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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待木易接口,胡子老爹重重的拍着面前的酒桌,疯狂大笑起来,“哈哈……老子我只对女人感兴趣!你那菊花再白嫩漂亮,但不是女人的,就不是女人的!哈哈……”
木易无语,随后,问道,“那你说,你当时看见我的第一眼,想的是什么?”
“老子的女儿,终于有人配得上了!”胡子老爹眼中流露光芒,先是一声大吼,继而柔声道,“知道吗,小子,老子那丫头,是明月城最漂亮的!”
木易神sè一顿,声音忽然小下来,黑sè的眼睛里,浮现一丝期冀,小声道,“老爹,你还有个女儿?”
“当然!”胡子老爹抬手,再次拍了拍木易的脸蛋,醉意朦胧道,“老子不止有个女儿,她还是明月城最漂亮的天使!嗯,她还照顾过你半个月!”
“她当时就说了,等你醒来,就嫁给你!不管你是谁,叫什么,家里有没有老婆,她这辈子,都认定你了!”
“因为你是她见过最帅的男人!”
“哈哈……这丫头,老是说她这辈子,要嫁就嫁,最帅的男人。不管那个男人,是恶棍,还是乞丐。她都嫁定了!所以老子说,你小子有福气啊!”
木易默然,因为自从醒来的那一刻起,家里就只有胡子老爹一个人。半年来,都是如此。胡子老爹,从来没有提过,他有什么女儿之类的情况。
好几次,木易问胡子老爹,家里还有没有其他人时。胡子老爹回答的,都是那一句话。
老子的家人,都让这个世界吃了!
自那几次后,木易就不再问及这方面的情况。在木易想来,胡子老爹的家人,都应该死在末世刚开始的那段时间里。
在末世之初,全世界死了几十亿人。光是华夏,就占十亿。这是一个很夸张的数字。至少,木易在得知这个情况时,始终不相信。因为现在的华夏,所有人加起来,也不过几千万。
十亿,那得多少人?
刚开始,木易不相信。但后来,跟着老爹,去了荒野。去了那些已经沦为废墟的城市。木易终于相信,这个事实,是真的!
也是从那时起,木易知道。这个世界变成这样,肯定是有原因的!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木易还在探索中。
以前没力量,木易只能心中探索。但现在有力量,木易决定从行动上探索。以前不知道,老爹还有个女儿。现在知道了,木易决定自己,该做些什么。
“既然她要嫁给我,那她人呢?”木易轻拍着胡子老爹的脑袋,柔声问道,“你把她说的那么漂亮,我都有些迫不及待,想见到她了。”
“见不到了。”胡子老爹抬起手,无力的挥了挥,“她死了,哈哈……她死了!死了!”
一边哭,一边笑,胡子老爹抓起桌上的又一瓶酒,往嘴里就是一通乱灌。不过,只喝到半瓶,他的手突然一松,酒瓶瞬即掉落而下。连带着的,他整个人,也重重趴在了桌子上。
“啪嗒!”
酒瓶应声而碎,胡子老爹趴在桌上,呼噜声震天。
木易一翻白眼,随后,单手扛起胡子老爹,往吧台走去。
来酒吧,是胡子老爹拉木易来的。用他的话来说,有那么多钱,不拿来享受,那就是浪费生命!
很多时候,木易总感觉胡子老爹,以前也有过辉煌的时候。因为他对任何事,都看的很淡然。
这里面,包括了丰富的狩猎经验,对超能力的各种分类,jīng通于心,对明月城、昆仑九号,甚至整个华夏的了解。
就好像是木易觉醒了超能力,成为天神战士,他提都不提。或者说,他没有任何惊喜和意外。仿佛就好像是早就知道了似的。
这份淡然和从容,无疑让木易,对他的过去,充满了兴趣。不过,胡子老爹不愿意说,木易也就从没问过。
……
从北区过来西区时,胡子老爹选的酒吧,是最近的一个。距离北区,只隔了两条街。所以木易扛着胡子老爹,回家的路程并不远。
加上木易,今非昔比,只用了三分钟不到,便回了贫民窟的家。不过,刚踏进那个狭小家的入口。木易的身子,陡然一顿。
黑sè的眼睛,刺破黑暗,投shè到了两个人影的身上。凝视片刻,木易淡漠开口道,“你们来的还挺快吗。”
“哈哈,那是我们想早点回报小兄弟的恩情,所以,有些……”黑暗中,走出来两个人影。其中一个正是周义。
“介绍下,这位是我‘疾风’的首席智囊,周宇,周大军师!”周义给木易,介绍着自己旁边的一个英俊青年男子道。
“哦,原来是周大军师。”木易不轻不淡的应了声,随后,无视伸出手来的周宇,扛着胡子老爹,绕过两人,往家里走去。
“呃……好吧。”周宇收回手,摸了摸鼻子,看向木易的背景,眼睛里流露趣意。
周义则是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高人,都是如此。你小子,可不要因为这个,就存在芥蒂啊。”
“放心,我肚量还没那么小。”周宇摸着自己的下巴,看着木易肩膀上扛着的胡子老爹,声音倏然一转,凝声道,“老哥,你有没有发现,他肩膀上抗的养父,很眼熟啊?”
周宇和周义,是堂兄弟。在疾风里面,正式场合,周宇都是叫周义“团长”。但在私下里,周宇都是叫周义“老哥”。
“有吗?”周义闻言,面露狐疑道,“你小子不会看错人了吧?我们刚才不是打听过了,他的养父,就是一个酒鬼!虽然狩猎本事不错,但整体上,就是一个烂人!”
第649章 水晶之心
“好吧,可能真是我看错人了。”周宇沉吟了一会,旋即,挥手道,“算了,不提其它的,我们还是先会一会,这个‘高人’再说。另外,不是我喷老哥你,这个年轻的天神战士,恐怕不是那么容易被我们忽悠的啊。”
“去,谁说要忽悠他了?”周义捶了周宇一下,没好气道,“不说人家答不答应先,光是人家‘天神战士’的身份,你敢忽悠吗?”
周宇哑然,随后,苦笑道,“还真不敢。”
“那就结了!”周义大笑,“哈哈,好了,我们也不要在这里瞎掰了,先进去再说。”
“嗯。”周宇点头,应声道。
当下,两人步入黑暗中敞开的一束光源,发shè地。朝着一间中规中矩的民房,走去。
屋子里,木易把喝的烂醉的胡子老爹,放在床上。思绪,却没来由的释放开来。这其中最大的关键,便是胡子老爹晚上的大醉,吐露出来的一些信息,让木易大感兴趣。
“老爹还有个女儿?而且死了?她怎么死的?为什么而死?为什么老爹从不在我面前提起她?”
正沉思之际,周义和周宇两人,走进了屋子。下意识地,周宇依旧朝躺在角落床上的胡子老爹,看去。这一看,他的眼睛陡地一缩,目光中流露惊骇。
这一抹快速的惊呼神情流露,周义没看见,一直注视着他们的木易,却看在了眼里。不由地,木易盯着周宇,似有所指的问道,“你认识我老爹?”
“啊,认识……哦,不,不认识。”周宇愕然的脸庞上,浮现一丝惧怕,慌忙中,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这一表现,看在木易的眼里,眼中的趣味,越发浓郁,“我知道我老爹以前是个人物,但我不知道,他属于哪一方面的?有过什么样的辉煌?并且,为什么由辉煌走向没落。最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真不认识他。”周宇拍了拍脑袋,有些头疼的道。
一旁的周义,听到这里,总算反应过来。不过,他不是很清楚木易的所指。在仔细看了眼,由于翻身,整张脸庞朝上的胡子老爹后,不解道,“老弟,你真的认识他?确定没有认错人?”
“老哥,你别问了。”周宇一脸纠结,脸上神sè数变,半响,叹气道,“老哥,我们还是回去吧。他,我们最好还是不要碰。如果你真是为了‘疾风’着想,为了‘疾风’好,那就不要碰!”
“为什么?”周义大为不解,“老弟,你到底怎么了?有什么话,直接说就是。我早就和小兄弟说过了,邀请他加入我们。尽管小兄弟,现在还没有表态。但他也是自己人。你大声放心说便是。”
“不错,你成功勾起了我的兴趣。如果不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你认为,你可以走出这个门吗?”木易一脸灿烂笑容,说出来的话,却是杀气腾腾。
同一时间,一股无形的杀机,将周义和周宇两人,团团包围住。
“慢……慢着。”周义脸上的汗水,控制不住滑落,颤声道,“小……小兄弟,我们……我们没有恶意……”
“我知道你们没有恶意。”木易咧嘴,露出洁白的牙齿,“我也不介意,你们有没有恶意。我现在只想知道,关于我老爹过往的所有消息!”
“你……你不知道?”周宇先是惊怒,听了木易的话,立即转为愕然。停顿片刻后,他又是长叹一声,感慨道,“是了,那时你确实没在他身边……”
“我是老爹,半年前,在荒野上捡的。”木易接口道,身上的杀气,也收敛了许多,“本来,我对老爹也存在着好奇,但老爹一直不说,我也就从没问过。但今天,老爹喝醉了,告诉我,他有个女儿,而且死了!”
伸手一指周宇,木易淡漠道,“你既然认识我老爹,那想必也知道我老爹,那已经死去的女儿存在吧?”
声音一转,木易冷然道,“我想知道的,就是关于我老爹的女儿,是怎么死的!”
“哎……”周宇先是一声长叹,继而摇头道,“罢了,既然你都问出口了,那我想再隐瞒,也隐瞒不了多久。”
略微停顿,周宇看向周义道,“老哥,你还记得大半年前,清风城发生的那件,轰动整个东部的事吧?”
“记得,那是白帝盟和风云堂,为了……等等!”周义身子突然一震,扭头看向角落床上的胡子老爹,骇然道,“老弟,你说他就是风云堂的……”
“不错,就是他!”周宇深吸了口气,在木易逼迫xìng的目光下,缓缓道来,“你的养父,本名叫霍云堂!是清风城,最大的组织,风云堂的堂主!”
清风城,昆仑九号七大附属城之一。
和其它附属城一样,清风城也是被权贵人士所主宰。有富人区和贫民区之分。在权贵人士里面,霍云堂是最富有,也是最具权势的顶尖人物之一。因为他掌控了清风城,最大的势力组织,风云堂。
这个涉及黑帮、娱乐、科研、狩猎、教育等数个领域的强大组织,实力集团,掌控了清风城,三分之一的经济。
有这样的庞大势力做后盾,身为风云堂堂主,风云集团董事长的霍云堂,无论走到哪,都是让人攀附巴结的风云人物。就是城主见到他,也得低头行礼,表示敬意。
那时候的霍云堂,可以说是跺跺脚,清风城就得抖三抖的强大存在。这里面除了有风云堂、风云集团做后盾外,霍云堂自己本身,是九级天神战士的身份,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是的,霍云堂,属于九级天神战士!
木易听到这里,眼睛一下子就瞪的老大。老爹是天神战士?可这怎么可能?以老爹现在的样子,别说是天神战士,就是超能者,也不能算。最多,算是比普通人强一点的狩猎者罢了。
这样的酒鬼和烂人,怎么可能和天神战士,而且还是九级天神战士,划上等号?
似乎知道木易的疑惑,周宇下面的解释,立即加快了许多。
清风城,最大的组织首领。本身又是九级天神战士。按理说,这样的身份和实力,足够让大半部分人,终身仰望了。
可是,一件从天而降的宝物,让霍云堂,包括他的风云堂、风云集团,一夜之间,被彻底打乱、瓦解、分裂,直至最终毁灭。
那件宝物的名字,叫水晶之心!
是一块外表璀璨如同水晶,能够绽放五彩光芒的奇异石头。佩戴它的人,拥有不可思议的力量。移山填海那是小事,撕裂天穹,粉碎大地,那才是最可怕的。
而最初得到水晶之心的,就是霍云堂的宝贝女儿,被誉为东部最美的风云天使,霍君怡!
那霍君怡,长的确实不可方物,风华绝代,倾国倾城。喜欢她的男人,能从昆仑九号,排到昆仑一号。
就是周义、周宇,这两兄弟,也不例外,是霍君怡的爱慕者。嗯,仅是爱慕者。因为他们连追求的资格,也没有。
霍君怡的追求者,最低级别,都是那些大集团的继承人。像周义、周宇这样的草根班子,虽说有点实力,但和霍君怡一比起来,身份仍旧差的太远。
不说其它地方的,光是明月城,身份比周义两兄弟高,实力比两兄弟强,权势比两兄弟硬的人,妥妥的,就超过了一百个。
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