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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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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种练习就不能在房顶上做了,让人看见了还不吓一跳?

    于是汤森跑到当初教授瓦胡的那个小院子里偷偷练……一半是用功一半是发泄,汤森一口气摆了十个靶子,开始挑战基于自身唤醒的不间断咆哮。

    如果是在偷取别人异能的条件下,汤森的咆哮原本就可以不间断发出,频率大概是三秒两发,而标准的中级学徒水准是三秒一发。

    在自身唤醒的状况下,汤森变成了守门员,能打多快完全取决于他捕捉异能力量的速度——释放程序已经滚瓜烂熟,基本不占什么时间。

    也就是说,在战斗中,除非汤森站在对手的异能唤醒范围内,否则还是比不上人家。所以这种练习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汤森的咆哮有效射程是五十米,超过别人将近一倍,而一般异能学徒的唤醒范围是十米。

    贴身战的话,虽然能夺取别人的力量,但也浪费了自己宝贵的射程。

    所以,抢夺不能做为常态方式使用,当做杀手锏比较好。

    汤森终于再次体验到“艰辛”两个字,为了尽快摸索出有效的捕捉方式,他摔伤了不下三十处,手肘膝盖都被磨得鲜血淋淋!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已经能在飞扑中捕获异能、未落地之前发出、身体撞地的同时再次唤醒、翻滚中接着捕获……

    苦练中,他对异能的感知也稍有提高,能略微感知异能出现的方位,这又让他的速度提高了一点。与此同时,他发现很多时候,异能力量不是单独出现的,所以他可以两手同时捕获一个——而处于掌心中的异能会产生变化,可以在不到一秒的时间里先后发出!

    “轰!轰——轰!”三声巨响在不到四秒的时间内响起,让始终关注汤森的玛西亚惊讶不已。咆哮始终是最初级的异能,但这种几近变态的释放速度,却说明汤森对异能的掌控力达到很高的程度。

    单说速度,这至少是二级异能师的水准!

    简直……简直不敢相信他是没有导师、自学成才的异能学徒!如果加入了异能师公会,得到公会前辈的指导和物资支持,汤森以后的发展会极为惊人。

    与此同时,横躺在后面院落里的汤森也是一脸的满足,因为他刚才不止发出了三个咆哮,而是四个!只不过因为要保密,所以他把最后一个直接丢上天空。如果有高级异能师在场,发现汤森可以发出一秒一个、威力惊人的咆哮,那么不管说什么也要把他收为弟子。

    因为他是天才!

    虽然汤森还没把咆哮练到机关枪的程度,但半自动步枪的程度肯定达到了……而且,已经到了跟酋长村长们再次碰头的时候了。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的常识都告诉汤森,在所有的资源中排位中,人是最奇特的一种。

    它可以是最强大的,也可以是最弱小的;它可以是最灵活的,也可以是最死板的;它可以替你解决一切问题,也可以给你找很多麻烦……个中差异可以用千变万化、难以把握来形容。

    但同时,人也是最重要的资源,特别是对一个团体来说,决不能出现无人可用的情况。周边环境越落后,人的重要性就越显著,就拿现在的荆棘玫瑰来说,那个环节能缺的了人?

    就不说最重要的武装力量方面了,商队那边的人手也一样紧张,甚至只要是个人就能用上。

    如果不是汤森坚持的话,商队的人敢把年纪只有三岁的小孩弄去捡豆子。

    所以汤森这段时间的核心事务,就是召集尽可能多的人手来充实自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身为首领的他不惜坑蒙拐骗——在生死攸关的时候,那还顾得上讲格调?

    汤森的良心现在只有针尖般大小,但他编制的阴谋却像天上的云层那么广阔、而且还是黑压压的。

    部落勇士们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背负着汤森的殷切希望回家的。

    汤森能够想象到,当这些部落勇士们回到自己的家里时,他们将会如何吹嘘自己的英勇、将会如何炫耀自己的战绩,以及未来的金币。纯金勋章是个重要道具,用丝绒挂在脖子上之后,他们就会变得趾高气扬、变得不可一世,浑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能让别人瞧出不同来。

    别人会羡慕嫉妒恨,所以他们会用各种方式贬低这些出风头的勇士,包括咒骂、嘲笑、孤立甚至收缴勋章等等手段。一部分勇士会怀恨在心,进而跟自己的部落离心离德,另一部分勇士会奋起反抗,大力宣扬汤森长官的事迹以间接证明的自己的英勇战绩是真实的。

    双方很快会热热闹闹的进入下一个循环,渐渐闹得不可收拾。而不管他们内部闹到什么程度,对汤森来说都只有好处没坏处。最起码汤森指挥若定,还有大战两名异能师的赫赫威名会传偏三部落十一村,变得妇孺皆知。

    汤森的强大和开明,其实是一种外来意识侵略,它就像慢性毒药,一开始并不很明显,却能用彼此的差异,对原生态的部落权力架构造成极大冲击,而且不可逆转。酋长们的脑袋瓜那怕浸到水里也没汤森这么阴暗,除了杀掉这些勇士之外他们也没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事。

    所以,大势已定,现在只缺一个煽风点火的人。

四:荆棘环绕的玫瑰花 第四节:分工(下)

    汤森和班奈德有个分工,前者做累活,后者做脏活。

    班奈德本来就是个商人,煽风点火也算是他的专业技能之一。

    “首领,如果可以的话,你能不能换一种委婉的描述方式?”其实早几天,在汤森安排细节的时候,班奈德也曾经抗议过:“我的风格一向很平和很诚恳,做这种……嗯,跟光明正大有一定区别的事务,不太符合我的定位啊。”

    “荆棘玫瑰需要你,我的朋友。”汤森很理解班奈德的苦衷,于是慎重其事的开导他说:“况且这种事务有很多种做法,你可以在过程中充分展现你的平和跟诚恳,我们只要结果。”

    “我很担心,首领。”班奈德满脸顾虑:“如果以后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你是否还会用这种方式让我出场?”

    “要对自己有信心,班奈德。”汤森亲切的拍着副手的肩膀:“如果你对自己没信心也不要紧,你应该对自己的首领保持信心。”

    “真是感情真挚又似是而非的答案啊。”班奈德脸上的顾虑更加浓重了一些:“其实我没有听懂,首领,你所说的信心是什么?”

    “请相信我,到时候我会……”汤森想了想,看着自己的副手说:“我会说服你的。”

    “其实这答案跟我猜的差不多。但是,谢谢你的坦率。”班奈德叹了口气,转身去做这件脏活了。

    汤森看着他离开,微笑不语,这让身边的猴子和船长都很纳闷,他们当然不知道,班奈德内心其实是乐意去做脏活的,而且对汤森的回答也很满意。

    实际上,两人都看清了目前的形势,也明白这种事情的必要性。班奈德之所以打破沙锅问到底,为的不是弄清楚汤森以后还要不要他上场,而是为了知道汤森是不是真的肯告诉他答案——这种行为叫试探,当然被称为磨合也可以。

    对小团体来说,相互信任不会平白无故从天上掉下来,而是要一点一滴的积累。汤森既然做了初一,班奈德就应该做十五,所以这位平和诚恳的商人,马上就带着礼物去轮流拜访熟人了,

    他上门的时候,酋长们才刚刚醒了酒,部落内部的矛盾并未显现。

    班奈德常年经营这条走私线,对各部落和村子的底细都很了解,交流起来不成问题,甚至很多小孩和老人都认识他。而且大家谈的是交情不是生意,对方也不会有戒心,所以班奈德能抢先一步给汤森的形象做定位。

    汤森是什么人?荆棘玫瑰的首领!汤森有多厉害?能单枪匹马干掉两个异能师的人!

    因为生存条件恶劣,土著部落普遍是崇拜强者的,而在西海岸这种地方,人们也并不清楚异能学徒跟异能师之间的区别。对他们来说,异能师是高不可攀的强者,能够打败异能师的人,那已经不是能用“人”来形容的存在了,而是如同图腾柱一样需要昂视的东西……

    在班奈德平和诚恳又口若悬河的讲述中,之前没份参加雪谷反击战的勇士们不禁在心里浮想联翩:如果自己也能追随这样一位伟大的人物,将是多么荣耀、多么美妙、多么安全的事情啊……听说他们脖子上那玩意能换很多金币的!

    班奈德在三部落十一村播撒下去的,其实都是内部分裂的火种。

    后面的事情,自然就有那些参加过雪谷反击战的勇士们接手了。会被派出去打仗,这就说明他们不是酋长村长们真正看重的人,在部落村落里的地位也不会高,甚至是比较低贱的那种。

    这些人长久以来都被压迫欺负,一旦趾高气扬起来就不会自我节制,另一方面,其他人看在眼里也肯定受不了。

    班奈德播下的火种,经过一两天的酝酿之后就变成了燎原大火,各部落鸡飞狗跳,到处都是咒骂和决斗。在汤森手下待过的勇士,或多或少都学了几手,而且还不是孤家寡人,大家抱成团之后并不是能被轻易按下去的……

    逼急了,还有人把酋长村长们中饱私囊的事情抖出来。酋长们却惊异的发现,他们的命令似乎有点不灵,这些人顶撞自己还能说出道理来,现在收买他们有点晚了。

    土著部落里,并没有规定不能吵架打架,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罪行也不能宰人——而且你宰得过来吗?不多不少也有一百多人呢!酋长身边的亲近人儿也就是十几二十个。

    班奈德很快就把这种情况汇报给汤森了,而且建议汤森尽快行动,他甚至愿意亲自去各部落进行游说。但出乎他意料的是,汤森驳回了他的建议。

    “如果是一般商人,你去游说很合适。但他们不是商人,而是目光短浅脾气暴躁的土豪。”有这么好的机会,汤森当然要展现自己的过人之处,他也要让班奈德知道,空手套白狼这种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做的。

    “你贸然出现,他们一定会把矛头指向你,我可不想自己的副手被挂在路口变成人干。”

    “那怎么办?干等吗?”班奈德问:“首领,我们每天人吃马嚼的,可不是小数字啊。”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汤森神秘的笑笑,对自己的副手说:“有些答案,我们要委婉的告诉对方。”

    “我恐怕他们领会不到首领的精神。”班奈德摊手。

    “所以我们要为他们做个榜样。”汤森终于露出了獠牙:“替我约旅馆老板见个面吧。”

    “原来……”班奈德终于知道了汤森的安排,也明白了自己跟首领之间的差距,但他一点都不气馁,反而激动万分的一拍手掌:“我马上去!”

    空手套白狼这种事,的确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做的。

    这首先需要极强的谋划能力,例如汤森在逃离哈维镇之初,就能想到今天这一步;其次需要极精准的眼光,比如汤森这样能在茫茫人海中发现关键人物;最后还需要沉稳的性格,比如汤森这样吊着旅馆老板不搭理……

四:荆棘环绕的玫瑰花 第五节:收编(上)

    或许在别人看来,仓库镇旅馆老板没什么特殊的,不就是一个旅社的老板吗?他能有多大能耐?但在汤森整个计划里,他可以称得上是关键人物,当然,他自己肯定不知道这点。

    他的重要程度,首先要从仓库镇开始说起——这个小镇是为了对应走私生意而建立的,确切的说只为蓝蕊花走私驼队服务,旅社占了小镇总面积的一半以上,所以旅社老板实际上就是仓库镇的镇长。

    在仓库镇当镇长会做些什么事呢?没错,他最重要的事务就是跟走私驼队打交道,接受订货、组织货源、负责运输清点交割,还要负责谈价钱,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不轻松。可以说,他的作用比三部落十一村的首领们要关键得多——后者是只拿好处不用操心的大爷。

    这也说明,镇长虽然在本地是首屈一指有本事的人,却是受排挤的,否则他早跑去享清福了。还用整天窝在旅馆里任劳任怨?

    将心比心,汤森觉得这样的付出与这样的地位并不平等,想必他内心是不安稳的。

    事实也证明,长期与走私驼队打交道,镇长的脑袋要比其他人灵光。在得知哈维镇遭遇惨剧之后,他就像被霜打过的茄子一样垂头丧气,就算荆棘玫瑰带着雪谷反击战的胜利回来,他的目光依然充满了悲伤。

    他知道仓库镇的走私生意算是做到头了,今天的冬天,三部落十一村要怎么挨过去?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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