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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日子 作者:开花不结果-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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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日子》作者:开花不结果


晋江2012…07…07VIP完结

当前被收藏数: 2962 

文章积分: 18;630;354 

文案:
刘彦的日子过得寡然无味,三十几岁的人,整天骑三轮车摆摊,

供儿子上学,孝敬家中父母,除了老婆跟人跑了这一点,

他的生活里没有一点可成为别人谈资的东西。

极偶然遇见一个老同学,是个从小就让他抬头仰望的家伙,人家却不认得他,

传言事业有成家世不俗又长得人模人样的人,

却天天跑到他的摊子前买一份两块钱的早餐,

刘彦心里感叹,贵人不但多忘事,还特别偏爱小馄饨。

排雷:

本文主角皆为大叔。

受结过婚,有一个儿子。

阴谋阳谋啥的木有,有的只是生活琐碎。

温柔腹黑大叔攻X老实人妻大叔受,温馨治愈,1VS1,HE

内容标签:近水楼台 情有独钟 种田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刘彦,凌云端 ┃ 配角: ┃ 其它:1VS1,HE


楔子

  2009年1月3号/星期六/大太阳
  我叫凌小留,今年九岁,在求知小学上二年级。这是我第一次写日记,因为叔叔说,每个孩子都会写日记,等将来长大了,这就会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虽然我不知道日记为什么会变成财富,但还是听话地写了,叔叔说我是个好孩子。^…^
  
  2009年1月15日/星期四/下雪了
  今天同桌妍妍问我为什么没有妈妈,我说不知道。但是我有一个大家庭,有爸爸、叔叔和哥哥,我们四个是一家人,住在一个大房子里。我觉得我是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因为我能一个人睡觉,不像爸爸,他总是半夜偷偷地摸进叔叔的房间,他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起来小便时看见好几次了,可是哥哥跟我说要当做没看见。为什么呢?我问他。他说等我长大了就知道了。我想快点长大,妍妍说等我长大了她就嫁给我,如果我能明天就长大就好了。
  
  2009年2月7日/星期六/阴阴的
  今天我很伤心,因为有人觉得我的名字太难听,妍妍也这么认为,她说以后不当我老婆了,她要嫁给别人。我哭着回家了。晚饭时我问叔叔为什么要给我取这个名字,可不可以改。叔叔瞪了爸爸一眼,然后摸着我的头,说以后我肯定会碰到一个好女孩,她如果真心喜欢我,就不会嫌弃我的名字。我想了想,决定相信叔叔,因为他从来不会骗我。妍妍不喜欢我的名字,她是个坏女孩。
  
  2009年2月8日/星期日/天比昨天阴
  今天我更加伤心了,因为昨天晚上睡觉之前,哥哥偷偷告诉我,我的名字是爸爸取的,他本来打算给我取凌小刘,因为他姓凌,叔叔姓刘,后来叔叔觉得不好,就改成凌小留了。
  呜……大人都是坏蛋,他们伤害了我!
  
  2009年2月9日/星期一/太阳出来了
  早上叔叔起来给我做了小馄饨,这是我最爱吃的东西了,叔叔特别给我做的,没有爸爸的份,他只能坐在旁边啃干巴巴的面包^ ^。我决定原谅叔叔。
  
  2009年3月11日/星期三/很多乌云
  爸爸看起来很可怕,因为叔叔又回来晚了。叔叔开了一家小吃店,店里生意很好,他总是很忙,最近还常常不能跟我们一起吃饭。每一次他不回来,饭桌上就会跟地狱一样恐怖,因为爸爸一直在笑,别人都说他笑得很好看,可是这种时候,他的笑容却像能笑到人心里去一样,笑得我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呜……叔叔你快回来,爸爸太可怕了。
  
  2009年3月12日/星期四/天气很好
  今天一切都很好,天气很好,爸爸很好,我很好,哥哥也很好,但是叔叔看起来有一点不好,他一直没出房间。爸爸还在笑,但这次他笑得就跟外边的天气一样好看,用我们老师的话说,就跟春风一般让人觉得舒服。我想叔叔肯定不这么认为,因为每次爸爸这么笑的时候,他都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爸爸肯定是个坏蛋,他欺负了叔叔,所以才会那么快乐。
  
  …………




朦胧的初次见面

  凌云端这个人,外人提起他时,没有不赞叹的。什么温文有礼、优雅大气、能力出众、英俊不凡、年少有为,凡是个想得起的好词,似乎都能往他身上套。他就像他的名字一般,是个站在云端的人,人们看见他,无一例外的,都得抬头仰望。
  然而若是被他几个朋友听见了,必定要心照不宣地对视一眼,那眼中,明明白白写着:又是一个被外在蒙蔽了的无知民众!
  但无论如何,凌云端确实是个好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他的人生阅历家世背景,翻来覆去地看,仔仔细细地找,绝不会有污点入眼,怎么看,都是个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新社会好青年。
  凌云端出生那会,正赶上十年革命开端,他父母因为政治立场,恐怕要受牵连,就将家里几个孩子全送到他们外公外婆家避难。过了两年,局势转变,加之他两个哥哥姐姐到了读书的年纪,又被接回父母身边照顾,只留下他一个还在外婆家。
  等他也到了该读书时候,父母忙于事业前途,照顾两个孩子,顾不得他,就让他在外婆家继续待着。就这样,一直等到他高中毕业,都没能回父母身边过一天日子,后来更是直接出国留学,一去几年,回来后面对面走过,他的父母亲竟认不出自己的亲生孩子。
  难得凌云端这人,自小爹不亲娘不爱,还能好好成长,不但没有哪里歪了斜了,还长成个事业有成人人称道的成功人士。只是跟家里的关系就一直不咸不淡不好不坏了。前年他外婆去世,外公也早不在人世,他与家里的联系越发寡淡,除了节假日例行问候,平时极少往来。
  他母亲近年退休,在家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有时就就想起这个从小不亲近的小儿子,心生愧疚,不免想为他操劳操劳。只是母子俩个一年到头说不上十句话,她这迟来的母爱,怕是落不到凌云端心里去了。
  凌云端也不奢望这份家庭温暖。
  他一出生就被送到外婆身边,教他说话走路的是外婆,教他读书写字的是老师,教他为人处事的是社会。从头到尾,他的生命中没有父母这样的角色。他似乎也不需要。
  那个家有一对恩爱慈祥的父母,一双优秀出色的儿女,几个环绕膝下的可爱孙儿,这就足够了,实在不需要他给为之添砖加瓦。
  又一次婉言拒绝母亲后,凌云端招来助理,安排工作。
  十月份是他外婆忌日,他准备回去给她上坟,顺便图个耳根清净。
  
  2000年10月,平江镇
  凌云端一直在这里生活到十八岁,这儿可以算是他的故乡了。
  他外婆两年前去世,那时他的事业正值关键时期,全部心力都花在那上面,无暇顾及其他,加之老人家有意隐瞒,以至于等他知晓时,还来不及悲伤,事情就已经过去了。
  若说他这形单影只的寥落人生里,还有谁能让他升起一丝波澜,这个人肯定就是他外婆了。不能见他外婆最后一面一直是他心底一个结,堵在胸口,不吐不快,却又无人可倾诉。
  
  眼前的老式公寓已经很有一段历史了,不论是低矮的窗户,狭小的实木门,还是墙角的裂缝,都仿佛在低低地诉说着自己的故事,曾经的年华。
  就在这间不足一百平米的房子里,凌云端度过了他整个幼年、童年、少年时期。现在回想来,那整整十八年,留在记忆中的却只剩炎热闷燥的夏日里,外婆亲手端上的一碗龟苓膏,沁心透凉的滋味,跨越十五年的时间,依旧萦绕不去。
  
  这间屋子如今在他名下,是他外婆当初执意要留给他的,不然若是按照顺序来,怎么也轮不不上他。
  屋子虽然没人住,但他之前曾一直雇人打扫,因此还算干净。他一路开车回来,精神高度紧张了好几个小时,现在只想好好休息。
  小房间和他记忆中一样,连桌上的摆着的闹钟都还好好的安置着,只是指针早已经不走了,停留在五点二十分的位置,仿佛现在是十五年前一个平凡的午后,他放学回来,走进房间准备做作业。
  他将自己缩在单人床上,小小的床容下一个成年人有些勉强,但他却好似十分惬意,没一会就沉沉睡去。
  
  外边天已经全黑,小地方的晚上自然不像大城市喧嚣繁华,安安静静地,可以听见楼上呵斥小孩的声音。
  凌云端点开手机,荧光照亮眼前一小片地方,现在是晚上九点钟,他的肚子很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他揉揉鼻梁站起来,有些烦恼,这个屋子既没水也没电,看来他今天得另寻地方打发一夜了。
  楼下似乎隐约传来一些声响,他走到临街的窗户侧耳听了听,又打开窗户往外探,看见一辆亮着灯的三轮车停在不远处,这声音就是车上的喇叭传来的,一声紧接一声,“小馄饨——牛肉羹——宽米粉——”,不断循环重复,生意还很不错,这个点正好赶上宵夜时间,三轮车旁围了好几个人。
  香味顺风飘过来,凌云端觉得更加饿了。
  他穿上外套,准备去吃点东西。
  
  这个小摊实在简陋,就是一辆半旧不新的三轮车,用彩条塑料盖了个顶,一盏昏黄的电灯晃晃悠悠地吊着,连人脸都看不清。车子正中央一口锅正冒着热气,里面几十个馄饨沉沉浮浮,一边横架的木板上放着几泡沫碗,碗用一次性塑料袋包着,里边是香菜紫菜虾皮等配料。
  摊主是个男人,在阴影中看不清样貌,就见他熟练地勺起一瓢热水分别倒进碗里,又在锅中搅了几下,手腕一抖,大汤勺中就多了十多个小馄饨,馄饨入碗,递给客人,收钱找钱,一气呵成。
  “您要什么?”人走光了,摊主抬头看凌云端还杵在车前,就主动问他。
  凌云端略一迟疑,说:“一份馄饨。”
  “行,马上就好。”摊主数了十几个馄饨丢进锅里,等熟这段时间,他从车子里拿出一个碗,套好塑料袋,开始配料。
  “香菜和紫菜要吗?”
  “嗯……香菜不要。”
  “要不要辣?”
  “一点。”
  “好。”
  凌云端摸出钱包,抽出一张红色老人头。
  那摊主连连摆手,有几分局促,“没有零钱吗?找不开。”
  凌云端默然,在钱包里翻了翻,更加沉默了。
  摊主似乎比他还不好意思,连声说:“没关系、没关系,可以明天再给我,我每天都来这边。”
  凌云端点点头,没有其他办法了。
  馄饨在锅里飘飘浮浮,袅袅水汽升腾而上,不远处路灯下一条流浪狗歪着头看向这边,身后楼里呵斥小孩的声音还在继续,只是没过多久,就听到“哇——”的一声,那小孩哭了,响亮的哭声在沉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其间还混杂着不知那一家的电视声响,简直成了小城镇特有的夜间交响曲。
  凌云端静静地感受这一切,如此熟悉又如此遥远。
  
  刘彦不动声响的看着对面的客人,虽然看不见脸,但从衣着打扮上就能看出,这不是镇上的人。这个点出来买吃的,如果是镇上人,铁定是短裤背心人字拖,哪会像这位,笔挺的外套,一丝不苟的衬衫领带,一看就是大城市里坐办公室的人,与这地方格格不入。
  这一锅馄饨似乎格外难熟,刘彦用大汤勺搅了搅,还不到时候。
  对面的人一言不发,这样的沉默显得格外尴尬,虽然两人连对方的样貌都没看清,但这种尴尬却不动声色地在两人间流动。
  终于,刘彦忍不住开口,“先生不是本地人吧?”
  凌云端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我在这里长大,外婆住这边。”
  “噢,那就难怪了,我看您这样的打扮,还有刚才拿出来的钱,都是本地没见过的。”
  刚才红色的人民币,去年才发行,流通到这种小地方还得一段时间,刘彦还是在电视新闻上见过一次,不然刚才或许还得闹笑话将这人当成个骗子了。
  凌云端点头,“我今天才回来。”
  两人又是沉默,幸好这时馄饨熟了,刘彦麻利地捞上来装好,递给他。
  凌云端接过,想了想,说:“明天给你钱。”
  刘彦连连点头,“可以可以,就两块钱,什么时候给都不要紧。”
  凌云端点点头,没再说什么。
  看着他离开,刘彦从兜里摸出断了表带的手表看了看,估摸着差不多没人了,准备收摊回家。他才收到一半,就见楼上又下来一个人,赫然是方才的那位客人,只是这次他将外套脱了披在手里,只穿着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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