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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天边想边蹒跚的走着…。。竟想不到后面跟着一群煞星。
“什么人”前方一道防线的守卫拦下了他们一老一少
“只是来观赏雪景的游客,呵呵”玄天赶紧陪笑道,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老实点好。
“哧”连一向冷漠的默雷也被玄天逗笑了,在这么个能冻死人的地方,还能观赏雪景。
“不论你是什么人,不论你来自什么地方,到了我们圣教,没有里面人的预约,请尽数退开”阴冷的声音和着冰天雪地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一个是他们人的语言,一个是大自然的语言。
“放行!不放,死”几个依旧冰冷的字从默雷口中吐出来,竟把刚刚那人的声音给盖了过去。周围异教徒的守卫也是警惕的看着默雷。
看着他们依旧没有退让的意思,本来也是,自己的地盘自己干嘛要让开。默雷已经打算要杀出一条血路。
说时迟,那时快。一个迅雷般穿过的身形贯穿了一个异教徒,顿时所有的异教守卫们怒目充斥着,向默雷和玄天攻了过来。
“等等,等等啊,刚刚…。”玄天的“不是我们”还没有说出口,异教徒早已经挥剑而过,玄天急忙躲开,容不得他解释片刻,周围如蚂蚁一般蜂拥而至的异教徒早已把他们包围。
默雷冷声道
“挡路,死”
一剑贯穿了一个异教徒的喉咙。虽然还没有做到滴血不沾的境界,但已经算是江湖上一流的好手。周围的异教徒已经红了眼睛,在自己家门口被人家杀了自己的兄弟,这还了得。
“杀杀杀”嘶嘶的宝剑破空的声音把这个静谧的冰雪世界打破。
这时候,一把凌空而出的宝剑,撕裂了周围所有异教徒的喉咙,这就是刚刚打破宁静的第一个因素。
“你是谁,为什么杀了他们,”玄天有些脸色发青,一招,仅仅一招,二十多个异教徒全部死。是不是这个年代的人很喜欢割人喉咙,为什么每个用剑的人都喜欢这么艺术性的杀人。杀人不见血,剑侠一点红。昔年楚留香好友中原一点红就是以这个著称。可是他也没有一招破百敌的功力吧。
他没有回答玄天的问题,反而盯着默雷“小子,你的剑,我喜欢”,他似乎早已看出,这个年纪轻轻仅有十四五岁的冷漠小子的武功早已超越了玄天。所以在暗中潜伏了很久一直都注意着玄天的他,在默雷杀死树鬼的时候,他才注意到了,这个小子,的确值得他的注意。
“你的剑,我不喜欢”一个人的剑比自己的更强大,更能有一剑扫天下的气势,而且这人与自己似乎是敌非友。那么无论这个人的剑好看不好看,是不是宝剑,那么自己肯定不会喜欢,至少现在不会喜欢。
“哦?”这个人剑已入鞘
玄天这才注意到他,一袭黑衣,似凌风而立,这把剑,真的好长啊,比一般的剑足足长了一倍还要多,怪不得那样的大范围的绞杀毫不费力,可是这也需要内力,速度,轻功。俗话说的好,一群人杀一个人,是围杀;一个人杀一群人,是虐杀。
默雷却没有理他,径直的往北方异教的发源地,天段山走去。他看到这个眼里没有要杀他的意思,所以也不必留在这里浪费时间。可是玄天毕竟年纪大了,吓出一身冷汗,这个人绝对比他自己要强上许多,看他的样子,似乎是异教中的鬼武魂,可是他为什么要杀自己的教徒。
望着默雷他们远走的方向,黑衣人轻笑一声,有意思的少年。随即消失在雪地
第七章 火鸟
“雷小子,被你给吓死,怎么每次和你一起都会这么惊心动魄,那个家伙…。。我们两个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玄天真想拿出戟来狠狠敲一下这个冰棍小子几下,装大侠也不是这么做的吧。
“他不想杀我,我又杀不了他,不走,做什么”这回答倒是干净利索,不带任何修饰
“冰棍,你就是冰棍小子,这么冷的地方哈哈,看你…。活脱脱一个冰棍,讲话都这么…”
他话还没说完,雷小子早已走远了
“你”玄天真是被气晕了。
既然他们自认为是这里的客人,总要拿出点做客人的样子来。当然,做主人的也不会亏待他们。前面的屠杀好像不复存在,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该清楚,杀了人的人,是不会有做客人的样子的。而死的人,或许也是因为他们该死。有头脑的人,才做的了这异教的首领。异教不过是别人的称呼,他们自己当然喜欢叫些好听的名字。就好像昔日别人口中的魔教,人家魔教自己口中不是叫“日月神教,千秋万载”。一个道理,默雷他们走到了雪地的尽头,一个白雪覆盖了的城市,灵教圣城。
再险恶的势力,也需要有朴实的外表。异教虽然听起来邪恶,的确也就是那么邪恶。看是他们也需要,百姓。没有城市,没有城镇,没有百姓,他们难道靠杀人吃饭吗,人都杀光了,谁来给你们种粮食煮粮食。当然他们当然不会和小老百姓有什么仇怨。
玄天行走江湖二三十年,什么样的险恶之地没有去过。什么人没有见过,哪些卖包子的刺客,哪些卖布匹的杀手,哪些乞丐是高手,哪些才是真正的乞丐,他早已一眼可以洞穿。少了这个能力,还怎么在江湖上摸爬滚打。
“哎,慢点,咱们找个店家暂且先住下”玄天气喘吁吁追上了前面的默雷
“唔。。好吧”谢天谢地,这家伙总算还是个人
一个客栈出现在眼帘,龙门客栈。啥?记得西北也有一个这么样的客栈,难道还有分店不成
管他的,住进去再说。
行走江湖少不了银子,要白花花的那种。金子当然也有人喜欢,只是拿得出金子的人却不是很多。
“哎,小二,来一壶上好的竹叶青,三份炒菜,二份牛肉,外加番豆抄猪蹄”
“哎,来咯”
“这里需要一份小菜,一罐烧刀子”
随着他们脚步踏进了龙门客栈,许多异样的眼光向他们投来,很明显,他们的装束和这里的人不一样。江南来的人怎么会和这寒冷的北方装束一样。许多人哧了一声,也没太在意,见多识广的人多得是,也不缺。
“小子,你得注意咯”玄天暗暗道
“呃?”
“这里哪一排哪一个位子哪一个人是做什么的,究竟谁是杀手,谁是阴险小人,谁才是真正的来喝酒的,你得小心咯,这可是你行走江湖所要学的第一步”
“喝”默雷干掉自己面前的一碗酒,嗤笑道,“想不到玄天老者是这等的胆小鬼”
“这并不是我胆小,而是要教教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毛孩,什么叫江湖”他顿了一下
“江湖并不是靠你那冷冰冰的脾气和那一点点三脚猫功夫所能匹配的。你不要以为学了我几十年的东西,超越了我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你要知道,我的响当当的宗门是被谁一举给灭了”是啊,玄天宗一夕之间就已被连根拔起,就连百年纵横的月教也难免遭到毁教之痛,这就是所谓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再强大的人,再纵横无敌的宗门,教坛,惹红了有心人的眼睛,你就别想有安宁之日。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偷你一次不要紧,要命的是偷了你的,下次还来光顾,估计是你家钱多的要命,人家一次性搬不完,叫了兄弟改日再来。
“呃,”沉默了许久的默雷终于开口了
“其实,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那是什么?你又有什么高见?”
“如果每个人都想你一样,活在这种恐惧之中,整天提心吊胆,做事畏首畏尾,说话评头论足。走到哪里,都要小心这个当心那个,生怕别人吃了你,生怕你的债主们追上门,那么你活着有什么意思,美好的人生就浪费在这个虚拟的东西上面,既然怕死,何必再来人世,既然苟活着,又何必计较那么多。”这些话从他这个不经言语的人口里说出,的的确确是让玄天吃了一惊,以前默雷所说的话加起来,也没有今天一次性说的多,看不出这小子大智若愚,险些让他给摆了一道,这倒让他给我上了一课。
有的人虽然别人在说话的时候他总是默默不语,也不能说明人家不尊重你,兴许他也在思考一些你在与人交谈时所不能思考的到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人人都喜欢淑女,淑女懂得在你说话的时候认真的听仔细的想,等到你说完了,她才会认认真真仔仔细细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让你的忙乱之中也有闲暇的空余。否则,如若是大家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岂不是乱了套了。
想到这里,玄天又开始沉思自己,是不是太优柔寡断了,是该让……。。突然窗口被轰的一声撞开,一个黑衣蒙面的人以闪电般的速度,横扫了整个客栈酒楼,所有的人都惊诧这么一个人的突然到来,许多人都惊恐的站了起来,拔出了自己肋下的剑,如临大敌一般。可是又有谁能形容他的速度,连默雷和玄天都只是勉强眼睛都跟上他的速度而已,可是行动却……他们只有看着,只有等,看他想干什么。
当他们看到他仅仅只是在每个桌子前面扫了一遍,都松了一口气,因为他们看到的是,他喝光了客栈里,所有桌子上摆放的酒。
难道这个人这么嗜酒如命?
还是这个人真的是可得要命?
可是没有必要喝这么一点点,他可以去酒窖,以他的功夫和速度,谁敢拦他?
当这个客栈的一切,又开始正常的运转。当这个黑衣人,似乎什么也没做,只是发疯似的绕着客栈跑了一圈又走向了默雷一桌的方向,他们确定了这个麻烦不是自己的。他们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无论谁惹了这么一个大麻烦,也是喝不下酒吃不下东西的,可是偏偏默雷也不是省油的灯,他偏偏吃的很香,又仿佛是故意吃给他们看的,连玄天都睁大了眼睛。
“你应该知道我是谁。”黑人蒙面人看着默雷wωw奇Qìsuu書còm网
“我应该知道?”
“你记不记得你杀过一个人”
“我杀过的人和畜生多了,你说的是那一只?”
“…。就是和我一样的…。”他脸色已经铁青
“你杀的暗杀组的那个是我亲弟弟…。”
“还有…。我是火鸟的”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火鸟?玄天瞪大了瞳孔?七宝玲珑塔?第二层?我的天。七宝玲珑塔里,包括最底层的暗杀,都是极其隐蔽,别说是别人,就是玄天,几十年也才见过几次,可想而知他们的隐秘程度。
难道上次,我杀死的那个…是暗杀组的?这下可大发了。
“慢着”黑衣人还没有走远,默雷喝道。
“什么?”黑衣人转身。
一把剑锋已过,黑衣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肩膀上便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剑刺穿。他也不是初出茅庐的小菜鸟,立刻变弓步,一个急撤,退后到墙边。他还没有缓过一口气。又一次剑锋又致,没有人能形容那把剑的速度,也没有人能看清他剑的剑锋到底有没有贯穿黑衣蒙面人,人们只知道,片刻间黑衣人就倒下了。所谓趁你病要你命,一击中招,便不给对方喘息的余地置他于死地。可是江湖上大英雄大豪削于这么做吗?
答案是不会,可是默雷,雷小子是大英雄,大豪杰吗?
答案是他不是,他仅仅只是一个初出江湖,背负一身血债的仇恨的十四岁的冷面少年。
所以黑衣人他死了,或许应该叫他火鸟组副组长,炎地。为了自己的兄弟的死而上门来给他们个下马威,因为塔主交代过,不能现在就杀了他们,他们还有用。
客栈里几乎静的可以掉跟针都能听得到,每个人喘息的声音,冷汗随着额头缓缓下落。任谁也没有想到,这个毫不起眼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会这么狠。最后那一剑,他们简直没法形容那是什么速度,假如他的轻功能如陆小凤那样,那么他简直可以是第二个西门吹雪,第二个剑神。叶孤城算不了剑神,因为他的杂念太杂,一个人若想要绝顶的剑,就要有纯粹的意念。
这件事,惊讶最大的应该是玄天了,他眨巴眨巴眼睛,问了一句
“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么霸道的剑的”
“就在刚进异教的时候”
“那个一剑扫千军气势的人?”
“没错”他不知道怎么形容此刻的惊诧,默雷的确可以算是一个天生的剑魔,他比独孤求败还要纯粹。独孤求败早年也不是这么冷冰冰的,他只是靠幻影剑法,然后自己创立了独孤九剑,独步江湖。可是这个小子,他竟然可以从扫千军的剑中领悟出一招致命而且让人看不见剑锋。
因为每一把剑,在江湖上都是被做成了光亮无比,无论在什么样的天气,即使在黑暗的风高杀人夜,有人也可以看见亮剑的反光,刺得人眼睛生疼的反光。可是默雷的速度?
他的速度竟然可以让人看见反光亮点降到最小,以至于仅仅只有玄天等类的高手,才看得见一点点反光,仅仅只是一点点,他就收起了自己的剑。
不过,痛苦的还是后面,杀了火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