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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盗贼自传-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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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如眠,两人的目光均成直线状态,像木头娃娃一般。

“出了什么事?”我只能像唯一神智好像清醒的细羽问道。

细羽还没来得及回答,阿君就继续恼怒的向他问道:“你们在这里,姓黎的不会也在附近吧!”

“不,公子带着释罪他们去了其他地方,”细羽一如既往的好脾气的一一回答我们的问题:“欧阳姑娘好像没有找到那位弓箭手大人,至于她们两个之所以变成这样……”

伴随着话语尾音的消失,细雨的目光落在了南雨的身上。

是南雨做了什么?对此,阿君是完全的见怪不怪和了然于胸的表情。而似乎是滋事着的卿南雨则若无其事的拖出了两把椅子,对两个呆愣的女人微笑着:

“请坐,想必两位小姐一定因为一路奔波而辛苦了吧!”

“不……”

面对着美男子的微笑,那个如眠,那个眼睛里面似乎只有她家主子黎焉的存在的如眠,脸竟然像火烧一般变成了鲜红色,目光里露出了和那些追着南雨跑的女祭师们一般的疯狂色彩。

“没什么好奇怪的,第一次见到南雨这家伙的女人全这样,否则你以为他通缉单上第十二位的排名,竟然有为了他一根头发愿花千金的女性的传言是哪里来的。”阿君难得的用酸不溜丢的口气说话。

“通缉单上第十二位,难道这位是被称为历史上独一无二的吟游诗人,具有魔性魅力的魔琴手的南术大人?”细雨惊讶的问。

“也就是那个号称走过的地方绝对没有长得能看的处女的存在的色情狂?”我也惊讶的说道。(安德,你那个叫做诽谤,男人吃醋是很难看的)

“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只不过让小姐留下美好的回忆罢了。”

路穆说这种话我觉得他无耻兼在做白日梦,但同样的话从南雨的嘴里说出来,我则因为其可实现性想打人。有这么一个未婚夫,我完全明白阿君为什么想杀了他了。

他的确该杀。

可毫无被所有男性仇视自觉的南雨竟然还微笑向欧阳寻求认同:“你也赞成吧?小姐。”

然后,原以为本来就对所有美男子特别敏感的欧阳会出现和如眠还有其他女孩子一样,因为看见“传说中的美男子”的致命微笑而疯狂的我们,欣赏到了今生难以忘却绝对搞笑的一幕。

欧阳尚响小姐的浑身颤抖起来,转身冲进了厨房,接着传来了倒水的声音,然后这位小姐以同样的速度浑身湿漉漉的冲了进来,对着那张女性绝对无法拒绝的脸大声宣布道:

“不对,世界上所有的帅哥是为了另外一个帅哥存在的!我们女孩子只要在一旁看着并祝福就好了!”

了,了不起!这种为了贯彻理想而勇敢的面对一切诱惑并且采取一切可进行自我控制的果断作风。

虽然她的理想实在是……

我叹息着对细雨说:“这种情况,你们炎龙好像有专门的一个词来形容吧!”

“没错,”细雨如此回答:“这叫做‘走火入魔’。”

……………………………………………………………………

“现在先不理他们,那件事情你到底答不答应?”阿君却毫不顾虑现在的状况,忽然的在我耳边问道。

我微笑,再微笑,转身逃了出去。

知道南雨的另外一个身份,虽然是想要杀他了,但也更不能轻易答应。在盗贼名单上的排名尚且一百多位的我和所有穷凶极恶的罪犯的通缉榜上排十二的南术……也就是南雨……的差别绝对不是那么一点点,而作为男性的天敌的存在,蓝斯受到要杀南术的委托肯定也不是一两次,谨慎的他没有接受的理由也不是难以想象。可以用一只曲子修补我的灵魂,并且使我的灵体进行物理攻击的卿南雨,绝对不是说杀就可以杀得了的人物。

何况,强大如阿君为什么不亲自动手?怕被别人知道的话,作为盗贼我可以提供他一百种掩埋证据的方法。

“喂,放开我!我只不过问你们附近有没有……”

“别这样,小鬼,我们这就是带你去找你要找的人啊!”

“哈,和他罗索什么,直接带走就好了。”

我的思考忽然的被打断,转身便瞥见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的猥亵男子二人还有一个穿着这种穷乡僻壤绝对难以看见的华丽服装的小鬼一名……在这里穿成这样,也难怪会被定上。而且还向绝非善类的家伙打听事情,那算是自作自受!本来我不想理睬,但注意到那俩人满是兽欲的目光后停住,他们不会想对小男孩做XXOO的事情吧!

那还是插手的比较好。等等,那男孩的头发,淡金色的波浪长发?

“哇!裤子!”

“呀!”

因为裤子掉下来脸红成那样,这两个人渣也许比想象中的有救也说不定。

“不过,身上竟然藏着如此精巧的暗器,应该不是普通的流氓,”我掂了掂手中的武器,微笑着面对被我趁乱拖来的家伙:“我就不说你怎么招惹到他们的,被那样骚扰,依照你的性格怎么没有扔一把毒药上去,伯爵大人?”

“毒药?”那双和头发一般曾现阳光般浅金色的眸子收缩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任何表情的看着我。

“是啊!你怎么也变得和我一般大了。好像回到十年前刚认识的时候了……对了,香菜不会也来了吧!”来了也好,可以帮我对付阿君……不过,她添乱的可能性更大。我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终于发现了另外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对了,蒙沙,你为什么来这里?你不是不能擅自离开威格里斯吗?”

“……因为担心你的身体,安德?”金色的大洋娃娃如此回答,金色的眼珠奇怪的转了一圈。

“身体?我的身体不是在你的手上。啊,难道……”黑暗精灵的血被发现了?为了这个特地跑来果然是这家伙会做的事情。我哈哈的猜测道:“你也不用专门来的,是特地让夜尘小姐使用离魂之术,塞到娃娃变成这样,暂时离开的吧!那么身体还在学院里,也不算离开……但,你的灵魂不是也回不去了吗?担心我,直接用那东西联系不就好了?”

“……”

“蒙沙?”这家伙怎么呆呆的?

“安德,其实,我是来委托你一件事情的。关系到你灵魂的恢复的。”

“耶?”

“在这个城镇的附近有一个关卡,里面有一个重要人物,你把他偷出来的话……”

“等一下……”

“你不同意?我可是为了你被迫和你处于同样危险的状态了的!”

蒙沙忽然的恢复了平常状态,用同样的怒容对我吼叫。

真是,又不是我让你跑来的。

而且今天是怎么回事?一下子两个委托,一个叫我偷别人的脑袋,一个叫我偷人出来?就不能平常一点吗?

第十五部  找上门来的意外 第二章 无耻利用+第三个灵魂

盗贼守则第二百五十条:准确评估本身实力,挑选猎物时要量力而行,绝不能由于顾及面子甚至人情压力作出错误的判断。

盗贼守则第十三条:有足够的耐心是一个盗贼成功的基本,行动前的探查工作乃重中之重,两者相结合,违一不可。

一直以来,我都把盗贼守则当成保命守则来看待——这可以从我竟然把它全文背下来了就可以看出——但在个人人身权利得不到丝毫保障的现在,以上的两条我实在没有办法遵守。只能够在“偷取”大名鼎鼎的吟游诗人的脑袋和潜入军事要塞偷取身份不明的某人之间作出选择,其两者的危险程度顶多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

但就算只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但在又如战场般危险的时候,尽管会被嘲笑,可逃跑一百步绝对比只跑了五十步,安全上要来得有保障(……这个成语是这么解释的吗)。我毫无疑问的选择了后者:什么样子的军事要塞关卡什么的也比不上牵扯到外表美形实力恐怖的两人的“感情纠纷”之间来得危险,更何况一边有帮我恢复的许诺另一边则不仅毫无好处还要我杀可能帮助我恢复的人,理所当然要选对我有利的那一方。

因此这也是我什么也没有和阿君他们说就来到了距离小镇只有几公里远,矗立在光溜溜的荒原上的军事关卡。

不过虽然说是所谓的军事作用,但就地理位置来看,就军事一点都不精通的我也可以看出,这个关卡根本没有一点作用,如同秃头脑袋上唯一的一根头发一般,简直是再显眼不过的袭击目标。如果真的遇到战争,此处一定是战略上舍弃的首要位置。就在平时也只是担任驿栈的作用,或者为不愿意屈尊降迂在“肮脏的”小镇旅馆的“重要人物”提供优质的住宿服务,就比如眼下。

可是连重要人物的身份都不知道就要我行动实在是过分的强人所难,而且即使是再没有实际价值的关卡,防御力也比一般建筑物要好,更何况我还带了个大麻烦。

“放心好了,我不会拖累你的,而且,我不去的话,你怎么知道目标是哪个?”

伯爵大人如此微笑的宣告,并且坚定不移的用绳索捆绑住彼此的手腕,与其说是怕在敌人的领地和我走散,倒更像是以防我半路溜走,顺便执行其阻碍的作用。而其金色大洋娃娃的外表以至于我个人更觉得这次的行动像是一场小孩游戏,本人则简直像是游戏中背着洋娃娃乱晃的小女孩。尽管对现在的局面不满,然而对对方的意见我毫无反驳的余地,我的确不知道目标是谁,事实上不要说目标,在陌生的建筑物中间我根本不知道哪里是贵宾的住处哪里是关押囚犯的牢笼。

“就没有地图之类的东西吗?你也可以形容一下目标人物的外表?”明知道已经没有讨论的余地,我仍然如同往常一般尤在做垂死之前的挣扎。

就凭你的记忆能力?当然,我也做好了迎接独属于蒙沙和其他了解我的人一定会有的反问的心理的准备——

“外表?红色的。”

“红色的?”

“看,光用说的说不清楚吧!还是在一起的比较好。”

想象中一句话把我打发并且反过来质疑我能力的刻薄话语并没有出现,但习惯于直来直往的蒙沙什么学会如同香菜黎焉一般含糊其词,然后反过来把责任推到其他人身上,让道理为自己所用的说话方式了?话说回来,让我去“偷”的行为本来就……

“怎么了?”

“不,没有。那么,我们进去好了。”

停止思考,我有些漫不经心的做了回答,奇怪的是对于我发呆一般的走神,蒙沙也没有如同平时一样神经质的随便发火,而是眨巴着大眼睛像真正的洋娃娃一般的乖巧等待。

既然没有办法从委托人口中了解关卡的布局——依照我的方向感,估计有地图也和没有一样,我只能在行动的过程中慢慢的摸索。不过,我相信自己的运气,平时可能总是灾难连连,但到现在为止,在我想偷什么的时候绝对可能顺利到手。

但是,问题就出自于“我想偷什么”的上面。

就某方面来说,作用于军事方面的建筑物最安全也是最危险的。安全是由于某些战术上的考虑,里面的建筑物格局如同迷宫,对于善擅长于躲藏以及搜索迷道的盗贼来说简直是在合适不过的藏身场所,而危险是之于我个人来说的——大家都知道,迷宫对于我是什么样的感觉。

也因此面对天井一般的格局,如果上面出现弓箭手一番乱射,我就变成刺猬的危险处境,我有些茫然的望着对面的墙壁:

“那个,你说的重要人物的房间在哪里呢?”

“伤脑筋,你的迷失症比听说的还要厉害呢!”耶,刚刚那句话的意思是?手腕上忽然一松,绳索那一边的大洋娃娃冲我微笑着,那笑容怎么看也不像是我所熟悉的伯爵大人,倒有十分像是钱鬼黎焉的商业笑容,然后竟然缓缓的就这么消失在光天化日之下?最后留下的只有嘲笑一般的声音:“但可以不惊动任何人来到这里也算你厉害,我要找的人反正离这里不远,所以先走一步。至于你,就好自为之吧!”

……潜行?

这招功夫可以说是所有盗贼和杀手的家常必备能力。换句话说,会潜行就说明了他绝对不是蒙沙,蒙沙一向对这种“小偷的把戏”是嗤之以鼻的。不过,不管此人是谁,既然敢在我面前使用,就说明了他绝对有不被我这个正宗盗贼看穿的自信,或者,根本是了解我的底细——没错,作为一个样样都很合格甚至完美的盗贼(就凭你那样的方向感竟然敢这么说?),我的确不擅长这可堪称为盗贼能力中基本的基本的潜行。

事实上,与其说不擅长不如说觉得没有掌握的价值所在,“只有暂时性的隐身根本就不适用”,“优秀的盗贼即使不用那么下三滥的能力也成功获得猎物”一直是我的原则所在。想要像香菜那样全知全能是不可能的——我很怀疑香菜怎么看的了那么多的书并且完全记住的——重视速度和技巧的的必然就是要抛弃一些其他能力的锻炼。

然而,从“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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