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原本这种情况早在陌月的预料之中,但他们之中那些人会站在哪一方她却完完全全猜错了!原以为性格直爽的古船王必定不会赞成使用卑鄙的手段;而金衣公子如此心高气傲,让他出来求人已经是令他十分郁闷,就算不走也决不应该和其他人一样争执不休,顶多冷眼旁观;至于国舅爷,她是第一个把他算在“卑鄙”者的行列内的。结果竟大错特错!
金衣公子同意公平谈判,还能解释是他珍惜生命,或者说他其实并不在乎脸面之类的问题。国舅爷那性子乍一看典型的小人一个,却没想到是个硬脾气,竟然不屑耍手段,这真是让人意想不到。而古丰老爷子居然会同意耍阴招,也是陌月怎么也想不明白的。
前面七八个人吵得天翻地覆,后面却有一个很没形象的女人正盯着他们发呆……
幸好今天来走了这么一趟,若是仍旧像原先那般自信,不清楚立场,那么她计划的第一环节就彻底失败了。只是这样一来,她原先的应对计划就要全盘修改了。想到此处,陌月身上猛然一凉,便是一身冷汗。
再顾不得听他们尖酸的废话,陌月远远地绕开,从另一个方赶回霜院。时间紧迫,她要用最快的速度想好对策,做好安排,给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刚跨进霜院的院门,就看见在院中像游魂一样晃悠的孟蝶。陌月见到他,先是一呆,随即本能地举起右手,捂住了鼻子。
若香晶既是若香,就不是奇臭无比的东西,它只是会持续散发一种古怪的味道,让闻到它的人本能地感觉不舒服,有想躲开的感觉,若是闻多了,还会全身无力甚至昏迷。孟蝶给若香晶折腾得够呛,一夜下来,整个人无精打采,只想尽快把身上可恶的气味去除掉,原本还想和陌月好好讨价还价一番,哪知刚一看见她,就瞧见这个极度刺激人的动作,顿时又火冒三丈,忍不住破口大骂起来:“臭丫头!!………………(以下省略三千字)”
陌月眯起眼睛,将正在“妙语连珠”的孟蝶上下打量了一番,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一个点子闪过。这个方法……或许可行!她心中暗道。
“孟公子——”她故意拖长语调,笑眯眯地看着孟蝶,一双耳朵如同神奇的过滤器,直接过滤掉所有她不爱听的话,然后以不容拒绝的口吻对他说道,“咱们做个交易吧!”
小狐狸要对付五十多只老狐狸,有时候是必须要借助一些道具的。
§§§
当一切再度平静,院中只留下陌月一人。
秋风似乎永不停歇,无数花瓣旋落满天,暗香萦绕。陌月接过几瓣,发现竟是方才的小白花。叫什么来着?好像那个人说是……藤溪草。
原来她的院门口竟也爬满了大片大片的雪白……
伸手欲折下一串,却一不小心,被藤上的刺划了个正着,手指立刻冒出鲜红的血珠。怔怔地望着手上的血珠,刚刚从身体里流出的血鲜艳、刺眼、美丽,为何有时候又那样绝望。藤溪草,是怎么样一种花,花中分明已经有毒,为何藤蔓上还密布着尖利的刺,它为何要如此保护自己?还有那个人,究竟又是什么人?
手指已经无法维持血珠的停留,不一会便沿着手滑落到地上,鲜艳的红……好像那天那个女人的衣服,那个美丽高傲的姑江郡主。
想到姑江郡主,陌月心中一动,片刻,释然地笑了起来。原来是他!那天在寂院看到的眼睛,那位郡马爷。哎呀!难怪他那么绝望了,娶了一个讨厌男人的女人做老婆,能不绝望吗?
第二十二章 喜怒无常
谈判的地点选择对谈判的最终结果也起着重要作用,陌月坚持选自己住的地方不完全是因为她懒得找地方,更重要的是选择自己的“地盘”有利于营造气氛,在气势上和对方处于平等的位置,仅仅是平等而已,她当然不会认为自己一个人能和五十多人比气势。而且选择较小的空间也是迫使对方只能派代表与自己谈判,让她一对五十她总还是有那么点心虚。当然如果对方都决定对她使用暴力了,那自然也没什么好谈的了,那她也只能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好在身边有个逃跑的高手。不过看目前的情形,对方自己人之间都有了很大的矛盾,要想在其中钻空子似乎也不是没有机会,何况她现在还有个很好的道具——可怜的孟公子。
硬要说的话,孟蝶现在的确是有那么点可怜,虽然某些人并不同情他。
享受过客栈为“总统套房”的客人专门安排的豪华早餐,顺便还邀请很没胃口的孟公子一起用膳,顺便再次讨价还价后,又被发现了手上伤口的江小轻啰嗦了一番,花了很长时间包扎伤口。两人看似都极为悠闲,只是他们心里却未必轻松。
“别紧张!”陌月忍不住对一旁抖个不停的江小轻说道,“上回也没见你吓成这样。”
江小轻哆嗦着嘴唇道:“上回怎么一样,上回靠着大街,想逃也容易些。这回的墙那么高,还要带一个……”
“你是想说我是拖油瓶是吧!!”陌月怒瞪起双眼,几乎能把他给吃了。
江小轻惊恐万状地往后倒退了数步,哆哆嗦嗦地说道:“陌……不是不是,秦姐姐!七掌柜!七姑娘!我出去看看他们来了没有!!”说罢他像火烧屁股一样窜出了房间,|奇…_…书^_^网|连他师傅都没见他速度那么快过。
哼!陌月用鼻子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低头抿了一口茶,这当儿是没心情品茶的,权当解渴了。一抬头,刚好与孟蝶玩味的眼神碰了个正着。
“原来如此,你姓秦……”孟蝶摸着下巴,眼睛里闪着狡猾的光芒。
陌月躲开他探究的眼神,淡淡道:“这世上姓秦的多了。”
孟蝶绷起脸道:“哼!姓秦的人虽然多,但能让在下一而再再而三地栽跟头的却没几个。”
陌月心中忍不住冷哼,当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天下闻名的孟蝶居然这么小心眼。她嘲讽地一笑道:“孟公子当真以为自己无所不知吗?这天下的人多了去,也不见得姓秦的就只有那几位才算得厉害。”
孟蝶的表情微变,随后意味深长地说道:“秦姑娘到底在否认什么呢,在下可没有说姑娘就是什么人啊!”
陌月警觉自己上当,脸色微变。她从来也不是个好脾气的人,更不是个城府极深的人,明知她现在若是表现得越是生气,就越证明她与某些“姓秦的”有瓜葛,可心中有气又不吐不快,结果憋得郁闷不已。孟蝶见她吃瘪,心中痛快到极点,憋足一晚上的气总算是小小地出了一口,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笑,陌月可就憋不住了,一场口舌之争蓄势待发。突然间,门“砰”得一声开了一条缝,一阵风卷了进来,远远分坐在大厅最深处角落的陌月立刻闻到一股令人浑身不自在的气味,忍不住皱起眉头,伸手掩住口鼻。
原先还笑得欢快的孟蝶见她的动作,脸色顿时黑了。
他怒不可遏冷哼道:“若是你时候不遵守约定给解药,在下定然……”
陌月无可奈何地摇手道:“知道!知道!都说了一百多遍了。”
大门突然又“砰”了一声,开了,江小轻风风火火地冲进来大喊:“来了!来了!来了!”
“他们来了?”陌月忙问道。
“是!是……不是!”江小轻结结巴巴说道。
陌月皱眉道:“到底是还是不是啊!”
江小轻急道:“是,他们没到,但是他们派了个代表来了,说是请您换个地方说话。”
陌月闻言,脑中轰一声巨响,心道:难道金衣公子也被他们说服,决定采取不妥协的态度了?若是决定妥协,又何必一定要换个地方谈判?她问道:“有没有说是到什么地方?”
江小轻抓了抓头,道:“我还没问,要不我叫那人进来说话吧!”
陌月点了点头,江小轻又一溜烟窜了出去。
“姑娘决定怎么做呢?”孟蝶慢悠悠地问道。
陌月眼皮一跳,强自镇定地说道:“看情形吧!”心里却已经开始打算怎么开溜了。
孟蝶看着她的眼睛道:“要是姑娘不想离开此处,在下或许可以帮到姑娘。”
陌月讶异道:“孟公子愿意帮我?该不是有条件的吧!”
孟蝶叹了口气,似乎有些难过:“难道在下在姑娘心中就是这种人吗?难道,在下就不能自愿帮姑娘一次吗?”他的声音无比魅人,目光柔情似水,几乎能把任何人化掉,似乎又恢复了陌月第一次与他说话时的情形。若是不了解他的人,甚至会以为他就是在看着自己的情人,如斯深情。
陌月何曾见过这等情形,整个人被他的举动惊得怔住了,先是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后来竟再说不出话来。
倒是多亏了她的若香晶,阵阵浅风掠进大厅,把那奇异的味道带到房间每个角落。被这气味一惊之下,巨大的落差立刻让陌月清醒了几分。不得不说,单看孟蝶此人,倒像是在欣赏一幅画,只可惜画周围难闻的气味阵阵袭来,实在是大大破坏了美感。陌月忍不住翻起了白眼,她算是对孟蝶喜怒无常的性子完全无语了……
不一会,江小轻便领了个身材矮小的人进来,那人大大咧咧地往门口一站,高傲地仰起脑袋,态度无礼至极。陌月暗自好笑,这种时候她倒也懒得计较什么有礼无礼的问题,
陌月道:“既然是代表总该自我介绍一下吧!”
那人“哼”了一声,冷冷地扫了陌月一眼,刚好与陌月的目光对了个正着。
第二十三章 水光潋滟晴方好
乍一看去,陌月发现来人居然是她认识的。
竟是昨日黄昏才见过的那个号称要偷看美人的琉璃眼珠子……只不过此刻她却已不是那一身不伦不类的男装打扮,如果不是她的那对过于生动的眼珠,陌月几乎认不出她来。
琉璃眼珠子先是有些吃惊,紧接着竟激动地喊了一声道:“兄弟!原来你也在!没想到你也是有钱人啊!真没看出来啊!”琉璃眼珠子径直向陌月走来,十分熟络地冲着她嚷嚷,陌月只觉得浑身打了个寒战,满头黑线,本能地侧身一让,结果让琉璃眼珠子一个踉跄险些和椅背撞了个正着。
今天陌月没有做昨日的酒鬼装扮,而是一幅普通的富家公子形象,她在客栈住客的名簿上登记的是江南富商“方好晴”的名字,这也是七闲山庄名下江南几家店铺在官府公开的幕后老板的姓名。当然,事实上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个“方好晴”到底长什么样。若是以那五十人的能耐,半天的时间,足够他们把“方好晴”的祖宗十八代都调查清楚了,当然他们调查出来只有山庄早就安排好的一切。
当初山庄初建的时候,师兄妹七人为自己准备的无数的后路,有些甚至只有自己本人才知道,却从来没想过真的有用到这些的一天。短短数年而已,七人的辛苦经营已经变为泡影,山庄化为灰烬。
“咳咳……”琉璃眼珠子灰头土脸地爬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道,“本……女侠就是天钧门的第四代弟子楚缳,奉诸位前辈之命来给方老板传个信,敢问哪位是方老板?”
大厅里所有人顿时面面相觑……孟蝶按着额头大笑起来,江小轻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难道五十多只老狐狸中,竟找不出人来了吗?居然派了这么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来传信。陌月今日没有恢复那个酒鬼的易容,就是因为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以那些人的能耐至少能查出她“方好晴”的身份,对于方好晴的大致相貌应该多少心中有数,至少不至于像这个小丫头这样连正主都认不出来。
环视大厅一周,见居然没人回答她的问题,楚缳有些不满。她生气地撅起嘴,冲着正笑得前俯后仰的孟蝶道:“有什么可笑的,本姑娘说错什么了?”
孟蝶忍俊不禁,看了陌月一眼道:“楚姑娘什么都没说错,只是诸位‘前辈‘真是太看得起这位方老板了……方老板,你说是不是?”
如果眼神可以杀人,孟蝶已经能在瞬间之内被杀死几百次。
当然前提是如果没有发生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的话。
孟蝶大约也是知道自己身上的味道招人嫌,加上他全身无力,一大早便懒洋洋地摊在大厅某个背阴角落的椅子上。如果不注意,别人根本看不清他的脸,顶多知道那里有一个人,而陌月也很不给面子地躲在另外一个角落,离他远远的。乍一看去,两个人都是白衣胜雪、风度翩翩,再加上陌月身材本来就高,不仔细看便感觉连身高也相差无几。所以楚缳初时只看见离她最近的陌月,便没有在意藏在角落里的孟蝶,而孟蝶一阵大笑却引起了她的注意。
楚缳先是闻声望去,不由仔细打量起孟蝶的脸,先时她还满面疑惑,随后却是越看越心惊,最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孟公子?”
孟蝶含笑不语,却胜过千言万语,便是白痴也知道他默认了。
那一刻,好像时间停顿了片刻。
陌月一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