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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吗?我煮了粥,你吃点吧。”我说着把桌上的粥拿起来。
“哦?”雨晴微微一笑,“原来你也会煮东西呀。”
“唉,你就别取笑我了,我是很少进厨房的,如果要我给自己烧饭做菜,我倒宁愿叫外卖了。”
雨晴开玩笑地说:“哦?做饭给自己吃你也觉得麻烦,现在却跟给我煮粥,我真荣幸呀。”
“这不一样嘛,”我也笑了一下,“你平时给我做早餐和晚饭,现在你病了,当然是由我来为你效劳啦。”
雨晴一笑不语。
“好啦,再说粥就凉啦。”我说着,端着碗,在床边坐下。
雨晴伸手想接过饭碗,我笑了笑,却不把碗给她,说道:“病了就别乱动啦,我喂你吧。”
雨晴脸上微微一红,涩然一笑,没有拒绝。我把碗里的粥,一口一口地喂到雨晴的嘴里。
难得体贴的东方乐扬呀。跟晓薇分手以后,我以为自己这辈子不再会对女人如此细心、体贴了。
雨晴,似乎让我找回了初恋的感觉,似乎让我重新相信,这世界存在真爱。
一碗粥很快就吃完了。我问雨晴:“好吃吗?”
雨晴点了点头,淡笑了一下,说:“很好吃。”
“真的?”我喜道,“这是我第一次煮粥呢,看来我蛮有做厨师的天分嘛,嘿嘿,小心我把你的大厨位置抢去了。”
“不用抢了,我把大厨的位置直接让给你吧,”雨晴抿嘴一笑,“从今天开始,早餐和晚饭就由你负责了。”
我吐了吐了舌头,说:“这大厨的位置我还是不要了,呵呵。我再给你舀一碗粥吧。”
“好,谢谢。”
其实煮粥也不是太难嘛,虽然我弄了好几个小时,但才第一次煮,就能煮出令雨晴这种厨房高手也赞不绝口的粥,看来我真的很有做厨师的潜力。
我沾沾自喜地走到厨房,舀一碗粥,正准备回到雨晴房间,忽然想,何不尝一尝自己的绝妙厨艺?
本来我想拿一个没用过的碗,给自己再舀一碗粥,但不知怎的,那一刻,我把雨晴当成了自己的女朋友。跟女朋友共用一只碗有什么问题?于是我把手中的碗直接送到嘴边,喝了一口粥,心中有点紧张,也有点甜蜜。
明白这是怎样的感觉吗?如果你在追求一个你非常喜欢的女孩子,而这女孩子毫不介意跟你共喝一杯饮料,那么你那时的感觉,就有点像我现在的感觉了。
本来心中还在甜蜜,但粥一进口,我的喉咙一阵麻痹,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TNND的好难吃!
我想即使是猪,吃了这样的粥,也要吐出来。
真的好难吃!我TMD从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
唉,真难明白雨晴为什么能眉头也不皱一下,就把这样的一碗不知是什么的液体喝完。
我放下碗,回到雨晴的房间。雨晴见我空手进来,有点好奇地问:“咦,你不是说再给我舀一碗粥吗?”
我苦笑了一下:“那液体也能叫粥吗?阿晴呀,怎么那么难吃的东西,你也要把它喝完呀?唉,你已经在发烧了,还吃这种东西,待会肚子不舒服,病上加病,那就糟了。”
“没这么夸张啦,”雨晴格的一笑,“哪有这么难吃呀?只是味道淡了一点,但还是不错的。我第一次煮粥的时候,比你差得多了。”
我又苦笑了一下:“唉,你就别安慰我了。我到外头给你买……”
我还没说完,雨晴说:“不,不败,我真的爱吃,你能不能给我再舀一碗?我说真的。”
她说得如此认真,我还能说不吗?于是摇了摇头,又给雨晴舀了一碗那难吃的液体。雨晴吃得很高兴,这高兴怎么看也不像假装的,如果我不是亲自尝过,只看雨晴这表情,我一定会认为她所吃的是味道极美的佳肴。
吃过那难吃的液体,我又让雨晴吃了一次药,接着对她说:“你睡一会吧,睡醒就不会这么难受了。”
我说完,正准备转身离开,雨晴却叫住了我:“不败,我睡不着,你留下来陪我聊天,好不好?”
卷二 043:最后的回忆
看着雨晴这期盼的眼神,看着她这有点楚楚可怜,又有点像在撒娇的表情,我怎么还能够拒绝?我笑了笑,很爽快地说:“好呀,但你想睡的时候,一定要告诉我。”
“好!”雨晴像小孩子一样,很愉快地回答道。
于是我在床边坐了下来,顺手摸了摸雨晴的前额,说道:“嗯,好像没刚才那么烫了。”
“因为吃了你煮的粥嘛。”雨晴呵呵一笑。
“你就别挖苦我了。”我苦笑着,接着轻轻吁了口气,换了一种很认真的语气说:“阿晴,都是我不好,如果你不是要帮我找戒指,就不会因为淋雨而病倒了。”
雨晴摇了摇头:“你跟我一起淋雨,但却只有我病倒了,只能说是我的身体不好嘛,怎么能怪你?”
“傻瓜。”我舒了口气。
“对啦,说起那戒指,我都忘记还给你了。”雨晴说罢,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戒指,递给我。
我接过戒指,笑了笑。那一瞬间,我觉得这晓薇留给我唯一物品,一点也不重要了。如果能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不会因为这戒指而把雨晴骂一顿。
雨晴见我拿着戒指发呆,轻声问道:“想起你跟这戒指的故事?”
我勉强一笑,说:“是时候把这故事在脑海中锁起来了。”
雨晴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她没有问我关于这枚戒指的故事。她大概知道,我愿意说的话,她不问我也会说,我不想说的话,她多问也没意思。
“你想知道我过去的事吗?你想知道这枚戒指是谁送给我的吗?你想知道为什么昨天戒指丢失时,我会这么紧张、激动吗?”
雨晴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说的话,我会很认真地听。”
“嗯,”我点了点头,“那么现在就让我把这故事从头到尾地说一遍吧,说完这遍,我真的要把这个故事在回忆中封存起来了。”
“写东西的人就是不一样,说起话来也这么文绉绉。”雨晴嫣然一笑。
我也笑了一下,接着长长地叹了口气。雨晴不再插话,收起笑容,认真聆听。
“这戒指是我以前的女朋友送给我的。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目前唯一的一个女朋友。她叫何晓薇。”
“何晓薇?”雨晴忍不住说道。
“是的,跟你同姓。”
“嗯。”
“我跟她相识在是三年前,2003年的11月25日。11月25日,也是我跟你初次见面的日子。真的好巧,好像冥冥之中,一切都安排好似的。”
雨晴稍微把头低下,轻声说:“你还记得呀?”
她的意思是“你还记得你跟晓薇相识的日子”,还是“你还记得你跟我初次见面的日子”?不管了,当是后者吧。
“当然记得呀,才十多天前的事嘛,我又不是失忆。对啦,那天在万佳的餐厅里,你捡到我丢的钱,干嘛要还给我呢?”
我本以为雨晴的答案是什么“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或“花捡回来的钱,不会感到快乐”之类的,没想到,她的回答却很有意思。
她想了一想,说:“如果没把钱还你,就不会跟你认识了。”
我呆了一下,还在想她的话,她又说:“能认识你,比捡到一千张一百元、一万张一百元,还要好。”
她的话语是那么的真挚,让我在一刹那间,内心感到无比温暖。我没有说话,她也没有说话。我们就这样在温馨的气氛中沉默了几十秒。终于,雨晴轻声打开了话题:“后来你跟何晓薇怎样了?”
于是,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粗略地告诉了雨晴。虽然我说得很随意,很多细节都没有提到,但至少已把我跟晓薇相识、相恋、分手的整个过程说清楚地说了出来。记得以前有人跟我说过,不能对现在的女朋友说自己跟以前的女朋友一起发生的事,因为女孩子总是小气的,尽管口上不说,但心里会嫉妒,会不舒服。
那么我把我跟晓薇的故事全部告诉雨晴,是对还是错?我不知道。告诉雨晴,应该没关系吧,一来她现在又不是我的女朋友(现在不是?难道以后会是?);二来我总觉得她不是那种小气的、心胸狭窄的女孩子。然而虽然这样想,但把整个故事说完以后,我却有点后悔了。不知雨晴在听我说我跟晓薇的故事时,心里是怎样的感觉?
既然有点后悔,那就做点什么来补偿吧。
于是我站起身来,走到窗边,望向雨晴,说:“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现在我对晓薇,不爱也不恨。这枚戒指,再也没有意义了。”我说着,把拿着戒指的手伸出窗外,准备把戒指扔下去。
我要让雨晴确信,我真的把对晓薇的感情完完全全地放下了。从今以后,对何晓薇,我不会再心软!不会再犹豫不决!
我为什么要向雨晴证明我不再想念晓薇?雨晴又不是我的女朋友,我干嘛要这样做?
我自己也想不明白。但至少我知道,我这样做,雨晴会高兴。
“等一下!”没想到雨晴却这样叫住了我。
“什么?”
“别扔!”
“吓?”
雨晴顿了顿,说:“晓薇让你曾经快乐过,这枚戒指是你快乐的见证,为什么要扔掉呢?你们虽然分开了,但曾经能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人生很短,回忆是很宝贵的,为什么非要让回忆消失不可呢?”
雨晴竟然会说这样的话?我整个人呆住了。
“是真的,乐扬,”雨晴接着说,“我们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不同的人,跟每一个人相处的回忆,都是值得保存的。虽然晓薇伤害过你,但她也爱过你呀,你们一起也快乐过呀,我不希望你跟她分开以后,留给你的,只有恨。乐扬,听我说,把这枚戒指保存起来,把这段记忆保存起来,这对你来说,是很珍贵的东西。”
我听着,鼻尖儿又有点酸了。我TMD怎么那么容易感动?以前都不是这样的。大概是雨晴的举动,雨晴的话,太容易令人感动了。
雨晴轻轻叹了口气,说:“乐扬,现在我们认识了,住在一起,也是一种缘分。或许有一天我们不会再住在一起,但我希望你也能一直保存着这段回忆,会偶然想起曾经有我这样一个人,在你的生命中出现过。”
听了这句话,我真的好想哭出来。我甚至想像小孩子一样大嚷:“不!我要一直跟你住在一起!我们不会分开!我不要你只留在我的回忆中!我要你真实地留在我身边!”
啊?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我真的不想让雨晴离开我?我想要一辈子跟她生活在一起?难道……
我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深深地爱上了何雨晴?
卷二 044:关于雨晴脸上的胎记
“怎么愣住了,乐扬?”雨晴捉住我的手臂,把我轻轻摇晃了一下。
“没什么,”我回过神来,“在想一些事。”
“嗯。”雨晴点了点头。她没有问我在想什么。她不是那种什么都非知道不可,什么都要问得清清楚楚的笨女人。
是呀,我跟雨晴现在同居,只是暂时的,终有一天,她会离开。不是吗?如果我交女朋友了,我的女朋友会允许我跟另一个女孩子同居?同样道理,如果雨晴交男朋友了,难道她的男朋友会允许她继续跟我住在一起?
雨晴的男朋友?或许有一天,雨晴真的交上了男朋友,她完全属于了那个男人……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就很不舒服。
我不想让别人占有雨晴!
是的,我的确是这样想:我不能忍受雨晴成为了别人的女朋友,更不能忍受雨晴跟别的男人同居、结婚。
这么说,我是真的爱上雨晴了?要不,我怎么会嫉妒?
可是……
唉,说到底,我还是很在意雨晴脸上的胎记。
紫红色的胎记!刺眼的胎记!
要我每天近距离对着这张脸,我能接受吗?要我真心地吻这张脸,我能做到吗?
突然,我想起三年前在网上看过的一篇文章。
外国一个美丽的女孩,在一次车祸后,毁容了,容貌变得十分可怕,五官扭曲,脸色蜡黄,没有头发,像干尸,像外星人,总之一望下去,准会大吓一跳(当时我是在晚上看这篇文章的,首次看到那女孩车祸后的图片时,心中不寒而栗)。然而她的男朋友,一个英俊的小伙子,却义无反顾地爱着她,一直陪伴着她,照顾着她。这是一种怎样的爱?是一种超越了肉体的爱?
记得当时晓薇也看了这篇文章。那时她问我,如果她也毁容了,就跟那女孩一样,我还会爱她吗?我很认真地想了很久,说,我也不知道,应该会吧。晓薇却说,如果她变成那样子,她宁愿自杀。
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这个问题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不管晓薇变成怎样,我都不会再爱她了。很多热恋中的人喜欢问对方:如果我怎样怎样(什么毁容啊瞎了一只眼呀断了一条腿呀等等),你还会爱我吗?或是如果我死了,你会爱别人吗?其实这样的问题意义不大,因为往往没等你怎样怎样,你们就已经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