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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不爱变凤凰-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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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烦了,不想再为一条无用的项链过著这种生活。”狄皓天指出近日武林人士不断前来的情形。

  “无用?!”千毒女挑出重点,“传言并非如此。”

  “七彩玉链除了外观美丽之外,其实毫无用处,传言毕竟只是传言,否则为何无人知晓如何取得百年功力?”

  “那为何过去你又如此誓死保有它呢?狄皓天,你若以为这么三言两语就要骗我们对玉链死心,那你未免太低估我们了。”千毒女不信的道。

  “保有它是因为它是狄氏的传家之宝,也是历代长男订亲的信物。不过,信不信由你,反正东西已经交到你手上,你可以拿回去交差了。”

  “我当然会拿回去。”

  “对了,忘了告诉你,这七彩玉链的七彩光芒是有年限的,听说临界一百年时,它的光芒就会消失了,到时候,它惟一有用处的外观也没用了。”

  “一百年?何时?”

  “好像就在这一两天吧!我也不太确定,反正快了啦,否则狄某怎会那么干脆就把它送给你呢!”

  “我不信!”千毒女仍是不信。

  “我说过,信不信由你,东西给你了,你们可以离开了。恕狄某不送。”

  一行人就这么愣愣的走出去,不知狄皓天话里的真假,直到有人大喊,“七彩玉链!七彩玉链被夺了,在千毒女的手上。”

  她们才清醒过来,不想恋战,速速的离开狄府,也将所有的麻烦带出狄府了。

  “呵……呵……”狄皓天满意的笑。

  “皓天哥,你怎么可以……”灵儿不满的瞪著他。

  “放心,灵儿,相信皓天哥,好吗?”

  “可是玉链被她们拿走了,我知道那是真的。”

  “它当然是真的,否则游戏就不好玩了。”他笑道。

  “游戏?”

  “别多问,到时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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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真的清闲多了,自从那日之后,狄府不再有人闯入,赵顼也将侍卫调回宫里了。

  听说那日七仙女和千毒女一回到“月宫”便大打出手,只是千毒女并非她们的对手,还是让她们闯到地牢去,救出了郭汉威。但是,由于郭汉威身中“日日情”,必须天天服下解药,因此七仙女为此反而也一起被关进地牢里了。

  千毒女将七彩玉链献给郭新,她在“月宫”的地位立刻一日千里,成了一人之下、千人之上的红人。只不过,她并未高兴太久。

  当夜,郭新便怒气冲天的拿著一串黑色的石头前来质问她,那时千毒女终于相信了狄皓天的话,连忙拚命的解释因由。不过,郭新不相信,于是两人大打出手,郭新武功不弱,千毒女哪是他的对手,眼看她性命即将休矣,突然,千毒女撒出一把毒粉,郭新不防,瞬间倒在地上,七孔流血,气绝身亡。

  千毒女看著地上那条黑色的石头,气愤的将它捡起来往窗外一丢,心想,都是它破坏了她权势名利的美梦。

  那条七彩玉链如今又戴在灵儿的颈子上,依然散发著七彩的光芒,只不过从此以后不会再有人前来抢夺了,因为那些打它主意的人全都追寻著千毒女。

  “我说过七彩玉链我把它丢了,它只是一串没用的石头!”千毒女已数不清自己重复造句话几千几万遍了,只是同样的,没人相信她。“啊!”她终于无奈,发狂的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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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暖花开,今日正是灵儿与狄皓天成亲之日。

  坐在床沿,头盖著红巾,她难得安分的坐定在床上,没有像是身上长虫般的动来动去。

  狄皓天一进新房,便察觉到她的改变,他心想,在新婚之夜,就算再顽皮的姑娘也会表现出些许的矜持吧!还是……

  他走近灵儿,将她的盖头掀起,拿下她的凤冠,又开始脱她的霞帔,从头到尾不发一语言,终于……

  “喂!你想干么?”灵儿……不,风无痕一惊,跳离床边一丈余远。

  “看你还能撑多久。”狄皓天笑斥。原来,这新娘竟是风无痕所扮。

  “你一进来就知道是我?”

  “没错。灵儿呢?”

  “躲起来啦!”

  狄皓天微蹙著眉。“这丫头,都这个时候了还顽皮!”

  “这你可不能怪她。”风无痕道。

  “为何?”

  “因为她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和她成亲,她啊!前几日才了解成亲的真正含意。”

  “她怎会不知道我为什么和她成亲呢!真是荒唐。”

  “她怎会知道?你有告诉过她吗?”

  “我……”是没有,但她该知道的。狄皓天在心里喊,可是既而一想,连成亲的真正含意都是前几日才了解的她,会知道吗?很明显的,答案当然是“不”。“她在哪里?”狄皓天问。

  “在她原先住的阁楼。”风无痕微笑。

  狄皓天立刻出新房,寻妻去了。

  “呵……这种洞房花烛夜还真是特别啊!”风无痕笑得有点幸灾乐祸。

  他换下一身喜服,重新穿回自己的衣服。

  “我也该离开了。”他心想,现在不走,更待何时,难道还等赵顼那个不良皇上找到他吗?呵……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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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没有灵儿的踪影,正当狄皓天以为风无痕骗他之时,屋顶上的异响吸引了他的注意。

  原来……他跃上屋顶,眼前坐在屋脊上,双手抱腿,仰天望月的小小人影,不就是闹失踪的新娘吗?

  “灵儿,你又顽皮了。”狄皓天坐到她身边,低声的在她耳旁轻语。

  “皓天哥,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要娶我?”灵儿沉静的问,少了往日的活泼气息。

  “灵儿不知道吗?”他反问。

  “我很迷惑……”

  “为何?”

  “因为我有好多答案,可是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

  “说来听听。”

  “有人说皓天哥是可怜我才会娶我;有人说是因为我是你的母亲订下的婚约,无法解除,所以你不得不娶我;也有人说,因为我是个公主,有个皇上哥哥,所以你才愿意娶我。”  

  “这些都是你听到的闲言闲语?”狄皓天蹙眉。何时狄府的下人也敢说主子们的闲话了?是不是生活过得太轻松了。

  “嗯。”灵儿轻应,依旧仰望天上明月,姿势丝毫没有变动。

  “那灵儿自己呢?你认为皓天哥为什么娶你?”

  见她沉默,他继续说道:“好吧!我先反驳你先前说的那三个答案。首先,娶你绝非可怜你,否则,天下可怜之人何其多,我不就得全娶回来吗?再来,你说婚约由先母订下,无法解除我才不得不娶你,这你也错了。我爹尚在人世,怎会无法解除呢?更何况这桩婚约,除了我之外,就没有其他人知道了,知道的人全都过世了,我若不想娶你,大可不提就好,不是吗?

  “接下来,你说我娶你是因为你是个公主,这也不对,当我提出要你做我的妻子时,你的身世尚无人知晓,这你没忘吧?更何况,当我连皇帝都不想做时,怎会为了一个小小的驸马而勉强娶妻呢?”狄皓天一一的否决掉那些荒唐的流言。

  “那你到底为什么娶我?”

  “问问你的心,灵儿。”

  “我的心?”

  她不解的重复,“对,问问你的心,看看你为什么要嫁给我?”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啊!”

  “没错,这就是我为什么娶你的原因了,因为我爱你呀!小傻瓜。”

  “皓天哥……”灵儿感动的低喊。

  “好了,误会、疑问都说清楚了,你还不打算看一眼皓天哥吗?还是今天的月亮真的那么美?”狄皓天对著仍仰头望月的她疑问。

  “我……我也想啊!可是人家的脖子硬掉了,动不了。”

  “你喔!”他失笑,上前帮忙。这样的洞房花烛夜……呵……


  【全书完】


后记

  随记        馥梅

  87、10、10

  猛一抬头,望向日历,竟发现今日是国庆日!

  岁月老是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仍记得国中课本里有一篇《匆匆》,作者是朱自清,他这么写著——

  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地挪移了;我也茫然的跟著旋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了;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了;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换时,他又从遮挽著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日子真的过得匆匆呢!往日读书的岁月,彷佛就在眼前,午夜梦回之时,仍能清晰得见那校园时光,不管是欢乐、悲伤,不管是欣喜、忧愁。何时,那段清纯岁月已离我如此遥远。

  往日,读朱自清这篇《匆匆》,并没有什么感觉的。那时才多大?似乎是国一吧!多么年少轻狂的时光啊!那时是巴不得时光能更匆匆些,而今,年岁已老,再看见这篇文章,终于也能感受到作者“汗涔涔而泪潸潸”的心境了。

  今天又是一年一度的国庆日,虽其热闹的气氛已一年不如一年,但至少我记得这么一个日子,一个中华民国伟大的日子。

  馥梅于澎湖

  87、10、16

  好久没看星星了,因为在台北,就算有闲情,抬头也见不到半颗星子。这儿就不同了,少了光害和污染的天空,每到夜幕,一仰头,便见满天星斗,彷佛一伸手便能摘了那颗颗星钻。

  我想,我爱星星胜过月亮吧!大概是因为在广大苍穹中,月亮太过独特吧!而我,宁愿像一颗星子,隐昵在广大的星群中,闪烁著那毫不引人注目的光芒,而那道光芒,只让“知星人”得以窥见。

  馥梅于澎湖

  87、10、21

  白天,我爱坐在那顶楼的“观海亭”中看海。家,离海不到百公尺,隔著一片绿荫,不远处,便是潮来潮往。

  顶楼的亭子,原本是没有名字的,回来这里后,由于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坐在那张舒适的摇椅上看海,于是我为它取了个名字——“观海亭”。

  观海亭里,除了我的摇椅外,还会摆上几张藤椅,另外,还有一张大桌子,自从我占领这里后,桌上的东西就固定是一本稿纸、一支笔、几本书,和一壶花茶、一只茶杯。

  我爱这样的日子,优闲、怡然、自在,写稿写累了、或懒了,就换坐到摇椅上,轻轻、轻轻地晃著,眼前便是漾著海波,换著不同的深蓝、浅蓝的海岸线,澎湖的风,是很少停歇的,尤其到了这个季节,风起时,浪高,色浊,难得碰到风静时,那微微水纹。清彻的蓝,看得连自己的心也微微荡漾著圈圈似有若无的涟漪,然后,想起隔著海峡,另一岸的你……

  你好吗?借著大海,询著海风,我传送我无言的问候于你。

  馥梅于澎湖

  87、10、28

  这种优闲的日子,惟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时而发作的病痛了。为了不让发已斑驳的双亲为我担忧,痛得厉害时,我就整日关在楼上不下楼了;而只要在能忍受的范围内,我的外表在让人看不出来的。于是我发现,我的耐痛能力,是愈来愈强了。

  药,不想吃太多,因为头发掉得太厉害了,随时随手一轻扯,就会扯下一堆头发,数量惊人,地板上常可见我的落发,其数量也吓傻了姊姊们,直怀疑我大概快凸了吧!我想,不吃药,应该就不会再掉了吧!痛,就让它痛吧,痛,至少让我知道,我还活著。至少,我还活著。

  馥梅于澎湖

  87、11、12

  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当然不是国父诞辰,而是我农历的生日。这是我突然想到的。

  错过了国历的生日,不管是真的忘记,或是立意错过不去记得这个日子,反正它总是过去了。反正,我是不过生日的。

  想到郁樊曾在序里题过这件事因而引发读者们一连串的疑问,心里颇有叹息的冲动。在她们心里都一致认为,我一定在生日那天发生了什么令人哀恸的事情,所以才不过生日。

  是吗?我自问著。答案是:呵……(无奈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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