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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蓦的一声大喝,有一人终于无法坐视,挺身而出。
那大汉正是心痒难耐之时,听得有人出来搅局,登时心下大怒,陡地回身,怒目圆睁,铜铃般地眼睛透出血丝,极为骇人。
他瞪了那人半晌,怒喝:“你是哪个?活得不耐烦了,敢扰大爷的好事?!”
刚才大喝之人站起身来,却是一个佩剑的青年。
此人身形颀长,挺拔如松,一身白衣如雪,一尘不染,目似朗星,鼻如悬胆,嘴唇微抿,下颌如刀削,英气中带着倜傥,实是难得一见地美男子。
见那大汉转过头来,他英俊的脸庞露出一抹冷笑,目光斜睨,高傲无比,不屑的哼道:“光天化日之下,竟欺负一个弱女子,真是替天下的男人们丢脸。”
那大汉勃然大怒,用力瞪着眼睛,恶狠狠的威胁:“妈的,你这个小兔公,滚一边去,莫要惹得大爷性起,将你一块儿收了!”
他的话粗鲁之极,周围的人们觉着刺耳,不由纷纷开口指责。
若是没有人站出来,他们也不想开口,但一旦有人站出,他们附从起来,却是不遗余力,热闹非凡,一时之间,气势汹汹。
“你们这些鸟人,统统给老子闭嘴!”那大汉放声大喝,丝毫不惧众人的指责,反而喝骂起了众人,双眼血红,狠狠瞪向每一个人,可谓是胆大包天。
白衣青年脸上的冷笑更甚,对于他地喝骂无动于衷,冷冷哼道:
“你这狂徒,休得猖獗,在下领教高招!”
“嘿嘿,小白脸,你自己找死,莫要怪老子无情!”那醉酒大汉嘿嘿冷笑,话也不多说,脚步浮动,一步跨上,便朝白衣青年冲至。
他虽然步伐踉跄,虚浮不实,似是随便一阵风便能将他吹倒,身法却快如闪电,话音刚落,已跨至白衣青年身前,一拳击出,径直向他的面门落下。
白衣青年心下暗惊,竟来不及拔剑,只能脚步一踩,退后一步,避其锋锐。
那醉汉得理不饶人,魁梧的身体一扭,宛如游鱼摆尾,倏然变招,顺势而击,仍是令对方只能后退。
其魁梧的身形与灵动的身法,极为不协调,看上去颇有几分怪异。
白衣青年心下恼怒,没想到这个醉汉却是扮猪吃老虎,醉是醉了,身手却一点儿没有变形,反而更为犀利莫测。
他自是不知,这醉汉施展的却是一门独特的绝学:醉拳。
此拳在武林中名声不显,走的是诡奇一路,忽快忽慢,往往出人意表,必须在七八分醉意时施展,方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但喝酒伤身,长此以往,到了壮年,身体便已被酒侵蚀了身体,体质变差,故择徒甚严,需得天赋肝壮,悍不畏酒者,能够习练者甚少,武林中罕有人知。
“呛——”地一响,长剑出鞘,一道寒电闪过众人眼帘,白衣青年紧抿着薄薄的嘴唇,剑眉间带着怒气,他一向自负高傲,目空一切,不想竟被一个醉汉逼得无法拔剑,心中自是又气又怒。
剑光如电,寒气森森,背对着他们的李若云黛眉动了动,发觉到了此剑的不凡。
一柄宝剑,对于一个剑客而言,无异如虎添翼,便如拿着一根木剑,与铁剑的区别,除非武功相差太多,否则,往往能够决定胜负。
而武林中的宝剑,亦是凤毛麟角,倚天剑,屠龙刀俱是当世顶尖的宝剑与宝刀,惹起武林一片腥风血雨,由此可见一般。
“小白脸倒有一柄好剑,归爷爷了!”那醉汉哈哈大笑,旁若无人,布满血丝的眼睛贪婪的盯着寒气森森的宝剑。
“有本事尽管来取!”白衣青年冷冷一哂,捏着剑诀,食指轻轻搭上剑身,缓缓抹去,自有一股旁若无人的自信。
“好小子,看招!”醉汉嘿的一笑,身形轻轻一倒,似是站立不稳,身形却快似闪电,瞬间已蹿到了白衣青年身前,一拳捣去,拳势飘忽不定,笼罩身前檀中等数穴。
剑光再次亮起,一抹寒光直抹向他的手腕,其快无伦,寒光映亮了白衣青年的俊脸,薄薄的嘴唇紧抿,嘴角微微耷拉,满眼的嘲笑。
那醉汉心中凛然,他一向自恃醉拳的变幻莫测,几乎未遇敌手,故能横行无忌,没想到这个小白脸的剑竟是这般快,只能缩手变招,脚下一滑,身形横移,虚虚捣去,轻易的躲开了剑光。
李若云虽看着窗外的风景,心神却已移到了身后的打斗,对于醉拳,虽是第一次见到,颇有几分兴致,但看了几招,便心下微叹,此拳重在莫测变化,也算得上是中等拳法。
那白衣青年的剑法,倒是颇得剑之精髓,取一个快字,威力非同凡响,她心下已知两人打斗的结果。
第274章 起始
醉奉虚虚实实,变化莫测,但在快如闪申的寒剑前,却有些相形见绌,只能利用诡奇的身法来闪避。
况且,白衣青年的寒剑极利,看上去便是削铁如泥,血肉之躯自是更难抵挡。
见那醉汉节节败退,酒楼周围的人们哄然叫好,鼓着巴掌,恨不得将双手拍肿。
那醉汉一边踉跄着身形,手上功夫不减,怒声喝道:“你这小白脸,有种的莫要使剑,仗着宝剑之利,算什么本事?!”
他的话顿时惹来人们的哄笑,如此说法,委实可笑,毕竟武林中人或擅拳法,或精于剑法,岂能因为对方精于拳法,而将自己的剑法弃之不用?!
白衣青年却受不得他的激,他本就是心高气傲,眼高于顶,此时见对方在自己的剑下苦苦支撑,再难构成威胁,心中舒畅,刚才在众人跟前被这个醉汉逼退,令他感觉丢脸之极,此时终于能够一雪前耻,更有了羞辱对方的念头。
想到此处,白衣青年蓦的停剑,寒光顿敛,他横剑于身前,淡淡冷笑:“好,便让你心服口服!”
说罢,剑光一闪,却是已归入剑鞘,拍了拍双手,手掌修纤,十指修长,一看即知是握剑的手。
“痛快,这才像是一个爷门儿!……来来,让爷爷我领教一下你的拳脚功夫!”那醉汉嘿嘿冷笑,通红的双眼透着寒光,闪过盈盈杀意。
他也是横行惯了的,被人这般落面子,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心中自是不喜之极,不喜便要杀人。
白衣青年冷冷一笑,他剑法固然奇快,剑势凌厉,手脚的功夫却更是精擅。只是一向故意给人以剑法高明之印象,用以掩饰他拳脚的高明,也是一种保命的手段。
醉汉一个踉跄脚步,身子向白衣青年仰倒了过去,似是站立不稳,仰天摔倒,将要靠近他之际,却忽然一扭身。蓦的转动,仿佛一个不倒翁般旋转,两手成拳,“忽”的击出,直袭白衣青年膻中诸穴,拳如怒矢,奇快无比。
白衣青年对于醉拳已不似开始那般摸不着头脑,见到疾如奔雷的一拳,毫不惊异,身形微闪,拳如鸟椽,啄向醉汉那醋钵般的拳头。
“砰”地一响,不似两拳相击,反倒像两根巨木相撞。发出一声闷响,两人身形暴退,各自退后五步。
酒楼的地板上,两人各自印出了足印,那醉汉的身形魁梧,看起来雄壮许多,却反而足印甚浅。
周围的众人默然不语,这些人有见识者甚众,看到地板上宛然可见的脚印,对于两个人的功力已是心中有数。心中颇惊,没想到这个粗俗可鄙的莽夫竟有如此功力。
白衣青年俊脸殷红,心中急怒,亦是没想到这个醉汉的功力竟要比自己深上几分。
醉拳地威力尽在步法之上,极具独到之处,对于化力运力之道颇精,两人的功力相差仿佛,外在表现却是不同。
“呵呵,你这个小白脸。倒还有几分本领!”醉汉朦胧着双眼,伸手抹了一下嘴角的油渍,呵呵大笑。
他的赞叹仅白衣青年更是恼怒,毫不废话,紧抿着薄薄的嘴唇,探步上前,手掌如剑,直削对方的脖颈。
“呵呵……”那醉汉得意的大笑,身形一晃,似是打了个趔趄,差之毫厘躲过手掌的横削。
他笑得得意,心下却是凛然,脸皮微微发寒,对方的掌风竟泛着寒意,显然内力阴寒,不得不防,右拳倏然击出,角度刁钻莫测。
两人拳来掌往,斗得不亦乐乎,一时之间,难分胜负。
周围众人看得目不转睛,悬心于胜负之余,更是大呼痛快,两人一个拳法飘忽莫测,一个掌法如剑,快如闪电,俱是难得的高手,令人大开眼界。
盏茶地时间过去,“轰”地一响,地板震动,两人的身形陡然分开,各自退开五六步。
那醉汉身形晃动,十足的是个喝醉酒之人,此时脸色潮红,更像是满面红光,只是目光朦胧,像是比刚才更醉了几分。
白衣青年面色煞白,血色尽褪,乍看上去,似是吃了大亏,目光却湛然生辉,傲气盈冲于眉宇。
“砰”醉汉轰然倒地,摔得结结实实,魁梧地身形颤抖了两下,了无声息,仿佛晕厥过去。
“好——!”周围的人群轰的大叫,沸反盈天,整个秋意楼几乎被掀翻。
李若云端着茶盏,缓缓转身,清亮的眼神静静落在白衣青年身上,看着他煞白的脸色,盈盈的目光毫无波动。
白衣青年本是一脸的傲气,强运内力,压下自身的伤势,两人的功力本就相差仿佛,将对方伤成那般,他自然也要付出代价。
感受到李若云的目光,他精神顿时一振,深吸了口气,压下伤势,跨过横躺在地上地醉汉,来到李若云身前,抱拳道:“这位姑娘,在下已解决了此人,但愿他未能扰得姑娘吃饭的兴致。”
李若云淡淡看着他,目不转睛,盈盈的目光扫过他的脸庞,落至他腰间的长剑,然后回来,再次望向他的眼:“先治伤吧。”
白衣青年脸色一僵,表情滞了滞,抱拳道:“多谢姑娘挂心,在下岭南崔浩……不知姑娘芳名可否见告?”
李若云默然不语,端着茶盏,静静看着他,看了他半晌,臻首微微摇了摇:“你我素不相识,并无必要。”
崔浩原本微红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再次毫无血色,苦笑一声,抱拳转身,便要离开。
“这位姑娘也太不近人情了!”一个老者开口说了句公道话。
他坐在李若云的邻座,鹤发童颜,满面红光,精神篓铩,看上去和蔼可亲,正笑呵呵的望着李若云。
李若云看了一眼老者,没有开口,再次转回身形,看向窗外地风景,只留下一个曼妙的背影。
“老丈,怨不得这位姑娘,只是在下多事而已。”白衣青年崔浩苦笑一声,冲着老者抱了抱拳,脸上带了几分感激。
“呵呵,你这小哥,侠义心肠,着实难得!”鹤发童颜的老者呵呵一笑,目露赞许之色。
李若云摇了摇头,目光仍盯着窗外,似是没有听到他们的说话。
人们虽然对李若云的冷漠不敢芶同,却不由的心下松了口气,若是她轻易的理会了崔浩,人们倒要失望,人的心理便是如此。
在人们的暗中注视中,李若云的饭菜上来,俱是色香味俱全的珍馐佳肴,她口味挑剔,受其大师兄的潜移默化之故。
他们心中好奇之极,最想看到的,莫过于李若云因吃饭之故,能将脸前的面纱拿下,令他们一睹玉容。
李若云没有令他们失望,吃饭之际,素手抬起,将脸前的面纱缓缓摘下,露出无俦的玉容。
人们纷纷倒吸了口气,噬噬的呼吸声不断响起,看着她的玉容,多数人脑海一片空白,无法思考,大脑仿佛停止了转动。
由于白纱的披蒙,人们对于她的玉容已是好奇之极,看着她的身形与气质,纷纷猜测,应是一位绝顶美人儿,但心中又颇是担心,万一事实与之相反,则心中之失望,宛如自万丈山崖落下一般难受。
李若云的容颜之美,水云派中除了温玉冰之外,当属第一,其气质更是冰清玉洁,世间罕见,人们何曾能够见到这般美色,自是心中震撼,难以言表。
当他们回过神来,芳影沓然,李若云已不知去向。
牵着粟色骏马,李若云离开秋意楼,来到云州城最大的客栈悦来客栈落脚。
对于身后远远跟着的崔浩,李若云权当作没有看到,只是淡淡一笑,如此情形,已非初次遇到,习以为常。
天字小院,对面则是地字小院,这是悦来客栈最为昂贵之居所,寻常百姓只能望尘莫及,是想也不敢想的。
李若云银两已经用完,便自身上拿出一颗夜明珠,当作住宿的房钱,她虽然冷静裕如,对于世情却太过陌生,对于夜明珠的价值,虽知其高,却不知其究竟多高,见到那客栈老板目瞪口呆的情形,虽觉过于招摇,也只是淡淡一笑。
她此时的心境,正是嫌事情太少,无人惹上头来,这一招财偏露白,正是无事惹事之招。
地字小院中住的,却正是那白衣青年崔浩。
第275章 夜侵
天字小院不大,共有两进,后院假山奇石,小桥流水,颇得曲折掩映之妙,院子角落还有一片竹林,清风吹来,簌簌作响,清幽而雅致,观之清气盈胸,块垒顿消。
天色已晚,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