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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甜爱之路续女孩小雨-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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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要送我礼物?”马旭饶有兴致的看她,“是什么?”

“呃……我在想,你生意上需要联系的客户,还有供货商很多。他们的名片和电话统统要记在脑里子一定很难,所以我想,送你一台电子名片。”

“电子名片?”说着,马旭从包里拿出一个银色方方的东西摆到她面前,“你说的是这个吗?”他问。

“这是?”小雨打开把弄,“这是掌上电脑?”她在电视里看过这东西的广告,一台的价格要将近一万了。

“是的。”马旭拿起杯子放到嘴边,“小傻瓜,我不缺任何东西。所以你也不用为我费心。这东西用起来其实很麻烦,还没手机来得方便。只是刚买回来时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丢进包里一直到现在。若不是你提起,我还差点忘了有这东西呢。”

马旭连掌上电脑都不想用,哪里还看得上电子名片呢?突然小雨觉得自己好天真。在马旭面前,她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反正我也用不上,放着也浪费了。你要不要?”马旭突然问着。

“我不用。我又没有那么多的业务需要联系。”她笑。

“你的家人呢?有没有人需要,拿去给他们吧。”他把掌上电脑推到她手里。

“不用,真的不用!”怎么可以收那么贵的东西?只用了一个月不到的时间,看起来完全是新的。

“跟我还客气什么?放在我这里也是多余。”他硬要给她。

“说了我不用,我家人也不用。”小雨立刻又推回去,感觉手里的东西沉甸甸的。

马旭好笑地看着她,不再为难她,“好吧。什么时候觉得有需要了再问我拿吧。”说着,他又把那个小方盒丢进包里,感觉像在丢一台游戏机!

“雨,虽然我不需要你送我任何东西,但我还是要谢谢你!你对我的心意我明白!”他再次紧握她的手,深深地注视她。

看着马旭的深情,她感动得说不出一句话。只觉得自己好幸福好幸福!

C

一向行动力实足的马旭任何事情都不会让小雨等太久。不出三天,他就带着小雨来到徐家汇,一起挑选她喜欢的手表。

被马旭拖着肩并肩地走在阳光下,这种感觉真好!这是第一次,她可以和他在大白天一起逛街。和天底下所有恋人一样,小雨依偎在马旭肩头,脸上挂着甜甜的笑容。

闹市之所以令人向往,就是因为在这里看不到忙碌的工作,有的只有休闲和自在。人流再多也不会觉得拥挤,反而更令人感觉温馨。好奇怪的感受。不知道是不是受身边家伙的感染。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和商场中的人群,小雨有种说不出的快乐感受在心底滋生。

东方商厦。

小雨发誓,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走进这么高档的商厦。站在宽大的大厅中央,她竟感到拘束得不知将手放在哪里?

马旭拉着她,走进手表专柜,“过来看看,喜欢哪款?”他示意她随意挑选。

和马旭作了眼神交流,小雨乖乖地靠近展示橱窗。天啊!她在心底惊呼!这些表,贵得咋舌。

“去别处看看吧。”下一秒,她迅速拉着马旭离开。

“看都不看就走?”马旭不满意她的落跑。回头礼貌地回应接待员的微笑。

“很贵哎!”小雨瞪他,“难道你没看到那些标价吗?”她没好气地说着。

“傻瓜!”马旭笑,“不是说了吗?让你先看款式别管价格,如果看中了,贵一点也没关系。只要你喜欢!”

“可是,就刚才那些表,都机械地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样。冷冰冰又职业,一点也不适合我带啊!”其实她也粗略看了展柜里的表,无论价高价低,全都一个爹妈生出来似的,没新意又老成,哪里像她喜欢的手表?

“没有你喜欢的吗?”马旭问着。

“没的啦!”小雨摇头,“我喜欢卡通图案的,或花朵式样的,最好是粉红色,而不是刚才那些金色银色咖啡色。”她翘起嘴,表示不满。

“你的要求还挺特别。”马旭看她,不置可否,“再去别处看看吧。”

港汇,汇金,六百,太平洋……他们用大半天时间逛遍了几乎所有手表专柜。却没有一块手表让小雨满意的。不是嫌款式太土,就是价格太贵。

“不喜欢。”小雨依旧摇头。

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专柜了。总算可以结束了!

“先吃饭吧。”马旭拉着小雨走出商场,“吃完饭我们去门店看看。”

“门店?”小雨歪着脑袋,还以为她只要把摇头进行到底就可以不用买那些说不出名堂却超贵的手表了。没想到,这家伙还有别的招数!

“是的,前面有几家专营手表的门店。一会儿带你去看看。”马旭温柔地看她,一点没有因为她的挑剔而失了耐性。

哎!她暗叹口气。看来,她的头是白摇了。

随意找了家比萨店坐下,小雨很快就点完了单。其实她早就饿了!

“你对吃到是一点不挑剔。”马旭笑。看她刚才选手表时的一千个不愿意,和此刻完全盼若两人。

“吃有什么好挑剔的?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小雨完全无所谓的说着,“全世界只有你会跟自己身体过不去,这么瘦了还这么挑。”

“并不是挑,这是原则问题。”马旭纠正,“不喜欢的,绝对不吃。”他认真的说着。

“原则?有那么严重吗?”小雨笑,这家伙也太夸张了吧?

一顿美餐过后,马旭没有马上带小雨逛手表专卖店,而是又折回了商场。

“去看一下女装吧。难得带你出来,去选几件吧。”他把她带到三楼女装部。

“我又不要买衣服。”小雨奇怪地看着他,什么时候说过她要衣服了?

“好了,不是你要买,是我要买行了吧?快去挑自己喜欢的吧。”马旭宠溺地看着她。

“不要啦……”刚想推辞,眼角却瞄到这个服装品牌下的一个附件饰品的展示柜。透明的玻璃柜里琳琅满目地展示着有关流行的所有无素。小雨的视线牵牵地被一块小巧玲珑,简单又精致的手表吸引住。

通体抛光银的金属表带不规则地承托着一个小巧的白色姆贝的表面,简约又不失时尚。它安静地躺在展柜里,不动声色却隐藏不住它的与众不同!

“旭!你快来看!”她像发现宝贝似的叫着。

“看到什么了?”马旭停住脚步折回她身边,视线看向她指的方向。一瞬间,他的目光也被吸引住,“很不错的手表!”看了会儿,他赞叹到。

“很棒吧?”听到认同,小雨更是欣喜若狂,“就是它了好不好?”她像个看到心爱玩具的孩子般,眼神炯炯有光,紧紧盯着那块手表一眨不眨。

那双眼中充满向往,马旭不忍拒绝。可是,他仍觉得不妥,“还是考虑考虑吧。”ESPRIT只是一个做服装的品牌。旗下的手表最多只是装饰品。何况还只是块仅售五百元的手表。

“为什么还要考虑?你自己都说了它很不错!”小雨不妥协地看他,“我喜欢这块手表。别的都不要!”说着,她把脸贴到玻璃上,一副不买就不走的架势。

“你要这个品牌的衣服我没意见。可是手表就不行。这只是一个做服装的品牌。”马旭解释着。

“我才不管什么品不品牌的。是你自己说的,价钱不是关键,最主要是我喜欢。”小雨不满的抗议,“现在好不容易找到我喜欢的了,你却耍赖!”

“我什么时候耍赖了?”马旭哭笑不得,他怎么觉得此刻在耍赖的人是她!

“不管不管,我不管。除了这块表我别的都不要。要么买,要么就回家!”

见她这样,马旭只好妥协,边无奈地摇头,边招来服务生。

“真的要这块?不后悔?”服务生到达前,他再次向小雨确认。

“嗯!”小雨不住的点头!脸上绽放大大的笑容。后悔?她从来不对自己看中的东西说后悔!

“替我包起来,谢谢!”马旭吩咐服务生。等她走后,又对小雨道:“才五百元,我怕质量很次。”

“五百元还次?放心啦!我以前的那些手表都不到五十元,个个走到现在都没停过半秒。”小雨拍胸脯保证。

“拿你没办法。”马旭走去柜台付款。当这款手表戴上小雨手腕时,她简直乐坏了!看着她,就知道什么叫“爱不释手”了。

D

走出商场时,天色渐暗。正想带小雨去享用大餐,手机却响起。马旭接起,是马萍。

“我姐约我们去百乐门吃饭,你想去吗?”放下手里的电话,他轻声问着小雨。

“啊?”小雨有些意外,吃饭的事不是向来都是他拿主意的吗?“听你的好了。”她还不习惯他会突然征求她的意见。

马旭点头,重新把手机放到耳边,“好的,我们一会儿过去。”说着,他收线。

“马萍怎么会突然约我们?”心底,小雨有些排折。其实,她真正想要的是和他两个人的晚餐。

“今天正好有饭局就约我们,看看我们有没有时间?”马旭解释着:“我也已经很久没见到她了。本来,今天我是想和你一起用晚餐的。就我们俩。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可以带你出来。”他停下脚步,也拉住小雨停留在他身边,“雨,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他深深地望着她。

“大傻瓜!”小雨笑,环住他臂膀,“你又不故意不陪我。是真的没有时间啊。而且,你每天一收工就赶回家里陪我,不是吗?已经很幸福了,真的!”

搂过她,马旭深深地印上他的吻。

她喜欢他吻她额头的感觉,很绅士!

百乐门。

“这就是电视里经常会放到的老上海的那个百乐门吗?”小雨随马旭来到位于静安寺的这家超豪华的酒家。想起电视里的镜头,她的心中充满向往。

“这个我到没证实过。不过应该差不了多少吧。”边说,马旭边拿出手机拨给马萍。

“那个唱夜上海的百乐门应该在南京路上。这里是静安寺。”小雨自语,看门头却又很符合电视里的镜头。一连串的疑问让她的眼睛里装满问号。

通完电话,马旭带小雨进入,“以前有来过吗?”他问。

“从来没有!”小雨紧跟在他身后,这里的服务生好有气势,却也格外的亲切!“今天,会有好多人吗?”她怕那种有好多陌生人的场合。更怕因为马旭,那些人会把注意力全部落到她的身上。

“不会。只有我姐和小芦。”马旭安慰着,“其实,我也讨厌那种场合。”他知道小雨不习惯的是那种纯应酬式的聚餐,今天,他是特意问好只有他们四人才会带她来的。

“还有小芦姐?”心里突然涌过一阵温馨,她喜欢那个平民富翁。

才问着,马萍和小芦的身影就出现在眼前,小雨立刻乖巧地和她们招呼。

虽然马萍已订了座,可是她们还是在片刻的等待后服务生才把他们引入座席。

“每次都这样。这里啊,东西不便宜,但偏偏生意好得出奇!还好我预约过,否则,这个时间别想等到座位。”马萍边说边看向入口处仍在排队的人群,“排队的人最起码还有二个小时才能吃上饭。”

“要二个小时?”小雨不可置信,“这里这么多饭店,为什么非在这里等不可呢?”

“不一样的。”马萍说着,“来这里的人第一次是为了名气,第二第三次就是为了显示身份。来五次以前的基本上就是喜欢上这里的一切了。”她向小雨说明。

“是的,我跟你姐算是这里的常客了。”小芦笑着插话进来,“马萍,你弟弟的这个女朋友真的很漂亮。我越看越喜欢。”她一直看着小雨,令小雨有些不好意思。

“谢谢小芦姐。”小雨轻声道谢,头却低着。

“哈哈,还不好意思了!小孩子一样。不错,真的不错!”小芦继续她的夸赞。

“那要看是谁找来的女朋友!”马萍抢过说话权:“当年我弟弟刚来上海时,还住在武定西路的老房子。他才二十岁,那个帅啊!告诉你,天天都有小姑娘来看他。都是些住在附近的邻居,还是初中生呢。那些女孩子天天结伴在放学后赶来看他,说他比明星还帅!还惊动了一整个班级,所以来看他的女孩子天天都会换新面孔。我弟弟都不好意思了。一到三四点钟就开始找地方躲了。”

“姐,什么时候的事了,还拿出来说。”马旭打断正津津乐道的马萍,下意识地看了看身边的小雨。这个马萍,当小雨的面就口无遮栏。他的风花雪月她已经知道得够多了,真是!

“没事。过去的事嘛,小雨不会介意的。”小芦了解地看马旭一眼,“你姐说得也没错。你的确够出色!所以才有这么多女孩子喜欢呀!”说着,小芦举起酒杯,“来,为你的帅,干杯!”

“干杯!”马萍碰过杯后把酒一饮而尽。小芦也一杯见底,马旭无奈地将杯中的酒喝光。

“而且,”马萍意尤未尽地继续道:“那个时候,我弟弟喜欢养花,天天在阳台上浇花。结果一个中年妇女找上门攀亲了。说他实在太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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