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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倒影-第1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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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白色的月光下,两条悠长的道路在我的眼前铺陈开来,丝带般静静地向着远方飘扬开去。从这里向东,只需要三天不到的路程就可以抵达圣狐高地的入口。那里几乎有我所热爱的一切:生死与共的朋友、毕生追随的领袖、美好安闲的梦想……只要我做一个并不艰难的决定,这些一度离我远去的珍贵的东西很快就将回到我的面前。朋友们会用美酒和欢笑迎接我的回归,我甚至看的见弗莱德欣喜的目光,摸得到他温暖有力的双手。
东方,星空烂漫,似是友人在呼唤我名。
可是,我的双脚拒绝向着那个方向前进,我的良心压迫着我的愿望,将我的心拉向与它相背的另一侧。
我不能回去,在这个时候,因为一个承诺。那是一个军人的承诺,更是一个朋友的承诺。倘若我就此背叛了对克劳福将军的诺言,像现在这样回到圣狐高地,我一定会厌恶我自己。
倘若我辜负了一个朋友最后的嘱托,让他含冤枉死,你让我还有什么资格去面对更多的友谊?
我收回了自己留恋的目光,将自己的双脚踏上通往里德城的道路。在那个昏沉黑暗的方向,一场未知的阴谋权变正在等待着我。我就像是一条破烂的舢板,驶入了一道注定会被载入历史的巨大涡流,随时都有可能被它吞没。
我不敢保证姆拉克中将是否会拦截克劳福将军向路易斯太子派遣的信差,走出军营不远,我就换上了一身平民的行装,一路无事地来到了里德城。
说来也奇怪,经过这多年的争战,我对“家”的概念淡薄了许多。有时偶尔想起那处热闹的酒馆和我上了年纪的父母,虽然也会心头一阵温暖,但过不了多久,也就随它去了。
可当我站在里德城门口,看见我熟悉的街道,望见我家中的庭院时,一道温热的流体猛地涌上了我的胸膛。我忽然意识到,我到家了。我慌了,我不知该怎么面对这样强烈的情感。穿过城门,我紧贴着路边,用右手的食指擦着路边的墙壁。粗糙而又细腻的触觉抚摸着我的手指,将岁月流逝在我微痛的指尖上。那是一种真实的感觉,真实的有些残酷,让你不敢去想,不敢去感受。
我想笑,可是笑不出来。
我想哭,可却又找不到自己的泪水。
我就这样失神地向前走着,直到酒馆的大门映入我的眼帘,我才忽然回过神来:我是谁?我在干什么?我应该去干什么?我背负着一个好人的死亡,还带着众多友人盼归的愿望。我已经不再是那个聪明伶俐深受酒客喜欢的小酒保了,我是个军人,在我朴素的装扮下是一副包裹着铠甲的坚硬的心肠。经由我的手放出的鲜血比它端起的美酒还要多,浓重的杀戮味道不时地从我的指缝里透出来,时时支配着我的灵魂。每当一个陌生的男人接近我时,我首先想起的已经不是向着他微笑问好,而是想着如何在他有所动作之前干净利落地结果了他。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克制自己的暴力欲望,才能将自己的眼神从他身体上最致命的几个地方移开。
曾经的酒保失落了他的生活,如今的军人抗拒着他的回忆。回不去了,我们,酒保的杰夫和军人的杰夫,我们都回不去了。我已经不再是那个独腿老基德所宠爱的次子,也不是佣兵皮埃尔淘气的幼弟了。我的回归只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麻烦,甚至会连累他们,让他们冒生命的危险。
我宁愿他们忘记了我,习惯了我不在的日子,认为我……
……认为我已经死了,这样或许更好些……
带着克劳福将军的嘱托,我离开家门,走向总督的府邸。总督府位于里德城东南方一条僻静的街道上,一道高墙将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让人根本看不清里面的状况。刚拐入这条街道,我忽然觉得浑身不舒服,背心一阵发凉,心头升起一种异常的警觉。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打量了一下四周,周围都是些服色平常的人,有的正低着头慢慢地游荡着,而另外一些人则站在路边低声地交谈着,似乎与其他街道上的行人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不知为什么,我总觉得这条街道有些古怪。
正当我觉得诧异的时候,一个身着礼服的贵族挽着一名贵妇人的手转过了街角。看见行人,那位女士用扇子掩住了口鼻,用厌恶的目光斜着瞥了一眼从身边经过的行人。那位绅士似乎察觉到了女士的不妥,领着她走到行人较少的街对面去,殷勤地将她让到靠墙的道路上,用左手护住女士,让她不受行人的侵扰。
我一下子豁然开朗,明白了究竟是什么让我感到别扭:一个平民百姓会怎样经过一位大贵族的府邸?昂起头,懒散地溜达着,如同是在做晚餐后的散步,像这条街上许多人做得那样?不可能!通常,一个平民要经过贵族的门前,会选择靠门较远的道路一侧。即便一定要从门口经过,也会弯腰低头快走两步走过大门,绝不会像这些人一样趾高气扬悠闲懒散,甚至还有胆量向大门里瞧上一眼。
也就是说,那些人根本不是普通的行人,他们会是谁?如果是殿下的侍卫,那根本不必如此隐秘地行动。倘若不是侍卫,那就是……
一个胖子从我跟前经过,仿佛不经意地瞟了我一眼。他的眼神很冷,带着几分狐疑和警觉,仿佛想要一下子看穿我这个人似的。
他没有看穿我,我却看穿了他。他肥得能挤出油来的脸上分明地写着两个字:密探。
我吓了一跳。经历了克劳福将军的事情,我知道路易斯殿下的处境不妙,但却没有想到这个被温斯顿人誉为“军神”的卓越将领居然会落到家门口密探横行的境地。他们的目的会是什么?我猜不出,或许他们自始至终都在监视着太子殿下,也或许是克劳福将军的死讯传到了这里,他们特意在等待着为将军鸣冤的信使。无论他们想干什么,看得出,我的突然出现都已经引起了这些不友好的家伙们的警觉。恐怕现在就算我若无其事地从这里走开,也会引起他们的注意:这里实在是一个太过安静的地方,除了一些贵族的府第,再没有任何其他的建筑。普通的平民即便是闲逛,也很少有人会走到这里。每一张现在这里的陌生面孔都是可疑的。
我心头一动,拉住了那个刚从我身边经过的胖子。
“先生,劳您的驾……”我咬着舌头,带着南方绿叶平原上特有的口音说道。
在我拉住那个胖子手臂的一刹那,他的右手飞快地向自己的怀中探去,在我说话时又瞬间停了下来。我瞄了一眼他左胸的衣襟,那里打起了几条不明显的褶痕,隐约勾勒出一柄匕首的外观。
“请问您,鸢尾花酒馆怎么走?那是我舅父的产业,我好久没见过他了。”我做出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问。
“鸢尾花酒馆?”他皱起了眉头,然后摇着头对我说:“没听说过。”
如果他听说了才奇怪,早在八以前,这家旅馆就已经因为经营不善倒闭了,而挤
“我的表亲说,它就在……恩……戴……戴斯特大街上。我是一路沿着路牌找过来的,结果走到这里却迷了路……”
“戴斯特大街?那在城市的另一侧,往西走,这里的戴思乐街,戴思乐,明白吗?你走错地方了。”那个胖子漫不经心地用手指了指城市西侧。看起来,我的表演博取了他的信任,周围不少人都露出了鄙薄的笑容,随即放松了对我的警惕,向着街道两侧缓慢地走去,等待着从下一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某些蛛丝马迹。
“哦,我真蠢!谢谢您,先生,要不是您,我恐怕三十年也找不到地方。”我摆出一副热情的样子,攥住那胖子的手拼命地摇着,“如果您有空,请务必来酒馆坐坐,我一定要好好请您喝两杯,答谢您的帮忙。如果方便的话……”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那胖子厌恶地甩开我的手,“我还有些急事,请您离开吧……”
我走一边频频回头摇着手对他喊着:“多谢您,先生,多谢,愿至高神保佑您。”一边加快了脚步。在我转过街角的时候,眼角的余光看见这个胖密探掏出一块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手帕,用力擦着被我握过的手臂,正对着从他身边经过的另外一个人低声抱怨着:“该死的,遇到一个不识字的乡巴佬……”
离开这条街道,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仔细思考着接近总督府的方法,可是脑子里一点主意也没有。照这样下去,我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路易斯太子。不,或许可以,在太子被他狠毒的兄弟杀死之后,我或许有幸可以观看他的葬礼,可是克劳福将军的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进出总督府的必经之路上找了间小旅馆,挑选了一个靠窗的房间住了下来,希望当路易斯太子出门的时候,能幸运地拦住他。这法子不太保险,但却是我唯一能想得出的办法了——起码这比让我被一群密探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僻静的林荫道上要强得多。
像这样的日子,我又过了五天。我不敢离开房间,生怕错过了殿下出行的车驾。每天我都是在犹豫和困惑中度过的:我很想回一趟家,我想知道父母的身体是否还健康,皮埃尔是否结束了自己的冒险生涯。我想再亲手抚摸一下盛满了我同年会议的酒馆柜台,摸摸那些掉了漆的木头。不知道在柜台左边的夹层里,我攒的四个金币是否还在那里,那是我花了两年时间积攒下的一小笔财富,这是我童年梦想的开始,我希望能够积攒足够多的金币,在另外一座城市再开设一家“马蹄铁”酒馆;我希望这个名字的酒馆能够遍布整个法尔维大陆,让每一处的人们都能感受到真挚的欢笑和幸福。
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
“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十九卷:归途 第一百六十六章 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惊的是它的眼神。那绝不是属于一头驯良的牲口的眼神,那两道凶狠的目光中带着绝不妥协的野性,将这匹骏骥不可驯服的骄傲显露无余,让人忍不住要想起那些呼啸山林的食肉猛兽。它跑得是那么迅速,以至于在人们的眼中只能留下一道流动的光影,而无法捕捉到它明晰的身形。许多做买卖的小摊被它撞翻在地,各色小物件撒得满地都是。不少人试图阻拦它,却都无力抵挡他健硕的身躯,被撞翻在地。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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