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艾里克话一出口就马上觉得不对劲了。因为他说出的语言不属于之前的任何一种,英语、西班牙语、汉语、乃至古玛雅语,全都不是。而就跟当时学会说古玛雅语一模一样的情形,只是下意识的。
“嗨,他叫我们过去呢。”
“人说人话,鬼说鬼话。可他是人,怎么会说自然通用语呢?”
“既然他叫我们,那我们就过去吧。”
两只野兔又一蹦一跳到了他身前。
艾里克下意识地继续了刚才的语言:“你们能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你这不是废话么?”好像是灰野兔在说。
“你是人,怎么会说自然通用语呢?”这回是白野兔在说了。
艾里克好奇地问:“什么是自然通用语呢?”
“自然通用语啊,”灰野兔说着又往他身前靠了靠,“就是自然界万物通用的言语,当然了,除了你们这些自命不凡的人类不会以外。”
“那是不是我除了能跟你们说话,还能与其他动物交谈?”
“是的。只要对方动会讲自然通用语,不管是什么东西,哪怕是一坨屎,你也能跟它好好侃上一番。话说你到底是不是人啊。怎么会懂通用语……”
艾里克哭笑不得:“我要不是人那会是什么?我本来对此一窍不通,也是突然就懂了这门语言。”
白野兔说:“不过从你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倒是挺让人着迷的,让我们忍不住想亲近你。”
“什么气息?”
“难以形容。一股自然亲和的气息,有点像迷失找到了归宿,孤单觅得了朋友。”灰野兔争先说道,“从来没有人能像你这样值得信赖。”
“真的?”
“骗你干什么?你不信可以到屋外去试试,不过现在是雪天,有没有东西理你就不清楚了。”
艾里克也想到屋外去试试运气。
“嗨,他出去了。我要开始打盹了。”
“你别得意忘形又在上面撒尿。”
“谁尿床了……那是你的嗜好。”
“那是你!”
“是你。”
……
艾里克刚在屋外吸了口新鲜空气,便有一只麻雀落在了肩膀上。
“你从哪里来?”他试着问它。
麻雀惊叫一声飞到了树枝上,它惊魂未定地盯着他:“天哪!是不是你在说话?”
“是啊。”
“你是个人,怎么不说人话。你怎么会讲自然通用语?”
“我也弄不明白,但你要相信我没有恶意。”
麻雀又飞回到他的肩膀上:“感觉的出来,你温和而亲切。你是个可以信任的人。下雪天,食物难找。天还没亮我就开始觅食了,到现在还是颗粒无收。”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进我的屋子休息一下,我可以给你几个栗子吃。”艾里克慷慨地邀请。
麻雀欣然接受了他的邀请,低飞进了小木屋。“这只可恶的鸟把我吵醒了。”
“你根本就没睡着。”
“那个人真是的,刚学会通用语就知道显摆了。”
“这样下去会不会把林子里的动物全弄进来?”
“那我们不是没有栖身之所了?”
“还好进来的只是一只麻雀,不是秃鹰。”
“我倒是希望有一只秃鹰进来教训教训这只没礼貌的麻雀。”
……
察觉到光露的苏醒使艾里克随即打消了早晨离开树林的念头,他决定再呆上一阵直到彻底了解这一能力。
艾里克几乎与林子的所有动物都有过或多或少的交谈。不管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其中甚至包括了诸多植物。它们对于一个人类能有这种能力表现出了不亚于艾里克自己的惊奇。但它们并未因此对他敬而远之,正如那两只野兔所言,大家都很乐意与他挤在一块儿,聆听他讲述各种各样有趣的故事,当然还有他所擅长的恐怖故事。艾里克俨然成为了树林中的聚焦点。
通过不断与动植物的接洽,艾里克感觉到灵力在体内由起先的加速流动逐渐趋于缓和,就如同狂风暴雨平息成了和风细雨。但这并非是衰弱的迹象,因为他发现能通过短暂的冥想可以控制它的流动速度以及需要到达的身体部位。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冥想成功,他渐渐能凭借一点意识代替冥想来达到这一目的。虽然屡有失败,但相信这种失败只是短时间的,只是熟练与否方面的问题。
夜来临以后,艾里克能听到很多以前所无法听到的声音。大自然的呼吸声比以前更清晰、树木之间的窃窃私语、鸟儿在窝里的呼噜声、鱼儿在水中的嬉闹声等。然后他起伏不定的呼吸渐渐与大自然的呼吸同步,直至安然睡去。
他对体内光露的能力有进一步的认识是发生在天气放晴后的一个下午。一只老猴子抱着一只嗷嗷乱叫的小猴子来到了木屋前,小猴子的左臂有一个很大的血窟窿,血正不停往外流。
“求您救救我儿子吧,它从树上不小心摔了下来,不巧磕到了一块岩上。”
艾里克把小猴子安置在屋内后又犯难了,因为他对医疗急救方面一窍不通。
他为难地说:“我怕我没有本事去救它。”
“不,你可以的。”
“可是我真的不会救人。不,救猴子。”
“凭我们对大自然天生的直觉,你身上具备自然之力。不然你一个人类怎么可能会讲自然通用语呢?”老猴子倒是信心满满。
(试试就试试吧,把你儿子弄死了你可别怪我。)
艾里克心里那么想,嘴上却说:“我尽力而为吧。”
第三章 光露苏醒(下)
说归说,可到底该怎么做呢?什么具备自然之力,目前为止他也就只会勉强操控灵力而已。
艾里克硬着头皮将部分灵力注入到右手,然后凑上前去查看伤口。奇迹在这一刻发生了,他的右手碰触到小猴子的伤口时,有桔色的光芒隐隐闪现。虽然柔弱,但也足够神奇和憾人。
他万分惊奇地收回了右手,手上并无奇异之处。而那层桔色的光芒依旧笼罩在小猴子的伤口处,他透过光看到它的伤口并没有马上愈合,但血已经止住了。从小猴子不吵不闹的情形来看,伤口的疼痛也应该消失了。
看来自己不仅仅是只懂得自然通用语,好像和治疗方面也扯得上一点关系。艾里克想起这应该是小说或者游戏里面牧师才会干的活。
很快,艾里克的这个能力在树林里被广为流传,甚至有别的地方的动物也争相跑来请求他的治疗。而它们,也心甘情愿地为他做一些事情,至少艾里克在吃的方面不用再发愁。
有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帮一只折翼的老鹰疗完伤以后,艾里克从它的口中得知,就在几天前,米拉斯城又与小科潘在萨洛大草原(位于米拉斯城南城门以南)进行了一场持续两天的战争。并以双方均无力再战而告终。不过与他们之间永休止的战争相比,他更关心的还是城里的一些朋友是否还安好。
他想自己应该尽快与罗伊碰面,但在这之前首先得出去打探到艾丽的行踪。
艾里克不想回米拉斯城,于是向老鹰打听附近除了米拉斯城还有哪些有人烟的地方可去。
“离你最近的地方是东边的雨琴村,”老鹰说,“从这里一路往南的话是胡普加提拉镇,那里人烟算得上稠密。”
“离这大概有多远?”
“你要徒步去镇子上的话得赶很长一段路,就算从早上出发,天黑之前也不一定能抵达。”
艾里克决定了,先去胡普加提拉镇。
老猴子一直对艾里克感恩戴德,这回又给他送来了几个瓜果。
“你自己留着吃吧,过个冬天也不容易,我明天一早就要离开这里了。”艾里克说。
“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想去胡普加提拉镇打探一点消息。”
“听说那边离这里有一段距离。”
“不管怎么样,明日天黑之前我必须赶到那里。”
“如果你真要走的话,”老猴子恋恋不舍地说,“我可以叫我的好朋友黑疯子送你一程。”
“黑疯子?那是什么东西?”
“对,黑疯子,我最好的朋友。它不是什么东西,而是一匹脾气暴躁的黑马。我想它能帮到你的忙。”
“如果你的朋友真愿意帮我的忙,那真是太感激不尽了。”
“你身上的气息就足以让许多自然界里的生物乐意效命,我只是充当一个中介而已。我会在明天清晨带着它来这里,现在我必须得去知会它一声。”
临走之际,艾里克又重新整修了一下小木屋,并用通用语刻上了“艾里克的小木屋”。在里面铺上了更多的干草,放了足够的食物,算是留给两只野兔的窝。按照它们的要求,他又把小屋的门封死,只凿了两个洞供它们进出。
老猴子并未食言,它带着黑疯子,一匹高大健壮的黑马准时出现在了木屋前。艾里克在诸多动物的目送下离开了树林,老猴子和两只野兔一直把他送到了林子外面。
“人类,”黑疯子扬开四蹄一边跑一边说,“我不能把你完全送到那个镇子上。”
“为什么?”
“你要知道,我是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
“噢,我懂了。”艾里克明白了黑疯子的话中之意,“我会让你在看得见镇子的时候离开,免得你碰上不怀好意的人。”
“眼见为实。你真是个善意的人,起先老家伙往死里夸你我还不信。好了,请你抱紧我,我要加速了。”
很多事物都讲究自然而然的好,马也不例外。谁要想驯服这样的马,绝非易事。当然,除了他艾里克之外。
黑疯子这匹野马是艾里克骑过的最快的马,太阳还未过顶,他已经能隐约望得见胡普加提拉镇了。又往前慢跑了一段,路上已有三三两两来往的行人。
他对黑疯子说:“就送到这吧,再往前走人会更多,对你来说就多一份危险。现在时间尚早,我走过去绰绰有余。”
“也好,”黑疯子停了下来,“就在这告别吧,恕我不远送了。顺便说一句,你骑在我背上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好像和最亲近的朋友在一起。那么再见了……你叫什么?”
“艾里克。”
“好,那么再见了,艾里克。”
“再见,黑疯子。”
“我不叫黑疯子!”黑疯子愤怒地说,“这个该死的猴子,我叫阿宝。”
黑疯子——阿宝……它叫阿宝?它真的叫阿宝?这么黑这么壮居然叫阿宝?
“抱歉抱歉。再见了,阿宝,路上小心。”
这匹叫阿宝的高头大黑马得意洋洋地嘶鸣着跑开了。
一直望着阿宝,直到消失在视野里,艾里克才转过身继续往胡普加提拉镇走去。
随着不断接近镇子,路上往来的行人逐渐多了起来。不管是匆匆忙忙的还是慢条斯理的,他们无一例外地朝艾里克投来了诧异的目光,并持续行注目礼。就好像甩不掉的虫子,让他很不舒服。
(难道我有什么不对劲吗?)
艾里克停下身来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自认除了衣衫有些褴褛外,着装打扮完全符合民风民俗。他又拂了拂头发,感觉上面黏糊糊油腻腻。他这才想起来好像很久没洗头洗澡了,又时常与动物呆在一块儿,难免会有异味。
艾里克在路边找到了一片小池塘,照了照久违的容貌。不照则已,一照自己把自己吓了一大跳。水镜中的他披头散发,乱蓬蓬的头发死缠烂打在一起,还把头顶撑出一个窝来。他想就算是拾荒者见到他的邋遢也会自惭形洁。
第四章 赏金猎人
清洗一番后,艾里克披着湿漉漉的头发进入了胡普加提拉镇。
名义上是个镇,但远没有他想象中的镇子所应该有的规模。房屋布置凌乱,几条泥路歪歪斜斜,家禽到处乱跑。仅有的几家店铺,也是以饭馆和旅店居多。直观的说法它只是一个打尖住宿的地方,或者是一个驿站。
艾里克摸了摸口袋,剩下的一百米拉还在。他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家饭馆饱餐一顿,这么长时间不食人间烟火的滋味可不好受。
胡普加提拉镇这个小镇,饭馆少,人又多。所以每家饭馆生意都很红火,被挤得满满当当。艾里克找了家相对较少的,挑了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了进去。伙计们忙不迭地围着客人乱转,他坐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张菜单飞到眼前,而伙计则捂着鼻子离他远远的。
菜单上面罗列了五花八门的肉类和少的可怜的素菜。其实从踏入镇子的那一刻起,饱受野果摧残的艾里克就对飘来的阵阵肉香垂涎欲滴,恨不得马上弄几只烧鹅或者烤乳猪解馋。
要是换作以前,他也许早就这么干了。但如今却不得不做一番思想斗争。他看到焖野兔肉就想起睡在脚边的一灰一白两只野兔;看到炖猴脑就想到忠厚的老猴子;看到熏马肉就回想到刚刚才跟自己告别的的黑疯子,不,是阿宝。还有其他的一些动物,它们曾用友善而信任的眼神看着他,静静地坐在旁边听他说话,视他为朋友。艾里克感觉到现在要是吃了它们同类的肉就感觉好像杀了人似的,他成了表里不一的小人。
最终菜单上庞大的肉食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