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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做人的失败,人们常说失去了之后才懂得后悔,我却义无返顾的踏上了这条路。
“嗯……”马佳将头靠在我的耳边,她轻轻地鼻息均匀的灌溉在我的脸上,痒痒的。
“你知道吗?你就是太瘦了,跟个皮包骨似的……”我语气缓慢地说道。上一次,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呆在一起,是在她生病住院的时候,我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我能感觉到她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就算我只抱过晓桐吧。可她也实在是太瘦了,抱她就像是在抱一团干柴。
“你也是,最近一定还是没有好好休息吧,你们怎么样了…”
“不,今天只说我们。”
马佳擦着我的头皮,点点头。
“我一直以为咱们之间的感情只要局限在知己的程度上就足够了,而且那时刘建也深深地喜欢着你。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思,所以我刻意的避免我们之间的冲突,我也一直在回避你对我的感情。可那对你是多么的不公平,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下雨天,你被淋成了落汤鸡似的跪坐在大街上,求我原谅你的场景。我还记得我们喝完酒,我把你一个人扔在大街上,头也不回地就那么走了……”我的眼泪如泉水般流了出来,他的手还在我的眼睛上蒙着。只有这样,我才会毫不忌讳地说出全部,关于忏悔,关于爱情。“我原本以为就这样算了,我对你冷嘲热讽,你却还是一相情愿地对我。真得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该怎么办才好…”
马佳的泪水潮呼呼地抹在我的头发上,她颤抖着声音说道:“我喜欢…我就喜欢这样…”
“你恨我吗?”在一起经历了这么多,我终于还是鼓起勇气问出了这个困扰我许久的问题。
“不,不恨…如果我恨你,我从一开始就放弃了。”
“那现在呢?就这么放弃了?”
良久,马佳说不出话。
“无论对方怎么看待你,怎么不在乎你,你都一如既往的付出,这就是爱情,对吗?”我想起情场高手老薛说过的名言。
马佳点点头,她静静地说道:“杨宾,有些时候我看到你那个样子,我真得打算放弃了。可就是有那么多的思念从我身体里溜走,溜回你的身边,任我怎么挣脱也脱不开。有那么多时候,我都以为你是在利用我对你的感情,来成全你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可我始终还是放不下,我就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儿,成天哭着吵着,可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小块不起眼的糖果,就会让他忘却过去的种种烦恼,扑过去美美的吃起来……”
“爱情,往往令人失去理智。”
“是啊。”
在莫大的侯机室里,我俩不顾所有人投来的目光,紧紧地团在一起。
“我的手湿了,是你的眼泪吗……”马佳说。
“嗯……”
“这是你为我流的泪,真好……”
“我们就要离别了,是不是……”
马佳拼命地摇头。
“你要好好的,注意身体,将来我们有机会,一定会再见的……”于是,在病房当天拥抱的场面又原景再现,我语重心长地对她说,到了北京要好好的读书,少喝点酒,毕竟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
和那次如出一辙。唯一不同的是,这回,我是发自内心的祝福她。毕竟彼此之间有了期盼,生活就有了希望。
“你也是,你的肝不好,平时也要少喝酒…”
“我的肝不好…”我只听我妈跟我唠叨过几回,说我继承了我爸劣质的身体机械系统,肝脏差的要命,不能喝酒抽烟,可这两样我全都占了。对于我妈的唠叨,我已经见怪不怪了,并没当回事。
“是啊,上回你喝多了,睡在我家里,每隔一小会儿就会咳嗽一阵,事后我去医院问过医生,他说凭你的肝脏不易喝酒抽烟,否则将来很容易染上肝炎甚至癌症……”马佳郑重其事地说,好象自己就是那个医生。
她连这么一些小小的细节都注意到了,可我呢?朋友之间,天冷了,还会告诉对方要多加件衣服,我连最起码的朋友标准都谈不上。
我冲她的脸蛋亲了一口,或许,这是我唯一能做的。
“你记得吗?你还欠我两件事没做呢。”
“两件事?”我回忆起她住院时曾要求我满足她三个愿望,当时只说了一个。
“第一件,”马佳伸出食指,“擦干你的眼泪,在我眼里,你是最完美的男人,不许哭!不许,不许…”说不让我哭,可她却早已是泣不成声,洁白的脸蛋上流出的两行泪水,像是在对我说再见。
我探过头去,紧紧地贴在她的脸上,嘴唇轻轻地吸允着她落下的眼泪,直到吸干最后一滴,我们如同干柴烈火一般,燃烧,再燃烧。燃烧,再燃烧……
“第二件事,我还没听过你说你爱我……”
“爱……爱……”我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嘴跟绑了绳子似的。此刻,我已经什么都不在乎了,什么友情知己,什么世俗杂念,我什么都可以忘却!可为什么却偏偏说不出那三字呢?
侯机室里的喇叭再次响起:“请飞往北京的乘客拿起自己手中的登机牌到指定的登机口做好登机准备……”
时间过的飞快,不多时,已经快两点了。
“无论如何,我爱你。”马佳贴在我耳边一字一句说道。
她站起身,缕了缕长发,容光满面的朝登机口走去,她又变回了原来的样子,表面上风平浪静的,跟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
她们一家三口有说有笑的走在一起,很温馨的画面。
人海中,渐渐地,就要再也看不见她的背影。
“我—爱—你—”这三个字不再那么难以开口,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从朋友到知己,从知己到最后一刻成了恋人,这般曲折,任老天都会觉得不公平。为什么,为什么被爱情消磨的没了韧劲的她,直到最后,才能得到幸福呢……
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我投来,我没有惧怕,没有羞愧,而是光明正大的。
“我爱你”回荡在侯机室的每个角落,不知道她有没有听见,我想她一定会听见的。这是我对她离别的祝福,同时,在纪念我们逝去的青春。
第五十三章 史忠涛酒后爆料
有人跟我说;这章终于可以看到一些始末了;很激动。感谢这位读者的评价,也希望这一章节,可以让一直关注本书的读者为之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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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跟我说;当你心情不爽的时候就去喝酒;喝到连你都不认识你自己的时候;才能做到大彻大悟。因为当一个人头脑很清醒的时候,他根本不会用第三者的角度去考虑别人的感受,这就是人最自私的一面,总是把光辉的、好的那部分留给自己,其余的爱谁管谁管。
我并没有选择借酒浇愁,而是独自坐在了星期八的角落里,拿起笔草草地记叙一些回忆。
我还是尤其喜欢墙上的那幅叫做“天空”的油画,广场的人们依旧悠闲地漫着步,而天空上的雄鹰还在展翅飞翔,不知道要飞去何处。我一度渴望能像它那样飞起来,飞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的地方,重新生活,忘却所有,所有的种种。
迟雪……我的笔开始唰唰地记录起来。
你还好吗?很久没见!你的眉,你的眼,我依然清晰可见。原来,我是如此的怀念,怀念小时候,你坐在我的身边,唠叨起来没完没了的小嘴,跟我讲你看过的漫画,读过的小说……你还是和罗弋好着呢吧!我想那天在公交车上,你一定没有看见我吧!而我,却把你看得仔细。你们紧紧地依偎在一起,真的,真的很幸福。连我看在眼里都替你们高兴。可我,何尝不想像你一样变得简单、快乐、幸福呢?
我真的是很喜欢你,你就像我的妹妹一样。我恨不得把你握在手里,好让你不被风吹,不被雨淋。可就是这样极端的思想,断送了我们八年的友谊,模糊的感情……
祝你,一切安好。
晓桐……我咬着嘴唇,圆珠笔在手上打转。我想起太多太多,爱的太多,失去的也太多。无奈何,咱们的爱情不被老天眷顾,从而陷入了一段深深的迷团。误解,埋葬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的誓言。我记得我说过,就算天踏下来,还有我,我的心是不变的。我也记得你对我的那份爱慕,那份情……
我提起笔,用力的写下一行大字:我会永远记得,我曾深爱过你。
写完,心情由阴转晴,那是很久没有过的舒坦。因为,从此以后,我将拥有另一番挂念,那便是马佳。
在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你终于还是感动了我。风雨之后见真情,或许就是这样了吧。我还要感谢陆露,是她敲醒了我还在沉睡中的心门,使我从心底的阴霾中走了出来。从此以后的我,将不再那么倔强。我渐渐地明白,只有靠自己争取,才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们的距离是那么遥远,请你一定要注意身体,不要让我太挂念……
我会心一笑,经历了这么许多,失去的虽然和得到的不成正比,但我依然觉得庆幸,因为我不再是孤单的,我有着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我得到了一群可以在我最危急的关头和我一同并肩作战的兄弟。
真好。
我最后写到。
***
准确的说,我已经做足了准备,再踏进夜来香,我已经显得游刃有余。
晚上,这里异常红火,青年男女成群结对来这里狂欢。可对我而言,这里已不再是那个单纯的娱乐场所,它充满了邪恶和罪孽。而我则是被众人推上颠峰,成了要救他们于苦难的卧底超人。
今天老狼没在,史忠涛独自一人坐在二楼的包厢里喝酒。我推门而入的时候,他先是一惊,而后变得兴致勃勃,拉我一同喝酒,天南地北的胡扯,甚至说起他老婆穿什么颜色的内裤,床上功夫如何一流。我不耐烦地听他唠叨,像他这种没脸没皮的人哪会顾及到别人的感受,就算是他的老婆、他的女儿,在利益面前,同样可以出卖。
“你知道吗,我就是喜欢你这孩子身上那股不服输的倔劲儿。”史忠涛肥胖的脸上露出机械式的笑容。
“涛哥真是抬举了。”没过几日,我已经把这些场面话背得滚瓜烂熟。
“你有点像当年的我,想当年我是何等的威风!谁见了我不得叫声史爷,现在可好!岁数是越活越大,辈分却是越来越低了,你们竟然都叫我涛哥了,哈哈哈哈……”史忠涛狂笑道。
“涛哥,你……”
“嘘,”史忠涛伸出食指放在嘴唇上,环顾四周后说道:“我跟你说,当老大有什么好啊?还不都是虚的?人家给你面子你是老大,不给你面子,你哪凉快哪呆着去。就好比老狼吧,他有什么呀?二十年前,不就是一个跑腿的吗?要不是张达春和水姐捧他,他算什么呀……”史忠涛不服气地说道。
我能看得出来,他醉得不轻,不过有句话说得好,叫“酒后吐真言”,不过一向精明的他怎么会跟我说起这些?当真是越老越糊涂了?
我试探着问道:“那水姐是谁啊?”
史忠涛双手扶着靠背,晃悠着脑袋说道:“水姐?水姐你都不知道?她可是这里名副其实的主人,这娘们可骚性的很呢,当初她只身一人来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她有什么呀?不就是靠她那副脸蛋儿!”
“那张达春呢?他们认识?”我欣喜若狂,没想到史忠涛会爆出这么够劲的猛料。
“岂止是认识?张达春的老婆得了怪病不能生育,他们又希望要个男孩来传宗接代,于是便找来当时在歌舞厅名震一时,外号“夜来香”的水姐,这张达春鬼点子多着呢!他不但想占了水姐的便宜,还想靠她来借种生子。可到头来,她还是不争气,给人家生了个女孩儿!俩人彻底玩完。当年的张达春不过是个小科长,不过他的风流事迹却是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的,谁不知道他这个人既贪财又贪色!”
=奇=“那后来呢,就这么完了?”
=书=“后来……后来……”史忠涛疲惫地转过身,靠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网=“喂,你醒醒,醒醒!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我走到他身边,摇晃他的身子。
“后来……后来水姐就嫁给了一个穷光蛋,叫夏云飞。俩人拿着张达春给的巨款远走高飞了……”说完,史忠涛打起了呼噜。
水姐就是夏晓桐的母亲?张达春和水姐竟然还有着这么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如果按照史忠涛说的,那夏晓桐岂不是张达春和水姐的私生女?这一切的一切,夏云飞是知道的,这么多年过来,他竟会不动声色,忍气吞声。
这些……会不会和十号包厢的秘密有关呢……史忠涛怎么会跟我说这么多,我十分怀疑。
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圈套?他确是奔走于夏云飞和老狼之间没错了,知道一些内幕也未尝不可。可他居然会在酒后对着我说起这些秘密,如果我把这些告诉老狼,他就算有十个脑袋也不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