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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坊-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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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大傻应该还没有做晚饭,即墨青莲开了电脑,开始上网搜索关于火凤凰的资料,但找了大半个时辰,也没有查到相关的信息。

    毕竟,地球上的植物品种实在太多了,就算偶然冒出来一些新鲜玩意,也不一定网上就有。而处于谨慎小心的原则,毕竟,人家戚雁舞是藏在裤裆里面的,所以,她没有把火凤凰拍了照片,发网上咨询查证。

    客厅里面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即墨青莲站了起来,果然,外面,牛大傻是声音传了过来:“姐,这是什么花,这么好看?”

    “火凤凰!”即墨青莲信口答道,反正也不知道那花叫什么名称,暂且就先管它叫“火凤凰”吧。

    “哪里来的?”牛大傻伸手摸了摸那宛如翠玉一般晶莹剔透的叶片,笑道,“这花像是火焰,只是颜色鲜亮,倒也不算什么稀奇,只是这花子儿,模样长得真好看,正如凤羽一般,不亏叫火凤凰。”

    “你猜!”即墨青莲笑得眉眼弯弯,晃动一根白嫩嫩的手指,在牛大傻面前摇了摇。

    “那厮藏在裤裆里面的那个根系?”牛大傻毕竟不是真正的傻子,看着即墨青莲的模样,立刻就猜着了。

    “嗯!”即墨青莲点头笑道,“可不是——我弄了一点玉露,结果,就长成了这样,看着倒是好看,我刚才上网查了一下子,没有找到有关的资料,也不知道这东西有什么用。”

    “明天问问那王八蛋,不就知道了?”牛大傻笑道,“我就上来看看你,姐,你没被吓着吧?”

    “开始很害怕,现在好多了!”即墨青莲笑道,她说的是实话,刚刚一开始,被那劫匪戚雁舞劫持的时候,她吓得不行,但后来就渐渐的冷静下来了,这等时候,害怕又有什么用?

    对方是人,她也是人,而且,他们还有两个人,牛大傻还有一身不错的武功,未必见得谁就比谁更有优势了。

    那个人似乎还受了点伤,开始的时候,即墨青莲是不知道那个戚雁舞受了重伤的,只以为是些些轻伤,毕竟,他还能够躲进他们的破面包车,拿枪劫持他们。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花奴(1)

    牛大傻又看了一眼那盆火凤凰,心中也狐疑,这是一盆普通的植物而已,是很好看,但还比不上牡丹花好看,又什么用了?而且凭感觉,这也不像是什么珍稀药材,如果真是药材,他们两个就不算不认识,至少也可以分辨一点。

    真不知道那个戚雁舞,为什么把这样的东西藏在裤裆里面,难道那王八蛋有什么特殊爱好?

    嗯?即墨青莲给它取了一个名字——火凤凰!倒是没有取错了名,凤凰虽然是神鸟,终究还是鸟的。

    想到这里,牛大傻没来由的脸上一热,讪讪笑道:“姐,我就上来看看你,我下楼去做饭。”

    “对了,那家伙——”即墨青莲想到那个倒霉蛋劫匪戚雁舞,问道,“他没事吧?”

    “没!”牛大傻笑道,“那家伙身上的止血药是好东西,如果没有那玩意,我们这里又没有备用的血浆,还真是麻烦,幸好那家伙自己做过一些简单的伤口处置,没有大碍,我已经帮他把子弹壳取了出来,休息数日,想来就可以恢复了。”

    “过上两天,赶紧打发他走吧!”即墨青莲皱眉道,回春坊住了这么一个陌生人,她还真是不习惯。

    事实上,刚才她是被吓着了,现在细细想想,若是把这人直接交给警察,或者丢医院里面,都比带回家合适。

    “打发他走?”牛大傻挑眉,半晌才道,“那我的医疗费找谁要去?就他身上那几毛钱,远远不够支付药费。”

    “难道你还准备长期留下他不成?”即墨青莲问道,果然,傻子的思维是不能够以正常人的想法来揣摩的。

    “当然!”牛大傻点头道,“留下他给你做花奴!”

    这句话,刚才他回来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即墨青莲只以为他是开玩笑,而现在看来,他似乎是当真的。

    即墨青莲摇摇头,算了,反正人是他放倒的,也是他救的,他爱怎么折腾也由着他去,只要不闹麻烦就成了。

    “我下楼做饭去,等下就可以吃了!”牛大傻说着,转身下楼,看着即墨青莲似乎不怎么反对,回春坊收一个花奴,他也放下心来。

    嘿……免费送上门来的试验品,他要是就让他这么跑了,他就是真正的傻子了。

    接下来的日子,即墨青莲依然和往常一样,每天就泡在房间里面看书,有了徐子慕那十万元购买牡丹花的钱,虽然她没有收到徐伯夷一分钱的诊金,但却摆脱了目前的经济窘迫之态,安逸的过着小日子。

    大概是从小就没有受过贫穷,所以,即墨青莲对于钱的要求,一向不太高,够用就成了。只要不像原本一样,折腾得她焦头烂额的就成。

    沈烨钦藏书丰富,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每天慢慢的翻着书,眺望西湖无限风光。

    牛大傻也和往常一样,每天早起打拳,收拾屋子,买菜做饭,每天都变化着不同的菜式,然后他最近迷上了那些花花草草,每天早上打拳过后,就会采集新鲜的玫瑰花下来。

    即墨青莲好奇,问他采集那么多花做什么?

    牛大傻乐呵呵的笑着,说是给她提炼一点精油。幸好,那些被玉露滋养过后的玫瑰花,生长快捷,花朵艳丽,他爱采集了提炼精油,就让他去弄好了。

    反正,有了上次灵芝液的经验,即墨青莲知道,对于药物的提纯,牛大傻很在行。而她却只懂得理论知识,从来没有亲自提纯过什么药物。

    另外,牛大傻挑着东面的墙角,围了篱笆墙起来,开辟出一块小小的药圃,种植一些草药,除了人参,他又弄了一些何首乌,天麻,黄精等等药材,央求着即墨青莲给他撒点玉露下去,让这些普通的药材,变成灵药。

    即墨青莲自己也好奇,自然不会拒绝。

    于是,原本普通的回春坊内,如今草木旺盛,鸟语花香,更夹着淡淡的药香,沁人心扉。

    这日午饭过后,即墨青莲回房午休,而牛大傻却端着饭菜,向地下室走去——

    “你等等!”即墨青莲想起那个劫匪,叫住牛大傻道,“我算算时间,好像有四五天了,那个戚雁舞,伤势如何?”

    “他恢复的很快!”牛大傻笑道,“已经能够自己吃饭了,你看,我这不是给他送饭去?”

    “既然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不如早些打发他走吧!”即墨青莲皱眉道,“留着他终究不妥。”把一个劫匪藏在家中,也只有牛大傻这个傻子才做得出来。

    “就这么放他走,我不甘心。”牛大傻摇头道,“他差点就伤了你!”

    “我这个当事人都不介意了,你介意什么?”即墨青莲轻笑,转身上楼去,“反正,他是你抓的,按照古代罗马人的规矩,你有权处置俘虏。”

    牛大傻也被她最后一句话逗的笑了起来:“你都说了,我有权处置,那么就把这个王八蛋交给我处置吧,放心,我不会招惹麻烦的。”

    即墨青莲摊摊手,不再说什么,转身向楼上走去,对于她来说,留下一个劫匪下来,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

    但她看得出来,牛大傻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对那个戚雁舞很有兴趣,想要留他下来,更想要把那倒霉蛋训练成为她的花奴。

    哎!傻子的思维,果然和正常人不同。

    即墨青莲不在反对留下戚雁舞,牛大傻心情大好,哼着小曲,端着饭菜径自去了地下室。五天的时间,戚雁舞的伤口已经结痂,牛大傻说过,明后天就可以拆线了,也就意味着,他快要痊愈了。

    对此,戚雁舞心中很是好奇,他自己的伤,到底有多重,他心知肚明,就算去那些一流的大医院,特护照料,只怕没有十天半月的,也不会回复的这么好。

    但现在,他恢复的很好,这还是那个傻子对他饮食苛刻,野蛮资料下的后果,否则,戚雁舞感觉,他甚至能够空手博虎了。

    有一点他可以证明,牛大傻的治疗确实很野蛮,比如说,动用外科手术不给麻醉,差点活生生的痛死他,再比如说,就算是现在,那个该死的傻子,也拿着镣铐把他锁在手术室内。

    戚雁舞却是知道的,牛大傻对他用的药,绝对是特效的——效果好到出乎意外。

正文 第四十四章 花奴(2)

    让戚雁舞感觉奇怪莫名的就是,这个手术室,难道本来就是一间囚室?现在锁着他手脚的镣铐,可都是合金铸成,坚固无比——说不好听的,这简直就不是锁人的镣铐,而是锁什么猛兽的。

    反正,在伤势略有好转过后,他不是没有想过跑路,但当他仔仔细细的研究了这些镣铐过后,他彻底的失望了,除非,那个牛大傻愿意给他打开镣铐,否则,他想要挣脱镣铐跑路,简直是不太可能的。

    而且,这镣铐的锁也不同一般,应该是那种繁琐的鸳鸯锁?这种仅仅只听得传说中的东西,在现实中活生生的出现,换成往日,戚雁舞或者会高兴一下子,然后把这些镣铐带回去,给有些喜欢研究机关锁术的变态们研究一下子。

    只是现在,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毕竟,这坚固的镣铐,变态的鸳鸯锁,锁着的人是他。

    就算没有这些镣铐锁住,戚雁舞现在也知道,他走不了了,自从他伤势开始快速回复的时候,那个自己号称是傻子的青年壮汉,就每天给他注射一种古怪的药剂,他不知道那是什么药,但可以猜测出来,那应该是一种慢性毒药。

    外面,传来脚步声,牛大傻哼着走掉的小曲,走进手术室。

    “你今天看起来气色不错!”牛大傻把手中一大盘白米饭,放在了他的面前。

    “谢谢!”牛大傻一天只给他一顿饭,戚雁舞老早就饿的眼冒金星,也不顾手上沉重的镣铐,当即抓过筷子,就往嘴里扒拉米饭,至于菜不菜的,他已经不在乎了。

    牛大傻的手艺是真的不错,就算是普通的青菜豆腐,他都能够做的有滋有味。当然,戚雁舞把这个归类为自己太饿了,才会吃什么东西有比较有滋味。

    “你今天似乎心情不错!”戚雁舞扒拉了一大口米饭,含糊不清的说道,“有什么好事?”

    “你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嘿嘿,这算不算什么好事?”牛大傻凑近他,盯着他一个劲的猛瞧,只看的戚雁舞不仅寒毛直竖,忙着略略的退后一点,拉开距离。

    “你要做什么?”戚雁舞微微皱眉,好奇的问道,“难道你盼着我伤好?”

    “当然!”牛大傻连连点头道,“你要是一直都不好,我还得每天倒贴米饭药费白养着你,你伤好了,就可以干活了!”

    “做花奴?”戚雁舞咽下口中的米饭,皱眉道,“能够给一杯白开水吗?你这是虐待,就算监狱里面的饭菜,也比你这个有营养。”

    牛大傻今天心情很不错,转身倒了一杯白开水给他,乐呵呵的一脸傻笑,戚雁舞用力了的灌了一口水,心中无限狐疑,开始的时候,牛大傻说要让他做“花奴”,他以为是开玩笑,但现在看来,这个傻子把他带回来的目的,似乎就是为了让他做个“花奴”。

    “就你,还挑剔营养?”牛大傻冷笑道,“大爷我没有一天揍你五次,算是客气了!”

    “牛先生,你不会真准备让我留在这里给你做花奴吧?”对于这个问题,戚雁舞很是好奇,不理会牛大傻的威胁,大口大口的扒拉着米饭,问道。

    “当然!”牛大傻点头道,“大爷我把你扛回来,就是看你小子长得人模狗样的,正好还是我姐喜欢的类型,所以——准备把你医治好了,然后让你给我姐做花奴。”

    “做你家花奴,需要做什么?”戚雁舞问道,心中暗暗叨咕,“这个傻子口中的姐姐,应该就是那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她明显比他小啊?”

    “给我姐打扫屋子,洗衣服,照顾好一切饮食起居,还有侍候好院子里面的花花草草——重点是,你得保护好我姐的安全。”

    “若是我说不呢?”戚雁舞试探性的问道。

    “这地方不是普通的手术室,你应该已经知道!”牛大傻直截了当的说道,“你可以说不,你也可以试图逃跑,但如果你不能够成功,那么,你这个花奴就做花肥吧!”

    这不是威胁,戚雁舞心中很是明白,如果他想要逃跑,也许,这个傻子真的会杀了他,把他变成花肥。

    这个手术室中,有着很多他不知道的危险东西,而这个自己号称是“傻子”的人,实际上却相当的危险。

    戚雁舞苦笑,难怪——他会把一个劫匪带回家,原来是有恃无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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