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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1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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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战前就够了。”汤森挑了一句:“敢不敢?”

    “打仗,”哥达抬起头来,坚定的目光与汤森对视:“敢!”

    “好!”汤森一拍桌子,右手把那叠文件推到哥达面前:“东西等会再看。现在,哥达将军,我要把你介绍给全军!”

    “我不是将军,”哥达好意提醒:“我的军衔是上校。”

    “我说你是将军,那你就肯定是!”汤森高傲的昂起头:“敢跟我唱反调的人,还他妈没有生出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哈!”

    在汤森这种兴奋莫名、不可一世的笑声中,哥达的嘴角又开始抽动了。

    汤森怎么能不兴奋?

    有了哥达,他就能从繁重军务中脱身,就能搞出更厉害的异能、教出更厉害的学生。也才能专心致志的捞好处——小爷是衙内啊,有那个衙内喜欢埋头苦干、亲力亲为?

    当天晚上,哥达见到了其他军官,接触了内部的各种单位。至于部队的特点和战力,他只能在隔天用演练来了解……

    午饭吃过,他就要准备战斗了。

    哥达的风格跟汤森不一样,部队也无法马上适应,可就算是这样,荆棘玫瑰的第二仗还是赢得挺漂亮。普通部队的伤亡很低,异能出场之后更是一锤定音……哥达在这场战斗中发现,汤森和他的学徒们变厉害了,学徒的手法有长进,功效也更强大。

    汤森这个妖孽更不用说,哥达很奇怪汤森的等级问题,他这异能的效果至少三级!

    第三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开始磨合,异能战力增强;

    第四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继续磨合,异能表现喜人;

    第五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

    荆棘玫瑰的旗帜,飘扬在越来越广阔的土地上。

    汤森是四大势力承认的奎尔萨王,中小部落都选择归顺,老实点的大部落权衡之后也会臣服。他们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还向奎尔萨王献上自己最好的宝贝:奇形怪状的石头啊,缠在一起的树根啊,还有全部落最美的、能把瓦胡吓得面无人色的美女啊……

    “她们脸上的(毛)比我腿上的还长!”瓦胡被吓出心理(阴)影,发誓再也不去点收宝物了:“那胳膊粗得,可以跑马啊!”

    但这片土地混乱了很久,不是所有部落都吃这套。

    某些部落威名赫赫,早就锁定了称王称霸的目标;某些酋长觉得自己孔武有力、战功彪炳,无比的牛掰!

    所以,奎尔萨王算个什么东西?给我打!

    他们信心满满、嗷嗷乱叫的跳出来,要收拾掉这个奎尔萨王。

    那面飘扬的火红战旗一转,荆棘玫瑰的大巴掌伸出来,啪!

    不闹了,服气了,五体投地。

    对归顺的部落,汤森态度挺不错。他先派官员入驻,然后把部落最精锐的战士招到自己麾下,最后要他们组建运输队给自己供应物资。其实这些事都不过火,对方完全能承受。

    对冒刺的部落,汤森(露)出另一张面孔。他会指定某个手下去当酋长,施行高压管制……高压管制的意思挺简单: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服吗孙子?不服?啪!

    哥达加入之后,军队架构变得很正规,效率也上去了,这成为壮大的基础。部落拿出大量兵源,荆棘玫瑰只要其中最好的,然后,用战斗锤炼他们!用胜利浇灌他们!

    军队日渐强大,火红的旗帜,继续前进!

    银色海岸,银涛城,宫殿区。

    在夕阳的照耀下,错落有致的高塔闪耀着典雅、迷离的光辉,这种神秘和瑰丽和以前一样,令人赞叹。可如果仔细看,人们就会发现眼前宫殿区似乎少了点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

    能马上得出答案的人不多,因为宫殿区缺少的不是最显眼的楼宇,而是旗帜。

    往日那些高高挂起、缓缓飘扬、色彩众多的波涛三叉戟旗帜,如今只剩下蓝色、黑色、银白这寥寥三种。蓝色代表王室,黑色代表外海,银白代表军队体系中的学院军。

    包括元老院的绯红、政事厅的嫩绿在内,其他颜色的旗帜都不知去向。这个变化,意味着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王子殿下,已经被众多的亲戚、族人、和手下公然抛弃。

    这只是一个能看出来的变化,另外还有些不易看出的变化,比如内城区空了一半、多数部队离奇失踪、很多军械库空空荡荡……其他什么物价上涨、什么流言纷纷,根本就不值一提。

    忠于菲斯特王子的学院派军队接管了城防,但他们的数量实在太少了,简直是捉襟见肘。那些管理街面的警备队员也是十不存一,一个个无精打采……

    城里每个人都知道,由泛西海岸俱乐部牵头组建的联军打过来了。这不是秘密,他们甚至知道联军有二十万之多,分左中右三路,个个都是大块头,其中数晨曦议会的军队最强。

    敌军二十万啊!银色海岸危险!王子殿下危险!

    银涛城承平日久,但这毕竟是西海岸,人们耳熏目染,很清楚二十万敌军有多厉害,也知道战败之后有什么后果……银涛城至少被拆掉一半,一半居民沦为奴隶!

    普通人满心焦虑与担忧,目光常常在宫殿区的高塔间巡回。他们在寻找传说中的波涛大厅,他们想要看看王子殿下是否想传说中那样,有反败为胜的把握……王子殿下啊,你一定胸有成竹吧?不管运筹帷幄还是决胜千里,你赶紧把厉害招数都用上啊!

    大家全靠你了!

    此时,传说中的波涛大厅里,菲斯特王子正站在落地窗前,安静的看着手里的册子。夕阳的光辉斜斜射来,给他镀上晚霞的色彩。

    几个宫廷执事站在王子身后,轮番汇报着什么。

    执事们的目光很无奈,因为他们只要转转头,就能透过窗户看见隔壁房间,那是个面积很大的房间——此时此刻,这个房间里正有好几个“王子殿下”存在,有的围着异能试验台打转,有的专心致志记录数据。

四:荆棘环绕的玫瑰花 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中)

    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中)

    异能的强大,尽人皆知,可要说怎么爱都不过分。可现在这形势,危急银涛城安全,菲斯特殿下你好歹看一眼外面啊……

    站在落地窗前的殿下,到底是您的五分之一还是十分之一啊?

    但汇报必须进行,这是执事们的职责。

    “……殿下,以上就是今天的城内情况,情况不很乐观,但还在控制之中。”

    “殿下,刚刚收到的消息,联军左路的战前会议已经在两天前召开,左路联军的全部部队,会在三天后完成集结。我们预计,他们的进攻会立即开始。”

    “知道了。”王子殿下终于回应了一声。

    “联军中路的情报也有,泛西海岸俱乐部这次投入很大,中路军里不但有他们自己的武装,还出高价雇佣了内陆军队。目前已经确认,联军中路里有六只内陆军队,分属四个王国。”另一名执事汇报说:“另外还有更多的军队在路上,中路联军的规模已经超过预估。”

    “知道了。”王子殿下的回应轻飘飘的。

    “殿下,一支忠于王室的军队正在向银涛城靠拢,将在八天之后抵达,他们有两个剑士营和一个骑士营。还有一支忠于王室的小型舰队也在增援银涛城的途中,需要六天时间。” 第三个执事汇报:“但在这之后,我们不会再有援军。我们总共只有……不到三万人。”

    “恕我冒昧,殿下,敌军总数已经超过了二十万,我们这三万部队,压力极大。” 一位上了年纪的执事站了出来,面带忧色的说:“殿下如果准备了别的计划,现在正是实施的好机会。”

    这位执事曾经在梦想大厅外(露)台出现过,属于贴身执事,比别的宫廷执事更有分量。

    “知道了。”王子殿下还是那样。

    “殿下啊,事态危急——他们纠集了二十六家大小势力。”老执事肯定着急了,他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语气:“右路联军的战前会议即将召开,在参加这次会议的势力中,有殿下之前敕封的荆棘玫瑰……连无关紧要的奎尔萨王都背叛了我们,殿下该管管了!”

    “奎尔萨王背叛的时候,”王子殿下抬头,斑驳的面具瞬间变得晶莹光滑,映出天边那轮瑰丽的夕阳:“太阳会熄灭的。”

    大家注意到,殿下这句话的语调和语气很不一般,其中预言意味相当浓重。话音在厅中隐隐回荡,它提醒在场的人们,菲斯特殿下不仅是银色海岸王子,同时还是西海岸贤者——贤者的预言很少,但一旦出口,那就是律法!

    执事们管的是实务,很难理解殿下的判断,所以他们面面相觑,不知殿下的自信从何而来。

    新鲜出炉的奎尔萨王,值得银涛城信任吗?以前或许可以,因为他弱小;但现在不同了,他用四家承认的金字招牌横扫奎尔萨平原、连续收复几十个部落,已经不是以前那种格局。

    越打越强,越打越顺;风头出尽,好处捞够。

    “拥有奎尔萨平原的汤森,依然效忠殿下……”走出厅门后,某个执事摇头叹气的说出心声:“这种美好结局,大伙得去童话里找了。”

    其他执事虽然沉默不语,但神情却显得很萧瑟。

    照耀银涛城的夕阳,同时也照耀在奎尔萨平原上。

    绚烂的晚霞降临时,荆棘玫瑰也迎来一位别扭的客人。

    “客人?”凶名在外的奎尔萨王,这时正在给学徒们上课,温香满怀那种,所以他对客人这种煞风景的生物充满了恶感:“派个人去问问,看是什么事。”

    没过一会,客人的最新情况传回。

    “不说?”汤森同学迁怒了,他认为手下不知变通:“逼问会不会?打架会不会?”

    又过一会,客人的消息再度传回。

    “打不过?”汤森有点意外,因为之前被自己吼出去的是近卫,他们别的本事也许不怎么样,可要说起打架,这帮人的本事不错啊……

    “几对几?”汤森(摸)着下巴问:“怎么打的?”

    “对方……”近卫甲垂着头,伸出一根手指:“只有一个人。”

    “我们……”近卫乙也垂着头伸出一根手指,然后又架上一根手指:“出去十个人。”

    “十对一,对手这么强?”汤森继续问:“你们没用大招?没用损招?没用绝招?”

    “都用了……”近卫丙羞愧难当:“可还是输了。”

    “有点意思。”汤色的好奇心被激发了,学生也不教了,他兴致勃勃的打了个响指:“咱们找回场子去!趁今天靶子送上门,教你们几招最狠的招数!见面拍砖、猴子偷桃、仙人指路!”

    好学不倦的近卫跟在汤森后面,“呼啦啦”的穿营而过,就跟刮风似的。他们刮过大帐的时候,看见哥达这苦孩子正带着好多军官在里面研究战术——明天的对手,是个大部落。

    大家伙一路小跑,很快就到了接待客人的地方。

    这种场所很简单,就是拿布围起来的四方形框子,里面放个桌子凳子就行。近期客人很多,围出的场地也多,一个嚷着要见汤森的人,当然要给个条件最好的——别的条件都一样,只是面积大,可部落人就讲究这个。

    好久没打架的汤森,“唰”的一声就冲进去了。

    近卫们也“呼啦啦”的跟着进去了,差点没把最敬仰的首领踩在脚底下——他们哪知道汤森进去就呆住了?他刚刚不是说见面先拍砖,还有猴子偷桃、仙人指路吗?

    “香蕉你个西瓜!”汤森脸色那叫一个难看,指着对面的靶子就吼近卫:“你们都没脑子?”

    顺着汤森的手指看过去,一个小孩静静站立在夕阳的余晖中,虽然用旅行长袍从头遮到脚,但小孩就是小孩,体态跟侏儒是两回事。

    “对小孩动手?这他娘的是持强凌弱!你们不觉得丢脸吗?”汤森教训自己的近卫:“你们打个小孩都打不赢,更他娘的丢人!都给我滚出去,先跑十圈再说!”

    近卫们哭丧着脸,结伴出去跑圈了,绕营十圈啊乖乖!直接死掉会不会痛快些?

    小孩挺安静,看着汤森处罚近卫,依旧是一言不发。如果是正常的客人,这时候就应该站出来求情,说些不知者不罪、不打不相识的话,然后大家相逢一笑泯恩仇,宾主尽开颜。

    不按规矩办事,这事就显得很古怪。这小家伙,应该不简单吧?

    汤森转过头去,微笑着问:“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打架那么厉害,是不是叫幻海?”

    “汤森?奎尔萨?”小孩开口了,是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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