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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芙娜,我们可以拉上那位现在正焦头烂额的索尔斯银行老板,来一场注定会载入史册的盛大……做秀吧!”
“如果成功——伊芙娜,你会收获独占白沙城出版市场,乃至进一步进军洛灵出版市场的机会;那位现在倒霉的银行家索尔斯,将重新树立起银行信用,免于破产的危机;而我,也将一举成为所谓的天才少年作家。”
“所以,这将是场合则三利的……三赢!”
这一刻,马龙就像是被那位蛊惑力天下无双的第三帝国小胡子元首,附了体。
第二十三章 文学大杀器
戴着假发套的路西弗律师,被伊芙娜打发走了。
翡翠纹章出版社副社长,并兼任总编辑的阿兰道尔,则有幸被留下并听到了马龙所讲述出的“三赢计划”的基本构思——
“首先,我们需要……然后,就是……紧接着……跟着……最后……就是一切完美的三赢!”
耐着性子,听完马龙如此这般的“讲述后。
干了一辈子出版事务的阿兰道尔,所作出的反应却不是纳头就拜的无条件赞同,而是瞪大着双眼神情激动无比的说——
“不行!这是个糟糕透顶的主意!它完全没有任何成功的可能!伊芙娜小姐,这个拙劣的主意,会彻底毁掉你父亲幸苦一生才创立的这个出版社!”
毫无疑问,白发苍苍的阿兰道尔,对马龙所提出的“三赢计划”持着完全悲观的态度。
为了阻止这个计划变成事实,阿兰道尔甚至连“伊芙娜社长”都不叫了,而是叫起“伊芙娜小姐”并搬出了伊芙娜父亲的名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而伊芙娜,则是略显失神的双手交叉压着樱唇——
就算是伊芙娜有红发女王之名号,可就算是她也不得不承认,马龙所提出的这个“三赢计划”的内容,实在是太过于大胆、太过于冒险、太过于匪夷所思了!
“我……”伊芙娜心有些乱:“我需要稍微想一想。”
“慢慢想。”说的有些口干舌燥的马龙,不太所谓的接了一句,不过随即他就又补充道:“不过我听说过这么句乡间俚语,叫做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想做大事解决大问题嘛……没有颗大胆怎么行呢?”
好吧,这就是马龙他稍微有些不厚道了,他这分明就是故意的在拐着弯抹着角,报复伊芙娜之前对他所说的那句:“你?你不行,你帮不上忙!”呢。
伊芙娜是什么人?
马龙话里所包含的这点小心眼,刚说出口伊芙娜就听懂了,抬头看了眼明显有那么点小得意的马龙,伊芙娜是又好气又好笑——
这个小家伙啊,书迷们还喜欢看:!
说他幼稚,他却在文学创作说才气逼人,而且还想出了这个吓死人不偿命的“三赢计划”;说他成熟,他现在又居然在为占回了言语上的小便宜而沾沾自喜……这忽而幼稚忽而成熟的性格,让人说点什么好呢?
“那么,好吧。”马龙的插科打诨,让本在苦恼于要不要下决心做决策的伊芙娜,思维不由自主的就跑偏到了计划的可行性问题上:“马龙,按照你刚刚提出的这个计划,首先你需要提供至少十个吸引人的故事,但现在你、不是我们,仅仅只有《小王子》与《白雪公主》。”
马龙笑了,他笑着用右手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我说过的,这里面好故事……还有很多很多。”
然后,马龙掰着手指头,算了起来:“拿哪十个故事来凑呢?嗯,让我想想……《小王子》一个、《白雪公主》两个、《匹诺曹》三个、《穿靴子的猫》四个、《灰姑娘》五个、《睡美人》六个、然后第七个《怪物史莱克》做收尾,童话就这么多吧。再凑三个让成年人yy的小说好了,让男人yy的《基督山伯爵》一个、让女人yy的《王家的徽章》第二个,终焉之作来个大杀器,哼哼——《紫川》的干活!”
掰完手指头,马龙一抬头,便看到两张已经陷入了呆滞之中、下巴即将坠地的脸。
这让马龙暗爽,因为这就是他想要看到的场面。
当然了,面对着诧异的表情,马龙他还是要稍微装一下相的:“你们,怎么这样看着我?”
在马龙暗爽的视线中,伊芙娜缓缓的收起了吃惊的表情,然后竖起了一根手指头来:“马龙,第一个问题,你能够说一说你这十个故事的……大概么?”
“当然可以,书迷们还喜欢看:。”马龙又一次笑了,露出了洁白的八颗牙齿。
但,接下来,马龙却没有说什么故事大概,而是将每个故事的开头都讲了一部分出来。
说前六个故事的时候还好,虽然马龙说不到一半就跳到了下一个故事,可无论是红发女王伊芙娜还是白发苍苍的阿兰道尔,都还能貌似平静的坐着听。
可是,当马龙终于讲述的第七个故事《怪物史莱克》里,冷不丁冒出了《穿靴子的猫》里的那只穿靴子萌猫、《睡美人》里的白马王子、《匹诺曹》里的匹诺曹等等人人时,伊芙娜与阿兰道尔两人——抓狂了!
要知道,无论是伊芙娜和阿兰道尔,其实都是干老了出版的出版人啊!
听故事听到现在,他们那里还会察觉不到马龙想要干什么?
这小家伙、这小家伙……前六个已经想象力丰富到可怕的故事,居然都是在给第七个更加匪夷所思的故事《怪物史莱克》做铺垫?!
不说其他,单只说是这种开创性让故事串联在一起的新创举,就绝对能够让这小子一举成名天下知,成为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作家啊!
伊芙娜与阿兰道尔对视一眼,他们都从对方的眼中,读出了惊愕。
然后,甚至都不需要伊芙娜示意什么,白发苍苍的阿兰道尔已经发出了因为欣喜若狂,所以显得语无伦次的催问:“马龙,继续讲将这个《怪物史莱克》!不不,讲第八个故事!快讲讲你的第八个故事!”
马龙准备的第八个故事,是《基督山伯爵》。
而《基督山伯爵》是什么?简而言之,它既是世界名著,也是……的鼻祖之作,书迷们还喜欢看:!
受到陷害入狱的主角,在牢狱里得到了高人的传授,出狱后找到高人留下的宝藏,化身风度翩翩的基督山伯爵混在上流社会,有恩报恩有仇报仇的故事……放在这个文学水品还在古典时代的异界,那就只有五个字能够形容,那就是——文、学、大、杀、器!
所以,马龙的改版《基督山伯爵》还没讲多少呢,白发苍苍的阿兰道尔已经有因为入戏太深、兴奋过度,快要喘不过气儿了。
怕弄出人命,马龙赶紧停止了对《基督山伯爵》的拷贝,开始讲述第九个故事《王家的徽章》。
那么,这个《王家的徽章》又是什么故事呢?
呵,《王家的徽章》,还有另外一个广为人知的名字,叫做——《尼罗河的女儿》
它讲述的是一个考古学家出身的女主角,因为意外而一次次穿越时空,然后被一个个英俊潇洒,性格各异的美型国王们,疯狂追着爱的故事。
这一切,完全符合了女人们,内心深处那大开逆**,美男满屋的幻想啊。
所以,这部《尼罗河的女儿》对女人的杀伤力,也是绝对毋庸质疑的!
至少,马龙就看到有着红发女王之名的伊芙娜,在他放出的《王家的徽章》轰击下,也不自禁的露出了那么一丝心驰神往——抛开层层伪装,伊芙娜她、其实也只是个会胡乱幻想的女孩子呢。
这样想着,马龙终于放出了最后一颗大杀器——有着浓重网络yy文学色彩的网络名著《紫川》。
在马龙的预想中,《紫川》里那些颠覆传统的内容,绝对会让伊芙娜与阿兰道尔两人,眼球与下巴彻底掉一地的。
第二十四章 银行家与吸血鬼
班伽罗区,白沙城有名的富人区。
在战争爆发的初期,老加维-赖利就瞅准时机用低价,从一个恐慌战争来临试图远离易受空袭沿海的富人手中,买下了被他命名为了“黄金屋”的豪宅,其他书友正常看:。
就像将出版社的名字,也以“黄金赖利出版社”命名那样,纯正的地精一族血统让老加维-赖利,无比的迷恋着黄金以及与黄金同色的东西。
至于与黄金价格相互挂钩,绿油油的洛灵共和国法定货币“兰特”,那只能是老加维-赖利第二迷恋的东西而已。
不过,至少这个下午,无论是亮闪闪的黄金还是绿油油的兰特,暂时都无法吸引老加维-赖利的注意力了。
原因很简单,呆在黄金屋豪宅内,模仿着上流社会的人士们喝着下午茶的老加维-赖利,从他专门派去盯梢死敌伊芙娜的下人口中,得知了一个让他很是迷惑不解的消息——
少女样的红发女王伊芙娜-贝恩,发疯了一般不顾形象的,拖着写出了那本让老赖利耿耿于怀《小王子》的贫民窟小劣魔,喜不自禁的跑出了翡翠纹章出版社。
老加维-赖利那个负责盯梢的下人,隐约听到伊芙娜-贝恩一边走,一边还和那个贫民窟小劣魔说着“waiwai小说”什么的。
“waiwai小说?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除了觉得发音很拗口,老加维-赖利实在想不明白这究竟是什么,所以他只能瞪大这双眼盯着前来通风报信的仆人。
“老爷,我哪里懂啊,和出版有关的事情,您从来都不允许我们这些下人知道太多的……”
那仆人,弱弱的回答道。
“闭嘴!好吧,先不管这个该死的waiwai小说是什么了,她们去了哪里?伊芙娜-贝恩和那个胆敢羞辱我的贫民窟小劣魔,究竟去了、哪里?!”
毫无疑问,仆人的回答让老加维-赖利很不满,这不是他想要听到的东西,而且还伤害了他的脸面。
老加维-赖利,觉得自己做了很大的努力,才忍下了顺手抓起手边那把价值三兰特的彩釉茶壶,然后对准仆人脑门砸过去的**。
“他们去了红树林街,去了银行家索尔斯先生那里!”
那仆人倒也很清楚老加维的脾性,所以忙不迭的就将他探听的结果说了出来。
红树林街,也处于班伽罗区之内,与老加维这座黄金屋豪宅所在的三叶草街,背靠着背。
不过虽然只是隔着一条街,可三叶草街的地价却比红树林街低差不多一倍,所以红树林街其实才是白沙城顶级家族们所居住的街区,老加维所在的三叶草街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二流富贵街区。
“去找索尔斯?哈,真是愚蠢,索尔斯那个老家伙,现在自己都快要因为银行挤兑风波弄的快要从班伽罗区滚蛋了,居然去找他……愚蠢!真是愚蠢啊!”
所以,一想到居住在红树林街的银行家索尔斯,即将就要和条丧家犬般破产,然后灰溜溜卷铺盖滚出红树林街,哪怕自己没可能去将索尔斯的豪宅据为己有,老加维-赖利也忍不住会觉得无比的快意起来。
这种盼着别人倒霉的阴暗心理,让老加维-赖利因为自己完全不懂什么意思的“waiwai小说”,而有些糟糕的心情终于又恢复了平静。
愚蠢的伊芙娜,这次,我看有红发女王之名的你——该怎么死。
……
几乎老加维-赖利,满怀恶意的期盼着索尔斯、伊芙娜两人赶紧倒霉破产的时候,索尔斯与伊芙娜两人的交谈,已经结束寒暄进入了实质——
“伊芙娜小姐,你所说的这个,即将会让我震惊的嗯……waiwai小说,究竟是什么东西?”
也不知道是几天没有刮胡子,所以胡子拉碴而满脸颓废的银行家索尔斯,也正在问刚才老加维疑惑不解的问题,书迷们还喜欢看:。
索尔斯今年已经一百四十二岁了,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该有的痕迹,让胡子拉碴的他也依旧看起来是一副绝对不超过三十岁的样子。
据说,白沙城曾经有谣传,说索尔斯其实是血脉稀薄的神裔,但这个谣言许多年前就已经被揭穿了,索尔斯他完全不是什么神裔,而是个——血族。
血族,是的,他们也被称为吸血鬼。
在这个异世界里,吸血鬼并不是什么难得一见的稀罕存在,只要他们遵纪守法不杀生并且愿意掏钱去购买鲜血,连那些善良阵营神祗的牧师与圣武士,都会将他们当作不存在。
“没有邪恶的种族,只有邪恶的个体。”
这句谚语,是许多牧师与圣武士,时常挂在嘴边唠叨的一句话。
但此时,胡子拉碴、完全与神秘优雅的血族沾不上边了的索尔斯,只是指着伊芙娜疑惑无比的在问话。
“咳,索尔斯先生你的问题,由我来回答好了。”马龙咳嗽了一声,成功的吸引了索尔斯的注意力,接着才继续说道:“所谓,也可以叫做意淫小说,它是用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