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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于琛先生,让我来访问你:请问地产市道在七三年是否会得向上。”
“七三七四年尚称平稳,但肯定在七五七六年会得直线上升。”(笑)
“那么傅先生,你会如何投资?”
“廉价购入工业用地皮,可能有一番作为。”
“谢谢你接受本报访问,傅先生。”
“奇怪,承钰,昨日有一张财经报纸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
“是吗……”
躺在床上,听他的声音,真是一种享受。
我没有开灯,一直不怕黑,取一枝烟抽,倒杯威士忌。
留学最大的好处不是追求学问,对我来说,大可趁这段时间名正言顺养成所有坏习惯。
静静听傅于琛的声音,直至深夜。
有一段是这样的:
“喜欢路加还是约翰多些?”
“当然是约翰。”
“我也看得出来。”
“但不是你想象中的喜欢,总有一种隔膜。”
“我一直鼓励你多些约会。”
“待我真出去了,又问长问短,查根问底。”
“我没有这样差劲吧,不要猜疑。”
“你敢说没叫司机盯梢我?”
“太无稽了。”
“男孩子都不来找我。”
“你要给他们适当的指引。”
“我们还是不要讨论这个问题了。”
“这是女性最切身的问题,岂可疏忽。”
“你的口气真似位父亲。”
他长长叹口气。
朦胧间在傅于琛叹息声中入睡。
闹钟响的时候永远起不来,非得约翰补一个电话催。
走路时从不抬头,很少注意到四周围发生什么。
但在史蔑夫图书馆,我却注意到往日不会注意的细节。
我惯性选近窗近热水房的位子。
不巧已有人坐在那里,我移到他对面,才放下手袋取出口香糖,便看到对座同学面前放着一本书。
书皮上的字魅魔似钻入我的眼帘。
《红色丝绒秋千上的少女》。
我不问自取伸手去拿那本书。
书主人抬起头来,淡淡地说:“这是本传记。”
我红了眼,一定,一定要读这本书,原来红丝绒秋千自有它的典故。
“借给我!”
“我还没看呢。”
“我替你买下它。”
连忙打开手袋把钞票塞在他手中,站起来打算走。
“慢着,我认得你,你姓周,你叫周承钰。”
喊得出我的名字,不由我不停睛看他,是个年轻华人男子,面孔很熟,但认不出是谁。
我赔笑,把书放入手袋,“既是熟人,买卖成交。”
“书才三元七毛五,送给你好了。”他笑。
“不,我买比较公道。”
“周承钰,你忘记我了。”
“阁下是谁?”
“图书馆内不便交谈,来,我们到合作社去。”
我跟了他出去。
一人一杯咖啡在手,他再度问我:“你忘了我?”
“我们真的见过面吗?”许多同学用这种方法搭讪。
“好多次。”
真的想不起来。
“让我提示你,我姓童。”
松口气,“我从来不认识姓童的人,这个怪姓不易遗忘。”
“童马可,记得了吧?”
我有心与他玩笑,“更一点印象也无,不过你好面熟。”
他叹口气,“也难怪,你一直不知道我姓甚名谁。”
“揭晓谜底吧。”
他才说一个字“惠——”
“慢着!”
记起来了,唉呀呀,可恶可恶可恶,我马上睁大眼睛瞪着他,“你,是你!”
他用手擦擦鼻子,腼腆地笑。
“是你呀。”
他便是惠保罗那忠心的朋友,在我不愉快的童年百上加斤的那个家伙。
“原来你叫童马可,童某,我真应该用咖啡淋你的头。”我站起来。
他举起双手,状若议和,“大家都长大了——”
“没有,我没有长大。”
“周承钰,你一直是个小大人,小时候不生气,怎么现在倒生起气来。”
“人会越活越回去,我就是那种人。”
“周承钰——”
我脸上立即出现一层寒霜,逼使他噤声。
“承钰,你怎么在这里?”约翰追了出来,“我们约好在图书馆内等。”
他马上看到童马可,沉下面孔,“这人给你麻烦?”
我冷冷说:“现在还没有。”
约翰转过头去瞪着马可。
马可举起手后退,一溜烟跑掉。
约翰悻悻同我说:“为什么老招惹这些人?”
我怪叫起来,“招惹,你哪一只眼睛看见我同他们打交道?说话要公道点,我听够了教训。”
掩起耳拔脚就逃。
课也不上了,到家锁好门便自手袋取出那本软皮书。
《红色丝绒秋千架子上的少女》。
多么诡秘。
几年之前,母亲来向傅于琛借钱,她曾冷冷地问他:你几时准备一个红色丝绒秋千架子?
我打开书的第一页。
电话铃响,门铃闹,天色渐渐转暗,全部不理,我全神贯注地看那本小说,脸色由红转白,再由白转红,继而发青。
才看了大半,已经躺在床上整个背脊流满冷汗。
母亲竟说这样的话来伤害我,轻率浮佻地,不经意,但又似顺理成章,她侮辱我。
她竟把那样的典故套在我的身上。
从前虽然不原谅她,但也一直没有恨她,再少不更事,也明白到人的命运很难由自身抓在手中操纵,有许多不得已的事会得发生,但现在——
现在真的觉得她如蛇蝎。
一整夜缩在房角落,仿佛她会自什么地方扑出来继续伤害我。
活着一日,都不想再看到她。
永不,我发誓。
那本书花了我好几个钟头,看完后,已是深夜。
倒了一小杯威士忌加冰,喝一半,打电话找傅于琛。
千言万语,找谁来说,也不过是他。
电话响了很久,照说这边的深夜应是他们的清晨,不会没人接。
终于听筒被取起,我刚想开口,听到一把睡得朦胧的女声问:“喂?”
我发呆。
会不会是马佩霞,以她的教养性格,不致在傅宅以这种声音应电话。
“喂。”她追问:“哪一位?”
我轻轻放下电话。
然后静静一个人喝完了威士忌。
没有人告诉过我,马利兰盛产各式花卉,尤其是紫色的鸢尾兰与黄色的洋水仙。
大清早有人站在我门口等,手中持的就是这两种花。
他是童马可。
还不等他开口,我就说:“没有用,永不会饶恕你。”
童君少年时代的倔劲又出现,“我只是来道歉的……”
我关上门。道歉,人们为所欲为,以为一声对不起可抵消一切。
那日没有去上课,成日为自己悲哀,天下虽大,没有人的怀抱属于我,我亦不属于任何人。
这样的年轻,便品尝到如此绝对的空虚。
谁要是跑上来对我说少年不识愁滋味,真会把他的脑袋凿穿,而约翰正是那样的人,所以无论如何不想见他。
对他说不舒服,看了医生,想休息,“不不不,千万不要来,不想见人,来了也不开门给你。”
说完披上外衣出门去。
去找童君。
经过调查,找到他课室外,把他叫出来。
见是我,他非常意外。
到底长大了,而且心有愧意,他的语气相当平和,小心翼翼地说:“我在上一节要紧的课。”
“还有多久?我在此等你。”
“那倒还没有要紧到如此地步。”
“我们可以谈谈吗?”
“当然,今早我前来拜访,目的也正如此。”
“今早我心情不好。”
“看得出来。”
“让我们找个地方说话。”
“这是不是表示你已原谅我?”
“不,我仍是妖女,令到惠某神魂颠倒万劫不复而不顾。”
“他已结婚,你知道吗?”
“谁?”
“惠保罗。”
“真的,这么快?”
“何止如此,他并且已做了父亲。”
再忧郁也禁不住露出诧异之情。
“你看,他没有等周承钰一辈子,”童马可幽默地说,“我白白为他两肋插刀,瞎起劲得罪人。”
我笑出来。
“当年看到好友茶饭不思的模样,好不心疼。”童马可说。
“这样说来,你倒是个热心人。”我说。
“少不更事,好打不平,”他说,“后来一直想与你接触,但找不到你,学校与住所都换了。”我们走到校园坐下。
“你有什么话同我说?”他慎重地问。
“记得你借我的书?”
“你特地出来,交换书本?”他讶异。
“不,想与你谈这本书。”
他更奇,“谈一本三块七毛五的小书?”
“是。”
“我还没有看它呢。”
“我可以把故事告诉你。”
“周承钰,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孩子。”
“看,你如果没兴趣,那就算了。”
“好好好,稍安毋躁。”
“这本书有关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我开始。
蛮以为他会打断我,蛮以为他会说:但所有的书中都有一名年轻的女主角。
不过他没有。
童马可全神贯注地聆听,他知道我有话要说,对我来讲,这番话相当重要,他是个聪敏的年轻人。
“这名女孩是演员,十四岁那年,她认识了一个富翁,他已是中年人。”
马可做了一个手势,表示:啊原来是五月与十二月的故事,没有什么稀奇。
我说下去:“他们住在一起多年。十九岁那年,她曾经想摆脱他,跑出来,嫁人,但事隔不久,她又回去再跟他在一起,直到她二十多岁,有一日,她拔枪将他击毙。”
听到这个结局,马可吓了一跳,“多么畸形恐怖的故事。”
我不出声。
“但为什么书名叫做《红色丝绒秋千架上的少女》?”
“他给她一座豪华的住宅,在大厅中央,他做了一只红色丝绒的秋千架子,每天晚上,他令她裸体在上面打秋干,给他欣赏。”
童马可打个寒噤,“老天,可怕之至,你永远不知道代价是什么。”
我呆着一张脸。
他温和地说:“把书扔掉,忘记它,我们到城里看迪士尼的幻想曲重演。”
“我不想去,请送我回家。”
“你花那么多时间出来找我,只为与我谈论书本情节?”
“改天吧。”
“周承钰,当你说改天,可能永远没有改天。”
“那么就随我去好了。”
“你跟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恍惚地微笑,“你又何尝不是。”
我只想找个人倾诉这个故事,好把心中积郁散散。
“好,我送你回去。”
在途上他问了很多普通的问题,像“什么时候到马利兰的”,“念哪一科”,“要是选加州就碰不上了”,“生活好吗”等等。
真的,要是到别的地方升学就碰不上了,但我怀疑舞池里来来去去就是这群人,都被指定在那个小小范围内活动,所以不必担心,总会遇上,总有事会发生。
车子到家门。
童马可问:“那是你的男朋友吗,成日盯住你。”
曾约翰恼怒地站在门口,目光燃烧。
“不,他不是我的男友。”我说的是真话。
“你在这里下车吧,我不想挨揍。”
我啼笑皆非。想一想,觉得这不失为聪明的做法。
约翰没有再教训我。
他脸上有股悲哀的神气,恼怒之外,精神萎靡。
轮到我教训他,“约翰,你来这里唯一的目标是读书,心中不应有旁骛,要乖乖地看着文凭前进,家里人等着你学成回去做生力军。”
他一听,知道是事实,立刻气馁。
约翰有什么资格为女孩子争风喝醋闹意气,再晚十年恐怕都没有资格结婚,他父亲挺到他回去马上要退休,生活担子即时落在他肩上,弟妹都小,要熬到他们出身,谈何容易。
虽然没有去过他家,也能想象到情况,人都不是坏人,但长期被困境折磨得心慌意乱,老人只图抓钱,孩子只想高飞,像约翰,巴不得速速进化,离开那个地方。
过一会儿他说:“承钰,你说得太对了。”
我倒有丝欣喜,“谢谢你。”
他低着头,“我同你,永远无法走在一起。”
“我们可以做老朋友,大家五十岁的时候,把酒谈心。”
他看我一眼,“但你会与别人结婚。”
“结婚?约翰,我永远不会结婚。”
“这个预言说得太早了。”
“才不,我心里有数。”
“我才永远不会结婚,家母对家父失望,非要在我身上找补偿,谁跟我在一起,都会成为她的敌人。”
“她所需要的,不过是一点安全感。”
约翰不再谈论他的家庭。
“我又能比你好多少,约翰,你是知道的,姓周的女孩住在傅家……”
“怎么会这么怪,”约翰问,“从没见过你父母。”
“所以,”我耸耸肩,“我不是不想吃苦,但总得储存一点精力,留待将来用,否则自十多岁开始,挨一辈子,太没有味道。”
“我去做咖啡。”
过一会儿他自厨房探出头来,表情怪异,“承钰,你在垃圾桶里烧过什么?一大阵味道。”
“烧了一本书。”
“为什么烧?很危险。”
“憎恨它。”
约翰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