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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
花开的时节(30)
张小娴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
花开的时节(31)
张小娴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
花开的时节(32)
张小娴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
第二章和光阴赛跑
和光阴赛跑(1)
张小娴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
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现在,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了上来。
“怎么样?”一双期待的眼睛朝他抬起来。
他从牛仔裤口袋摸出那张折迭成一角的成绩单来,在她面前神气地扬了一下。
她把他手里的成绩单抢过来抖开,用放大镜看了一遍,吃惊地望着他。
“你全都拿了A?”
他靠着她坐下来,把脸凑近她,问:
“有什么奖励?”
她在他脸上捏了一把。
他摸着脸说:
“还以为会是一个吻。”
她低嘘:“这里是图书馆呢!”
他看到她口里嚼着一些东西。
“你在吃什么?”
她淘气地朝他脸上吹了一口气,他嗅到了一股果汁的甜味。
“是蓝莓味的口香糖,蓝莓对眼睛好嘛!”她往他嘴里塞了一颗。
他把带去的书打开,陪着她静静地温习。
看到她拿起那面放大镜用神地读着笔记,时而用手揉揉那双疲倦的眼睛。他放下手里的书,吩咐她:
“转过来。”
她乖顺地转过身去,背朝着他。他搓揉自己双手,覆在她的眼皮上,利用手掌的温热,轻柔地为她按摩。
她闭上眼睛,头往后靠,想起每个小孩子都玩过的一个游戏:她的同伴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用双手蒙住她的眼睛,要她猜猜这个人是谁。
要是到了那一天,黑暗是像现在这样,眼前有一双温暖的大手覆着,背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胸怀将她接住。那么,黑暗并不可怕。
她吸了一口气,嗅闻着身后那个胸怀的味道。自从眼睛不好之后,她的鼻子和耳朵竟变得灵敏了。她喜欢嗅闻他,他闻起来好香,身上揉和了甜甜的口气、温暖的气息和到病房上课之后身上消毒药水的味道,像个刚从产房抱出来的婴儿似的。她能够在千百人之中,很轻易的把他闻出来。
他抗议说,他已经是个成人了。至于她,他反而可以想象得到,她从产房抱出来的时候,一定是个怒发冲冠,手脚乱舞,非常可怕和难驯的女娃。果然,几年后,她就骑着一头非洲大象横渡鳄鱼潭了。
她告诉他,野生动物的味道并不好闻。它们不像宠物狗,可以拿去美容,然后往身上洒香水。他的鼻子没她那么灵,但是,他还是闻得到她的味道。没有一个人不能分辨恋人身上独特的味道,那甜腻的气息常常在想念中流曳,提醒我们,人的血肉肌肤,不光是由细胞组成的一具躯体,而是有了爱和尘土的味道。
他拿走了她一直握在手里的那面放大镜。他想,她需要一部放大器来代替这面小镜子。
和光阴赛跑(2)
张小娴
那台放大器就像一部桌上计算机,荧幕下面有一个可以升起来的架格,里面藏着一部闭路电视,把书摊开在上面,然后调较焦点、字体的大小和想要放大的倍数,那一页文字便会出现在荧幕上,阅读时会比放大镜舒服许多。
苏明慧去了上课,徐宏志偷偷来到她的房间,安装了这台机器,然后悄悄掩上门离开。
几个小时之后,徐宏志在自己的房间里做功课,发现苏明慧来了。她望着他,想说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脸上的表情复杂可爱。
他朝她微笑。
他一笑,她就明白了。
“你疯了吗?那台机器很贵的。”
“我把零用钱省下来买的。”
她不以为然:“你以为你是公子哥儿吗?”
“我当然不是公子哥儿。”他说。
“那就是啊!”
“你需要它。”他温柔地说。
他看过很多关于她那个病的资料,又去请系内一位眼科授,得到的答案都是这个病目前还没有医治的方法。既然不能治好她的眼睛,他只能努力让她过得好一点。
然而,一天,他难过地发现,课程里指定要读的书对她的眼睛来说已经很吃力。她已太疲倦去读其它书了。
“以后由我来读书给你听吧!”他说。
“是不是环回立体声?”她问。
“我只有一把声音,当然只能提供单音道服务。怎么样?机会稍纵即逝的啊!”
她想了一下,皱了皱鼻子说:
“但是,你会读什么书?”
“由你来选吧,我至少可以提供双语广播。”
“由你选好了,我信得过你的品味。要付费的吗?”
他想了想,认真地说:
“这样吧!用非洲的故事来交换。”
“那一言为定。”她笑笑说,飞快地舐了一下他的脸颊。
他摸着脸,说:
“呃,你又做动物才做的事?好恶心!”
她顽皮地笑了,像野兔般发出满足的震颤声。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要用耳朵来听书。不过,假使在耳畔萦绕的,是他的声音,也就不坏。
非洲的故事,她愿意给他说一万遍。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 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с○m故事不平凡。她突然了悟,惟有当那个故事可以在某天说与自己所爱的人听,平凡才会变得不凡。我们都需要一位痴心的听众来为我们渺小的人生喝彩。
和光阴赛跑(3)
张小娴
他把要为苏明慧读的书分成两类:白天读的和夜晚读的。白天,他读一些比较轻松的,例如游记和杂志,甚至是食谱。夜晚,他读小说。由于朗读一本书比阅读要多花好几倍的时间,他选了侦探故事,以免他这位亲爱的,也是唯一的听众会忍不住打盹。
他拥有全套福尔摩斯小说。他初中时就迷上柯南.道尔笔下的这位神探。当然,他也喜欢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医生。重读一遍年少时已经读过的书,他得以重新发掘个中的精彩。
时日久远,以前读过的,他早就忘记了。
她对他的选择似乎很欣赏,从来没有一次打盹。她总是很留心去听,仿佛要补回因眼睛而失去的读书的幸福时光。
她有时会开玩笑唤他华生医生。读到紧张的情节,她不准他读下去,要自己猜猜结局。虽然她从来没有猜中,倒是精神可嘉。
有时候,她会要他读医科书。他也因为朗读而把书里的内容记得更牢。他渐渐意识到,她并不是真的喜欢听这些她不可能明白的书,而是不想占去他温习的时间。
在宿舍台阶上等她回去的那个晚上,他告诉自己,今后要为她努力。荒废了一年的功课,需要双倍的努力去补回。然而,能为一个人奋斗,那种快乐无可比拟。他无法摘下星星作为她的眼睛,让她的眸子重新闪亮,但他们可以彼此鼓励。
两个人一起,路会好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