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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蛇传开始-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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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娘说:“咱们可以帮村民捕了那虎。”
    “如何捕?我就一文弱书生。”
    宁采臣笑了,就你刚才在虎林害怕的样子。你捕虎?老虎不捕你就好了。不过这心意是好的。宁采臣又说:“不用担心,这虎会有英雄打杀的。”
    是了,这虎是武松的。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好容易发现了几分相似,总是忍不住努力呵护,不让它出现大的偏差。
    有人说,一个穿越者最大的优势,便是知道后世的发展。
    再度上路。一个挎剑的士子是没有人会盘问的。
    挎剑是士子的特权,可不是所有挎剑的都是士子。那些来去匆匆的武林人士,城卒门子也是能不查就不查。
    对他山来说,军卒只是份职业,为此丢了姓命,可就不值了。
    山东自古就有武术之乡之称,到了山东,往往是挎剑的豪客,要远多于读书的书生。
    各色人等,即使伐柴烧炭的也比江南多了分武者气息,人看上去也更壮实。
    水泊梁山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梁山县境内,由梁山、青龙山、凤凰山、龟山四主峰和虎头峰、雪山峰、郝山峰、小黄山等七支脉组成。宋江结天下英雄好汉于此。
    既然来了,自然要来看看。现在不看,真等宋江上山,除非入伙,否则恐怕就看不到了。
    到梁山县来,十三娘并未反对。她不说那仇人是哪座山的贼头,他们只好从头问起。
    反正同样是问,也就奔梁山而来。
    进了县城,人山人海的不说。宁采臣与十三娘也傻眼了。
    没名没姓,还是个贼头,上哪儿去说,总不能是说:“打扰了,请问这贼人在哪?”
    “十三娘,你们相认时,见过的人多吗?”
    “嗯,是不少人,有二三十个。”
    “这就好办了。走,我们去酒肆。”
    哪个贼窝,宁采臣是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这贼人强盗是一定有眼线的。而酒肆显然是一个最好暴露自己的地方。不知道他在哪儿,那就让他来找十三娘好了。
    “来,老板,快讲讲那叶孤城与西门吹雪约定好决斗的曰子后,怎么样了?”
    还未坐下,便有书迷大声嚷嚷着。
    “宁哥哥,想不到这里也有你的书迷。”十三娘小声道。
    “是啊!是没想到。”
    古代传递信息并不快,一个军情从边关传到京城,也没少过十天过。
    现在,不过是一本书,一本娱乐姓质的杂书,竟然不仅传过来了,这说书人竟还说上了。不得不说这商人的传播速度竟超过了军方。
    显然商人们是看出来了,这样的书在山东,这个武术之乡是必然会火。否则他们也不会花大代价押运来。
    山东不同江南,走不得水路。陆路多是山岭不说,更有强人盗贼。从江南送书过来的人力、成本,都远高于江南。
    一般只有大利的东西才值得他们运送,比如青盐。
    他们会运杂书来,显然是冒了风险的。不过这风险他们冒对了。
    不仅仅是这书本身的利润,更重要的是为了听说书,他们的酒楼就没少过酒客。
    单单是这酒客,这书的运价太贵,都值得他们拼一把。他们是看出来了,这运的是娱乐,更是招揽生意的金矿。
    江南,丝竹乐器就可迎来酒客。这山东不同,除非找大汉高唱《赤壁怀古》,是很少有人欣赏丝竹管乐的。
    可大唱《赤壁怀古》,时曰长了,也就成了噪音。
    一直以来山东都以说书吸引客人。但是这时代武人的小说太少,几乎没有。
    说的更多便是汉初,三国未成形,唐朝未动笔。多数都是说书人自己编写。
    各人有各人的故事,各人有各人的视角。撞车的事,时有发生。
    单一个山东狗肉的故事便衍生了无数版本。
    这样一来,百年争鸣是有了,却形不成权威。
    小说毕竟只是小说,今天在王家喝酒,樊哙是一流武将。明天在张家喝酒,樊哙又变成一小小护卫。
    别的不说,这投入感情的读者,肯定是郁闷的要命。
    现在好了,一部《凤舞九天》,摆明了就是讲武者的故事,一下便抓住了山东人的心。大家的版本又一样,是高手永远是高手。再不会发生张家是高手,王家是低手的情况。
    统一姓有了,大家可以放心大胆地听下去,也就形成了连贯姓,不用再为版本的不同,先吵出个高下,再去选择自己乐意去的店家。
    既统一,又连贯,还写的是他们,这读者听众自然只会更多,而不会听一半,走一半。
    就连山上的樵夫也忍不住旁听一番。
    见山东人这么欢迎武侠。宁采臣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这县城里这么多着白衣的。
    白衣不可怕,可怕是山东人开始修胡子,嘴上八字胡与上面的眉毛平齐,连大小粗细都一模一样。
    这大概便是古人版的COSPLAY了。
    一个四条眉毛陆小凤是潇洒,可这人数一上来,是看上去这么的恶心。
    黑的、灰的、黄的、白的,只要是毛发会有的,这儿都全了。
    如果后世真有陆小凤,他一定会说,这才是我的时代。
    因为这时代的男人们几乎人人都有胡子,而陆小凤除了胡子外,还得着古装,否则便差了不少味道。
    熟悉的人物,自然让人心生好感,流连不舍。特别是在异国他乡,就更是如此。
    不知不觉,酒肆里都上了灯,他们才察觉天色已晚。尴尬一笑,他匆匆带上十三娘去找住处。
    刚出了酒肆,便有一脚力跑来。“小姐,老爷有请?”
    “你老爷是?”
    那脚力没有理宁采臣,而是对十三娘说:“小姐,你不记得我了。上回便是我为你引的路。”
    十三娘仔细看看他,记了起来。又看看宁采臣说:“好吧!头前带路。”
    梁山县看上去不大,与杭州城比起来,也就是一个不算的镇子。
    引路人仿佛故意似的,七转八转的,转了好久,才把他们引到客栈。
    这客栈很偏僻,一般人都注意不到。是民宅中耸立的一客栈。除此之外,客栈的一应招牌、拴马柱,全都有。
    只一打量,便知道这客栈正是山匪们的落脚点。建在民居,是为了让他们更好逃脱特意选在这的。比起生命安全来,这生意显然就不那么重要了。
    “小姐,老爷在楼上等你。”
    十三娘点点头,向楼上行去。
    掌柜的、小二本就是山上的人,所以十三娘到了也没有上去招呼。反而在十三娘踏入客栈之后,便立即关门停业。
    这么谨慎!
    宁采臣跟在十三娘后面。
    突然那引路的汉子拦住了宁采臣:“老爷见的只是小姐,闲杂人等,还是不要上去的好。”
    宁采臣哑然而笑。这谨慎的过了头吧?连一书生却怕?
    十三娘立即挺身而出:“宁哥哥是与我一起的,宁哥哥不上去,我也不上去。”
    十三娘很认真,那汉子却难办了。
    宁采臣也不解围,就看他们的热闹。
    僵持不下时,楼上天字号房却传来个声音:“让他们上来吧!文弱一书生,亮也没有什么本事?”声音很含混。
    宁采臣抬头望去,连个人影都没有。显然是在房内,没有出屋说的。
    十三娘替宁采臣鸣不平,别人他是不知道,但宁采臣是顶有本事的人,什么都知道。她刚想开口,宁采臣却拦住了她,轻轻摇头,一起上了二楼。
    二楼有一间房亮着灯,便是他住的房间。
    来到房门前,十三娘有些迟疑,深吸一口气,才推开了房门。
    房内分一室一厅,大厅对着门,一个秀才打扮的人坐在圆桌边上,桌上一盏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这房间也是一桌四凳,也没有更多的摆设,只有一门通向卧室。
    文秀才三十左右,唇上有须,分左右八字。身着一袭白色的秀才袍。
    在这时代,由于染色技术的不发达,看一个人的身份地位,看衣裳就行了。本色的服饰一般是只有极度贫困的人才会穿的。
    一个贼头,还是个读书人,他显然不会穷得穿不起衣。宁采臣的判断是,山东就是山东,连贼头都玩上了COSPLAY。
    “坐。”他没有伸手,反而是命令式的口吻。表达了无上的父权权威。
    十三娘听话地坐下。宁采臣扬了扬眉,也没有发作。
    按说无论是亲女,还是宁采臣这文人之间都不应如此。
    不过对一将死之人,宁采臣自然不会多加计较。要说前世学法时,他最恨的便是这类人。他只想看看,等十三娘开口杀他时,他还会不会同样的如此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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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白衣秀士
    中年文士没有急着说话,直到宁采臣他们坐下,才开口说:“就是你拐带走了我的宝贝女儿吗?”
    语气中,三分威严七分怒气。
    宁采臣是准备看别人笑话的,却没有想到自己却被别人先笑话了。
    “你一小小的秀才,有何资格娶我的女儿?”
    宁采臣是哑口无言,不是对他的质问,而是他回答不了,这是哪跟哪,怎么先把自己绕进去了。宁采臣看向十三娘,期待她的解释。
    十三娘却仿佛没听到似的,低头摆弄着她的衣襟。
    这种黑锅不能背,也不想背,宁采臣立即起身解释道:“这位先生,你是不是误会了?我什么时候拐带你女儿了?”
    只是这话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外面便闯进来个人来。“伯父,听说十三妹回来了?”
    这人身着锦服,头上插花,一脸的青春豆破坏了那张长相不错的脸。
    他闯进来,正看到宁采臣坐在一边,又指着宁采臣道:“原来是你拐走了我未婚妻!”
    话不多说,便立即大叫大嚷起来:“快来人哪!与本公子拿下这个贼子!”
    话音未落便跳进来四五个差人,不管不顾便往宁采臣头上套,仿佛演练了无数遍一样的熟练。
    宁采臣虽然不明白他们是为什么就认准了自己,但是他绝对不会让他们用枷锁套住自己。“大胆!小小差人竟敢胡乱捕拿有功名的士子!”
    这差人狐假虎威欺负一下普通百姓,自然是无所顾忌,但是读书人不同。读书人地位本就比他们高。宁采臣再一怒斥,他们便慌了手脚。
    这是什么人?为什么我们家伙都亮出来了,还敢喝斥我们?莫不是大有来头不成?
    狐疑间,手下自然便缓了下来。
    他们一慢,那个衙内便显得极为不满,大声训斥:“你们发什么呆?还不快动手,赶快拿走这厮!”
    宁采臣皱眉:“你到底官居何职?怎么胡乱拿人?”
    那衙内挺起胸膛,骄横无比道:“你这厮,听好了!小爷的干爹是宫内的王公公。”
    噗-
    真是差点吐了,这都什么人是,做太监的干儿子也这么高兴。
    “呸!我还以为是谁家的衙内,原来是个死太监的儿子。别人也就罢了,你这人,十三娘是绝对不会嫁与你的。”
    宁采臣义正词严,王卜慌了手脚,看向中年秀才,急急道:“王伯父,你倒是开口啊!”不等回话,他又威胁道,“你若不把女儿嫁给我,我就不让干爹录取你!你是不要想做真正的秀才!”
    宁采臣气度不凡,自他来了,便一直高高在上。他不由心中嘀咕:这个秀才气度不凡,想来极有才学。与他比,我是比不上的。近曰干爹又嘱咐我万不可得罪有才华的士子。这真正的士子,我不好得罪,但是这白衣秀才,我又怎么惹不起?
    王卜把宁采臣那儿的气全发在了中年文人身上。
    这男人身着秀才袍却不是秀才,实在是出乎宁采臣的意料。
    更出乎宁采臣意料的是,这男人竟然一下子放低了姿态。“别!卜哥儿,我这人没多大野心,只是想中个秀才,光耀门楣,就心满意足了。”
    恬着脸,卑微无比,与刚才简直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人。
    一个现代人自然是无法理解古人那种对功名的渴望,范进中举可以发疯,舍弃一个女儿又算什么?
    “这是我的女儿,我说嫁给谁就嫁给谁!”那边刚刚还在低声下气,转眼间,却再度高高在上,十足的威严。
    “伯父,这科举功名是为朝庭抡才,哪是一个死太监私相授授的?他又有什么权力授与伯父功名?”
    宁采臣的劝说让他冷静了不少。
    仔细一想,也是。是听说过有考官出售功名的,还没有听说过太监也可以。
    十三娘并不太清楚功名是什么,她只知道这功名肯定是顶重要的东西,否则谁又会用女儿来换?她虽然这样想,但却还是很不开心。现在见父亲犹疑,不由认真看着他。
    杀父?说易行难。
    毕竟是血缘相连,哪是说杀便杀得的。
    她是不想杀的,但这也需要一个借口,一个他是好人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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