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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她发现情况并没有好过来。她看书的时候,头埋得很低才得清楚。她看人的时候,像是隔着一个鱼缸似的。
她以为自己患了近视,没想到这么大个人了,才有近视眼,谁 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с○m叫她常常在床头那盏灯下面看书?
她去见了校医,校医要她去见一位眼科医生。
那位眼科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复诊的那天,他向她宣告:
她将会渐渐失去视力。
“有人可以照顾你吗?”那位好心的医生问。
她摇了摇头。
“你的家人呢?”
“他们在别处。”她回答说。
花开的时节(24)
张小娴
几个小时之后,她发现自己躲在宿舍房间的衣柜里。她抱着膝头,蜷缩成一团,坐在一堆衣服上面。惟有在这里面,看得见与看不见的,都没有分别。她伸手不见五指,看不到一点光,只听到自己的呼吸。
过了许久之后,她听到房间外面响起一个声音,有人在呼唤她的名字。她没回答。那人推门进来,踱到衣柜前面,自言自语地说:
“呃,她不在这里。”
那是莉莉的声音。
然后,她听到莉莉离开时顺手把门带上的声音。留下来的,是一片可怕的寂静。
她再也不住了,双手覆住脸,呜呜地啜泣,身体因害怕而颤抖哆嗦。即使刚才那个不是莉莉,而是任何一把声音,任何一个陌生人的召唤,都会使她的眼泪终于缺堤。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
花开的时节(25)
张小娴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
花开的时节(26)
张小娴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
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
花开的时节(27)
张小娴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
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
花开的时节(28)
张小娴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
花开的时节(29)
张小娴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