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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你就变成印第安纳了吧?”汤森心中腹诽不已,脸上却又重新挂起笑容:“我是汤森。请斯小姐品评这些货物吧,我觉得,即便是一位女士,这些也算是别具风味的美食。”
“可能有点不好说。”斯平静的回答:“事实上,尊贵的客人,我是鱼人。”
“呃……”汤森顿时有种砸烂一切的冲动,神秘商人的生意还能这样做吗?不如直接玩人算了——但转念一想,自己明确无误是处于弱势地位,生意怎么做还不是别人说了算?
汤森很不喜欢这种状态,既然有所求,自己就必然要放弃很多东西,而且结果未知。这种事已经不属于努力争取的范畴了,热脸蛋贴冷屁股的确是一种生活态度,但绝不属于汤森!
没错,自己不能以乞求的心态活下去,对这种神魔莫测的存在,在强弱不成对比的状况下,一旦认真,那么自己就输了——瞬间,汤森的心态就完成了转换,视野也恢复了清晰。
“我觉得这不是重点,作为一个神秘商人,斯小姐应该有精妙的鉴别眼光。身份什么的,肯定不会放在眼里。”汤森微微的笑着,嘴里的话很刻薄:“只要有足够的利润,商人可以背叛一切。国家、民族、家人、感情,区别只在于标价高低而已,区区几条鱼,难不住你的。”
四:荆棘环绕的玫瑰花 第九节:出征(中)
“汤森先生真是洞悉了商人的本质。”斯还是老样子,一脸客气看不出情绪:“我有一种预感,你以后会成为很成功的商人。”
“这点你大概弄错了,我只是个顾客,不会追求交易。”汤森却不肯接受对方的奉承:“这笔生意如果能做,那当然很好。不能做的话我也没什么遗憾,爬座山又不是什么大事。”
“客人可能有些误解了,由我出面并不是对你的轻视,而是琼无法在美食面前保持心态。你应该理解这种状况吧?”斯继续保持着脸上的客气,以至于汤森猜不到她的真实意图:“这些美食可以算做劣质最低级别的商品,但可换取的物品并不多,请问客人,你想换些什么?”
“我不知道你手上有什么,琼也没有给过清单,”既然别人这么上道,汤森也不好咄咄逼人,于是两手一摊:“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能换取什么东西。”
“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如客人说说最近的打算或遭遇,我多少知道一些客人的往事,能根据你的需要推荐些东西,至少保证你目前能用得上。”
“这种方式很体贴,我愿意接受。”汤森不由点头:“最近嘛,我也没别的打算,就是想乘船去千里之外打块地盘下来。”
“内陆?”斯一点也不惊讶:“或者西海岸?”
“西海岸,大概在奎尔萨平原一带。”汤森说:“一旦开始就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去了。”
“原来客人已经树立了进取的决心,那么预祝你旗开得胜。”斯想了想:“如果不算冒昧的话,我想请问你麾下人数够吗?战力够吗?如果有所欠缺的话,我可以介绍一名佣兵给你,费用就算与这些劣质货物冲抵。”
“战争是一大群人干的事,而且我玩的是不分时间地点那种,一名佣兵能起到的作用很有限,更别说相互熟悉配合的问题。”汤森回答:“所以佣兵不合适,你还有其他建议吗?”
“看来客人对自己充满信心,这样的话,想必客人会亲临战场全力搏杀了?”
“的确,这次行动的本质就是不成功就完蛋。”汤森爽朗的笑起来:“要不我就发了,要不我就完了,没有其他结果。”
“汤森先生,你的气质在刚刚似乎变了一些……”斯专注的看着汤森:“你好像突然变得洒脱了一些,也变得更——世俗了点。”
“你说的对,我发现我之前似乎想的太多但做事太少。”汤森点头承认:“做人嘛,不如奔放一点!装孙子可以,但老这么装下去,可就真变成孙子了!”
“明白了,既然汤森先生你已经做出决定,那么我为你介绍以下商品。”斯轻抬手腕,三块厚重的、四四方方的冰块从冰窟角落中滑动过来,停在汤森身侧。斯的手指再轻轻一点,不透明的冰块“砰”的一声从中裂开,露出内里的东西。
在无数小冰块稀里哗啦的撒了一地时,汤森抬眼看去,目光顿时变了变。因为他看到的是三幅完整的、全新的盔甲。这是一种全包型的皮质盔甲,头部身躯四肢甚至连脖子都被纳入保护,而且对关节部位的处理异常精良,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货色。
再仔细一看,汤森又发现这三副盔甲有些不对,造型不一样,颜色也不同,或者应该说这只是全新的底甲——表面没有镶嵌金属制的附加甲,但留有明显的孔洞,还有些用途不明的挂钩和锁扣,甚至连装饰花纹都没有。
“客人,请允许我为你介绍,三者全铠。”斯指着左侧银白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贤哲铠。”然后她把手指一偏,指着右侧金黄色的盔甲说:“这一副,名叫勇毅铠。”
“中间纯黑的呢?”汤森问。
“隐恻铠——其实名字并不重要,那是制作者起的,关键在于铠甲的功用。”斯轻声作答:“这三副铠甲同时诞生,原料是一群深海兽的兽皮,兽类的年龄不同所以颜色有区别。银色的最轻最柔软,金黄色最重最坚固,黑色的重量和防御力适中。”
“好像还少了些东西?”汤森转头问。
“如果完整,三副铠甲就不会都出现在你面前。”斯笑了笑:“这算是基甲,上面应该还有金属的甲片,还有些宝石之类的东西。但当初被抵押给我时,对方并不能拿出其他配件,我也不能强迫对方一定要找齐。不过就算这样,它们都好过普通板甲了。”
“要是不小心被原主人碰上,那不是把你给暴露了?”汤森同样在笑:“那时候你不能怪到我头上,我怕痛,如果人家抓了我去问,我一定交代的。”
“我很放心汤森先生,而且,肯定没人知道铠甲与我有关。”
“为什么?”
“请相信我,客人,你不会对答案感到高兴的。”斯的这句话说的斯斯文文:“毕竟……几百年前的东西了。”
“三副铠甲都给我吗?”汤森也很上道,马上换了话题问:“换这些鱼?”
“等价交换。”斯点点头:“客人你接受吗?”
“没问题!”汤森爽快答应,不答应那是傻子:“鱼都是你的了!”
斯伸出手向下一抹,摆放在美味鱼旁边的那些冰块立即开裂,封冻在里面的几对小鱼立即活了,就这么在空气中游动起来。它们绕着斯的身体转了几圈,摇头摆尾的好不快活——汤森在这里已经见惯了离奇事件,一点都不惊讶。
“下面有条暗河,你们走吧,别被琼找到。”斯的手指往身后的冰壁一指,几对小鱼就往那边游过去,直接穿过冰壁消失了,姿态跟游在水里没什么区别。
趁此时机,汤森已经在那边拔出匕首试了盔甲,最后的结果令他很满意——匕首都让他捅弯了,但盔甲表面最多是一个小孔,而且会慢慢复原!
“因为我很满意,所以我郑重承诺你,以后的商品中不会再有活鱼。”汤森把匕首一丢,拍了拍手:“接下来的货物,还是跟你交换吧?”
“一事不劳二主,还是我来吧。”斯笑着点点头。
四:荆棘环绕的玫瑰花 第九节:出征(下)
冰人把剩下的一小堆物品用大块冰面呈上去,汤森看了看,发现是几样形体很小的东西——有一个造型诡异的神像,有一截枯木样的袖珍权杖,一截他完全没印象的发丝样的东西,最后一样居然是他用来包东西的破布。
“这是原始教派的神像,比光辉教会的时间还长,对某些客人有价值。”斯指着这些东西解释说:“这根权杖是少见的异能材料制作,虽然浪费了大部分,但总算还有用——这是深海恐兽在发情期掉落的胡须,药材。”
她说一样,汤森就点点头,心想我选上百样东西,还真有蒙对的时候啊。
“至于这一件物品,客人你现在比较需要,拿来交换并不合适。”斯指着那块包袱布说:“这虽然是一张藏宝图,但却绘出了小半个西海岸。”
“但是我看不见。”汤森耸耸肩:“有什么办法让它显露出来?宝藏我分你一份。”
“这种所谓的宝藏对我没用。至于地图,火烧之后用兽血浸泡就可以。”斯说:“只算三样货物的话,价值大概是百分之一个的通行货币单位。恭喜你,终于达到最起码的标准了。”
“达到标准会有什么好处吗?”汤森问:“要不然喜从何来?”
“这意味着客人你获得了交易资格认证。”斯说:“还有一本空白的最低等级商品目录。”
“最低等级商品目录,空白的?”汤森说:“怎么有点逗你玩的意思?”
“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汤森先生,这本目录虽然是空白的,但当你周围出现符合要求的商品时,其名称、图形都会出现在相应的页面上,最后会成为一本完整的商品图鉴。”斯解释说:“目录本身就很神奇,相当于对汤森先生的交易身份的认可,而且还是免费的。”
“最后这句我喜欢。”汤森笑着说:“好吧,百分之一个单位的货币能换点什么东西?”
“汤森先生已经有铠甲了,但还没有武器,不如挑选几把适合自己的武器好了。”斯的手腕再次抬起,冰壁角落里的一块巨冰又像长了脚似的滑到汤森面前——模糊的白色渐渐透明,显露出里面上百件长短兵器。
“我明白了,这些冻在冰里的东西,其实都不怎么值钱是吧?”汤森问。
“对汤森先生来说,这些装备是非常适用的。”斯不置可否。
“你说得对,千金难买趁手刀。”汤森表示同意:“百分之一的货币能换几件?”
“长的可以换五件,短的可以换十件,另外赠送两柄匕首和一袋羽箭。”斯说:“这样的交换方式,汤森先生还满意吧?”
“似乎是很值钱的货币。”汤森笑了笑:“以后千万不要让我知道这些武器的真实价格,我说不定会后悔到吐血。”
“就照汤森先生的意思做好了。”斯含笑点头。
于是汤森就知道,自己的东西真的卖亏了。
汤森下山了,身边依然跟着两个沉默寡言的手下,手里依然牵着那三匹驼马。
但他的脸色有点阴晴不定,很明显,无论是琼还是斯,跟他交易的神秘商人都很专业。而存放在那种冰块里的东西,其实在价值上并不比垃圾好多少,自己一定是吃亏了。但是干首领这份职业的人,肯定要拥有一种职业素养,那就是在遭遇挫折之后,要轻易的原谅自己。
所以汤森很快就帮自己找到了理由,这就是拿自己根本用不上的东西,换回了急需的装备,这买卖其实一点都不亏。一个骰子那么大的神像能挡刀枪吗?一根牙签般粗细的权杖能杀敌吗?换回来三套铠甲、将近十件武器,无论怎么算都是大赚!
回到总部,东西全收进自己房间,汤森立即安排启程事宜。正好三桅船还要几天才能完全修好,所以准备工作还可以做的详细一点。
首先是研究地图,汤森第一时间把包袱布上的地图复制下来,跟瓦胡之前提供的概略图合并到一起。然后带着军部的人,会同瓦胡等人制定远征战略——不得不说,瓦胡和他的长老们构成一副活生生的战役地图,这对汤森来说是关键性的助力!
获得了详细路线、目的地情报和向导,荆棘玫瑰由此迈向了成功的第一步。
这确实是一次远征,因为从仓库镇到奎尔萨平原北部,走海路的话足足有两千里多里。瓦胡过来的时候是顺风,而现在回去是逆风,也就是说,如果荆棘玫瑰这次远征弄砸了,根本没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好在荆棘玫瑰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扫除路上一切障碍,直抵奎尔萨平原,占领原本属于瓦胡部落的领地和资源,并以此作为自己的主基地——这样的战略构想,在作战区域引起的反弹和抵抗最小,毕竟荆棘玫瑰现在的实力并不强,经不起什么风吹雨打。
一路上那些个障碍必须清理掉,因为之后还要运东西回来给人过冬,考虑到战区环境的恶劣程度,汤森却不能分出太强大的武装来护送。而且部队训练了这么久,各个战队也有了个样子,应该在恶战开始之前先拿到些实战经验。
确定了战略,明晰了需求,接下来就是人员安排。
汤森决定倾巢出动,因为留下人手在仓库镇这边毫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