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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风行者-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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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开沉重的眼皮,刘峰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当他站起身体来的时候他就更加的感觉不对劲了。因为他已经从直立行走退化到了四肢着地的地步,最开始感觉的不对劲,就是视线出发点上出现的差异。

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现在的身躯,是一只吊眼白额的老虎,足有一丈多长,六尺多高,“有完没完?这还有完没完?第一世做人,人后莫名其妙的穿越成灵类,最终也算当了仙人,现在又成了妖怪?”

这当妖怪也就当妖怪吧!也给整个卖相好点的,这老虎比金光也差的太远了,要放在以前,就是给刘峰磕头磕死,估计刘峰也不会用正眼看上它一眼。

再打量一下自己身处的位置,是一个天然的山洞,有三丈多高,五丈多宽,深大概有数十丈的样子。山洞给人的感觉很奇怪,就像是后世刘峰见过的老鼠洞一样光滑,仿佛经常有什么东西从这里出入,导致这里洞壁的凸起已经完全被磨平了。

这种情况的出现在道理上是讲不通的,因为要把山洞四周的崖壁都打磨光,出入这里的某个动物必须和这山洞差不多粗细,可这山洞明显的是一个死洞,只有一个出口,这事物如果真有这么大,它进来了又如何能够转身呢?

不等刘峰想出个所以然,就听山洞深处突然传过来一股刘峰熟悉而又陌生的威压,然后整个山洞,不,可能是这个山洞所在的整座山都开始晃动。山洞深处的地面在一声巨响之后塌陷了下去,紧接着一颗斗大的血红色珠子升了起来,射出耀眼的红光,丝丝血红色烟气也慢慢的飘散了开来。

第一卷 洪荒——第二卷 封神

第一百四十九章 占山为王

恩,今天流风尽量多更新一点,毕竟是一个新得开始,太少了,大家看的不爽。

刘峰现在修为全失但眼力还在,所以他一眼就看出这刚刚破土而出的血红色珠子,并不是什么害人的东西,而是有点像天才地宝出世的样子。他正要上前看个仔细,就感觉地面又是一阵剧烈的震动,不过这次的震源换成了他身后的洞口。

刚一转身,刘峰就看见一头高两丈有余,长四五丈,加上头顶犄角已经顶住洞顶的青皮野牛冲了进来,跟他并排的,还有一头大小和它差不多的黑色熊罴。

如果两兽能够和平共处,那么以这山洞的宽度,他们并排而行也可以进出自如。可偏偏他们是为了这血红色珠子状的天才地宝而来,自然是不肯叫别个争了先,一路上相互撕咬顶抓,撞在洞壁之上,发出阵阵闷响。

刘峰看这两兽体型就知道,现在的自己根本就不是人家一把掌的买卖,赶忙向前疾奔两步,避免他们两个之间的争斗殃及了自己这条小小的池鱼。

眼看着刘峰就要跑到这珠子跟前,两头巨兽和他的距离也已经近在咫尺,从塌陷的地面下升起的血红色珠子中突然卷起一股强劲的罡风,风力之大,别说是刘峰现在相对比较娇小的身板,就是他身后的两头巨兽也被吹的倒飞了出去。

山洞本就不宽,这两头巨兽的体型又太过巨大,珠子吹出来的风被它们的身体一阻挡,就只能在山洞中盘旋,后边的风又跟着吹出来,方向一下子就全乱了,包括刘峰在内,三兽被卷的在洞中打转,时不时的撞在洞壁之上,几乎是盘旋着被吹了出去。

刘峰这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山洞的四周这么光滑,感情都是这风吹出来了,由此可见这风的力道有多大。还好,刘峰对于风的控制不做洪荒第二人想,虽然现在失去了修为,但就这么一点力道的风,对他来说勉强还能控制。

这个时候就要感谢现在的这副身板了,正所谓龙从云,虎从风。这老虎天生对风就有一定的掌控能力,再加上刘峰数万年的经验,现在虽然不敢说在这罡风之中行动自如,但勉强也能够控制自己不被撞到洞壁之上,就是实在控制不住要撞到什么东西,刘峰也会尽量选择把自己撞到身后的这两只巨兽的身体上。

好在这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两个呼吸的功夫就停了下来,刘峰甚至都没有被吹出山洞,只是有点头晕眼花的卧爬在了洞口。至于后来的那头青色的野牛和黑色的熊罴,现在也匍匐在洞口。

不过相比于刘峰几乎算是毫发无损的情况,他们可就要凄惨的多了,一个个都是头破血流,那只野牛甚至还断了一只角,现在都已经成了伤残人士,呃,或者叫伤残兽士比较准确,没有一个能够保持神智的,全都昏迷了过去。

刘峰也懒得理会这两头野兽,顾不得还在发软的四只脚,一摇一晃的就朝山洞中跑去。这天才地宝可不是苹果或者梨,成熟期的时间拉的很长,想什么时候摘取就什么时候摘取;他们一旦出世,能够在世间停留的时间是极为短暂的,一旦时间过了,就会返本还源成灵气,回归于天地。

刘峰现在正是最虚弱的时候,搞不好一个武松一样强壮的猎户都可以要了他的小命。

人就是这样,一旦拥有过强大的力量和权利,心就会变野,不管在位的时候如何思量自己要隐居,要潜修,等到真正失去的时候,心里还是会空落落的。如同现在的刘峰,突然失去了一身惊天动地的神通,现在的安全感是极度的匮乏。

刘峰终于挣扎着走到了山洞的最里边,那血红色的珠子依旧静静的悬浮在空中,只是散发出血红色烟气的速度加快了不少,原本只是一丝一丝的飘出,现在已经换成一团一团了。

烟气飘散出来之后,并没有飞出多远。否则以现在的散发速度早已经充斥整个山洞了。刘峰也来不及多想,仗着自己数万年的修行经验,想到哪怕这珠子蕴含的灵气稍微大一点,自己也绝对没有爆体而亡之忧。一口朝那血红色的珠子咬了下去。

嘴巴接触到那珠子之后,刘峰才知道这珠子并不是固体而是液体,随着刘峰一吸气,斗大的血珠就全部进了他的五脏庙,就这刘峰还嫌不够,运起熟练度还不是很够的控风之术,把天空之飘散的红色烟雾也全部从鼻子吸了进去。

灵类有灵类的修炼之法,妖类有妖类的修炼之法,这两个并不是完全相通的,不过好在刘峰之前和帝俊、伏羲、女娲这妖族中成就最高的三者关系都很好,因此对于妖族的修炼之法也不算陌生。

刘峰本打算马上就进入修行状态,但想到洞口还有两个不知死活的巨兽,从它们的表现来看,绝对是灵智已开,要是等会醒来知道自己夺了他们的天才地宝,还不的把自己生吞活剥了?

想到这里刘峰就打算出去把这两个目前已经失去抵抗能力的巨兽弄死,来个一劳永逸,不过随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这两个巨兽撑死天也就是灵智刚开,连化形都还达不多,要对付他们,刘峰几块石头就够了。

修长的双手突然换成了毛茸茸的爪子,刘峰真的很不习惯。一边用爪子搬运(或者叫拨弄更准确一点)着刚才被两只巨兽从洞壁上砸下来的石头,刘峰一边恶搞的想到:如果我妈看到我现在长得这虎头虎脑的样子,会不会很开心?咱这形象可不是比喻来的,是标准的虎头虎脑,童叟无欺。

用先天术数布阵,那是刘峰的强项,也是洪荒之中不做第二人想的主。想当年黄蓉都能凭借几块石头困住金轮法王,刘峰作为一代宗师中的一代宗师又怎么可能困不住两只没有多大灵智的野兽?

一个简简单单的迷踪阵,对刘峰来说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就是现在手脚不灵活,也就比分分钟多了分分钟而已。布置好阵法堵住洞口,确保洞口那两只野兽醒来以后不会打扰到自己,刘峰这才晃晃悠悠的走向山洞的最里边,准备开始炼化刚刚吃下去的,不知名的天才地宝。

其实刘峰能做的也就是这么多,以他现在的能力,也就只能用阵法欺负一下这些刚刚开了灵智的野兽,如果遇到一个稍微有点道行的妖怪或者修道之人,绝对只有死路一条。毕竟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你就是有再多的经验也是白搭。

虽然没有吃过猪肉,但刘峰见过不少的猪走路,呃,这样说好像对帝俊等人有点不敬。

他上一世是灵类得道,并不曾修炼过妖族的功法,不过这并不能说他对妖族的功法不了解,相反,他对妖族修炼之法的了解程度,并不比灵类的修炼之法差多少,毕竟那么多年的道可不是白讲的。

刘峰现在不由得感叹:能多学点东西的时候,尽量还是多学点,不要认为这东西暂时对自己没有用就不去学习,说不准什么时候,现在你认为没有用的东西,就会成了你以后安身立命的本钱。中国有句古话是怎么说的?哦,对了,艺多不压身。

刘峰这次的潜修并没有花费多少时间,这并不是说此次的天才地宝不够好,而是刘峰的运气太好。这不知道是什么事物的珠子里蕴含的灵气竟然分属先天,而且也是风属性的。

这个风就刘峰的了解,并不是自己以前的先天灵风,也不是金母的八卦巽风,倒是有点像巫族的三味神风。

当然,这也只是刘峰最初的猜测,至于具体是个什么东西,以他现在掌握的资料还不能确定下来。

这珠子中的灵气刘峰并没有炼化完,或许换了一愣头青来,肯定是要死命的在第一时间把这些灵气全部炼化,但这对于经验老到的刘峰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方法。修道、修道,注重的就是一个“修”字,如果整天只知道怎么样增加自己的灵气使用量,那是最下乘的修炼之法。

把绝大部分的灵气都储藏在自己的之中,一方面可以凭借日常的活动慢慢炼化,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的强度。对于已经数万年没有尝试过拥有是什么感觉的刘峰来说,现在拥有了,自然要好好的照顾,哪怕现在的只是一只不怎么顺眼的老虎。

刘峰现在离化形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这种事情现在也急不来,反正自己目前又成了孤家寡人,还有修道的法门和条件;这样的自己,其他的东西可能没有,但胡乱混个百八十年的时间,他还浪费的起。

久违的饥饿感让刘峰很是怀念,就他大概的估算,此次闭关他只花了二三年的时间,最长不会超过五年。体内的灵气还足够的多,无奈他现在的修为还没有达到辟谷的境界,因此时间长了还是会有饥饿的感觉。

“看来这次说不得要做一回茹毛饮血、占山为王的事情了,歹命啊!”刘峰摇了摇自己现在已经比篮球还大了两圈的脑袋,一摇一晃的朝洞口走去。

第一卷 洪荒——第二卷 封神

第一百五十章 函谷关外

凌晨左右应该还有一章,等不了的书友还是明天早上在看吧!!

刘峰行至洞口,随手(脚?)把洞口布置得几个石头拨开,出得洞来,入目的是一片穷山恶水。这山岭可能是久无人烟的原因,根本就找不到一条人能走的小道,四处都是半人高的荒草,连地面都看不见,至于脚下是个什么光景,也只有踩下去才会知道。

山岭不高,却陡峭异常,四处都是形状怪异的石头,长相狰狞的树木,一眼望过去,根本看不清眼前丈余的景象。还好刘峰现在是个虎身,虽然神通还小的可怜,但四肢着地总是稳当的多,要是换了是个人身,依旧如现在一样没有神通护体,早不知道摔成什么样子了。

刘峰现在可怜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找不到,不过话又说话来,就是有说话的人,貌似他现在还不能口吐人言。

终究不是自己用惯了的身体,岭上领下四处奔忙了半响,刘峰就愣是连一个活物都找不见。其实想想也对,虎毕竟是山中之王,其他的动物对于它的气味早已经熟悉,要是换了一头真正的老虎来,熟悉地形又知道其他动物的栖息地,匿踪藏行之下,还是比较容易逮着猎物的。

不过换了刘峰这半路出家的和尚,什么事情都不懂,一味的胡闯乱窜,要是真被他逮着猎物,那才是标准的瞎猫碰上死耗子。

刘峰如此晃悠了两三天,仍然是一无所获,只能在心中不停的安慰自己:咱怎么说也是文明人,这种茹毛饮血的事情还是不做为好。

无奈身体所需的能量虽然有灵气顶着,可肚子的饥饿感却是越发的强烈,很快,刘峰就放弃了自己之前清高的想法,打定主意无论如何都要逮着一猎物,自己能不能吃下去这先不说,关键是既然做了老虎就不能丢了老虎的脸面才是。

岭上的动物都精的跟什么似的,刘峰自认不是他们对手,就想往岭下走一走,就算还是逮不着猎物,能遇到个人影也不错啊!

这山岭很有特色,东西两边山势几乎一样,都像一个汉字“山”一样,中间有一条道直通南北,倒是一个占山搭寨、抢人劫道的好地方。

刘峰眼看着再有几十丈的高度酒要下到岭间的山路之上,突然脚下踩着的石头不知道什么原因一松,就朝着山下滚了下去。

要是搁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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