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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你交朋友很在乎对方的家境好坏么?”
沈睿扬了扬眉毛:“你可以这么想,我无所谓的!”话虽然这样说,可是他那副表情,却分明告诉慕容扬,其实他一点儿都不在乎对方的家境。
他在乎的,是对方够不够漂亮吧?——慕容扬默默的想着,她又想起了在大排档上,那个老板跟沈睿说的第一句话——这个家伙一定是个花花公子,男人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慕容扬转而忿忿的想着,但是很快又觉得自己有点儿可笑,沈睿是不是花花公子跟她有什么关系?
“我只是来打酱油的,关我屁事?”慕容扬这句话脱口而出。
沈睿分明是听到这句话了,可是他什么都没问,专心致志的开他的车。
到了小区门口的时候,沈睿把车停了下来,然后自己先下了车,绕过车头,帮慕容扬打开了车门,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好了,慕大美女,把你安全的送到家了,骑士的任务完成了。”
慕容扬白了他一眼,似乎在讽刺他的油嘴滑舌,可是心里却在想着,如果他是骑士,那么我是什么?公主么?
“很高兴认识你!”沈睿跟慕容扬简单的握手道别,随后补充了一句:“再见!”
“再见!”慕容扬突然从心里产生了一丝不舍,就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大概她从未接触过这样的朋友吧,多多少少让她有些好奇。看到沈睿转过身往驾驶室的那边走去,慕容扬忍不住低声的说了一句:“再见……可是,真的会再见么?”
沈睿仿佛听到了慕容扬这句低语,回过头来对慕容扬灿烂的一笑,伸手做了一个电话联系的动作,钻进车里,发动了车子,头也不回的掉转车头,然后扬长而去。
“你这个笨蛋,你有我的电话号码么?看你怎么联系我!”慕容扬跺了跺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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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在大道上风驰电掣一般的行驶着,夜晚的微风吹的人很是惬意。
沈睿的电话就是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
将手机放在了车载电话上,沈睿选择了免提接听。
“你好,请问哪位?”沈睿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显得有些懒洋洋的。
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让沈睿觉得是不是对方打错了电话。
正当沈睿打算再问一声的时候,那头传来一个好听的女孩子的声音:“沈先生,你睡了么?”女孩子的声音,在车身两旁呼啸而过的风里,显得有几分犹豫。
稍加思索,沈睿想起了这个声音的主人,分明就是下午在那家内衣专卖店里遇见的模特安西。
“安西小姐,你好,这么晚了,有事么?”
听到沈睿听出了自己的声音,安西的声音也显得稍微放松了一些:“很抱歉,下午离开之后,一直有事的,刚刚才闲下来,所以想给你打个电话,我没有耽误你睡觉吧?”
沈睿呵呵一笑:“没有,夜生活还没开始,怎么能睡觉呢?”
“没有打扰你就好,我是想跟你约个时间,谈谈关于你帮我设计内衣的事情。”
沈睿心说这个安西倒还真是个急性子,不假思索的说到:“我很闲,随时都可以,你方便的时候吧。”
那头再次沉默了一会儿,安西有些犹豫,但是很快,她还是说出了口:“你看要是方便的话,现在可以么?我明天要飞去广州,回来怕是又要耽误好些天了。”
沈睿笑了:嗯?深夜约会,很暧昧哦!
正文 第十三章【大男人居然开一部QQ】
“你现在在哪儿?我去接你吧!”沈睿没有由于,径自回答了安西的话。
安西倒是稍稍的踌躇了一下,但是还是报出了自己居住的小区的名字,居然距离沈睿居住的地方很近,几乎是相邻的小区。
沈睿跟安西说了声二十分钟后到,便挂上了电话。
然后,沈睿先回去换了身衣服,又把原本开出去的广本CRV停在车库里,开着另外一辆车出了门。
很快,沈睿就把车子开到了安西的小区门外,刚停过去,就看到安西那瘦长的倩影投射在小区门口的路灯下,小区大门旁边的保安室里,正投出两道如饥似渴的目光,看来美女的杀伤力的确是不可小觑。
沈睿缓缓的将车子停在安西的身边,安西很是吃了一惊,等到看到车窗摇下之后,沈睿的脑袋从车子里探了出来,安西更是吃惊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你一个大男人居然开着一辆小QQ?”安西很是惊奇的说到,似乎她从未见过男人开着一辆如此小巧的车的。
沈睿嘿嘿一笑,从车里走了下来,绕了过去,把车门打开,邀请安西上车:“我觉得QQ挺好的啊,排量小很环保,车身也很小巧,很适合在车流密集的都市里行走。排量低也很省油啊,才0。8的排量,百公里耗油才四升,很经济很实惠啊。”
安西差点儿晕厥了,她若不是已经知道沈睿即便不是个职业设计师至少也很容易成为一个职业设计师,简直就要怀疑沈睿是不是奇瑞的销售员了,居然帮一辆仅仅价值两三万的车找出了这么多的优点。
无奈,安西也只能苦笑着点点头,猫腰钻上了车。其实呢,这辆车是沈睿最早的时候,想到自己不管如何总得有辆车代步,而当时手边就一万多块钱,于是买了一辆二手车先开着。后来等买了那辆广本的SRV之后,想想反正也卖不了几千块钱,也就懒得卖了。偶尔的时候,也会开出来玩玩。
上车之后,安西发现沈睿很体贴的早已将座椅往后调了一些,不由得心里又对沈睿多了一些好感,显然沈睿是看到自己的身高而做出的这样的调整。
实际上,沈睿又何尝不是对安西的好感增加了呢?他刚才停车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安西特意穿了一身仔裤恤衫,配了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大概就是考虑到自己的身高如果穿上高跟鞋几乎要比沈睿还高一点点了,所以才特意换了这样的一双平底鞋。
沈睿上车之后,熟练的提档加速,很快便驶离了小区大门,而坐在保安室里的那个保安,则是摇了摇头,心说也不知道这个QQ的车主是走了哪门子的大运了,居然用一辆QQ就骗到了安西这样的大美女,按照他的想法,出门泡妞,就算开不起B字打头的宝马(BMW)或者奔驰(BENZ),至少也得来个宝来(BORA)吧?哪怕是个北京吉普(BJC)至少也显得比较拉风啊。开着QQ这样的世界名车出来泡妞,而且还是像安西这种要身材有身材,要样貌有样貌的美女,保安还是头一回见到。不得不赞叹这个车主实在太牛叉了!只是,如果保安知道安西还是个世界名模,不知道他又该作何感想了。
“我们去哪儿?”安西虽然不想问,但是忍不住还是问了一句。
沈睿笑了笑回答:“如果你不怕吵,咱们就去人民广场附近,找个DISCO,边喝边谈。要是你不喜欢吵闹的场合,我们就去棉花俱乐部,那是个爵士乐的酒吧,相对安静一些。”
安西很不明白,难道这个沈睿还不明白自己的身份?于是安西问道:“去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
沈睿摇摇头,立刻接嘴说到:“你以前有在PUB里见过莫文蔚么?”
安西茫然的摇了摇头,不明白沈睿的意思。
沈睿又继续说到:“那么其他人自然也不会想到在酒吧里能够见到世界名模安西。”
安西这才恍然大悟,仔细想了想还真是很有道理,去酒吧玩儿的人,都是奔着酒吧去的,除非是酒吧方面宣布今晚会有明星到场,否则下边有个把明星混在人群之中,还真的是不太可能被发现,就算是有人看到安西了,充其量也就是觉得这个女孩子长的很像那个世界名模而已,他们绝对不会相信安西会穿的如此普通,身边甚至连个助理都没有的就跑去酒吧玩儿。所以,看似危险,反倒是很安全了。
“那就棉花俱乐部吧,我想DISCO那么吵,似乎也不利于我们谈事情。”
沈睿点了点头,朝着位于衡山路上的棉花俱乐部开了过去。
走进棉花俱乐部之后,安西似乎也很享受这里的氛围。实际上这里并不大,却是两层套着的环境。外边看上去像是个普通的茶社,有西点简餐供应,即便是白天来闲坐聊天,也觉得很适合。而穿过中间的一扇厚重的大门之后,就立刻能听到并不嘈杂的JAZZ乐,从很有点儿美国西部酒吧特点的半截门的上方,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里边人头攒动。透过人头之间的缝隙,还能看到里边其实是一个现场的乐队表演。
沈睿在走到里间之后,就像是很随意的一般抓住了安西的手,让安西不自觉的略微一个颤抖,但是很快明白这只是沈睿表示礼貌的一种方式,而并不是想占自己的便宜,也就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往里走了。
进去的时候,正好是一首曲子演奏完的时候,坐在一角那小小的舞台上的乐手们,并没有间断手里的乐器,而只是用了一些过渡性的即兴低声弹奏,相互商量着下一首演奏什么曲子。
看到沈睿拉着安西进来,那个四十多岁的大叔级歌手向他挥了挥手表示招呼,沈睿也笑着叫了一句:“嘿嘿,好久不见了!”
这声过后,不少客人也纷纷转过头,看到是沈睿,纷纷开始跟他打起了招呼。
正文 第十四章【心若倦了,泪也干了】
“你在这里好像很受欢迎么?”有人站起来,给沈睿和安西腾出了一个座位,安西坐下之后对沈睿低声的说到。
沈睿淡淡的一笑:“其实整座城市里,喜欢爵士乐的人并不多,因此这里相对就私人化一些,常来的人也就相互间都比较熟络。”
这时候,弹大提琴的那个乐手冲着沈睿招了招手:“嘿,好久没来了,今天的女伴很漂亮啊!”
沈睿咧嘴一笑,跟那个乐手打招呼:“我哪次带来的女伴不漂亮?”
整个酒吧里,响起了一片善意的笑声,安西低下了头,心里想着这个沈睿大致上是个花花公子吧。
台上的乐手并不打算就此放过沈睿,特别是那个吹萨克斯的,居然用萨克斯吹出了沈睿的名字的音调,然后是一连串短促的音符,如果仔细听,仿佛是一个尖声尖气的小孩子在召唤沈睿上台献技。
沈睿摆了摆手:“等一会儿吧,我要和美女聊会儿天。”
安西好奇的插嘴说到:“这里还允许客人上台演奏的么?”
沈睿摇摇头说:“那倒不是,只是如果不怕丢脸,想要上去玩一玩,他们也是很欢迎的。爵士乐本来就是个很随性的东西,不像其他的音乐那样讲究。可是如果水平太低,上去之后还是会遭到这些人毫不留情的嘘声的……”
安西歪着脑袋,想象着沈睿在台上表演的样子,不禁笑了起来:“那你能让我看看你在台上是会被嘘还是受到欢迎么?”
既然安西这样说了,沈睿想着原本就没有太多可聊的,对于他而言,只要跟安西增加接触,他就能对于安西的各种习惯以及身材等等各个方面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甚至不需要安西提供太多的资料,也能完成这次的设计。于是沈睿便点了点头,站起身来,往角落处的乐队走去。
看到沈睿过来了,歌手很是默契的对沈睿一笑,挪开屁股,把位置让给了沈睿,自己则站到对面去了。
大概是因为沈睿上台了的缘故,那些客人里,有见过沈睿的,都纷纷的轻轻鼓起掌来。
沈睿冲着台下点了点头,然后脸上挂着他那招牌式的慵懒笑容,轻轻咳了一声:“夹根烟,夹根烟……”旁边一个乐手扔过来一支香烟,沈睿点上之后,扭头交待了一句,乐队便一同开始演奏了。
吐出了一口烟雾之后,沈睿的整张脸都被氤氲在淡蓝色的烟雾之中,增加了点儿朦胧的感觉,使得原本就让人觉得有点儿慵懒的表情,更加的像是春日午后竹制躺椅上的一只懒猫,正蜷缩着享受阳光的温暖。
萨克斯手停顿下来的时候,沈睿拉过旁边的口琴架,跟着音乐吹了一小段旋律,这分明是那首万芳的《新不了情》。安西听到这段旋律倒是一愣,她很难想象一首中文的曲子也能唱成爵士的感觉。
“心若倦了,泪也干了,这份深情难舍难了……”当沈睿浑厚的男中音在乐队的配合下懒洋洋的响起的时候,台下原本还多少有些窃窃私语的人们,纷纷安静了下来,一起将目光放在虽然身处角落,但是却更像是处于这小小的斗室中央的沈睿身上。
即便是对爵士乐不太了解的安西,也能听得出沈睿很轻灵的把握住了爵士乐的灵魂,从而这首原本其实跟爵士乐完全不沾边的歌儿,也仿佛是有了黑人音乐的那种随意节奏的灵魂,显得空灵飘逸起来。
在沈睿的演唱过程中,他加入了许多的花音,使得这首歌似乎是完全变了一个味道,也让听者虽然很清楚这就是那首《新不了情》,但是却仿佛又听到了一首新歌一般。安西也不得不承认,沈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