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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子孙在天涯-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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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啦,先生。我父亲从小只对我讲中国话!”

太好了!“富商”心想,我第一眼见着他时就隐隐地感到这点,果不出所料!“以后叫我亨利。”

“是,亨利。我的名字叫万胜。”万胜高兴地伸出了手,与亨利紧握。他是自己离家后遇上的第一个朋友。

“如果你愿意,上岸后当我的助手如何?”亨利十分恳切地望着他。

万胜却摇了摇头,面带歉意地说:“实不相瞒,我已计划好了去新中华府的金山镇,为那儿的张国利大人效力。”

亨利在心中一笑。世上竟然有这么巧的事,真要感谢上帝!“万胜,你相信命运吗?”

他被这一突如其来的问题问住了。记得母亲常说,一个人的命运是上帝决定的,不能不从,可自己当时完全不理解什么叫命运?“我不知该如何回答你的问题,我自己没有切身感受。”

“你应该信!”亨利十分肯定地说。“知道吗?我们这艘船的目的地正是金山镇,而我也是去为那位张先生工作的!”

上篇 第九章 编练模范军

巨大的金山镇城楼渐渐驶近。城楼最高处,一面红绸缎子旗迎风招展,旗上闪耀着一个醒目的大字--新。万胜换上了亨利送的呢子大衣,早早地站在大风呼啸的甲板上翘首观望。熙熙攘攘的码头上,各种南北风味小吃摊比比皆是,商贩大声吆喝着:“菜肉馄饨,大肉馅饼……”

这是他生平头一回从别人口中听到父亲教他的汉语,心情顿时变得无比激动。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万胜随着一小队英国商人来到一座高大的牌楼前。牌楼上,四个烫金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大明海关。

“你们哪位是亨利大人?”一名官府差役在牌楼口大喊。万胜指了指亨利,差役连忙挥手示意。一架大轿无声地停在他们面前。“亨利大人,知府大人有请!”

亨利指着万胜说:“他与我同行。”差役会意地一点头。又一架大轿被抬了过来。

万胜望了一眼那些光着膀子的轿夫,他们黝黑的肩膀被磨得红肿红肿。他的心一阵紧缩。“我还是步行吧。”

那差役象看怪物一样打量了万胜一番。他摇着头嘀咕道:“这些洋人,真不可思议!”轿子队开始缓慢地向衙门方向移动。

领略了金山镇的许多富家大宅后,新中华知府衙门却没有万胜想象的那么雄伟壮观,只有大门口的两只石狮为衙门稍稍增添了一丝威严。

“贵客登门,有失远迎啊!”一位穿着旧官袍的大人笑呵呵地从里面走了出来。他意外地发现眼前站着两位穿洋装的人,“在下新中华知府张国利,请问你们两位那位是……”

原来他就是父亲常提起的张大人,万胜高兴地想,他果真象爸所说的那样和蔼可亲。万胜按父亲教的礼节,一作揖。“张大人,这位是亨利先生。我姓王,名万胜,是他的旅行伙伴。”

张国利听到一个“洋人”会说如此流利的汉语,暗吃一惊。他笑着招呼道:“亨利教官和这位王贤士,里面请!”

“贵客远道而来,一定劳累不堪。本官已安排好了亨利教官的住宿,您先在那儿歇息数日再去新军军营吧!”张大人在大堂内礼节性地说。

亨利将帽子按在胸前,微鞠一躬。“感谢张先生的美意,但军机大事刻不容缓,我建议明天一早就开始练兵!”

“亨利教官不辞劳苦真是令人敬佩啊!好,我们明日校军场见!”

万胜以流利的中英语帮助翻译了所有对话。张大人越听越惊奇,在辞别亨利后立刻将他招入内室。

“王贤士,你的到来令本官十分惊喜。请问贤士从何而来?”万胜简要地叙述了自己的身世。

“王二?你是说那个挑行李的小二?”张大人惊讶得合不拢嘴。

“正是。”

“哈哈,这个小二,不仅活得好好的,还娶妻生子,真有他的!”张国利开怀大笑。十几年来,他一直为当初丢下王二的决定而内疚,现在心中的那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王贤士,难得你一片保国之心。新军那儿正需要一位象你这样的翻译,明日你就与亨利教官一起去校军场,一定要协助他好好练兵,看那帮西夷强盗再敢入侵?”

万胜迟疑了一下。尽管他早已知道亨利的教官身份,但对于自己从军打仗却无心理准备。记得母亲常说,要多做善事,少去舞刀弄枪。可她又说过,对付那些西班牙强盗是例外,他们个个都罪有应得!

他挺身抱拳,大声答道:“多谢张大人,我一定不辜负您的期望!”

走出衙门前,万胜提出想入父亲学习的那所学堂,学写汉字。

“你父亲没教过你写字?”张大人问。万胜摇了摇头。

“这个小二,还是那老毛病!”张国利叹了一口气说。“当年那所学堂现已停办。这样吧,我让官办小学的语文老师晚上为你补课。”

“谢大人!”

五百名身强体壮、精神抖擞的新军士兵肩扛新型火绳枪,手提锋利的战斧在校军场上列队。他们是几经挑选而出的模范士兵,是全新中华府的骄傲。

“全部放下你们的枪,今天不需要,明天也不需要!”亨利教官出人意料地下达了第一道命令。

“什么?没有武器,怎么叫军队?”士兵们窃窃私语道。

亨利厉声大喝:“对于长官的话只有一种回答,那就是‘是,长官!’,你们在说什么?”

“是,长官!”众人勉强答话。

“好,今天你们要学的是‘时间’!”

谁不知道时间?这个洋人竟敢把我们当小孩耍!大家忿忿地想。

“一天有二十四小时,一小时有六十分钟,一分钟有六十秒钟。”

分?秒?那是什么?士兵们忽然糊涂了。在以农为本的中国社会,时间并不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农民种地虽然辛苦,但节奏不快,也不需要象机器运转那样精确。对于这些大都为农民出身的士兵来说,别说分秒,能记住时辰就不错了。

亨利扫视一眼这些迷惑的面孔,继续高声说道:“你们仔细听鼓声,一秒钟敲一下,这就是时间的节奏……在战场上每一分每一秒都至关重要,明白了吗?”

“明白,长官!”大家似懂非懂地答道。

“现在你们跟着鼓声走步,一声一踏步,一定要掌握节奏……你!快了一拍,出去罚跑一圈;还有你,也出去!”亨利严厉训斥那些违规的士兵。

万胜站在队列的最前面,既当翻译又当示范。他动作准确,步步到位,亨利暗自庆幸自己找到了个好帮手。

经过几天的训练,模范军的队列大有长进,但亨利仍一脸的不满。“步点是对了,但你们的步子长短不一!你们看看,这区区五百人就走得如此参差不齐,要是五千人,五万人,会成什么样?重新再来!”

“走步走步,想踢死敌人不成?”训练过后,终于有人发牢骚了。

“那洋教官一定要我们走得齐,可我们是来杀敌的,不是来表演的!”

这时,万胜无意中向他们走来,发牢骚的士兵马上相互使了个眼色,四散而去。万胜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其实他很想帮他们,令他为难的是这些士兵把自己也当成了洋人而敬而远之。

只有一名瘦高个子士兵没有走。

“你叫什么名字?”万胜笑着问。

“高望杰。”他挺直了腰板,两眼炯炯有神地望着对方。

“高望杰,告诉我,你们为什么见了洋人这么怕?”

高望杰做了个为难的表情。“他们说,那些洋教士喜欢将新生儿放在盆里煮着吃。”

万胜差点儿笑出声来。“我也是基督徒,你看我象是吞食婴儿的恶魔吗?”

“你跟他们不同,你长得顺眼多了。”

万胜不自禁地拍了拍高望杰的肩膀,他很高兴有人能这样坦诚地与自己交谈。当他得知对方原本当过猎人时,变得愈加兴奋。“太巧了,我也喜欢打猎,哪天咱们一起去林子里切磋切磋技艺。(奇*书*网…整*理*提*供)”高望杰爽朗地一点头。

“说起打猎,你的眼力一定不错。站在大队里打排枪太可惜了,以后我会向张大人建议,将你们这些神枪手们选拔出来,重点训练。”

“多谢王助教!”高望杰原先从未想过自己具备什么特殊才能,经万胜这么一说,顿时信心大增。他觉得有必要也向对方伸出援助之手。“王助教请放心,我会去士兵那儿解释,告诉他们你是个好人。”

万胜摇了摇头。“这是我的事,得由我向他们解释。”

“万胜!你今天在做白日梦啊?怎么走得这么糟?”亨利怒气冲冲地瞪着他说。如果连当示范的都不遵守纪律,那其他士兵就更没指望了。

“长官,我有个问题!”万胜大声道。亨利更恼了,哪有士兵反问长官的?看在对方是自己朋友的份上,他勉强点头答应。

“长官,我们是来卫国杀敌的,不是来列队表演的,为什么整齐的队列这么重要?”

亨利吃惊地一顿。他真不明白自己的朋友今天怎么了?但既然已同意他提问,必须有所答复。“我不想在这儿多解释,但请相信我这个老兵的话,队列不齐的军队上了战场,别说保国卫民,就连你们自己的性命也保不了!我的话说完了,现在轮到你万胜出去罚跑十圈!”

“遵命!”万胜头也不回地出场跑步。他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地为亨利翻译。

“今天,你们再走一遍前天教的队列!”

“是,长官!!!”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从此,没有人再发牢骚,大家见了万胜也不再躲避。

模范军很快便进入了下一阶段训练。

“今天教射击,我不管你们原来怎么干,从今往后按我说的做。拨开火绳,取出药包,咬开纸包,在引火药室倒入少量火药,枪托着地,从枪口倒入剩余火药,装入铅丸,扔入包药纸,拔出枪下捅条,一捅到底,插回捅条,装回火绳,吹亮火头,举枪瞄准,扣动扳机!”

“二十人一组,一分钟装弹齐射,要是发枪不齐〖注13〗,全组罚跑三圈!”

“好,再来一次!”

“合在一起来。横队前进,立定,装弹,举枪,射击,再装弹,举枪,射击,转换队列,拉出铁斧,冲锋!”

张国利在远处看得真切,频频点头。“好,做得太好啦!尤其是那个领队做示范的。”

“那位是洋教官的翻译叫王万胜。”有人在一旁解释。其实张知府心里早就清楚。

“传本官之令:晋升王万胜为模范军队长!”

对于万胜来说,踏上新中华府那一刻便是他人生的新起点。尽管父亲从小就教他讲汉语,给他讲述中国人的生活习惯,但一旦真正踏上了中国的土地,一切都得重新适应。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已学会了读写汉字,也已喜欢上了这里的菜肴,可生活中总有一些小误会令他迷惑不解。比如说,他习惯自己铺床扫地,可张大人派给他的那个仆人为此而伤心不已,觉得这是主人对他的不信任。想来想去,万胜最后觉得,只要做事不违背自己的良心,当个好人,最终总能获得大家的谅解。

晋升为队长的王万胜并没有象其他军官那样享受特权。除了与亨利教官一起切磋战术外,他几乎整天都与士兵在一起,大家谈笑风生,同甘共苦。没过多久,士兵们彻底抛弃了对他的陈见,万胜成了大家最为信赖的军官。

“狼烟,狼烟!”站岗的士兵指着金山镇城头的信号大喊。每个人都知道,等待已久的时刻终于来临了!

城头的烽火是一柱黄烟,按事先约定的信号:白烟为白滩,而黄烟为长滩。万胜扫视一眼神情紧张的士兵,大声喊道:“模范军士兵们,我只想说一句话: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请你们不要辜负了新中华府百姓对我们的期望!”

队列中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响声:“保国卫民,奋勇杀敌!”

“出发!”

五百名缺乏梳洗、又脏又臭的征服军士兵兴奋异常地跳下登陆小艇,一路践踏着洁净的沙滩冲向海岸边的小村。领队的依然是那个费尔南多,他向大家一再保证,今天只劫村不攻城,不到扛不动战利品不返航!

模范军士兵在万胜的带领下一路小跑赶到长滩。幸亏每个人都多多少少地被严厉的亨利教官罚过跑,尽管大家累得气喘吁吁,但没有一人掉队。远处,被洗劫的村庄火光熊熊,男子的惨叫声和妇女的哀哭声此起彼伏。万胜迅速指挥队伍冲向海滩,捣毁了征服军的登陆小艇,然后向小村进发。

征服军士兵见来了中国军队,便不慌不忙地在村外空地列队迎战。参加过前一次战争的老兵告诉大家,中国军队貌似强大,但一触即溃,无须惊慌。

模范军排着整齐的五列横队,向征服军步步逼近。万胜手握一把寒光凛凛的巨剑走在队伍一旁。为了这把剑,铁匠花了近一百斤铁,由两人抬着锻打而成,但这支超级重剑握在万胜手中份量正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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