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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肋骨-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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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是,谁是下毒者?”

“既然已经知道死亡时间,那么就先看下当时有谁出入过他的公寓吧。”

一通分工后,黎祖儿和赫连澈被派去一同检查当时的电梯监视记录。两人彼此扫了对方一眼,又各自别开了头,在播放机前坐下。

屏幕右下方显示着当时时间,4点03分,有两个人走进电梯,黎祖儿一眼就看出,那两人正是下午CLUB里碰见的大美人和关郁辉,依旧挽着手臂,有说有笑,最后又一同步出电梯。一直到4点48分,大美人一个人进了电梯,离开银堡。5点25分时,送披萨的店员拎着便携箱进了电梯……

毫无疑问,除非关郁辉是自杀,否则那个大美人就是凶手。

但问题是……她是谁?

她就是宁燕夕吗?那么,宁燕夕又是谁呢?为什么找不到这个人的丝毫线索呢?她唯一留下的东西只有那本日记,但是日记被卫景辞拿走了,自己还没来的及看。黎祖儿看着镜头里那个窈窕怡丽的背影,忍不住轻轻的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赫连澈说:“对不起,请把那个镜头倒回去,停在4点49分06秒时。”

技术员立刻操作倒带,画面停止在49分06秒上,大美人低着头,旁边的显示灯显示电梯正下降到12楼。

这个镜头有什么问题?黎祖儿好奇的看了他一眼,他的表情却是异常的严肃:“请把画面放大。”

画面放大10倍后,黎祖儿看见在大美人低垂着头颈后方,有一颗很明显的黑痣。她啊了一声,忍不住用崇拜的眼光看向赫连澈,这家伙的眼睛也太尖了吧,这都看的见哇!

刚在惊叹时,卫景辞去而复返,召唤说:“大家都过来一下。”

众人连忙围拢。卫景辞将一叠资料发放给每个人,说道:“这是宁燕夕的日记的影印本,你们每个人都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

黎祖儿接过自己那份,翻了翻,忍不住轻叹:“其他的不说,光这手字就够值得骄傲的了,真是漂亮的字……”

卫景辞没有理会她的感慨,“现在汇报一下各自目前的进度。”

汪明明立刻回答:“是。我们已经联络了加拿大那边的警方,他们的效率很高,已经将那个宁燕夕的资料传送过来了。不过可惜的是,身高相貌,都与这个宁燕夕相去甚远,并且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她这几天都在多伦多,没有回过国。”

另一个同事说:“我们给银堡大堂的客服人员都录了口供,那套房子是以关郁辉的名字购买登记的,他们一共就见过那个叫宁燕夕的女人三次,但除了说她很漂亮外,都想不起更鲜明的特点。而且银堡的原则就是尽量不过问户主的私事,所以,没法给我们更多的信息。”

“我们在调查舟形乌头的来源,但目前还没什么头绪。”

卫景辞一一的听着报告,最后将目光转向黎祖儿:“你们呢?有什么发现吗?”

“有哦有哦!”黎祖儿立刻献宝,“我们刚才看录象带时发现,宁燕夕的脖子后面有颗痣!”

卫景辞不置可否。

这时赫连澈开口了:“根据录象带,可以肯定这位宁燕夕是个很有品位的女人。”

咦?什么?黎祖儿睁大了眼睛,他刚才放大镜头的目的难道不是看那颗痣么?

赫连澈指着显示屏中的镜头开始分析:“我们先看她的服饰,略阔的短袖外套,腰带收窄,下面是菱形格纹的及膝裙和长靴,而从皮带扣环上的双C标志可以得知,这是CHANEL最千秋万代的花昵套装。宁燕夕选择在外套里穿了件有小企鹅图象的白色毛衣,使得整体的感觉非常灵活。由此可见,她不是一般的会穿衣服。再看她的皮包,是爱玛士鳄鱼漆皮柏金包,看上去可能觉得很普通,但它的价格在35万左右。”

“哇……“黎祖儿和汪明明同时张大了嘴巴。

眼见赫连澈眼中又露出了那种鄙夷之色,黎祖儿连忙咳嗽一声,恢复常态说:“那又怎么样?关郁辉有的是钱,当然买的起这样的衣服和包包送给她。”

赫连澈眼中的鄙夷变成了讽刺:“我想说的是,这样天价的皮包,完全有出售记录可查。”

黎祖儿眼睛一亮,听懂了他的意思:“你是说,我们可以从这只皮包的来源上顺藤摸瓜找到她!”

“VERYGOOD!”卫景辞难得一见的称赞了人,“那你们就负责追踪这条线索吧。好了,现在已经是凌晨5点半了,大家忙了一夜都回去休息吧,下午1点集合。”

“是,长官!”众人立正行礼,然后各自回家。

黎祖儿郁闷的想,为什么又是她和赫连澈一组,不过算了,看在美少年的份上……她打个大大的哈欠,收拾了一下东西刚想走,赫连澈唤住她:“喂。”

“嗯,有什么事吗?”难得他肯主动跟她说话,黎祖儿连忙狗腿的回应。但换来的,依旧是对方轻蔑的目光,以及很拽的五个字:“不要拖累我。”

她真应该掐死他的……黎祖儿如此想。

4、NIKE

Whenoneisinlove,onealwaysbeginsbydeceivingone'sself,andonealwaysendsbydeceivingothers。Thatiswhattheworldcallsaromance。

……byOscarWilde

爱情,总是始于自我欺骗,最后止于欺骗他人。这就是所谓的罗曼史。

回到家洗个澡吃点东西再问候一下老妈那脆弱的神经后,就已经差不多是11点了,黎祖儿心想,就算现在倒头睡,也睡不到2小时睡不香,索性就不睡了,泡了杯咖啡,盘腿坐到沙发上开始看宁燕夕的日记。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不仅是字写的好,连文采都很了不得!

比如开篇第一页,描绘她和关郁辉的相遇……

对比于宇宙里的星群而言,人类的生命,短暂的宛如尘沙蝼蚁。

那么,又是怎样一种令人畏惧的命运,令我与他相见?

在我们,都可称之为最美好的十九岁那一年。

我至今仍然能想起那个画面,我从讲台上落荒而逃,撞到台后的他,凌乱的道具布景和电线将我们纠缠在一起,我还记得高而阔的天花板上吊着的日光灯一晃一晃,惨白色的光束里,有无数的细尘用一种缓慢的速度飞行。

其实有无数种必然,本可以阻止我们相遇。

如果那天上台的不是我;

如果那天抽签的结果我不是7而他不是8;

如果我没有搞砸那个演讲……

然而,命运的女神却从不慈悲,亦不怜悯。她微笑着,用一条丝带把我们两个系紧。我本以为那是缘分。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孽缘。

“乖乖……”黎祖儿惊讶,“敢情他们两个还是老情人?19岁时就认识了啊!”然而,宁燕夕的笔触总是很虚幻,文字虽然很美,却始终没有清晰的事件,更多时候,她只是呓语般的诉说她的爱情。

罂粟一般的爱情。

大体来讲就是她对关郁辉一见钟情,但关郁辉总是对她若即若离,最后两个人虽然在一起了,可她还是很没有安全感,觉得会被背叛,觉得他不爱她。日记里还暗指关郁辉心中一直有另一个女人的存在,黎祖儿拧着眉毛,总觉得她指的那个人就是朱玳儿。可是,再一想那位正室的容貌,就觉得不可能,换了任何眼睛没瞎的人,都会选大美人,而不是土掉渣的朱玳儿吧?

不过也难说,朱玳儿虽然貌比无盐,却有万贯家财,也许关郁辉就是为了少奋斗20年才娶她的。要真是这样,这个宁燕夕还真是满可怜的。

日记不多,不过20多篇,每篇用1234隔开,并没有写日期。不过,从字迹看,中途换了很多支笔,应该不是在短时间内编出来做假的。

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一万年后,我从林中走过,从地上捡起的琥珀中,有你的肋骨。”

黎祖儿的睫毛颤了一下,这最后一篇日记,虽然只有24个字,但细细咀嚼全是数不尽的相思之意,缠绵入骨。

没想到宁燕夕还是个文艺女青年啊!

再回想昨天见到她时的情形,她把纸巾递给她,冲她微笑,妩媚里,有着谁也比及不了的优雅……那样一个人怎么会杀人呢?

因为职业的缘故,黎祖儿见过无数的罪犯,他们有的斯文有的暴戾有的镇定有的阴沉,虽然千姿百态,但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的眼神都因过于丰富而浑浊。

可是大美人不同,她的眼瞳非常清澈,还带点婴儿的钢印蓝,尤其是她最后回头的那个微笑,眼角微微弯起,那笑容里没有嘲讽没有轻蔑,有的只是很纯粹很纯粹的欢愉。

黎祖儿合上复印件,长长的叹了口气。再看手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12点半了,赶紧起身走人。

卫景辞那人她太了解了,是绝对不允许迟到的。

她发动小绵羊,开始争分夺秒的赶路,结果证明,意外像个喜欢恶作剧的顽童,总是在最不设防时前来拜访。当她抄近路拐到一条叫桃源巷的小道上时,一声凄厉的女声喊道:“救命啊!抢劫啊……”

黎祖儿不禁闭了闭眼睛,有没有搞错,一连两天,都赶上这一招?

不行,我赶时间,所以我没有看见我没有看见我什么也没看见!

心里明明是如此催眠的,可一睁眼,看见那穿黑夹克的削瘦男人在前面跑,身体先本能的把车掉个头,追了上去,然后一手驾车一手出示证件:“警察!你给我站住!”

那人一看,跑的更急。

黎祖儿加大码力,紧追其后。

那人异常狡猾,连忙转出小巷,外面是个市场,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虽然中午时分,人不算太多,但那东一扎西一扎的摊子,阻碍了摩托的行驶。黎祖儿眼看他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快追不上,心中一狠,索性跳车丢了摩托靠双腿追。

那人经过卖桔子的小摊,一把抢过摊主手里的车把,将整个三轮板车往黎祖儿面前一倒,山般的桔子哗啦啦滚下来,砸的她生疼生疼,而且不知为何水果里还多出一串香蕉,她正好一脚踩到香蕉上,整个人顿时扑地而倒。

一时间,汁水飞溅,狼狈异常。黎祖儿想,完了,这下肯定得追丢了,正在沮丧的抹掉脸上的果物残渣时,一只手伸到了她面前,手里还放着一块格子手帕。

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白皙,修长,乍一看以为是女子,但抬起头后,才发现竟然是个男孩。

其实说是男孩并不准切,他的年龄应该在25岁左右,穿着银灰色与白色相间的NIKE运动衫,留着向外翻翘的时尚中发,眉眼细长如狐,双瞳乌黑发亮,似笑非笑中自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魅惑。

她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是在哪见过。按理说这么迷人的男孩子,见过应该就不会忘记才对。

“Madam,你没事吧?”NIKE衫拉着她站起来。她接过手帕胡乱的抹了一通后才想起来:“你怎么知道我是警察?”

NIKE衫又是一笑,从狼籍一片的地上捡起一物,递到她面前,黎祖儿一看,正是自己的证件,当即脸上一红,赶紧接过来塞兜里。

真倒霉,抢劫犯没抓到,还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她拍拍衣服,刚想走人,NIKE衫说|Qī…shu…ωang|:“你不把他带走吗?”

黎祖儿回头,这才发现此次事件的罪魁祸首正躺在不远处的地上直哼哼,她惊讶的把目光转向NIKE衫,NIKE衫眨眨眼睛:“不用太感动,协助警察是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吗?”

她跑过去将那个抢劫犯拘捕,一边拷手铐一边赞叹说:“真看不出来,你身手还不错嘛,一拳击中这家伙的要害,看他这样子,估计半个小时都起不来了……你学过空手道?”得不到预期中的回应,扭头一看,身后空空,哪还有那个人的踪影?

只有他给的手帕,还在她手里,米色底色,浅褐色格子条纹,右下角上,还绣有Barbie的标志。

真不错呢……这个年代,居然还有这么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啊……

黎祖儿拿着那块手帕,越想越觉得欣慰。

5、史努比

到得警局,自然是迟到。

把那个抢劫犯塞给一同事后,她连忙赶到会议室,小心翼翼的推开门,果然,里面已经在开会了。

卫景辞埋首在资料之中,正在聆听身旁的同事说些什么,很好,就这样摸黑进去,也许能不被发觉。

她猫着腰慢慢的往前挪啊挪,眼看自己的座位就在前面,一叠资料突然从头顶掉下来,啪的落在地上,与此同时,响起青草春晖般的悦耳男音:“对不起。”

这下子,所有人的目光全都朝这边看了过来,不偏不倚的盯着蹲在地上企图潜行的她。

黎祖儿露出一个生硬的笑容,摆手说:“啊哈,大家早啊,哦呵呵……”

“早。你迟到了24分钟。”冰冷的语音伴随着犀利的目光一同射过来,顶头上司脸色果然很不好看。

而一旁拾起资料的赫连澈却表情漠然一幅置身事外的模样,真是太可恶了,她敢打赌,他刚才分明是故意的!故意把资料碰下桌子!

既然行踪已露,索性也不再藏了,黎祖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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