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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只好作罢。晒了一会儿太阳,不小心睡着了。身体虚弱,特容易睡着。醒来已是夕阳西下。肚子咕咕叫,跑到小店吃了一肚子羊肉。
顺着街道走,把胃里腻乎乎的羊肉消化掉。
一口气走到与扎巴去过的小酒吧。钻进去,正在放披头士。我趴在吧台喝着当地啤酒,琢磨着扎巴的行踪,遗憾不能同行。一个醉熏熏的哈萨克人嚷着要听流行歌,吧员只好换碟。我喝完啤酒,安静离开。
顺着街道走。走过一个桌球室,进去瞅了会儿。他们技术还成,打法儿太粗暴,简直是在打棒球。本想劝说应该温和对待桌球这项运动,实在没什么必要,只好悻悻离开。
走在一条大街。霓虹闪耀,一派热闹。不时有人问“朋友要不要找个维族姑娘陪陪?”我受扎巴影响,最讨厌陌生人喊自己朋友!很想反问他们“能给我小费吗?”,可是扎巴不在身边,人家样子凶悍,到底没多少底气。
回旅社坐在院子里,瞅着茫茫夜空发呆。
突然瞅见院子墙上挂着一把破吉他。
宝贝似的取下来,六根弦断了两根,弹不出和弦,只能弹单音。调了半天调不到标准音,只好勉强将就。弹Leonard Cohen的《So long; Marianne》,尝试了一会儿里面精彩的吉他轮指。弹完一时想不起什么,干脆把Leonard Cohen的老歌全弹了一遍。
放下吉他。呆呆靠在躺椅上,仰头望天,研究了一会儿北斗星。
哼起《那些花儿》:
哼到“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想起不不,莫名感伤,竟然热泪盈眶。
此时此境,终于知道,也终于承认,我与不不已经如歌中所唱“各自奔天涯”。从此两人形同陌路,再无关系,再无利害。所谓的感伤眷恋,其实只是个人想像,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与不不再无任何关系。应该勇敢大胆开始新生活,不让这份感伤装模作样继续下去。
《天堂隔壁》 生活是自己的
毕竟生活是自己的,不能交到一个叛变投敌的人手里?
已经知道应该交到谁手里。
恨不得现在就交到她手里。
我跑到旅社前台,给家里拨电话。
没人接。继续拨,直到有人接听,是睫毛。
我激动地大喊:“我是管呆,我在新疆,你还好吗?你要不要过来?我们。。。。。。”
电话突然吱吱啦啦怪叫起来。
吵得耳朵难受,只好远离听筒。
再靠近听筒,只听见睫毛“喂喂”个不停,一会儿挂了电话。
我瞅瞅旅社老板,老板也瞅瞅我。
彼此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不好摔电话,只好作罢。
不知不觉又过了好几天。
突然感觉自己象一只松了线的风筝,可怜巴巴飘在空中。
本来这条线牵在不不手里。不不突然放手。希望睫毛能牵住,却阴差阳错飘到这儿,幸好被扎巴柯兰牵住,如今他们也故意松开似的,一下子很不习惯这种所谓的自由。这种“对于自由的不习惯”,让我陷入沉思。
一直崇尚不自由勿宁死,为什么突然冒出“对于自由的不习惯”?难道需要重新修正以前的观点与生活态度?不知道。只是遇到睫毛还有扎巴以后,很多观念开始慢慢松动,新的想法洪水般冲击着大堤,渴望一泄而出。前所未有渴望自己这个风筝能被什么东西牵住,不要茫然飘乎下去。
我累了。
我需要一个落脚点。
接连几天没消息。
打电话过去,意外听说柯兰办了离职手续。惊讶万分。跑到老二道桥扎巴小摊,柯兰正在神色凄凉收拾东西,远远瞧见我,有点想避开。快步跑到她跟前,柯兰抬起头,吃惊地发现她的眼睛肿得象个桃子,脸色苍白如纸。
心头一紧。
柯兰告诉我扎巴出事了。
扎巴死了。
我呆住了,傻子似的。
柯兰说完再也抑制不住,趴我怀里嚎啕大哭。绝望神情如同即将被沙漠吞噬掉的最后一簇骆驼刺。
第二天,我早早坐上回程火车。
走前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留给了柯兰。她没了扎巴,没了工作,又是孤儿,这钱应该用得着。柯兰死活不要,最后勉强哭着收下,小心翼翼揣进口袋,那种伤心无助的表情,让我倍加难受。柯兰犹豫好久,递给我一个大信封,让我上车再拆。
头天晚上,去了趟与扎巴柯兰去过的酒吧。
里面没放披头士。告诉服务生想听一首披头士的老歌?他懒懒回答客人在点其他歌。问能不能通融一下?服务生态度生硬地拒绝。我想了想,点了瓶啤酒,用力砸在地上,一帮人围上来殴打我。我左避右闪,护住脑袋,大声怒吼,毫不畏缩。老板跑过来拉开,把我护出去。没谢他,径直沮丧走开。很多年没被人欺负了,委屈难过的差点哭出来。路过一个药店,买了瓶安定,回到旅社,灌下肚子一大把,蒙头睡去。
坐在火车卧铺旁边空空荡荡的过道上,拆开柯兰给我的信封。
“趴嗒”一声,从信封里掉出来一个东西。
捡起来。
是一枚打磨成牙齿样子的骨头?
还有一封信。
疑惑地打开,是柯兰写给我的:
管呆:
本来不打算再告诉你什么。
扎巴其实是去找一颗豹子牙,因为第一次见面卖给你的,不是真豹子牙。豹子太难追捕,豹子牙稀有少见。
扎巴说,你们见面第一句话是“朋友不是用来欺骗的”。当初卖给你,是因为没想到以后真的成了朋友。所以一直愧疚。
上次你生病先回来,扎巴继续收购豹子牙,一直没有找到。
他到达于田,听说有一个捕猎队要出发,里面有一个熟悉的捕猎队员,说见过豹子出没。扎巴高价预订了一只,后来改变主意亲自参加捕猎队。
他们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南部边缘,深入到昆仑山脉,寻找豹子踪迹。经过喀喇昆仑山,进入西藏。一天捕猎队休息,扎巴听说附近有一个不知名的古迹,就一个人去查看。早晨去的,中午还没回来。大家感觉不对劲,就去找他。找到时,扎巴已经快被什么野兽撕成碎片。但是还有气,还活着。他什么武器也没带,是一直用拳头搏斗的。
等我赶到,扎巴已经断气。
后来把他送回西藏札达,那儿是他老家。他说过,死了要按照家乡风俗天葬,说身体如果让秃鹰吃了,会跟着秃鹰飞到最好最高的天堂。
天葬我没敢参加。扎巴叔叔主持的,他叔叔在札达旁边的托林寺出家为僧。只知道天葬地点在古格遗址附近,这是扎巴小时候就为自己想好的地方。
还有,信封里的牙齿,其实是我叫人从扎巴肩胛骨上偷偷削下来的。我想,这个对于你,比豹子牙更珍贵。况且,这样他就可以一直陪着你了。
当然,我也有一颗。
柯兰。
我把那只骨头打磨成的牙齿挂在脖子上。
抬头仰望。
一望无际诡蓝色的高空,一只秃鹰骄傲快活地划破长空,展翅飞翔。
低头。
发现那只骨头打磨成的牙齿上,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刀印儿。
“应该是上次扎巴替我挡刀子时,留下的刀印儿?”
我饱含泪水无限幸福地猜想。
《天堂隔壁》 学会暂时忘记
16
时间,实际上最没心没肺。
曾经的沧海桑田,不管曾经如何感动,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都会被抹去,都会一点点顺水推舟地被淹没消耗掉。再坚强的人,也只有被迫选择做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努力学会忘记,学会伪装,学会用美好未来欺骗眼前的寸步难行。
我也只有如此,学会暂时忘记扎巴。
背着行囊回到家,空空荡荡。
睫毛不知道去了哪儿。
叹口气,到厨房随便找了几袋方便面,下锅煮了,就着几包榨菜,默默吃下。
打量房间,惊讶地发现睫毛的望远镜不见了。继续观察,她所有东西都不见了。看来搬走了?连个字条也没留。估计是对我莫名其妙离开失望透顶?有点难受。扎巴死去,本指望从睫毛这儿找到温暖,如今竟然破灭。
坐在沙发上,不想发呆。
打开碟机,是《罗拉快跑》。估计是睫毛在家看的最后一张碟片。
无精打采地瞅着电视屏幕,思绪一盘散沙。碟片讲一个叫罗拉的女孩疯子般到处乱跑,试图帮男友找回丢掉的一笔钱。这钱是欠黑帮的,如果找不回,男友将命在旦夕。可是茫茫人海哪儿去找?
男友冲罗拉发牢骚:“你老说爱是万能的,爱能在20分钟内变出10万马克?”最后他们竟然神奇地找回了钱,看来爱的确万能?
这句话发人深思,我呆呆坐在那儿琢磨好久。
琢磨透了,起身收拾行装,下楼开车。
找到那家画廊。
小老板正往墙上挂那幅《妈妈》。打听睫毛下落。他说最近没来。失望地走出来,又折回把那幅《妈妈》买下,顺便打听其他几家画廊地址,开车赶过去,没有睫毛影子,都不知下落。一个认识她的画友说好象瞅见睫毛去了西递。
看来20分钟找不到睫毛了。
或许20小时可以?
开车直奔西递。傍晚到达。在古镇里里外外转悠到深夜,逛遍所有客栈,没有她的影子。
看来20小时找不到睫毛了。
或许200个小时可以?
干脆住下来。第二天继续转悠,一无所获。反正没事,一住就是一星期。直到变得绝望。毕竟无法依此类推,再进行下一轮2000个小时的漫长寻找。自己剩余的人生,最多不过8个可怜的2000小时而已,再也挥霍不起。
住在上次那家客栈。
老太太意外得病去世。客栈没了灵魂,冷清许多。
老头儿更加沉默寡言。奇怪的是,老太太的去世,似乎给了他什么启示,比以前温暖许多。偶尔跟我打个招呼,说上几句什么。我倒因为老太太的去世,加上找不到睫毛,对生活有点失去信心,懒得理他。老头儿只好继续沉默寡言,表情多少有点委屈。
我每天上午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坐在客栈楼顶晒太阳。
脚翘在木扶栏上,瞅着远方高低起伏的群山,林林错错的青瓦房顶,一坐就是一下午。坐累了就在古镇里漫无目到处瞎逛,见门就进,见胡同就钻,奇怪的是竟然没找着一条死胡同。逛累了就坐到悄无人影的僻静弄堂里抽烟。偶尔感慨形只影单,不怎么痛快地无声哭泣几下。
有时坐在村口大牌坊湖边瞅女学生们写生。偶尔有热心女孩瞅我举止怪异,好心冲我打招呼,一概不理,只是呆坐。可能呆坐时间过长,竟然被她们当成了模特,叽叽喳喳瞅着我画素描,一边表情滑稽地指手划脚评论我的五官。偶尔溜过去瞅一眼,画上的自己如同一具木乃伊?残不忍睹。只好忍气吞声被迫离开。
饿了就去小广场露天小饭馆吃饭。
有一家红烧石鸡做得很地道。可是菜上来却没吃过几块,全丢给了旁边一只小狗。一只很懒很脏的小土狗,甚至叫不出品种。
小狗总是凑近每一桌,默默伫立,不叫也不吵,十分耐心,很少有人扔东西下来,被迫离开,再蹲在下一桌,如此循环。唯独我扔了很多肉,小狗好象对我有了感情,只要我从附近走过,就会摇着尾巴跑过来,在我身前背后晃来晃去,一直跟出去很远。没有任何讨食的意向,仿佛只为找个伴儿。这个让我很感动,况且我也需要个伴儿。于是每天定时去吃,小狗也准时在那儿等我。久了,小狗竟然一直跟着我,穿街过巷,形影不离。小狗主人终于有了意见,我只好放弃在那儿吃饭。偶尔去喂下小狗。
去吃老太太的豆腐花。她老喜欢提睫毛,不好解释,只好回避。
后来在一家老宅子客栈里发现一个小酒吧。
客栈主人比较低调,甚至不挂酒吧招牌,客人爱来不来,这个让我很喜欢。每天晚上八九点钟,在古镇走累了,就坐在小酒吧,要上一瓶当地产的啤酒,小口喝着。听着小酒吧里天天放邓丽君的《小城故事》,瞅着门外过往行人,神色轻淡,默默发呆。酒吧从早到晚就我一人,熟了也不当外人,我没事就在他们家大院子里瞎转悠。喜欢他们家客厅大块的地砖,厚实凝重,踩在上面,什么心事都能被融化掉。
客栈主人是个背包客,全国各地到处暴走,小酒吧交给父母打理。父母不懂放音乐,酒吧就我一人,干脆让我帮他们挑。我拿过碟包,客栈主人留下很多爵士、波萨诺瓦、乡村布鲁斯,还有少量摇滚。有一张枪炮玫瑰,很想听《Don’t Cry》,半夜三更不好打扰这个安静小镇,选了张Leonard Cohen的专辑,《Hey; That’s No Way To Say Goodbye》忧郁地飘出来。凄凉中夹杂些许暖意。我喝着酒,把玩专辑封面:Leonard Cohen背对镜头而坐,面前一片类似西递的青瓦房顶,孤单地抱着吉他,似在轻吟似在沉默,漫无边际的落漠扑面而来。
“这人是在念,还是在唱?”
老父亲笑眯眯地凑过来,好奇地冲我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