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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有一爱-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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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陷至脚踝的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伸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那扇门,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去。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眩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朦胧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只吃半个。”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来给钟有初,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地说了一句:“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但是即使她在生病,在思乡,他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他的琉璃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副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所有的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梵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只是玻璃渣。
  人生得有多么的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
  可雷再晖却一点兴趣也无。他即刻开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
  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呆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回去,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烫红。
  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说了一次:“我要回家。”留在此地,不是了局。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从仓库中取出的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要笑。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准。”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头发,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
  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做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发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天涯海角,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他也根本无意伪装温情,只是将利弊摊开来讲,由她们选择。这件事对他而言,如同工作一样,要一丝不乱,顺利圆满。
  艾玉棠已经心动。因为丈夫的病,她耽了一年半的时间,失去所有朋友,乐趣,爱好。她确实希望重建自己的生活乐趣。不管雷再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目前的安排实在是仁至义尽。
  她甚至这样说服自己,这也算是她和女儿被雷再晖给“赶走”了一次,两下扯平,互不相欠,再不必做一只惊弓之鸟:“……能适应吗?”
  雷暖容眉头皱得非常难看:“哥哥,你去不去?”
  “那都是时间会停止的地方。”雷再晖不理她,对艾玉棠道,“我建议去气候宜人的英语地区,如蒙特利半岛。一方面暖容可以为你担任翻译,方便融入当地人群,一方面当地有所语言学院,很适合暖容进修。”
  话说到这里,已经渐入佳境。沉吟中的艾玉棠眼睛亮起来。她实在想将时间追回。她只有五十三岁,身体康健,至少还有二十年可活,为什么要留在伤心地?恸思伤身。还有暖容,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就此埋没实在可惜。而且,她留在这里胡闹,迟早耗尽雷再晖的耐心。
  思来想去,雷再晖的提议竟是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好。我和暖容一起去蒙特利。越快越好。”
  雷暖容见母亲满口答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竟如同野狼一般嚎叫起来:“妈妈,你不能代替我答应!雷再晖!你是故意的!你故意要将我流放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雷再晖这时才望向她,眼中有回山倒海的力量。
  “对。”
  他如此爽快承认,雷暖容整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强硬震傻了——一直以来他不过是采取绥靖政策,令她放松警惕:“你在葬礼上对我那么好,又买下镇纸送给我,是假的,假的,都是哄我!”
  “那不是假的。”雷再晖咳嗽一声,“你是父亲唯一的女儿。你的正当要求,我都会尽量满足。那只镇纸,便是我送给你的嫁妆之一。”
  他望向她的眼神一点感情也没有——他只承认她是雷志恒的女儿,不承认她是雷再晖的妹妹。
  雷暖容指向坐在一边擦鼻子的钟有初:“只要我一触犯了这个小斜眼儿,你便要镇压我!”
  雷再晖立刻厉声回答:“对!”
  这比昨天掸她一下更令人难受——她不得不正面认识到雷再晖和钟有初之间,绝容不下她捣乱。
  雷暖容苍白着脸摇摇欲坠:“妈妈!”
  艾玉棠生怕她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举动,惹怒了雷再晖,将一切安排收回,轻轻地拍着女儿的背:“暖容,妈妈昨天对你说的话忘记了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多好!换个环境……”
  “我不去!我要留在哥哥身边!”雷暖容直着嗓子大喊。
  雷再晖既然说得出,也预料到了雷暖容会反弹。他没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是用强大的气势压制住,其余的交给艾玉棠处理:“如果你坚持留下来,也绝不可能靠近我!”
  钟有初被雷再晖话语中的无情震撼住了。艾玉棠和雷暖容这对母女在刚刚失去依靠的关口,雷再晖并没有吝啬金钱,可是却没有给她们一丝温情。
  雷暖容开始哭闹,摔打,撒泼,艾玉棠见她没有骚扰雷钟两人的动作,只是在发泄不忿,愤懑的情绪,便也不十分劝阻,只注意着别伤到女儿。
  她已经立定心肠要离开格陵,不惜押着女儿上飞机:“这里你们不用管了,我来做她的工作。”
  “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千里之外,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你是你,我是我,将来不会改变,也不会增进。”雷再晖牵着钟有初起身离开,“我不认为你现在能想通,可是如果你想不通,就连雷志恒的女儿也不配做。”

  两处别离

  两人下楼来,还隐隐听得见雷暖容的哭声,和雷志恒去世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不知哪层楼的新生儿也发出啼声,这相互呼应的痛哭令钟有初停顿了一拍。
  她曾像雷暖容这样,一前一后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那种空荡无依的恐惧并不会因为人性好坏,年龄大小而有轻重差别。
  雷再晖发觉不妥,扶着她的肩膀问道:“不舒服?还是累了?”
  听得他声音中亦有倦意,钟有初木然回答:“我没有不舒服,也没有累。只是觉得很乱——为什么母亲不像母亲,哥哥不像哥哥,妹妹不像妹妹。”
  其实雷再晖现在的心情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是不愿意和雷家母女一起生活。但他决不能允许一件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雷暖容心怀不切实际的妄想,因此他能够教导她的唯一方式,就是否定她,离开她。
  他说的句句在理。雷暖容不许他列席自己的青春期,现在又硬要将他拉入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收放自如,她的随心所欲,总以其他人的牺牲退让为代价。
  只是钟有初已经开始怕这无情雷霆,有一天也会落在自己头上。
  “我们回去吧。永贞该来接我了。”
  雷再晖眼神一黯,手自她肩膀滑下。她手指冰凉,放在他的手心里白白瘦瘦的一把。
  格陵与云泽之间的距离是两百一十三公里,换算成车速是两个小时,换算成心速不过是一念之间。
  但他就是自私地,恶劣地,想要把她留在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曾约你一月三号的下午五点钟见面。然后带你去吃饭。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
  他将腕表伸到她面前:“现在是五点整。我带你去。”
  格陵大北门有一条东西方向的百米街道。在这条街道上居住着几十名商贩,做的是快餐饭盒,奶茶瓜果,影碟网游,房间出租的生意。所有格陵大的学子都知道,这就是油腻腻,脏兮兮,灰扑扑,活泼泼的鱼米村。
  在鱼米村的村口,有一栋并不起眼的两层小楼,做过网吧,做过服装,热闹过,也冷清过,但从没有长久过。就在人人都说它风水不好的时候,去年的九月份,也就是新学期伊始,这栋小楼的一楼挂出了“一席之地”的牌子,开始做餐馆,主打是奔放而淳朴的土家菜。
  这是条优胜劣汰的街,从来不乏热锅快炒。学生是最随和,也是最挑剔的;是最小气,也是最潇洒的。他们可以花五块钱吃一份油厚盐重的炒饭就算数,也可以八大碗七小碟,一打一打的啤酒搬上来。“一席之地”的食物在丰俭由人之外还做到了新鲜卫生,风味独特。
  二楼的瑜伽馆未到学期末便匆匆结业,被“一席之地”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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