上的;不过那个袭击的人就不一样了。

“呃……”突然遇到这个问题,无争显然棘手,原因太多了。

联系这些日子某人的表现,公主和修把起因归结到:当绑匪好玩。果然无争那句“太无聊了,找点事情做。”在本质上符合两人的判断。

“说吗,说吗。”被绑架也没什么不好的,有吃有住,说是绑架,确实,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子被一个小伙子绑架来游山玩水,有什么不好的?这些日子,确实是自己最快乐的日子,回去前,都会这么快乐吧!公主自嘲地想着。

“首先,它是一个高利润的行业。”当初为什么要玩绑架来着,能混过去就混过去吧,我总觉得我记得似的,怎么就记不起来呢?难道是我太……太年轻的缘故?

无争在小事上以自我为中心,偶尔会考虑他人的因素,同时这些事经常在需要用起的时刻被遗忘。就像某男忘了约会,最终迟到一样,至于河东狮吼爆发或者不爆发,谁知道呢?

绑匪?高利润?

公主和修都惊奇地看着无争,然后张大嘴巴直道口水留下来还没有停止石化,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是不可能出现的。绑匪确实是个高利润的行业,如果不考虑前期投入,有三大最赚钱的项目:没有教廷的独裁国家,天上掉下一颗圣级别的晶石或晶核并卖掉,绑匪的成功绑票。

“怎么,为什么没有惊讶,惊奇,惊异,或者惊喜的表情呢?”无争傻傻地问一句,摆出了那副人畜无害的表情,想当初被他趁火打劫也没这么无害的表情。

两人脸上的肌肉不自觉地抽搐着,这种表情,太真诚了,比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要真诚,忍不住颤抖起来。这个人,越是看似无害,越是会害人不浅。

看着这个男人拿出那本笔记,不知道他在上面写了些什么,想来不会是什么好话,不去看最好,否则会气死人的。

“接着呢?”修引出了下面的话题,如果不及时制止他的话语和联想,偏题的本事可高了去了。

“嗯……”无争记得,刚才明明把后面几个原因都想好的,怎么就记不起来了,以前记性差也不会这么差啊。

小错不断,大错不犯!

修和公主重复前些日子就做出的判断,这个男人做事粗中有细,仅仅只有他在关心的事情是细心,其它……

“啊!”无争兴奋地叫嚷,两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又看见那张瞬间萎靡的脸,明白他又忘了。

“第三个是高风险,这样才比较刺激。”说着随即把头垂下,“看来绑匪也没什么刺激,不好玩。”挠着他的黑发,长吁短叹。

有戏!

公主和修都察觉到这是一个契机,一个生在皇家、长年熏陶,一个混迹市井、人老成精,怎么会发现不了这个机遇。可他们是什么人呢?会为了渺茫的机会而放弃现在的安逸,不会。

无争曾经离他们很远,也没有限制他们的行动,那时候为何不跑?怕。

现在,也是同样的道理。除非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他俩是不会逃跑的,惹怒这么一位高手的后果……

“既然想不出来那就不想了。”无争做着解释,猛然,他冒出一句话,“你们也想回去了吧?”

突然而至的话语收到意料中效果。

“钱我还是要拿的,不全的钱拿了,你们之后告我赖账,我可承担不起。”又是一句没头没脑的话,点出了当时真相中的一部分。

两人的思维在冲击后还没有回转过来。

“等有了比你们更好的猎物,自然会让你们回去。”

更好的猎物?

两人即刻想到比他们还要强大许多的人物落入他的挖好的坑的情景,汗水正不住地冒出。

第六章 愤怒的公主

“对了,为什么你不养魔宠?”“逃亡”的第65天,自从确切知晓他为什么当绑匪已经35天,这些天来,每日都要忍受他的无聊,把说过的东西反复反复再反复地说。

虽然这个问题很白,很没有水平和营养,好歹也能岔开话题,对了,这些日子怎么就没有想起来。看来被误导得很厉害。

指向修的方向点去,意思是让他先说。原因吗,有太多了,记得有过唯一的一只,不过因为误会还有其他原因,分开了。

“你是不是做梦?”公主把嗓子调得高高的,“那可是龙啊,还不是一般的龙,你怎么会想到要的?难道你觉得自己的本事能有他厉害?”

“所以说,那只是梦想。”修说到,那种强悍的存在,想想都不可以吗?我当然知道,这辈子他不会属于我的。

“你们在说什么啊?”无争的直觉告诉自己,那条龙,还是不见为妙,所有的龙,都是不见为妙。

“雷克拉,是雷克拉,知不知道?是雷克拉!”公主这才想起,对于大陆的历史和大事件,这个家伙知道的很少,各个地方的风土人情和特别细小的传说,比当地人知道的还清楚。

零克拉?!这个钻石还真不值钱,等等,克拉是计量单位,零克拉不是没有吗?这个钻石,不,这条龙的名字还真不值钱。“名字还真不值钱。取这种名字,爸妈的水平想必高不到哪里去。”

不值钱?这家伙听岔了,公主和修没有多想,出不出问题,在他身上都很正常,没有必要纠正。可是,雷克拉这条龙还是有必要和他说说的。

“你们两个,快点,不值钱的龙我可没兴趣。”无争还挥着手对两人喊。

看着已经在前面的无争,算了,找机会在和他说吧,这个人,大脑还真的不一般啊,有时是低能儿,有时是大骗子,有时……

三天在不知不觉间过去了,他们三人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地方,贝多亚斯利火山。

这是一座活火山,翻滚的熔岩不时将地底的温度带上,如果要说这座活火山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只能说是火山中心那一方不会被熔岩化掉的小岛。小岛之中的那个湖才是这座火山真正出名的原因。贝多亚斯利,在最初的语言,也就是神禁语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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