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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军营败类……”气疯了的杰拉德顺手操起他不知从哪偷来的一截破笤帚——他偷这玩意干嘛,太没成就感了吧——向卡尔森冲了过去。看得出他在每天集体进行的格斗训练上花了不小的精力,这一个前冲挥砍动作几乎是教科书一样的经典范例。
就在下一个瞬间,卡尔森上前一步,忽然托住了杰拉德握着笤帚的双手,身体向右旋转了半圈,就势把他从肩上扔了出去。整个动作简洁明快,一气呵成,偏偏又干净利落地让我们这些外行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背部着地的杰拉德顿时失去了行动能力,在地上打着滚呻吟起来。
我现在知道达克拉他们是怎么躺在地上的了。
“没有成功逃离,罚跑营地两圈;辱骂长官,罚跑两圈;袭击长官,罚跑五圈;恩……袭击没有成功,罚跑一圈。你们几个……”卡尔森指了指我们和杰拉德一起被围住的四个人,“罚跑两圈,下午执行。解散。”
卡尔森转过身去的时候,我看见弗莱德及时制止了打算冲出去为弟弟报仇的罗迪克,并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罗迪克顺从地笑了笑,感激地看着弗莱德,转身架起杰拉德向营地走去。
下午我们跑圈的时候,忽然听到卡尔森的帐篷里传出凄惨的叫声和狗叫,接着就看见他穿着睡衣冲出了营门,后面跟着他刚借来的两条良种猎犬。
“队长借来的狗真不错啊!” 罗迪克出现在营地门口,望着卡尔森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
“确实是良种猎犬。”弗莱德从罗迪克身后闪出来,语气平静得像是在陈述一件普通的事实。不过,他们每人手里都拿着一根用来栓狗链的铁橛子。在这一刻,弗莱德骄傲的神色下掩盖着微微的狡黠得意,不再是一付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模样。
次日,卡尔森的帐篷门口挂起了“狂犬病患者,小心传染”的牌子。
……
第二天下午,在遭到洗劫的庄园门口,一群新兵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前天晚上的事情太可怕了,那群强盗简直是疯子,见到什么抢什么,连我的……都被强走了。你知道,虽然我是这里出名的美女,可是也不能用这种方式来表达爱意啊……”一位五十多岁膀大腰圆满口黄牙的太太对着满面通红的罗尔哭诉,却不知道下手窃取这件难得的“爱的纪念品”的正是罗尔。他原本怕偷了什么贵重物品影响不好,就从洗衣房里抄了一块抹布,却没想到是件特大号的女士内裤。
归还的其余物品还包括:一个碎成片的酒桶,这是和我一起摸进酒窖的达克拉扛出来的,冲出重围的时候他用这个桶撞翻了所有试图阻截他的人;一条袖子,这是雷利觉得拿一整件衣服太碍事,顺手剪下来的,他后来被人追得爬上了树,要不是把树上的蜂窝扔到逼近的人群里,恐怕他也不太可能顺利脱身吧;一把羊骨头,我们实在没有办法把拉玛吃下去的东西原封不动地还回来;一个空酒瓶,呃……这个……酒还不错。其他还有什么笤帚把啊,掏粪叉啊,切菜板啊,卫生纸啊之类的,让我们自己都觉得“这伙强盗”实在是太没品位了。
因为小队长卡尔森在“追捕强盗”的过程中“光荣负伤”,所以这次行动由弗莱德带队。他“亲手抓获了五名盗贼”,“夺还”了三匹骏马和一个马鞍,是我们中当之无愧的头号英雄。出人意料的是,弗莱德在与庄园主——当地的小贵族——波特男爵交流的过程中表现得落落大方,十分熟练地使用着贵族礼节和言辞,表现出了我们这些土包子不能比拟的高尚教养,让我们瞠目结舌。甚至男爵先生也感到十分意外。
在对“追捕盗匪”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英雄小队”表示感激的宴会上,弗莱德代表我们向主人们致辞:
“女士们,先生们,今天我们坐在这里,接受大家的谢意,感到十分惭愧。”我也为我喝光了整瓶葡萄酒感到惭愧。
“我们是军人,原本就应该保护我们的国民,守卫我们的国土,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由于我们的疏忽,让大家蒙受了损失,请大家接受我们深深的歉意。”每一个士兵都在为自己前天晚上的行为表示歉意。
“在追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参与这次抢劫的都是些年轻人,他们本应过着充满阳光和幸福的美好生活,可是他们没有抵御住诱惑,堕落了。”早知道这样老子就不当兵了,有的人这样想。
“但他们还年轻,还是有希望的。在审讯的时候,他们也告诉我们,他们只是被生活所迫,不得以才来行窃、抢劫,在整个作案过程中,始终不愿伤害这里善良的人们。他们现在正在深深的忏悔中,并委托我向大家表示歉意,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他们的糊涂。”主人们交口结舌,回忆着当时的情景,似乎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雷利扔出来的蜂窝和冲散人群的马匹了。我们自己也都感动得热泪盈眶:说的多好啊,我们还是很善良的啊。
“但是,这伙窃贼的头目,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引导年轻人堕落的疯狂残暴的恶棍,是不能原谅的。他吸食着人们的鲜血,过着暴虐的生活。请大家相信,他终将获得应有的惩罚。不,他已经获得了应有的惩罚。赞美伟大的善神达瑞摩斯,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打扰大家的幸福生活了。”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被猎犬咬伤了屁股,正趴在铺上养伤的小队长卡尔森。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我英勇无畏的战友们,敬热情的主人一杯,祝大家生活富足,达瑞摩斯与你们同在。”
男爵先生也站起来举杯:“祝战士们英勇善战,战神维斯塔与你们同在。”
弗莱德诚挚的言辞和幽雅的风度让在场的每个人心中都升起了油然的尊敬和爱戴,不少未婚的少女们已经开始频送秋波了。
“他原来那么能说会道。”我的念头冒出来的很不是时候。
清凉夏夜,善良的农庄居民和勇敢的年轻士兵们欢聚一堂。
第一卷:雏鹰 第四章 酒
“弗莱德,一起去酒馆喝一杯吧。”又是一个休息日,这是放松狂欢的好时候。虽然沉默寡言,并且总是带着骄傲的神色,但弗莱德在第二小队新兵中始终很受欢迎。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相貌已经英俊到很难让人心存敌意的地步了,另一方面,他确实是整个小队——甚至是整个新兵营——最优秀的士兵。
事实上,弗莱德并不是个完美无缺的士兵典范,他的生活习惯就谈不上良好。比如说:他过分注重自己的形象了,衣服几乎是一天一洗,每两天就要洗一次澡,每次集合前都要梳理好自己的头发……这种缺乏男性刚强魅力的生活方式在整个新兵营中都是绝无仅有的特例。而且,他在训练之余从不参加类似摔跤、拳击之类的娱乐活动,只喜欢坐在帐篷里看那些以极其低廉的价格从附近村庄买来的二手书籍。我曾经希望从他成摞的书籍中寻找两本刺激的骑士小说,哪怕是艳俗的言情故事也好,但遗憾的是那里只能找到类似《战争论》、《山地步兵机动作战守则》、《阵形,地形及兵种》这样的军事书籍,再或者就是诸如《帝国宰相求斯德潘》、《大陆五百年》、《思辩——战争的衍生与和平的危机》这样的大部头历史、哲学读物。我真不知道他怎么看得下这些的,这简直就是在进行对头脑的自我虐待。
即便如此,弗莱德仍然获得了我们的喜爱和尊敬,尤其是在那天晚上救了我们,并以非常合适的方法惩罚了小队长卡尔森之后。不过,去酒馆的邀请通常只是做做样子而已,弗莱德从来没有接受过这样的邀请。
“好,我去。”
“太遗憾了,那个地方很不错,是个男人都应该去看看,你看,连罗尔都去了,你居然不去……恩?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好,我去。”
“天啊,弗莱德,你居然去酒馆。雷利、达克拉,去通知大家,今天国王陛下驾临酒馆,大家一起去,我请客。”难得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要大方一次。
“是我们两个请客。”拉玛满脸油腥地挤了过来。我们两个都有一份经营得不错的家族产业,也都喜欢热闹,出手大方,因此每次都负担起了集体活动的大部分经费。这让我们两个在小队中也颇受欢迎。
当二十个轻装步兵走进酒馆时,里面已经是人声鼎沸了。我熟门熟路地和酒馆老板以及那些经常来酒馆取乐的新兵们打着招呼。浓郁的酒香气,粗犷的歌声,面红耳赤的豪放笑脸,潮湿油腻的橡木桌椅,几乎所有的酒馆都是这样统一安排的。熟悉的环境啊,就好象回到家里一样。这才是我真正属于的世界。
“这里就是你们常说的……酒馆?”弗莱德抓住我的袖子问。他面色有些苍白,似乎在这样热闹的环境里有些紧张,但两只眼睛又忍不住好奇地望来望去。
“是啊,我家就是干这个的。不用紧张,放轻松,喝两杯你就会觉得好多了。”我安慰着这个酒场新手,“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对不对!”
“对!”无数的声音回答着我的高喊,酒馆里就需要这样的气氛。
“杰夫,我觉得在这里开一个烤肉铺是个不错的主意。”拉玛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
“哦,继续。”
“你看,一般的酒馆里只有薄饼、土豆汤之类的简单饮食。”拉玛看着附近的桌子叹着气说,“这对于普通的旅行者来说是足够了,可是那些放松找乐的人需要的是什么?是真正的美味,是能和美酒搭配的丰富美食。那是什么?烤肉,只有带着油花和炭火温度的烤肉才是狂欢者的美食。”
“说得很有趣,还有吗?”
“我们甚至可以这样:像安放桌子一样升几个炭火堆,让每群人自己围坐在火堆旁边自己烤肉吃。相信我,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满意的了。”
我的眼前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围着火堆的男人们,高举的酒杯,美味的烧烤,甚至还可以加上精彩的歌唱和舞蹈表演,欢乐而疯狂的人群,这正是我希望看到的美好景象。我又大体估算了一下烤肉业务可以带来的经济收入,按照马蹄铁目前的经营量计算……我得到一个让人窒息的数字。
“就这么干,拉玛。退役回家之后我们合伙开这么一个酒馆,名字就叫……马蹄铁烧烤酒馆”。
“不不不,叫铜火烤肉酒馆。”铜火是拉玛家烤肉店的招牌。
“不,叫马蹄铁xxxx。”
“不行,叫铜火xxxx。”
“还是叫xxx的好”
“我坚持认为xxxx要好多了。”
“我……”
“我……”
…………
眼看着两个准生意伙伴为了将来产业的命名问题展开了友好而激烈的争论,弗莱德声音忽然传出来。
“叫炽热狂欢酒店怎么样?”
“炽热狂欢?”我和拉玛停止了争吵,认真地思考起来。
“不错,很切题。”
“炽热……我喜欢。”
“就它了!”
“就它了!干杯,合伙人。”
“干杯,合伙人。”
澄澈的液体流进两个未来商业之星的喉咙里,我觉得一阵清凉。拉玛可能喝得急了点,呛得咳嗽起来。
“这不是‘背影’小队长的逃兵小队吗?毛都没长齐居然还学大人喝酒。”旁边一张桌子上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那是第四小队的队长法特尔,和卡尔森是冷嘲热讽的一对损友,平时总喜欢开我们这群新兵的玩笑。
“法特尔队长,今天您没带着酒鬼小队来啊?”法特尔是新兵营军官里出了名的酒鬼,“酒鬼小队”是卡尔森对第四小队的戏称。
“酒馆可是大人来的地方,不能让你们这些小孩子来啊。不要喝醉了,你们队长总是睡大觉,可没空来领你们啊。”
“老酒鬼,说起喝酒,你可不一定比的过我哦,不信试试?”在卡尔森手下当兵实在窝囊,总是被人看扁了。我心借这个机会出气。
“哟,你小子好大的口气啊,一会趴在地上我可不背你出去。”
“老规矩,谁输了谁付钱。”我十四岁的时候就曾经灌醉过一个高山矮人,眼前的小队长显然不知道这件事。
我们的口角惊动了整个酒馆,好事的新兵和基层军官们纷纷围上来旁观。清楚我底细的雷利和拉玛不失时机地开出了盘口赌我们的输赢,并且把我的赔率抬得很高。除了他们,没有多少人会相信久负盛名的酒鬼会喝不过一个刚当了三个月兵的十八岁少年。
“帮我全押上,买我赢。”我解下随身的钱袋。
“买自己赢可没有好彩头哦。”法特尔笑着说。
“可我没理由不赚稳赢的钱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看起来我的回答严重挫伤了酒鬼队长的自尊心,他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抓起眼前盛满麦酒的杯子大口灌了下去,然后用力把空杯放在桌上。
我不动声色,老老实实喝完了一杯,回头望了拉玛那边一眼。下注还在继续,几乎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法拉尔身上。
“死胖子,赢的钱里可有我的一份。”我心里想着,又喝干了一杯。为了骗取更高的赌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