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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暴结合中,「记得这第一次,是我给你的。」何衍吻着程煜发红的耳廓,低哑宣告。
『你的第一次,是我给的。』——男人一副自信的胜利者姿态。
程煜记得这第一次,什么都记得,记得何衍的脸、体温、手、还有何衍的那不知衰竭为何物的昂扬,一直跳动在程煜的身体里。
程煜被何衍搅弄得产生了幻觉。以为自己今后就是要跟他这样激烈地纠缠下去,做他的俘虏,跟他一起沦陷在这汹涌欲望中。
隔天天亮,金色阳光穿透落地窗。饭店卧室内一片旖旎的情欲气息,浓郁不散。
醒来的早上,程煜胡思乱想,发现手上的束缚已经解开了。昨夜狂暴占有他的男人在他身边安祥地睡着。
程煜第一次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观看他,发现他是个十分耐看的男人,看完第一眼,就忍不住还想看第二眼。不知是因为他那张五官端正的脸,还是因为他那修长魁梧的身段,程煜的视线一直不能从他身上移开。难怪人家叫他「豺狼」也会多加一个形容词,「英俊的豺狼」。
辨识完自己第一次跟男人做爱,是跟这样一个外形英俊的男人以后,程煜别开眼去,眼尖地看见了他放在茶几上的银色袖珍手枪,深呼吸一口,打算轻手轻脚地下床去拿,刚一转身,就被何衍出声喝止。
「不要扯我被子嘛。」何衍没有睁开眼睛,声音嗔怪,「睡品差就别来侍候我。」
程煜漂亮的面孔浮现不悦的皱纹。话说,昨晚那种『侍候』到底是被谁强迫着才发生的啊!想了想,程煜停止了动作。何衍没有再说话。安静一分钟后,程煜又再度努力,想下床去拿枪。
不料又被何衍出声吓住,「说你你还不听是不是?」
「我……」程煜语塞地回头看何衍。他完全是一副还想沉浸在睡梦中的慵懒姿态。所以,程煜想,他的话应该没有言外之意才对。
程煜又做了第三次努力。这一次,是将身上盖着的被子完全掀开,保证不带动何衍的情况下进行的。一只脚要着地那刻,程煜抚胸吐气,以为就这么成功了,拿到那把枪,他便可以挟制何衍,反败为胜。
不过,根本不是那么简单。何衍猛然从背后紧紧抱住了他,口气玩笑地说:「亲爱的,侍候我的时候是不能先下床去的。」
「我……我只是想去一下洗手间。」程煜僵硬地撒谎,「吵醒你了?」
「拿着枪去洗手间吗?」
「不、不是啊……」
「你还是想被绑起来对不对?」
「不。」
「那就乖乖地留在床上,陪我睡到中午。」
「中午?!」现在时间是九点。要跟何衍这样的下贱货一起睡到三个小时后,程煜想自己会疯。
「当然,你该学习一下如何在床上让我满意,不然回去后,大家就都知道飞龙帮的二主子被我调教得在我店里做牛郎了。」何衍开始幻想如果将这个美貌的男人安排在自己店里做牛郎的景象。
「你喜欢做哪种?不穿衣服、被关在笼子里的?穿上女装变装成女人的?还是在SM房被捆绑住敏感带,可以接受被性虐待的?」
「……」程煜听到那些下流形容就头皮发麻。何衍开了很多家风俗夜店,他大部分的收入是靠情色行业赚的,对这些事情极度熟悉。所以程煜才会一直都讨厌他,认为他只是只会行走的生殖器官。那么低俗。那么不懂得感情的事情。
「飞龙他喜欢哪种?听说他喜欢律师,所以你可以扮作律师,跟他在床上玩罪犯游戏。」何衍贴住程煜的耳朵,故意要说给这不懂风花雪月的男人听。
「少在那边跟我说风凉话!」程煜心中对飞龙帮领袖刘飞龙的感情,何衍这样的男人一点都不明白,也永远都不能明白。
飞龙帮是香港乃至中国都著名的黑道帮派,因走私枪支而势力庞大,同时也经营其它多门正当生意,并不是一个完全与法律作对的极恶帮派。
飞龙帮的二主子程煜从小在帮中长大,样貌美丽、头脑聪明,不仅身手好品行好,还因为上过几年正规大学而满腹经纶,具备一切的卓越能力,成功辅佐主子刘飞龙,将飞龙帮发展成为了道上一个最强大的核心黑帮。
『程煜,毕业了你想做什么?是做大银行家还是大实业家?』念大学时,赏识程煜才能与悟性的经济学教授曾这么问。
程煜根本没有多想地回答:「早就决定回家去帮忙家里的生意了。」他来上大学是帮中飞龙安排的。所以,他想,学完这些商科律法,他自然还是该回飞龙身边去帮飞龙壮大帮会,留在飞龙身边好好守护飞龙。
程煜一直将守护飞龙当作活着的意义。十岁就加入帮会的程煜小时候曾因为发育迟缓,身材矮小,常被帮中其它身体壮大的兄弟欺侮。一日,他跟他们打架打输。他们让他踩火盆里燃烧的煤炭。他不敢,他怕疼。他被他们嘲笑「没种」。那些尖利的嘲笑声叫他无地自容。
直到有人上来说:日后都不准欺负程煜。如果今天一定要有人踩完这些煤炭,那明日,所有人就不准再排挤他。
那个人淡淡笑着说完这些话后,就帮程煜踩完了那些煤炭,燃烧着的通红的滚烫的煤炭。
那件事过去许久,某日得到殊荣与帮主全家去戏院看戏,见到一身英式西装穿在身、容颜美艳夺目的少年,程煜才知道,那日帮他踩火的少年是帮主的养子飞龙。
虽然飞龙与他一般年纪,但并不是他这样因为要谋三餐温饱便加入帮派的普通孤儿。飞龙是帮主在这些孤儿中选定的太子,将来会接任帮会的「太子」。
程煜不知道飞龙当时为什么要帮他踩煤炭。小孩子们的相处,不管是欺负人的恶作剧、还是帮助人的见义勇为,想来都是发生跟结束得没缘没由的,长大后应该不必再放在心上。
然而程煜就是忘不了那个冬日,飞龙稳妥地踩在那些煤炭上走路的样子,似乎一点都没有害怕,一点都没有感到疼。
从那一天开始,程煜便开始在心里佩服飞龙。这一佩服,就是佩服了十三年。
二十三岁的程煜将自己生命的大半部分拿来佩服了刘飞龙这个男人,愿意为他赴汤蹈火,最后换来一个帮中「二主子」的地位。程煜没有说这地位不够满足自己。但是他懂,帮派的二主子不在了,就可以即刻再找一个忠心的兄弟来顶替。帮中规矩向来如此。
黑道的世界,从来都是适者生存。改变无时无刻不在发生。运营一个黑帮,好比运营一台外形体积庞大、内部却又部件组合精细的机器。哪个部分掉了、坏了,为了大局着想,自然是要即刻找到替补以维持大局。
现在,程煜被何衍扣留在日本。如果一个月之内不回去,恐怕飞龙早就找那比他更懂得敛势的来接替他了。正好这些日子以来,帮中一直盛传极有煽动性的流言,说他跟何衍私通,要反飞龙。现在他落入何衍手中,实在是有理也说不清。
见程煜用一种愁苦的表情静静思忖着满腹心事,何衍摇摇头,叹他这个人就是爱想太多。「既然不爱听风凉话,就给我回到床上来陪我,二主子。」何衍躺回床上,拿出一粒彩色药片摊在手心,朝程煜送出,道:「上来舔。」一时间,颧骨突出的英俊脸庞上露出的表情既得意又风骚。
程煜厌恶,忤逆地充耳不闻。
谁知何衍却说出可以让他气得呕血的话:「就算你可以拿到那把枪,也无济于事。因为里面没有子弹。」
「没、没有子弹?你这个无赖!」程煜气得指尖发颤。昨夜,何衍说那里面有子弹,只要程煜任何一个不规矩,何衍就会开枪。所以程煜才那么束手就擒地被何衍胁迫着在何衍的身下淫喘。自己竟然就这么被他坑蒙拐骗地强暴了好几次。程煜好想将何衍往死里揍。
「你想死,我还怕误杀你呢。乖,别生气了,来吃糖。」何衍哄骗一脸愤怒的男人,发现他就算生起气来,那张脸也是漂亮得叫何衍流口水。
程煜僵了一小会儿,发现如今,自己被何衍欺负至此,只能别无他选地爬到床上,像只被主人喂养的宠物一样,舔走何衍手里的药片。那是何衍用来控制他的药物。
经营风俗店的何衍深谙一些色情调教手段。眼下,遇到调教对象是飞龙帮的二主子,何衍自然是要好好地露两手。
「要吞下去才是真的乖。」何衍掰开程煜的口,仔细检查他有没有吃完那片药,看到他完全吞下后,何衍放了心,将他搂入怀中,与他在一室金色晨曦中相拥。
吞下药片的程煜厌恶地闭上了眼睛。被何衍挟制后,他曾试过不吃何衍喂他吃的药,或者假装吃下,藏在舌头底,等待时机吐出,但结果都是被何衍发现。
何衍是个心机很重的男人,当程煜变成他的俘虏,即使花尽心思想要抵抗,真的能在他身上得到便宜的机会也少得可怜。早上醒来后,程煜本来以为他睡着了,便下床去拿枪,然而他其实无时无刻都是醒着的。
什么都不能做的程煜只能暂时故作乖顺地缩在何衍怀中。
何衍感受到自己的俘虏终于选择消停这一时半会儿,这才放松警惕地将他搂在怀中入眠。那暖暖的肌肤相触的感觉叫何衍一是感到心安,二是感到幸福,三是感到期待。何衍到底是精心设计了多少,才能将他拥入怀中。
昨夜,何衍终于彻底地要了他,检测完他根本没有忠心得把身体都一并交给刘飞龙,何衍心情美丽,高兴得想要再多拥他一时片刻,就算他身上有毒也无妨。
这世上,枪有的时候可以选择不上子弹,毒药有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不发挥药性。是危险、是温情,何衍心中有数。这个寂静清晨,何衍只是想将他拥在怀中,回味昨夜那情热的激烈与甜美。
如此与程煜相拥入眠,这是何衍幻想了多么久的事情。
第二章 曼妙微醺
看惯了绚烂繁华,应该就不会再喜欢朴素简单了。人心中的欲望会沿着繁华幻象一路膨胀下去,直到无法控制。何衍想必就是怀揣着这类巨大欲望的男人,一得到些权势就想要得到更多,好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已经置身其中的这片繁华,却忘记拥有繁华的意义何在。
坐在某奢华欧洲品牌时装秀T台的首排位置,观看美艳的男模特儿走秀的时候,程煜隐隐想到了这一点。
今夜这个欧洲顶级牌子时装在京都举行的春夏季节男装发布会,何衍携男伴程煜居前座,观看舞台上灯光璀璨、时装光鲜。
「买套衣服给你?」中间偶有短暂谢幕,何衍在一片热闹喧嚣声中握住程煜的手,在程煜耳边轻问。那焦灼的耳鬓厮磨让程煜浑身不适。程煜着实厌恶跟他这样一起外出,像恋爱一样被他牵住手外出参加社交。
但是他说,不来的话,明日就带程煜回香港的飞龙帮总部去,向帮内众人公布程煜二主子在京都被何衍成功埋伏,沦为何衍的俘虏、最后被何衍下药跟占有、完全对何衍托出飞龙帮的核心机密。第一个人就告诉飞龙,让飞龙知道自己最在乎的精英手下被何衍这样的下三滥给玷污了。
不仅是这些,程煜还明白,眼下,只要何衍一个不开心,就真的会将他安排去何衍的店里做皮肉生意。程煜在此等威胁下,只能点头陪何衍外出。
黑短发、俊颜的二人都着深色系礼服休闲西装,白衬衫,没有系领结。举手抬足间的气质出落得潇洒非常。一个黑色,一个灰色,坐在这鼎盛之地看时装秀,一个开心,一个抑郁。
被何衍埋伏、沦为何衍的俘虏七天了,程煜一直想着怎么办才可以逃离这只畜牲,结果却是被他越黏越紧。这七天中,程煜跟他淫乱地多次上床做爱是事实。程煜难以接受他会将这一点告诉飞龙。
程煜为飞龙守身多年,女人偶尔会碰,从来不碰男人,但并不排斥『同性恋』这个称谓,只因他以为他喜欢一个男人,喜欢那个在他小时候尽管身份尊贵却毫不迟疑地为他除下鞋袜、愿意代替他在冰冷的雪地上踩滚烫煤炭走路的男人。
可是多年来,那个男人却只当程煜是个忠心的手下。程煜只得将自己的心意深埋到心底。这份深藏的喜欢,此生大概所有人都不会明白。而坐在他身边这个因为一时利头就得意忘形的豺狼更加不会明白。
「看上台上哪一套?告诉我,不然就都给你买了。」何衍口气缠绵,触吻着程煜的耳廓问,全然做出一副阔气得嫌找不到地方花钱的样子。
「都买了好了。反正现在留在你身边,我也没衣服穿。」程煜投其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